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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人小说网 > 嘶马狼烟大结局 > 第44章 搏命

第44章 搏命


  抚顺城上。

  张承荫满脸春风地看着狼狈奔逃的女真兵卒,哈哈大笑道:“就凭着这些没用的东西,努尔哈赤就妄想着要和我大明掰手腕子,真是坐井观天,无知又可笑啊!”

  李永芳连忙笑着应和道:“大人说的没错,建奴虽多,但却是一群乌合之众,不足为虑。待我王师一到,定能将其一举歼灭。总兵大人也一定能活捉了努尔哈赤,到京城献俘为陛下的五十五岁圣寿庆贺!”

  “圣寿是八月十七,你觉得,努尔哈赤这个老贼还能活到那个时候么?”

  张承荫挑了挑眉,似乎有些不太满意。

  李永芳连忙道:“有总兵大人运筹帷幄,建奴弹指可灭,自不必等那么久的。只是末将想来,贼兵虽易灭,但贼民却不好安置,想必大人也不会丢下一个乱糟糟的建州就回京吧?”

  张承荫点点头,面向南边拱了拱手,傲然道:“这是自然。只有彻底平灭了建奴之乱,平定了辽东大局之后,我才有脸回京给陛下庆寿。”

  李永芳点头哈腰,哈巴狗一样地恭维道:“末将虽只是第一次面睹大人尊颜,却是倍感亲切,竟不自觉生出一股孺慕之情,因此斗胆想请问大人,可愿收下我这个义子么?”

  王命印忍了好久,才终于没让自己当着张承荫的面吐出来,但也不敢再给李永芳继续恶心别人的机会了,不等张承荫开口,就连忙出声打断道:“大人快看,建奴又来了!”

  张承荫转过头去,两道眉头,深深地锁了起来。

  李永芳见状,连忙又表忠心道:“大人放心,末将向你保证,这些不知死活的建奴杂种,来多少就让他们死多少!”

  张承荫长叹了一口气,“你们都没看到吗?建奴不止派出了这一路兵马。”

  王命印“啊”了一声,也明白了过来,恨恨地跺了跺脚,“这些狗娘养的杂碎!有能耐冲着你爷爷我来使啊,只会欺负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算什么本事?”

  张承荫满脸痛苦地摇了摇头,“我还有一个更加糟糕的预感,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突然,张承荫转头看向了李永芳,“你真想做我的义子?”

  李永芳大喜过望,毫不犹豫地跪倒在地,“我敢对天发誓,对大人您绝对真心实意,若是有半分虚假,便让我死于乱刀之下!”

  张承荫笑了笑,不动声色道:“我这个人吧,有个怪毛病,耳朵不太好用,但这双眼睛,却能看的很远。所以,你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吗?”

  李永芳满脸狂喜,“但请义父大人吩咐,便是上刀山下火海,儿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张承荫摆摆手,笑呵呵道:“没那么严重,你是我收的第一个义子,我又怎么舍得让你去死呢?我要你办的事,其实很简单,就是率领你本部的兵马,出西城门北上截杀建奴,使我城外各堡生民免于涂炭。”

  李永芳本部兵马两千多人,并不算少,战斗力也还可以,至少比宣度那个傻大胆临时拼凑起来的杂牌军要强很多。但是对于李永芳而言,这就是要让他去送死,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只不过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似乎永远是那么的委婉,“儿并非是贪生怕死,只是义父的生死,要远比我的生死重要百倍,千倍,所以儿还是想要留在义父您的身边,保护您的安全。”

  张承荫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不再说话了。

  很难得的,王命印这一次也站在了李永芳这边。他皱着眉头想了想道:“总兵大人,城中守备兵力,本就稍显不足。如果再分兵出城的话,万一建奴孤注一掷,将所有兵力都派上来,抚顺怕是会有危险啊!”

  张承荫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人家不愿意去,我也不能拿鞭子抽打他不是么?所以啊,这事就当我从没提起过好了。”

  李永芳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只不过对于他而言,生死这事,是他的底线,是任何人都无法动摇的底线。

  好在,他的脸皮也是够厚,讪讪笑着站起身来,很乖觉地躲到了一边去。

  喀克笃礼一身白甲,在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站在抚顺城下,他缓缓地拔刀在手,爆喝一声,“众兄弟,我喀克笃礼十四岁投军,二十年来随着英明汗南征北讨,灭哈达,屠乌拉,平辉发,大小两百余仗未尝一败!抚顺城,是我汗向大明宣战之后,拦阻在我们大金勇士面前的第一座城池。如果我们不能攻克它,那么从今以后,所有的女真部落,将重新过上以前那种水深火热的日子。你们知道吗?在英明汗出现之前,我们女真人,活的连猪狗都不如!不管是明人还是蒙古人,都能肆意地欺辱我们,压迫我们!请你们大声回答我,你们想要那样狗一样地活着么?”

