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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章:怒掀桌


    秦琼按照李浩的药方服药三天后,身子果然大为好转,不仅能下床走动,还跑到院子中耍起了拳脚,秦琼的那群朋友们见状都开心得不行,纷纷对李浩赞不绝口。

  李世民听说秦琼大病得治,竟微服出巡,亲自来到秦琼家里探望,看到秦琼果然病况大好,李世民那个开心啊,他忽然就觉得其实李浩混账一点也无所谓,起码这小子很有本事呀,比那些整天只会聒噪,一到关键时刻只会说微臣无能的废物好上几百倍。

  李世民开心之下,直接下旨,增加李浩一百食邑封户,并赐良田五十亩外加黄金百两,这真是喜从天降,把李浩开心坏了,可有些人就不开心了,比如说-孔颖达。

  现在李浩在孔颖达的眼里就是一坨臭狗屎,不,比狗屎还臭,他怎么能容忍李浩这种缺行丧德的玩意受褒奖,直接在大朝会之上上奏,让李世民取消对李浩的赏赐,李世民很生气,但又不想跟这个腐儒闹得不愉快,只说容后再议,房玄龄长孙无忌魏征等大佬这次居然齐刷刷地站到了李世民这边,哎——这就很舒服了。

  十一月十五,吐蕃(在青藏高原)赞普松赞干布遣使赴唐,于朝会上递上国书,吐蕃使臣奉松赞干布之命向李世民求婚,要求迎娶一位大唐公主。

  李浩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想起来,这天下除了李世民外,还有一位人杰,那便是松赞干布,李浩曾仔细研究过松赞干布的资料,这货绝壁是个人物。

  贞观三年的时候,吐蕃遭受到沉重的打击,国王朗日松赞被人毒害,与此同时,父王诸臣和母后诸族一起举兵叛变,工布、达波、娘波等地尽为叛乱者所据。不仅如此,西部的羊同部落乘势入侵,雅鲁藏布江北的苏毗旧贵族也图谋“复国”,这些势力纷纷向吐蕃进兵发难。

  13岁的松赞干布继承父位,成为吐蕃第33代赞普。依靠新兴势力,征集了万余人,组成了一支精锐的队伍。经过3年征战。平定了内部叛乱,稳定了局势,再次恢复了吐蕃的统一。

  这么大的逆风局,硬是被他翻盘,可见松赞干布是多么的牛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比李世民还牛逼。

  李世民这一生虽然厉害,但所遇的逆境比较少,最大的一次逆境也就是他刚登基那一年,武德九年,东突厥的吉利可汗偷袭大唐,最后兵围长安,差点就被破城灭国,自那以后,李世民便一路顺风顺水了。

  可惜松赞干布生于吐蕃,吐蕃地处青藏高原,环境恶劣,农业衰弱,国立发展缓慢,无法与大唐相比,倘若他生于中原大地,这个天下到底是不是姓李,真的有点难说。

  李浩虽然挺佩服松赞干布,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对松赞干布友好,相反,吐蕃是大唐之下第一国,也就是大唐最强大的敌人,敌人越强大,李浩越不安心。

  松赞干布此次遣使来求婚,应该是迎娶文成公主,不过时间对不上,李浩虽然没有仔细查看文成公主的信息,不过他却大致看了一下,文成公主是贞观十五年的时候嫁到吐蕃的,现在才贞观十一年,还早着呢。

  果然,李世民又在两仪殿召见吐蕃使臣,以大唐暂时并无适婚公主为由,婉拒了松赞干布的求婚,然后赐予回礼财帛,送其回国。

  见历史按照既定的方向发展,李浩就放心了,起码这样一切不会超出自己的预料,掌控未来的感觉还是很爽的。

  十一月二十三,李浩前往太极宫替晋阳公主检查病情,回来的时候路过四方馆,正巧看到两个身穿奇装异服的外国人从里面出来,这两个人的打扮和服饰一下就吸引了李浩,从他们说话的语音中,李浩确定了他们的身份-倭国人,现在叫做扶桑国人。

  李浩相信,但凡是个中国人,对日本人都没啥好感,原因自然不必多说,是人都知道,李浩自然对这些倭国人也没啥好感,不过这些倭国人忽然出现在四方馆,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要求见李世民呢。

  李浩虽然不问国事,但对于国事多少知道一些,现在的大唐已经足够强大,周边小国对大唐十分敬畏,纷纷谴使来巴结,结什么宗主国,其实就是寻靠山来的,李世民身为天可汗,看到万邦来朝,自然开心,一般都是来者不拒的。

  倭国使者前来,不用多想,估计也是请求结宗主国的,要说现在的日本是真的挺可怜的,土地贫瘠,生产力落后,文明落后,最悲哀的是他们的国内天灾不断,隔三差五地就是地震海啸火山爆发什么的,说实在的,那地方根本就不适合住人,他们非要在那建国安居,能怪谁,怪徐福咯。

  想到徐福,李浩就笑了,首先,徐福是汉人,这一点李浩很清楚,因为徐福也是鬼谷派门人,鬼谷派的名册他看过,确实有徐福,所以徐福也算是自己的先祖前辈。

  其次,徐福是方士,受秦始皇谴派,出东海寻长生不老仙药,徐福知道如果寻不回仙药,自己必死无疑,所以他就打算一去不回头,跟秦始皇要了船队,还带了许多童男童女,说是献祭用的,然后就出发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音了。

