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阳谋
这冯盎是高凉太守冯宝,与谯国夫人冼夫人之孙,石龙太守冯仆之子。
少有谋略,英勇善战,初以祖辈功勋荫庇任宋康县令。夷人王仲宣起兵造反时,冯盎率军击败叛军,因功授任高州刺史,后平定潮州、成州等五州僚人叛乱,因功授任金紫光禄大夫、汉阳太守,随隋炀帝出征辽东,升任左武卫大将军。
隋朝灭亡后,冯盎回到岭南,聚众数万,自任首领,依附割据岭南的林士弘,先后击败广州、新州的贼帅高法澄、冼宝彻等人,占据广州、苍梧、朱崖之地,自领总管,治理有方,使岭南局势稳定,社会安宁。
也就是说他实际据有着后世两广的大部分地区,还有海南的全部,只不过他瞅准了时机,带着庞大的实力投降了唐朝,而并没有割据称王,这也正是他的高明之处。
后世的畅销小说《大唐双龙传》中,岭南宋家家主的原型,应该就是这位了。
之前这位刚把自己心爱的儿子冯智戴,送来长安当质子,表明了自己不会反叛的决心,今年干脆自个也来了长安城,态度算是表露无遗。
心情大好的李世民,当然要专程举行一场盛大的宴席,来招待这位有实无名的“岭南王”。只不过出现在宴席上的武将,稍微多了那么一点而已。
席间觥筹交错的好不热闹,李世民和这冯盎也是把臂言欢,看着分外亲热。
一场热情的酒宴过后,冯盎就暂时在长安城住了下来。
这期间他的待遇,和那些个异族首领们肯定还有很大不同,不说招待的规格不一样,关键也没带他去参加围猎啊。
主要也是围猎这种活动,宣示武力的意味太浓了,让他一起去不太合适。
一方面这样的活动对他怕是不起作用啊,毕竟这位也是以勇武著称的,一生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战斗无数,绝对属于那种可以在整个岭南范围内止小儿夜啼的人物。
有时候遇到个别部族反叛,甚至敌对家族前来攻打,只要看到他的脸就会望风而逃,这样的人显然是吓不住的。
搞不好反而会起到反作用,因为这表示大唐不信任他啊,逼迫太甚的话,很可能会让他以为大唐有不好的想法,反而容易让他离心离德。
另一方面他现在怎么说也是大唐一份子了,起码明面上算是自己人,不算异族,围猎这种针对异族的活动,在用到他身上自然也不合适。
对他到底是亲近也好,忌惮也好,维持一个表面的融洽,都是很有必要的吗。
真个对付他,还是钝刀子割肉比较好。
就比如说大唐现在已经在做的,分封他的那些儿子们,每个成气候的儿子,都单独给一块地盘,而且故意分的大小不一的。
谁让他有三十多个儿子呢,这还只是摆在明面上的。
他这个威望无双的家主在也就罢了,尽管儿子们相互之间已经有点别苗头的意思了,毕竟都是大唐官方承认的某州刺史,也就是实际上的当地首领了,心气肯定都比较高了,可是都忌惮自家老子的威名,没有哪个敢过分造次的。
可等到哪一天他冯盎真个去了,你再看看,这些原本的兄弟,就算不人脑子打成狗脑子,也肯定会变成散沙一片。
大宅门里的是非争斗本来就激烈的很,冯盎自个也没少对付自家的叔伯兄弟们,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亲手干掉的也不在少数咯,还能指望他的儿子们真个互敬互爱不成。
再有官方力量在其中搅和,他们肯定是没有团结这一说的。
到时候所谓的岭南王,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大唐想搓扁了捏圆了,还不是随意吗。
这属于堂堂正正的阳谋,冯盎要么接受,要么就得起兵反抗。
可真个造反的话,携着覆灭突厥的强势,大唐还真不怕他能抖起来。
所以这事他还只能捏着鼻子认了,那高州总管,反倒变成了用来监管自家的那些个儿子们的了。
瞻仰过这等传奇般的英雄人物之后,林森还是老实的跑回去当他的奶爸去了,一点点的见证着小平安的成长,才是当下他最为开心和在意的事情。
吉祥如意哥俩,如今变成了平安的摇篮,没事往它们那大肚皮上一放,又舒服又暖和。
两个吃货虽然是够懒的,更不懂得如何照料小家伙,不过身板在那呢,一直坐着不动,扮演好摇篮的角色就得了。
真正扮演他的保姆角色的,反而是呆毛这个家伙,没事就喜欢逗弄平安,戳戳吉祥如意的肚皮,带起一阵波浪的同时,往往也能逗得平安笑个不停。
每次小平安哭闹的时候,呆毛也会急的抓耳挠腮的,想法子要哄他开心。
哼哈二将也一直围在旁边,本色出演了狗腿子的形象,当然也要随时注意平安的安全,任何人想要靠近平安,少不了都会被这俩大家伙审视一番。
林森也已经在物色庄子上的年轻好手,身手和人品俱佳的那种,到时候也好安排人陪在平安的身边吗。
这样他长大以后,也就有自己真正信得过的班底可以用了,算得上考虑深远了吧。
当然看似防卫疏松的平安身边,其实守卫力量一点都不比程怀玉的差咯,随时随地都有好多双眼睛,从各个角度注意着他的情况。
普通的磕磕碰碰的自然无所谓,可真要有人想做点什么,肯定能让他后悔终生。
况且林森和程怀玉这俩初为人父人母的,早就放下了手边的所有事物,几乎是和平安小家伙寸步不离啊。
又是在土楼里面活动,更多的还是为了先磨合下平安身边的力量吧,也不至于就对他娇生惯养了。
不过这样的天伦之乐,林森还没有享受多久呢,就又一次被叫到了宫里去。
这一次,他可以说是听到了自己现阶段最不想听到的消息。
岭南罗窦各洞的僚民造反,李世民下令冯盎率领军众二万人,担任进讨诸军的先锋。
而林森,需要率领精兵一千,护送冯盎回到自己的属地,以便调动他手下的武装力量参与平叛。
相较于调动内陆的唐兵,显然还是冯盎的麾下,更适合岭南当地环境下的作战,说不定还能达到削弱一些他手下力量的效果,一举多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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