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凶案
第二天一早,李小默醒来洗漱时,在铜盆的倒影里,发现自己额头上多了一道红线,怎么擦也擦不掉,心顿时就凉了半截。
他猜想,这可能是某种绝症的警戒线,难怪景离忧要不辞数千里之遥,也要带着他去归云山。
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且不管额头上的红线如何,一路上开心就行,李小默开导了自已一番,复又去洗漱。
洗漱完毕,李小默过来敲景离忧的门,想跟她一起吃早餐,里面却没人回应。
推门进去,发现房间里空无一人,他只得下楼来问客栈的伙计:“住在我隔壁的那位姑娘哪儿去了?”
“那位客观一早就出门去了,不过她叮嘱我们给你准备早膳,就在包间里,您还是先用早膳吧。”
“那她去哪儿你知道啊?”
“这个小的不知,想来应该没走远。”
李小默没法,只好自己一个人去包间吃早饭,吃完早饭回房间去打坐,可是刚一运气,就全身剧痛,差点就痛昏过去。
连运气都运不了,这下他心里彻底凉了,长叹一声,索性破罐子破摔,什么事都不做了,躺床上睡个回笼觉,准备今后当自己是一头被赶往归云山的猪。
他吃了元阳续命丹,平时感觉不到什么痛苦,但是他毕竟筋脉尽断,五内俱焚,运气时就会感觉到痛苦。
景离忧早起的时候,在客栈楼下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听说东门外出现了十几具黑衣人的尸体,心中疑惑,便吩咐客栈为李小默准备早膳,然后自己跑去东门看看情况。
通渠城东门外,十几个衙役围住现场,进出东门的百姓也只能远远地围观。
大多数百姓是害怕的,又觉得晦气,看一眼就匆匆地溜过了。
景离忧走到现场,看到衙役正在检查尸体,站在一边的闾师愁眉不展。
她向闾师出示了皇族的信物,一块刻着仙鹤的羊脂白玉。
闾师一看,连忙拱手行礼,放景离忧入内。
景离忧进现场查看,发现尸体的死状很惨,像是先被取了金丹,而后又被吸干了一身精气,最后仅剩得一身枯槁的皮肉包裹着骨头,就像亡故多年的干尸。
从尸体的穿着和所佩戴的武器、暗器来看,景离忧确定这些人就是昨天晚上刺杀槐夜的那帮人。
手段如此凶残诡异,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出来的,可能是妖物或者修炼邪术的人,通过吸食金丹和精气来加快自身的修炼。
这些黑衣人都是金丹期的修士,修为颇高,受伤后就成了凶手袭击的目标。
槐夜虽然废掉他们的修为,但并未毁掉他们的金丹。他出身天渊阁,是阁主唯一的关门弟子,应该不至于修炼一些阴毒的邪术,而且以他的性格,根本也不屑于杀这些毫无抵抗力的手下败将,所以凶手应该不会是他。
“那究竟是谁杀了他们呢?”景离忧蹙着眉头,心中正疑惑,抬头刚好看到了闻风而来的槐夜。
她走过去,问道:“这些人,你应该很熟吧?”
槐夜轻轻一叹:“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那你能看出这是谁下的手吗?”
槐夜走进现场,细细查看了尸体的状况,脸上也是一团疑云,对景离忧道:“他们是【章国·挽歌门】的人,看这死状不像是自己人或者雇主下的手,尸身上还残留着极其阴邪的气息,有被夺舍的迹象,所以凶手,可能是想要他们的身体的鬼厉或者其他邪祟。”
景离忧又问:“既然是夺舍,那他们的身体,又为何会被抛弃在此?”
槐夜道:“不是每一具身体,都能承载所有鬼魂的。如果那鬼厉或者邪祟,过于强大,普通的身体根本无法承载它们,一旦被强大的邪祟夺舍,很快就会被溶化掉,或者像这些人一样,变成干尸。”
景离忧听槐夜这么一说,突然想起了之前禺阳城内,那个僵尸将军,它连身体都已经被溶化掉了,可能就是被城中的那团邪雾夺舍所致。
想到这里,她心中不禁一颤,难道悲剧还在继续?尸灾还没有过去?如果真是这样,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你怎么了,脸色突然这么差?”槐夜问。
“没......没什么。”景离忧从深思中幡然觉醒,然后道:“槐公子,虽然你不是安国人,但是离忧在此,还是要请求你一件事。”
“郡主请说。”槐夜欣然道。
“我眼下有很要紧的事,要赶回归云山,所以我想请你帮忙,查清楚这件事。”
槐夜微微一笑,道:“同是修士,大义无国界,在下义不容辞。”
“如此,离忧谢过。”
“郡主不必客气。”
两人正商量着,闾师不知所措地过来问:“郡主,这......这可如何是好?”
通渠城安逸日久,闾师在这里过着养老般的日子,除了收税便无其他事,今日发生这样的怪事,让他一时都没了主意,不知怎么处理这件事。
景离忧泰然道:“不必惊慌,先把尸体就地焚烧,安抚好城中的百姓,加强城中的戒备,然后速速向县府请求增援;另外,准备【信灵草】,让全城百姓煎药喝;我先去归云山,很快便会搬救兵来相助。”
说得容易,可具体怎么做呢?通渠城总共只有三千多人口,也不是什么军事要塞,根们没什么防御力,怎么增加戒备?哪儿来的兵力?如何布置?
