第292章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当刘旭踏出阳关,步入原高昌,如今的西州的时候,这样的景色,就不再陌生。
这时候,正是黄昏的时候。
猩红的日头,还剩下一点羞涩的半脸。
刘旭正站在高昌的城头之上。
他还是在勾画地图。
其实说实话,地图这东西,到了大漠里面,用处已经不算特别大了。
因为风沙常变,真正的地图,只有商队里面的老手,或者,那些生活在大漠里面的沙盗。
刘旭此刻,正在地图上标注,他标注的,其实就是沙盗的出没之地。
从西州到庭州,不难。
但是只要出了庭州,一直到弓月城,甚至遥远的碎叶,俱兰,恒罗斯,这是一线。
又或者,不去庭州,而是直接前去焉耆,龟兹,疏勒,到东曹,这些路上,那都是沙盗纵横!
禄东赞在长安找不到出路,也早已经来到了西域,他在这里,这么些年了,又做了什么?这个刘旭几乎无从得知。
还有西突厥,甚至红毛鬼,这些红毛鬼,显然是大食人了。
刘旭都一一的在地图上标注起来,刘旭不知道,禄东赞会不会有先秦谋士的口才,他会不会将整个西域的力量,都集合起来?
若是集合起来了,那必然是一场血战。
血战是什么,若是有获胜的希望,那么,所有人都会集中力量,拧成一股绳子,这样的理论,是无敌的,这样的血战,也多半都会胜利的。
但是还有一种血战,那就是看不到半点胜利的希望,整个西域联合起来,绝对不下百万大军,刘旭有多少兵力,具体算了下,不过是六十万。
差距四十万啊,这六十万人,还不可能都集中在一处,而且,里面包含了医疗,后勤这些人,真正能作战的,若是能达到五十来万人,已经算是不错了。
一旦西域联合起来,你会发现,你前面,是无穷无尽的人头!人力有尽时啊。一旦出现这样的局面,刘旭就非常危险!这样的血战,很困难,很残酷。
当然,刘旭也不是惧怕了。
他如今是在准备,如何去打一场有希望的血战。
他的依仗是什么,就是火药,就是“高科技”。
一个依靠“高科技”打仗的,后勤是最为关键。
火药,弩车,猛火油燃烧炸弹,还有粮食。
所以,后勤,他又增加了。
刘旭总觉得,人不够用。
西域太广了,沙盗太散了,若是所有人集中在一起,来一次大决战,刘旭就算人数少,却也不惧。
而如今的问题,就是如何集中沙盗。
他手里轻轻的磨砂着一个扳指,当年李承乾就问过自己,是不是已经在西域做了准备,刘旭没有隐瞒,也没有明说。
天下人都知道刘旭在为征讨西域做准备,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准备的是什么。
有人说是火药,有人说是就地取材的猛火油,还有人说,是西域商队勾画的地图。
就是没有人说奸细。
长安人与西域人差距太大,打入奸细,何其艰难?
李二不是没试过,但是都失败了。
至于刘旭试没试过,没有人知道。
但是看他如今的地图,却好像对西域熟悉得厉害,哪些沙盗在哪里,他好像都清楚得很,最后,他在遥远的碎叶城,狠狠划了一个大圈,眼睛定定的出神。
.....
老徐的脸上有一刀疤,如同蜈蚣一样的在脸上爬着,他笑一下,却是比哭还难看,但是,他现在,却是在拼命的笑,他的身下,是一个浑身泛着腥味的女人。
那女人也在笑,老徐发现,有些女人,天生就是会诱惑人,这种诱惑,无关学问的高低,无关出生的贵贱。甚至,无关她是丑是美。
老徐身下的这个女人就不美,或者说,是很丑。
她膀大腰圆的,一屁股能将一头山羊给坐死,但是她绝对不是肥胖,她身上居然如同男人一样,有硬得如同铁块子的肌肉。
她脸也不美,常年呆在风沙肆虐的大漠里,皮肤粗糙得如同粗麻布一样,她的脖颈上面,有一头苍鹰的刺青,她的肩膀上,也时常站着一只苍鹰,那鹰老徐认得,叫做金雕!
