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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4章 龙源


  普斯克城北部,一支庞大的骑兵正在缓缓前进,任酚坐在马上,眉头紧紧锁着,他一直在思考着萧芷韵的话,王妃到底要干嘛?旁边的诺基卡夫倒是沉着的很,一心行军,根本没想那么多,任酚凑近一些,压低声音道,“诺基卡夫将军,你想通了?”

  “算是吧,其实王妃已经告诉我们答案了啊,王妃从来没想过死守普斯克城,也就是说普斯克城是可以放弃的”看看远处昏暗的天色,星辰点缀在银河两侧,空寂而悠远,就像萧芷韵的心,深不可测,“一开始我也有些不明白的,可事后仔细想了想,才明白王妃的意思。从一开始,所谓的重兵驻守普斯克城就是个幌子,基辅城那边早就做好了弃守普斯克城的打算。任将军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日耳曼人明明实力不如我们,为何还敢明目张胆的进攻伊斯特拉高地?因为伊斯特拉高地太大了,他们拥有大量的骑兵,进退自如,想打就打,想走就走,我们虽有充足的兵力,但军队改制还没有结束,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兼顾整个伊斯特拉高地。既然如此,那我们不如主动放弃一些地方,在北边,我们主动弃守叶琳堡一带,那在伊斯特拉高地,同样也可以弃守普斯克城。日耳曼人没有顾忌,所以肆无忌惮的四处出击,可一旦拿下普斯克城,就相当于怀揣一件重宝,日耳曼人会费劲千辛万苦守护这件宝贝。仅仅弃守一城而已,却能将日耳曼人牢牢地拖在普斯克附近,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的四处出击,进退自如。”

  说起这些,诺基卡夫就对那些坐在基辅城的大人物充满敬佩之情,这种战略部署,已经超过了简单的军事战术,必须有非人的远见卓识才行,至少他诺基卡夫还差得太远。战争,非一城一地之得失,有时候放弃,同样也是一种得到。灵活多变,进退自如,这是日耳曼人的长处和优点,但一个普斯克城,就可以抹杀掉日耳曼人的长处。普斯克城太重要了,一旦得到普斯克城,日耳曼人就会将这座城池当成进攻伊斯特拉高地的桥头堡,势必会派重兵把守。

  “好像很有道理,可日耳曼人拿下普斯克城之后,就可以向东直接攻打基辅城,还可以威胁维尔纽斯城,这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任酚摇头晃脑,脸上满是愁苦之色。

  诺基卡夫微微一笑,语气平淡的说道,“表面上看是这样的,可任何事情都是相互的,日耳曼人可以借普斯克城威胁维尔纽斯和基辅城,同样我们也对普斯克城形成钳制。日耳曼人是可以直接攻打基辅城,但任将军忘了一点。真要说起来,我们才是实力强横的一方,只不过短时间内无法动用手中的力量罢了。但是在基辅城附近,只要日耳曼人敢去基辅城撒野,弗拉基米尔西北方向的第五军营以及第六军营可以马上过苏兹达尔河,基辅城附近会迅速集结不下五万大军。日耳曼人就是长了三头六臂,也打不下重兵把守的基辅城,在基辅城,我们根本不需要城墙,那不下五万的精锐大军就是最坚固的城墙。更何况,现实也不容许日耳曼人在基辅城久待,只要维尔纽斯城驻兵加上耶律将军的骑兵往南插,随时都能断了日耳曼人的后路。所以啊,日耳曼人是能打基辅城,但能打和能不能打下来完全是两码事儿。看上去随时都能攻打基辅城,可每次去了不仅打不下基辅城,还要损兵折将,面临后路被断的危险,那这能攻打基辅城的意义又在哪里,就是为了让自己损兵折将?论起战略部署,摄政王等人比我们强太多了。”