  然而又有一则事实,徐福在日本民间遍立庙宇,民间尊其为第一任天皇-神武天皇,还有很多日本人公开声称自己就是徐福的后代,并留有家传徐氏族谱可供阅览,这就耐人寻味了。

  就在他这么一愣神的工夫,那两个倭国使臣已然走远,不见了人影,李浩嘴角一扬,冷笑喃喃:“倭国现在落后,想要巴结我大唐,呵呵,想得美,我们养猫养狗,不养白眼狼。”

  十一月二十八,刮了一天的寒风,子夜时分开始下雪,雪下得很大,直到隔日辰时才变小,今日是李浩替秦琼的复诊日,说实话,下雪天他真不想去,可想到秦琼的病情不容轻视,他还是去了,太冷咋办,里面穿个羽绒服,外面再加一个外套,身体看起来很臃肿,没关系,加个毛绒绒的裘皮大斗篷,看起来就帅多了,温度有了保证,风度也绝对不能少。

  到了翼国公府门口,敲开门刚准备递上拜帖,管家就兴匆匆地迎了出来,笑眯眯地道:“李公子,我家老爷吩咐了,以后公子便是他亲侄子,只要您前来,不必通报递拜帖,直接进门。”

  得,又多了一个叔叔,不过李浩明显感觉这个叔叔比程咬金那混账靠谱得多,秦琼为人还是挺正直的,从他的人缘便可以看得出来。

  管家带着李浩前往偏厅,进去一看,发现一大群人正围着桌子喝酒吃火锅,没错,就是火锅,要知道火锅可是李浩带来这个世界的,李浩怎么能不认识,旁边还放着两个炭火盆取暖。

  圆桌很大,人也挺多,秦琼,程咬金,李绩,李靖,段志玄,牛进达,长孙无忌,房玄龄,尉迟恭,每一个都是大佬。

  李浩进来的时候,他们喝得正欢,特别是程咬金,叫得最大声,一见李浩,程咬金便扯开破锣嗓子道:“哟,诗狂来啦,快,来来来,坐下一起喝几碗。”

  没错,他们没有用酒杯,而是用碗,而且闻这个味道就知道烈酒仙人酿。不用说了,这一切肯定是程咬金搞起来的,因为只有程咬金知道自己的这个火锅吃法。

  见李浩还站着不动,秦琼也微笑招手道:“这就是李诗狂贤侄啊,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呢,果然一表人才,来,贤侄过来,坐我身旁。”

  “喝个毛线球!”李浩怒叫一声,大步来到桌前,猛地一掀,整个桌子便飞了出去,众大佬纷纷闪躲,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之后,满屋狼藉,所有人一脸懵逼地望着李浩。

  还是程咬金第一个反应过来:“李浩,你疯啦!”

  李浩完全不理他,拎起水壶就把两个炭火盆给浇灭,然后又去推开窗户,这才站在那里皱着眉望着他们。

  程咬金气得不行,骂骂咧咧要过来抽他,还好李绩和牛进达合力拽住他。

  这时,秦琼起身望着李浩,疑惑:“贤侄,为何如此?”

  长孙无忌也起身道:“李浩,你这么做可是有什么原因,可否解释一下?”

  李浩冷冷道:“秦叔叔,你若是再这样饮酒,便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救不了你。”

  秦琼闻言一愣,随即淡笑:“原来贤侄是为我身体作想,唉,我就说嘛,贤侄定不会无理取闹的。”

  程咬金之前一直在喝骂,听到这句话有点刹不住车,毕竟太丢脸了,嘴上仍是不服道:“不让喝酒便不让喝酒,你掀桌子作甚!”

  李浩瞪眼大声道:“不掀桌你不长记性,今天这事是你搞起来的吧。”他说话的模样哪里还像是个晚辈,倒有点像是老师在训学生。

  程咬金闻言语塞,老脸泛红,秦琼赶忙打圆场,过来拍了拍李浩肩膀,微笑道:“贤侄莫恼,知节与我说冬天吃火锅很暖和,我听得心中很是好奇,想见识一下,便没忍住,你放心,你看我现在身子不是挺好的吗,我今早起来还打了一套拳呢。”

  李浩无奈叹息一声,摊手道:“秦叔叔请坐,容我替你诊一下脉。”

  秦琼依言坐下,伸出手来让李浩诊脉,众人顿时大气都不敢出,纷纷瞪大双眼望着。

  过了片刻,李浩收回手,起身道:“秦叔叔,你的病暂时已无生命之忧,不过千万不可懈怠,你的病已由表象转为隐患,现在看似能走能跑,其实都是虚的,需知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毕竟这恶疾缠绕你多年,不是这么快能痊愈的。”

  秦琼闻言连连点头:“贤侄说得对,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李浩接着道:“你身体缺血,我这次再替你输血一次,以后便不能输了,毕竟这中方法治标不治本,关键还得靠你自己休养,接下来一年里,你必须滴酒不沾,不可在室内烤火,要经常去户外透透气,别总是待在屋里,你打拳我不反对,不过决不可过量,只有适量的运动才对你的病情起到帮助作用……”

  李浩叮嘱了一大堆,秦琼不断点头,仿佛乖乖听教的学生,毕竟李浩是他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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