对,那不是鹰,是雕!这种雕,发怒起来,能将一个人都撕裂。能将一头羊轻松抓起。
这个女人身上,唯一的美,就是她的眼睛,她浑身上下都不美,但是她那一双眼睛,却如同江南女子的眼睛一般温柔。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很多人,看见这双眼睛,就能发疯的沦陷进去,尤其是在西域这样的地方,有这样的女人,那几乎如同天赐一般。
所以,她很会俘获人心。
但是,你若是想对她不利,你在她温柔的那一刹那,或许,你就死了。
她杀起人来,果断,干脆,就如同她肩膀上的那只金雕一样。
老徐来到西域,已经有好几年了,刘旭离开南海的时候,他其实已经去了西域。
小武回去的时候,他又回到了南海,送小武回长安,然后,在刘旭还没进西域的时候,他已经到达了碎叶城。
那么久没见这个女人,那女人疯狂起来,实在是让人害怕。
但是老徐不怕,所以他笑,他身下的女人越是扭动腰肢,他就笑得越是痛快。
直到,他们都没了气力,老徐才骂骂咧咧的趴下来,然后,躺进了浴桶里面。
那水很热,但是他没感觉,他对面坐着的,就是那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做阿史那鹞鹰。
很奇怪的名字,但是老徐却没有在意,他的眼睛,还是贪婪的看着面前的女人。
“唐军马上要攻打过来了,这碎叶城,看来他娘老子的也呆不下去了。”
老徐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将麻布随意的往肩上一搭,他眼睛虽然好像还贪婪的看着那女人,但是他也不时的瞟一眼那女人的神色。
这女人,可是碎叶城里,最强大的一股势力。他到这里来,与这女人一起,征服了不少沙盗,这是他的荣耀,也是他的任务。
“既然你知道唐军要来,你怎么还要回来?咱们这些人,都是刀口上舔血过日子的,林中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那女人竟然操着一口流利的汉话。
“呸,你将我徐疯子看成什么人了?老子来到大漠的第一天就发誓,要将你给抢回去,我会让那群狗杂碎坏了你?”
那女人娇笑得厉害,很难想象,一个满身肌肉浑身伤疤的女人,娇笑起来,是什么个模样。
但她现在就在娇笑,她抬了抬手,自然有下人为她穿好衣服,老徐不需要,他跳了出来,将麻布衣服随意一搭。
“我其实一直好奇,你为什么会来到大漠,这里是洪荒地狱,有本事能走出去的人,是绝对不会想着回来的,听说,中原地区,有最好的美酒,喝一口,就能醉上一天?还有最美的女人,那脸蛋嫩得,能掐出水来?还有最美的佳肴,吃一口,就感觉一辈子也足够了?你既然能走出大漠,为什么还要走回来?”
老徐哈了一声,拍了阿史那鹞鹰的屁股一巴掌。
“谁告诉你的?嘿,的确,你说的不错。但是那里,也是咱们这些人的噩梦,你是不知道他们啊,你躲进深山,他们都能将你找出来!禄东赞厉害吧,但是那孙子,在唐国,就是一个孙子,七八岁大的孩童,都能朝他扔石头,他还不敢发怒!老子是刀口子上过日子的,会受他们哪些窝囊气?老子去的也不是唐国,而是南海,你不知道,在那里,大海如同这大漠一样,一望无际,那里的人,骑的不是骆驼,是大象,一条鼻子,有大腿那样粗,一脚下去,就是千斤之力。他们还喜欢怒海操舟,迎着风浪,只要你有实力,你就是海上的君王,在那里,连天下无敌的大唐军卫,都管不着!”