  歇了口气,诺基卡夫继续言道,“普斯克城其实就是我们甩给日耳曼人的包袱,事实上日耳曼人也就能得到一座普斯克城,其他什么都做不了,偏偏日耳曼人为了谋图整个伊斯特拉高地,又不得不守住普斯克城。普斯克城周遭四处旷野,离着萨克森三百多里,光辎重以及兵马调动一项就够日耳曼人头疼的。过了两三个月,等我们改制完成,就可以轻松派出十万大军,到时候将普斯克城一围,有多少日耳曼人,我们就吃上多少。当然,轻易弃守普斯克城肯定会惹人怀疑,但是日耳曼骑兵偷袭梁赞河,倒是解决了大麻烦,不用跟日耳曼人血战,便可以将计就计,不惹人怀疑的将普斯克城丢给日耳曼人。如果所料不错,现在王妃已经带人撤出普斯克城了。”

  “嘶,这样的大手笔,也只有殿下能想得出来了,用普斯克城当鱼饵,真是想常人不敢想啊”任酚言语中充满了慨叹,听上去很简单的策略,可真正实行起来却非常复杂。诺基卡夫又何尝不是如此,短短几天时间里,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以前总觉得留里克大公爵乃百年奇才,但是现在看来,真的是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等战争结束后,诺基卡夫打算去大宋住上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星夜下的梁赞河,充满秋季的萧索和悲凉,驻足在河边,看波光粼粼,风吹两旁,阵阵冷意。这一切对耶律沙来说并不陌生,他是草原上长大的汉子,再加上长久的军旅生活,早就习惯了这种以天为盖地为庐的日子。头顶上,灿烂的银河如一条银色绸缎,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心里有种莫名的烦躁感,毫无睡意。

  梁赞河以南十里处,有一支庞大的骑兵正在缓慢地前行,为了隐藏行踪,不惊动梁赞河的驻军,这支骑兵全都是下马而行,这支骑兵不是别人,正是消失在雷耶河附近的拜思尔大军。此时的拜思尔穿着厚厚的兽皮外套,长发脏乱,唯有双眼透着阵阵精光,为了躲避东方骑兵的搜索,他可是带人在红松林受了两天的罪,但这些都是值得的,只要偷袭成功,就肯定能调动普斯克城的兵马,到那时候,想要得到普斯克城还不是易如反掌?开始的时候,拜思尔也为攻打普斯克城头疼,根据之前得到的消息看,普斯克城可是重兵把守,强攻之下,能不能打下普斯克城不说,肯定会两败俱伤。能够想出偷袭梁赞河的主意,也是偶然。在搜索十字口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叫山姆的胖子,这个胖子山姆乃是波罗的海商人,老家就在木头岛,从山姆口中,拜思尔才知道原来红松林是可以通行的。在红松林里有一条小路,异常坚硬,骑兵慢慢通过一点都不成问题,只不过这条小路被厚厚的枯叶覆盖,寻常人根本发现不了。山姆家世代经商,祖上在五十年前发现了这条路,以后这条红松林小路就成了山姆家发财的宝贝。也该山姆倒霉,前往君士坦丁堡的时候,被当地恶霸坑的满头包,好不容易回来了,刚想过红松林回木头岛,结果又被拜思尔逮个正着,面对拜思尔的威胁,胖子山姆只能乖乖听话,将家族几十年的秘密小路送给拜思尔。

  拜思尔为人非常小心,过了红松林之后,依旧没有放山姆离开。山姆走在拜思尔旁边,嘴上不断念叨着,“拜思尔大人,小人已经带大家离开红松林了,你就放小人离开吧。”

