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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遇贼


  休息两日后,李小默也该出发去斯皇城了。

  云正真人、谢允和其他师兄都来为他送行。

  韩机对李小默非常失望,自己躲在房里,不想见他。

  他煞费苦心,好不容易成功怂恿李小默去修炼“涅槃炼丹法”,原本指望着他能够炼出多颗金丹,然后分一颗金丹送给自己,让自己重获修仙的机会。

  而如今,李小默却要放弃修炼,选择去走仕途,实在让他失望透顶,觉得白白浪费了一瓶珍贵的药水。

  所以他就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喝闷酒。

  至于景离忧,她和大师姐卢熙月将要去执行任务,不能和李小默同行回京,所以只能在天鼓结界送他一程。

  天鼓结界上——

  云正把推荐信递给李小默,叮嘱道:“小默,到了国学院,你一定要用心学习。读书虽然是为了步入仕途,建功立业,但这并不是全部,读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自知自觉,与仙道修炼本质上是有相同之处的,你要勤勉,却不能急功近利。”

  “徒儿知道。”

  李小默跪地拜别师父和众位师兄。这里是他的第二个家,虽然来这里时间不长,但无论如何,师父和师兄们真心待他,对他悉心教导,他心里的感激是无法言喻的。

  归云山的传道教育就是这样,弟子不多,但对每个弟子都非常重视,个个都是严格挑选,所以每一个弟子对师门都有极强的归属感。

  赵乐彬施法,带着小默缓缓地穿过天鼓结界,降落到小镇,找了一辆马车,送李小默出归云山。

  翻越几座大山,跨过了重重障碍,终于走出了归云山地界,赵乐彬作别:

  “师弟,我就送你到这里了,保重,我一定会去斯皇城看你的。”

  “多谢师兄,那我这就去了。”

  “去吧。”

  “驾”李小默鞭了一下马,带着一大车的烤肉、云中醉和许多银子,还有几本书和他的佩剑,奔向斯皇城。

  剑,是他作为归云山弟子的标志,所以即便他无法修行,这剑也是要带的。

  赵乐彬看着他拐过了山脚,消失在视线后,御剑飞回了齐云峰。

  归云山距离斯皇城大约一千八百里,马车拼命跑,也要二十多天才能到,如果中途稍有逗留或者赶得慢,时间会更长。

  李小默刚好就是那种慢性子的人,一路上有吃有喝,倒也不急,只当是游山玩水,哼哼唱唱,走了十一天,来到了江陵郡。

  由于贪图一路的风光,他没能赶在天黑之前寻到城镇,便只能露宿在森林里。

  深林很茂密,树冠把狭窄的道路都给遮蔽了。夜空下的莽莽苍山里,根本看不到路的轨迹。以前,这段路少有人走;最近两个月,走的人更少。

  幽林深处,夹杂着阵阵虫鸣,不时还传来夜莺的啼鸣。

  李小默不敢升火,怕招来什么麻烦的野兽。

  但是,麻烦总是不请自来。

  睡到半夜,他忽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可能是一队人,也可能是一群兽。

  他握紧了剑,高度警惕。

  声音越来越近,却突然停了下来。

  “嗖!”

  两支箭向车厢内射来。

  李小默早有防备,拿剑格开。

  “上!”

  车厢外,一群土匪包围了李小默。随着领头的一声令下,众喽啰即刻拔刀冲向车厢。

  李小默拔剑跳下车厢,二话不说就和众喽啰打起来,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把二十几个喽啰都打趴下,不过并没有伤及他们的性命。

  领头的有两个人,见李小默这等身手,连忙召来一个喽啰,低声耳语道:“快去通知寨主,说有大鱼上钩。”

  那喽啰领命而去后,两个头目亲自拿着火把,带着一众小罗楼围住了李小默,不让他走。

  李小默见他们围而不打,觉得挺无奈的,杀了他们吧,又实在下不了这个手,可是不杀他们,他们又死缠烂打,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索性就先聊聊天: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每每听说安国太平盛世,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想不到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还是有盗匪,不知道是朝廷粉饰太平,还是那句老话说的,穷山恶水出刁民?”

  喽啰们一听,都“呸”的一声,纷纷反驳:

  “什么狗屁太平盛世,不过是朝廷的鬼话罢了,我们这儿住不上房子、娶不到姑娘的,遍地都是。”

  “村子里好好的姑娘进了城,全都给那帮狼心狗肺的东西玷污了。”

  “北方连年征战,兵丁都很多都是从我们这儿征的,大好儿郎一个个到了边疆就再没回来,我们而每个村子都有十几个老人,膝下无子嗣,无人奉养,死后还无人守孝。”

  “那该死的县官为了给自己的小妾的娘家置办田产,用了不到一半的价钱,强行将我家的地买走,让我走投无路,你说我不来落草,该去哪儿?”

  “去年冬天,剑龙关失守,朝廷还给我们增加了赋税和徭役,你说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你以为前线吃了败仗,都是那所谓勤政爱民、英明神武的皇帝一肩扛起的吗?到最后,所有的苦还不是落在我们老百姓身上?”

  “就是,看你样子就是个不知人间疾苦的京城阔少,懂个屁......”