  回答喀克笃礼的,是震天动地的喊杀声。

  “杀!杀!杀!”

  喀克笃礼一挥刀,大声吼道:“今日一战,有进无退,有死无生!我死之后,由甲喇额真顶上!甲喇额真全部阵亡之后,牛录额真顶上!牛录额真全部战死,由幸存中年龄最大者顶上!都记住了吗?另四贝勒明令,先登上城墙者,赏银万两,官升三级,美婢十人!破城之后,开刀三日,所获金银,皆由你们自己处置!”

  “杀!杀!杀!”

  一个个女真士卒,两眼放光,满脸杀气。

  喀克笃礼满脸狰狞,三两下解掉了身上的重甲,狠狠地摔在地上,“众兄弟,随我上!”

  一架架云梯,搭在了抚顺的城头上。

  一个个女真兵勇,嗷嗷乱叫着冲了上去。

  城头上的王命印见状,立即头疼不已,向张承荫禀道:“总兵大人,这一次建奴的攻击,怕是不容易对付。”

  张承荫也紧蹙着眉头,“我也看出来了。看上去,这建奴是要和咱们拼命了啊!”

  唐钥顺站在边上,看着气势汹汹的女真兵,倒吸了一口凉气,“幸亏前些日子,建奴没有这样的气势,要不然……”

  “闭嘴!”

  话没说完,就被王命印粗暴地打断了,“总兵大人面前,哪有你说话的份!”

  张承荫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告诉兄弟们,我已经派人去调兵了,最晚明早之前,援军就会到达。所以,只要能坚持到天黑,咱们就能里应外合,全歼了这些该死的建奴!”

  张承荫是辽东总兵,辽东地面上所有的城寨卫所,全都受他辖制,所以没有人会怀疑他说的话。

  因此,女真兵的气势虽猛,守城的明军也丝毫不怵,擂木炮石,金汁箭矢,一时间不花钱一样地朝着城下的女真兵招呼了上去。

  喀克笃礼嘴衔利刃,双手并用,身手矫健如猴一般,飞快地往上攀登着。

  在他的左右两侧,密密麻麻足有上百架云梯上,也有数百个女真兵勇,如他一般冒死登城。

  打仗,从来没有不死人的。

  但喀克笃礼能够从两百多场惨烈的厮杀中存活至今,自然有他的一套办法。他不怕死,所以他比其他人活得更久。身上挨了一箭,没关系,要不了命,只要能登上城头,他就要别人的命了。

  一不小心,小腿又被一块石头砸中了。那也没关系,只要还能动,就一样死不了。

  向上,向上,不停地向上。

  距离城头,已经近在咫尺了,喀克笃礼却不敢有半分的大意。多年的战斗经验告诉他,越是接近成功的地方,就越是危险。

  所以,当那一柄闪着寒光的长枪刺过来时,早有准备的他,不但灵巧地躲了过去,还顺势用臂膊夹住了枪杆。

  喀克笃礼抬起头来,望着那个满脸惊慌的明军,狞笑一声,一咬牙发力一扯,居然就将那个明军直接丛城墙上拽了下来。

  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那明军飞下了城墙,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这一拉一拽,虽然只是发生在一瞬间,但足以让其他明军补上来了。

  所以,喀克笃礼只能和占据了居高临下优势的明军,继续拼命厮杀。

  很显然,喀克笃礼在城下说的那番话起了作用,这一次冲锋,几乎所有的女真兵勇,都打定了拼命的主意,哪怕明知道已是必死了,也要豁出去在临死之前拉上一个垫背的。

  “嗯?”

  单手抓着云梯,单手抡刀正和一个明军纠缠的喀克笃礼,敏锐地察觉到了云梯的晃动。

  心里有数,这是明军用上叉子了。

  正如他所猜测的那样,他身旁有好几架云梯,都在这一瞬间被明军推倒了,连同云梯上的士卒,一起摔回了地面。

  对这一幕,喀克笃礼早已有所准备了,所以他顺势一低头,倒攥着手里的钢刀,瞅准了城砖之前的缝隙,狠狠一刀刺了进去。

  趁着这个机会,那守城的明军,狠狠一枪刺了下来。

  喀克笃礼拼命去躲,却也只是躲开了胸腹要害,肋骨却挂了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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