闾师心中怨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只会动动口,却不知道下属的难处。
他听了景离忧的安排后,内心还是一片茫然,虽然没办法保护百姓,但保护自己的办法倒是早就想好了:从今晚开始,他要增加自己家里的戒备,所有衙役轮流到他家去值班!
“下官遵命。”闾师心中主意已定,但为了应付眼前的郡主,还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景离忧再三叮嘱道:“务必安抚好城中的百姓,如今安国正是多事之秋,你这里不能在出什么乱子。”
“是是是”,闾师唯唯诺诺地应付。
景离忧说完,向槐夜作辞道:“那这里的事,就拜托槐公子了,离忧先行告辞。”
“郡主放心去吧。”
景离忧匆匆赶回客栈。
李小默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景离忧敲了几下李小默的房门,还是没人来开,便直接推门进去,见他还睡得跟猪一样,便凑到他耳边大声喊道:“僵尸来了——”
李小默被吓醒,连忙卧起,双手朝前面乱抓一通,仿佛他还在柃木关打僵尸。
“快别睡了,起床收拾东西,我们要走了。”
“哦”,李小默很听话地爬起来收拾东西,不过其实也没什么东西,他带在身上的,不过是两件衣服而已,平日里吃穿用度,全都是景离忧付的帐......
“你一个早上都去哪儿了?”李小默边收衣服边问。
“我们昨天晚上碰到的那群黑衣人,被杀了,尸体就在东门外,我过去看看。”
李小默一听,惊道:“被杀了?会不会是那槐夜赶尽杀绝?”
景离忧肯定地摇了摇头道:“不会。”
“那会是谁下的手?”
景离忧看着李小默额头上的红线,叹了口气,道:“不知道,此事十分蹊跷,我们还是先去归云山吧,禀明师门,师尊自会派人处理。”
她身为安国郡主和归云山弟子,本应优先查清楚这件事的,但是为了李小默的安危,她还是选择先赶路回归云山。
客栈的伙计已经把马车牵到门外,李小默和景离忧登上马车,马夫扬鞭向西南方向,直奔归云山。
景离忧刚离开不久,五十几岁的闾师带着自己的儿子匆匆赶到客栈来拜谒,没想到扑了个空。
这闾师想让自己的儿子跟郡主认识一下,就算不能攀上高枝,认识一下郡主总归不亏,难得这种小地方能来这么一尊大神。
店里的伙计说,他要找的房客刚刚离开。
无奈,闾师只能带着他自己觉得很优秀、很英俊的儿子,怅然回去。
到了晚上,闾师果断调整巡城防卫的布局,把所有能用的衙役都分布在他家附近,还调了几个人守在他家门口。
明显的以公谋私......
景离忧带着李小默继续赶路,三千里路,他们再快也要赶一个多月,而李小默却活不过一个月,所以她特别着急。
马车经过京畿一带,她本可以顺路回家,而且柃木关大战刚刚告捷,她更应该回家替哥哥报个平安的,却因为赶时间,所以直接绕过斯皇城,朝西南方向而去。
夜间,伸手不见五指的森林里,他们停车休息,树林里每次传出动物的叫声,都会让他们三个人紧绷神经;
白天,跑了好几天都看不到一户人家,好在马车里的干粮足够三个人吃。
一路上,景离忧受了不少苦,比如吃干粮,对于一向热汤热菜的郡主,无疑是痛苦的。
作为娇生娇养的郡主,她从没经历过栉风沐雨、披星戴月这种事,如今却一一尝了个遍,而且还要给李小默这样的病人端茶倒水,照顾他的起居,更是让她尝尽辛苦。
作为归云山云畔真人座下弟子,以前,她回家都是化作一朵白云,晾在天上,飘回斯皇城的,何等潇洒自如;而如今带着个病人,无法使用这种变幻术,也只能在地面上一寸一寸地走向归云山,煞是辛苦。
几千里路,越走越远,越走越荒凉,就像一场遥遥无期的追逐。
但值得欣慰的是,近一个月的相处,她发现李小默这个人还算有趣,没有让她失望,与多年的幻想竟然十分吻合。
人生若是遇到这种人——既有巧遇的机缘,也有相处的投缘,倒也值得去付出,所以景离忧一路上也是毫无怨言。
这也许就是命吧,她注定要在他的世界里流离失所。
马车跨越千山万水,行了一千余里,进入西南的大荒山,山路变得十分崎岖。
风餐露宿的,夜里还得睡在深山古林,艰辛又恐怖,连雇佣的马夫都不愿再往前走了,景离忧也只好结算工钱放了他去。
接下来,她自己亲自赶车,二人世界反倒是让她觉得畅快。
时间仅剩六天,李小默精气即将耗尽,每天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差不多只有一个时辰,其余的时间都是昏迷。
醒着的时候,李小默也不愁眉苦脸的,依旧谈笑,说说车窗外的风景,又聊聊家乡,就是不问景离忧关于自己能活多久的问题,因为他心里早已经算好了结局。
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无爱无恨,无财无产,他有时候觉得就这么死去倒也了无牵挂,只是心中还是有遗憾,毕竟这辈子还没有活够,很多事情都没有经历。
这几天,就拼尽最后的力气,给景离忧,给这青山绿水,留一抹微笑。
景离忧看着他一天天走向死亡,满腹的忧伤,只能等到他昏睡的时候,再一边默默地垂泪,一边奋力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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