  李小默这才知道,原来安国在北方吃了败仗,连剑龙关都失守了。想来去年整个冬天,景离忧都不在归云山,定是和北境战败有关。

  不过说他是京城阔少,着实让人哭笑不得,他自己原不过是京城里最最卑微的脚夫而已,只是素来相信朝廷的话,以为这个国家真的是繁荣昌盛,民生安定,却没想到,今夜所见所闻,却是和朝廷所说的大相径庭。

  “你们误会了,其实我和你们一样,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也许我状况稍好,是寻常人家,家里有条驴,有点薄田,但我爹娘过世后,我也只是个脚夫而已。”

  一个土匪头目质疑道:“你糊弄谁呢,你这一身打扮,衣服是丝绸做的,还有佩剑,你说你是脚夫谁信?”

  “就是,有马有车,就想充脚夫是吧,兄弟能不能认真点,哭穷的时候,马车不要做得这么精致好吗?”另一个土匪随声附和。

  李小默终于明白了人模狗样的含义,自己就是个生动的例子,无从辩解,但是又不得不说:

  “好,就算我是你们口中所说的衣食无忧的京城阔少,但是现在你们这么多人合力,都不能把我怎样,又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呢?我看这样吧,我把银子分你们一些,你们速速离去,行不行?”

  喽啰们哄然大笑,一个头目道:“我们山贼,还有跟你分银子的理?钱我们要,你人也得留下。”

  李小默哼哧一笑:“就你们几个人是困不住我的,再不滚,别怪我不客气。”他语气突然凌厉起来。

  “哼,我们干的是打家劫舍的活,赌的就是烂命一条,兄弟们,一起上!”

  二十几个小喽啰闻言,跟着两个头目一拥而上,再次和李小默缠斗。

  两个山贼头目颇有些修为,也会一些武功,但是和李小默一样,都没有炼出金丹。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拖延时间,等他们的大当家过来。

  正当李小默和众山贼打斗的时候,一道黑色的幻影,从山顶上的贼窝向山脚下赶来。

  盏茶的功夫,幻影来到了战场,稍作停顿,认准了目标,闪烁到李小默跟前,一招夺下他的剑,两指击中他胸口的要穴,将他击飞丈外,并封住他的穴道,让他无法再运行灵力。

  众喽啰连忙过去,用锄头和铁耙等农具扣住李小默的脖子。

  幻影停了下来,显露的真身,是个身穿黑色斗篷的中年人。

  黑袍中年人举起李小默的剑,在火光下细看,冷冷一笑:“竟是归云山的人,只可惜没炼出金丹。”

  李小默打不过,又听他认出自己的身份,便搬出师门恐吓道:“知道我是归云山的弟子,还不赶紧把我给放了。”

  黑袍中年人冷冷笑道:“归云山是天下三大修仙门派,安国半数以上的修士都出自归云山,可我如今偏就不怕,把他带走!”

  李小默被封住穴道,无力反抗,也只能任由喽啰们五花大绑,装进了麻袋,连夜抬到一处湖边的山顶上。

  那辆马车和车内的钱物,自然也成了山贼的战利品,一起拉走。

  到了山贼的寨子后,山贼卸去李小默身上的绳索,将他关在一间石洞里。这个石洞很特别,在悬崖边缘,而悬崖下面就是名闻大荒的湖泊——洞明湖,湖水浩浩汤汤,有数百里之广。

  李小默看着月光下茫茫的湖水,既不担心也不着急,心想:“那帮山贼既然没有立刻杀我,定然是看我还有用处,且看他们想要做什么再说,反正目前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不过话说回来,这帮山贼还真是傻,风水这么好的地方,竟用来做牢房,真是可惜,若是种上一课杏树或者桃树,摆上茶几棋盘等物,酾酒饮茶练剑,荒度春秋,那真是极好的......”

  他想着想着,思绪不禁跑远。

  月两斜斜地挂在了天边,月光透过铁栅栏,把牢房照了个透亮。

  看这夜色,差不多已经是丑时了。

  李小默躺在地上,双手抱头,看着月亮,憧憬着心中的梦境,不知不觉便睡去了。

  第二天早晨,阳光斜斜地照射在悬崖上,一个喽啰拿着一个发霉的馒头到牢房来,看见李小默还在睡大觉,呵斥道:“吃饭了”,然后把馒头扔进牢房里,自己走了。

  他们的原则是,只要犯人饿不死就行。

  李小默毫无反应,依旧睡得很香。

  不知又过了多久,阳光终于照进了洞口,李小默被阳光弄醒,精神充沛,只是全身有点难受。昨夜受了伤,这一夜又睡在地冰凉、坚硬的地上,有些难受。

  这大半年来,他在归云山过着极好的生活,有干净的床,有绵软的被褥,如今突然睡地板,竟有些不适应,全身骨头有点酸痛。

  肚子饿了,刚好看到地板上有一个发霉的馒头,不禁怀念马车里那些剩下的烤肉和云中醉。

  幸好他练过辟谷,几天不吃饭没事,所以地上的馒头也就暂且任由它发霉了。

  那些山贼抢了李小默的马车,吃到了那些美味的烤肉,喝了酒中极品的云中醉,个个快乐得要飞起来。

  寨主,也就是那个黑袍中年人,让人把抢来的钱,散发给附近的几个穷苦山村。

  他一个人躲在屋子里,思考着一些事,举棋不定,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李小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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