  “你怎么话这么多?你不是很熟悉这一带的情况么,老老实实的指路,等拿下普斯克城,有的是你的好处,到了普斯克城,我给你大量的金币,足够你买上一条船”拜思尔俩眼一瞪,这一路上光听山姆叨叨不停了,如果不是需要山姆指路,早就把山姆的嘴巴堵住了。听了拜思尔的许诺,山姆暗自撇了撇嘴,他对金币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于船,那就更可笑了,有船没船员,停在码头上看风景么?在山姆看来,金币也就看上去好,但实际价值并不多,在木头岛乃至东罗马,都是以物换物,很多东西有钱你也买不到,只有急需的物品才行。这也是现阶段西方的实际情况,货币流通基本只存在于上层贵族之间,民间还是以物易物,所以在山姆看来,一堆金币,不如十车酒来得实在。不过这些话他可不敢说出来,万一拜思尔一怒之下要杀人,那找谁说理去?山姆有时候都在怀疑,最近是不是得罪上帝他老人家了,为什么这趟货不仅不赚钱,还如此倒霉呢?不光货物丢个一干二净,现在连这条小命都握在别人手中。山姆不想死,兰斯家族就剩下他一个男丁了,两个兄弟也死在了大瘟疫下,家里还有一个妹妹等着养活,这可真是流年不利。

  看到山姆闭上了嘴,拜思尔终于露出了一点笑容,“这样才对嘛,要我说啊,你懂斯拉夫语还懂瑞典以及丹麦佬的语言,日耳曼语也懂,完全是个人才啊,留在我这里听用不是挺好的?”

  “我好你个大头鬼”山姆皱了皱鼻子,胖脸微微打颤,山姆虽然家道中落,只是一个小商人,但是头脑还算清醒。眼下整个西方大地传的最多的不是神圣帝国,更不是东罗马,而是神秘强大的东方人。现在基普罗斯就是东方人的领土,就算真要找人投靠,那也该找东方人啊。而事实上,山姆最大的梦想也不在行军打仗,而在经商,他做梦都想重现兰斯家族的辉煌,如果有一天,能够拥有自己的商队,贸易横跨东西南北,那就算是死也甘心了。

  说话间,已经靠近梁赞河,拜思尔也懒得理山姆了,吩咐下去,所有人翻身上马,众人准备好长弓火箭,蓄势待发。距离梁赞河不足两里地,以骑兵的速度,眨眼间就到。拜思尔等了太久了,他掩不住心中的激动,高声道,“兄弟们,前方就是梁赞河,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杀光东方人,冲!”

  五千多精锐骑兵分成五个千人队,同时发出震天吼的咆哮,骑兵奔腾,如利剑出鞘。杀戮就在眼前,胖子山姆欲哭无泪,要是死在这里,那得有多冤枉,他拖着肥胖的身子,想要找块洼地藏着。由于跑得太急,太色幽暗,脚上踩到什么东西,山姆悲呼一声,直接趴在地上,那张胖脸还粘上什么东西,嘴里、鼻子里一股臭烘烘的味道。山姆这次真的哭了,他坐在旁边眼泪哗哗的往下流,居然一脸的马粪,倒霉到这种程度,还不如死了痛快,这一刻,山姆觉得所有人都跟自己过不去,就连马粪也捡老实人欺负。

  山姆如何倒霉,别人是顾不上了,日耳曼人已经全都将注意力放在了梁赞河,五路齐发,有的袭击马圈,有的焚烧营地,顷刻间梁赞河大营一片大火。这个季节,天气干燥,风又大,枯萎的干草染上火苗,直接引燃成一片,火光四起,到处浓烟滚滚。日耳曼人的进攻来的太突然了,许多定国军士兵根本没能回过味儿来,就连耶律沙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梁赞河附近怎么会出现日耳曼骑兵,他们是飞过来的么?可惜,日耳曼人骑得不是飞马,这个世上根本没有神话。

  南边的马圈被毁,营地被焚烧,日耳曼人纵兵厮杀,定国军士兵哪里挡得住?耶律沙看得睚眦欲裂,可他知道这个时候必须冷静下来,越是想拼命,那死的就越快,“齐格,快带人去北边,必须把那里的战马拉出来,本将给你一刻钟时间,一刻钟之后,我要看到两千铁浮屠站在梁赞河。”

  “是....是....”齐格忙不迭的点头,抱着头盔,拖着腰刀仓皇往北边跑去。耶律沙也没有闲着,他怒吼一声,听着铁枪站在营地中央,“列阵,活着的人全部往帅帐集结,以圆阵防御,都不要慌。盾牌全部抬出来,一定要挡住日耳曼人,一会儿铁浮屠就能集结成军。”

  听到耶律沙地声音,乱冲乱撞的士兵们终于找到了主心骨,慢慢往帅帐集结,可即使如此,在西边以及南边已经有将近两千将士死在日耳曼人的屠刀下。士兵往帅帐集结,同样也将耶律沙暴露在日耳曼人的视野内。日耳曼人正找不到帅帐在何处,现在直接将矛头对准了耶律沙,“杀了那个东方人,杀了他....”