阿史那鹞鹰听得有些出神,老徐停下来了,她给老徐倒了一杯酒,好奇的等他继续。
“那里还有房子那么大的大鱼,它一张口,连一艘海船都能咬下去大半。老子就差点落进了那畜生的口中,做了它的吃食。但是我徐疯子是谁,天下谁他娘的也管不了我,杀不了我,大鱼要吃我,我就杀大鱼,我拿船吊着它,几条船一起,将它托上岸,你不知道,那东西的肉啊,实在是鲜美。但是路途太远,我带不过来,我就带了一根它背脊之上的鱼刺!来,给你。”
这条鲸鱼其实也算一般,不过,一根鱼刺,已经有一人之高,而且,光滑亮泽,如同象牙一样,阿史那鹞鹰看见了,眼睛都直了,她实在想象不出,这东西到底有多大。
“我来西域的时候,最我最倒霉的时候,被人砍了十刀,被鹰抓了四爪,被狼咬了五口,若不是你,我也活不过来,老子虽然是混蛋,但是,活命的恩情,我永远不忘记,更何况,你如今还是我的女人,以后我家娃子他娘,有了好买卖,我不来寻你,我也算不上好汉!”
“鹞鹰,我知道你本事好,武艺好,你手底下,更是全部都是亡命之徒,但是我想说,就你们这点人,给唐军塞牙缝的都不够,除非,禄东赞那家伙,真的能够将大漠人都联合起来,那或许还有一拼的机会,要不然,哼哼,所以,鹞鹰,我这人你知道,我不劝你,你若想跟着我走了,你跟我只会一声,咱们他娘的就一起跑,但若你想与唐军拼一把,守住这份基业,我也随你!但是你得记住,老子可不想给你收尸,咱们得冲在后面,一旦不对,立刻撤退!”
老徐提了刀,这时候,他已经准备回去,碎叶城里,有几股沙盗的势力,其中一股,就是他老徐的手下,还有老胡,胡广,老薛,薛平,他们几人他来西域,比老徐更久,但是老徐知道,这两人,都是真正的家里人,他们都是公爷的家臣。
这些人,就是刘旭的布置。谁也没想到,大唐堂堂国公的家臣,居然会来西域当沙盗,而且还是沙盗头子,而且一当,就是五六年。
他们已经完全融入了大漠,他们的口音,是正宗的大漠口音,他们的习惯,是绝对的大漠习惯,他们杀人,比大漠人还残酷,他们玩乐,比大漠人还疯狂。
这就是大漠,强者为王的大漠,这里,什么都没用,只有实力,杀人的实力!
实力决定了钱财,决定了地位。
如今的三人,是三波沙盗的头子,若是将这眼前的女人算上,几乎是四大实力了。几乎占据了碎叶城的一半。
但是还不够,所以,这些日子,老徐已经在合计,准备杀人,将其他的势力,慢慢吞噬掉!
眼前的女人,本来是老徐想要除去的第一目标,只要除去了这女人,好多事情都会容易很多,但是除去她,实在太难,这女人有如同鹞鹰一般的敏锐,有野狼一般的耐心,还有金雕一般的武力。
所以,老徐心一狠,来了一个“美男计”。但是说实话,他实在算不上一个美男子。好在,大漠里,也不需要美男子,需要的,是强势。
如今,也算是成功了大半,这个女人对他的信任,已经足够了,如今,就是看这女人如何选择了,若是她选择与禄东赞合流对抗大唐,那到时候,老徐也不得不狠下心思,一把将她弄死!
老徐没有等阿史那鹞鹰回答,他已经走出了大门,秋天里的碎叶城,已经开始寒冷了,风卷起地上的沙子,能将人身上打得疼。
老徐就在这里的大风里,游荡在长街上,那个风中摇摆的酒肆招牌,又挂了起来,也不知道是酒肆老板杀人的时候不小心还是怎么,有一个鲜红的太阳模样,印在招牌下面。
老徐笑了笑,拍了拍肚皮。然后走了进去,肩上扛着的大刀往破烂的桌子上一扔。
“今日看来是杀了牛肉了,我要生的,五斤!再来三斤烧刀子!”
周围人看着老徐脸上的刀疤,都是一楞,然后转了个身子。这是徐疯子,碎叶城里的人,都认识,没人敢触他的霉头。
除了这个酒肆的老板,看起来如同一个小老头一样,但是没人敢小瞧他,他杀起人来,如同杀牛杀马一样,利索干净!
他就是胡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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