  日耳曼人是疯狂的,眼下的形势,他们想不疯狂都难,那可是东方人的大将军,堪比军团执政官的存在,谁能杀掉他,那封爵拜将,金钱美女还不是手到擒来。耶律沙好不容易聚拢了一千多名士兵组成圆阵,日耳曼人很快就扑了过来,由于仓促应战,盾牌阵并不完善,日耳曼人很快就撕开一道口子。眼看着一名士兵被日耳曼人用骑兵枪刺死,耶律沙双目赤红,他大吼一声,双足发力,身子猛地往前一跃,长枪往下一砸,将那个日耳曼骑兵砸的脑经迸流,夺了战马,直接往前突,耶律沙勇不可当,那些想要冲过来的日耳曼士兵接连死掉好几个。连折数人,日耳曼人终于冷静下来,一名千夫长赶紧让人撤下来,“准备长弓,射死这个家伙。”

  周遭的定国军士兵也看出情况有些不对劲儿,全都往耶律沙这边冲,“快救耶律将军....王三,快去保护大将军....啊...狗贼,老子跟你们拼了”。士兵们纷纷扑过来,这时日耳曼人的箭矢也射过来,耶律沙仗着身法躲了过去,可是胯下战马却被钉死,一名士兵将耶律沙扑倒在地,在他身后是数支羽箭。看着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耶律沙的喉头似乎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他甚至连这名士兵叫什么都不知道,一个个勇敢的士兵倒下去,日耳曼人的绞杀也进入尾声。耶律沙突然站直身子,嘴角咧开,冷笑不止。

  拜思尔认识耶律沙,当年在泰梅尔高原上,这个人统领的铁浮屠让人印象深刻,那支身着重甲的铁浮屠,不知给多少人留下了抹不去的梦靥。拜思尔欣喜地看着眼前之人,这就是上帝的眷顾吧,没想到竟然碰上了这个人。此人可是大人物,位置等同于多尔勒大人,杀了他,那将是多大的功劳。拜思尔没想过劝降,像这样的人,劝降是对他的侮辱,“一起上,谁能取他项上人头,我将向施魏因大人保举,赐予贵族男爵身份,世袭罔替,绝不反悔。上帝作证,如违此誓,勇坠黑暗地狱。”

  “杀....杀....”刚刚冷却下去的激情再次燃烧起来,男儿战沙场,图的不就是功名利禄么?这个人英勇不凡,可那又如何,他依旧挡不住千百万人的进攻。耶律沙在等待着,他已经准备好战死于梁赞河。就在这时,天地间一片隆隆声,脚下在颤抖,在明晃晃的河水旁,一支黑色幽灵汹涌而来。黑色的铁甲,黑色的战马,黑色的铁枪,对,就是那支让人闻风丧胆的铁浮屠,他们终于出现了。耶律沙的谨慎让这些铁浮屠活了下来,由于这些铁浮屠扎营于北岸,所以受到的损伤最小,在齐格的带领下,这些士兵迅速穿上盔甲,变成一队队铁浮屠,再打退袭击北营的敌军后,他们马不停蹄迅速赶往梁赞河南岸,一路上看到的全是战友的尸体,日耳曼人的尸首很少很少,这些铁浮屠士兵被怒火覆盖,他们想要去报仇,哪怕没有古镇骑兵以及轻骑配合,铁浮屠依旧能碾压一切。伟大的骑兵,就应该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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