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生命的代号
夜锦衣坐在窗边看着楼下的街道上熙攘的人群,她的头斜靠在窗柩上,一缕发丝被微风吹起,在她眼前轻轻拂动,她的腿搭在窗子下面晃来晃去。
她像是一个坐在桥上用双脚拍打水花的孩童,带着一丝不谙世事的童真,然而,任谁看到这一幕都不会想到这幅平静纯真的外表下是一个怎样苍老的心。
夜锦衣是闭着眼睛的,也许闭着眼睛能让她更好地感知到周围的一切,喧闹的声音或是微风拂面的触感。
她的手指轻抚着自己的锁骨,她的动作缓慢又轻柔,像是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在通过这只手回忆着谁带给她的感觉,那种带着花香的清风拂过一片碧绿春水的旖旎感觉。
窗户的正下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而夜锦衣知道这脚步声绝对不是卫卿笑亦或是赛贵妃中的任一个人传来的。因为自从那天晚上开始,卫卿笑就已经同赛贵妃厮混在一起,整日整夜形影不离的模样倒真切地让人以为他们是新婚的小夫妻。
夜锦衣并不难过,因为她知道卫卿笑对女人有多了解,她更知道赛贵妃对男人有多了解,他们在一起,绝对不会有任何一方吃亏,自然也不会有任何一方能占得了便宜。
况且,今时今日,卫卿笑与赛贵妃在一起反倒比与她夜锦衣在一起要靠谱地多。
是的,夜锦衣还并不知道卫卿笑早已知道她是个女人。
或者说,是她刻意去欺骗自己,刻意地活在自己是卫卿笑兄弟的这种可笑的假想中。
她若是愿意接受这一点,她也许就能明白卫卿笑为何对她越来越冷淡,而且与他最看不上眼的赛贵妃待在一起了。
“黑大哥,有什么事情慢慢解决,你别想不开啊。”
突如其来的,下面传来着莫名其妙的惊呼,令夜锦衣忍不住睁开眼睛,还顺道抽了抽嘴角。
窗户下面,一个白面书生正张开双臂朝着夜锦衣喊着,脸上溢满惊惧之色,似乎是以为夜锦衣有什么想不开的从这窗户上跳下去。
夜锦衣先是看了看这窗户离地的高度,寻思着自己的武功应该不会弱到从这么高的地方落下去就摔死的地步,再想着自己现在看起来莫非很像一个想不开要自尽的毛头小子。
不至于。
这是夜锦衣思考后得出的结论,想到这里,夜锦衣这才看向楼下面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唐辞,皱眉道:“小兄弟,我看起来很想活不下去了吗?”
夜锦衣的声音不大,恰好能让楼下的唐辞听清楚。
但唐辞方才的呼喊却足够惊到楼下一条街的人,只一瞬的功夫,整整一条街的人都将目光落在夜锦衣的身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人蜂拥而至。
至于他们是想要救人还是想要看热闹,就不得而知了。
夜锦衣抬手揉了揉眉心,只一瞬,她就从窗户上掠下,伴随着围观人群的惊呼声,稳稳落在地上,并在落地的一刹那就拉着唐辞快速越过人群,消失在拐角处,只留下一群人留在原地面面相觑,而后又慢慢散去。
窗台上早已空无一人,只有一只不知从何处飞来的鸽子落在窗柩上扑楞着翅膀,似是在等着主人归来。
一角绯红的衣袖从窗沿上耷拉下来,随着北风飘摇。
一只纤长白皙的手从血红衣袖中缓缓伸出,将那只白鸽轻柔地置于掌心,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它洁白的羽毛。
街角的小吃铺子,散发着牛乳和包子的香味,令来往的客人驻足。
夜锦衣看着对着几屉包子狼吞虎咽的唐辞,抬手押了口茶,道:“小兄弟,你怎么会在这里?”
唐辞将嘴里的包子咽下去,才抬头擦了擦嘴角的韭菜叶,不好意思道:“那天,我跟你道别之后,就随意走了走,一边体察风土人情,一边听听逸闻趣事,没想到就在这里又遇到黑大哥你了,黑大哥你”
像是想起了什么,唐辞朝四周看了看,将头往前伸了伸,这才压低声音小心翼翼道:“黑大哥,烈风九侠来找你了吗?”
夜锦衣笑了笑,道:“找了。”
唐辞忙仔仔细细从上到下看了夜锦衣一眼,又道:“他们没有为难你?”
夜锦衣摇头道:“没有。”
唐辞的目光扫到桌子上的那柄漆黑的剑,那柄剑安静地躺在夜锦衣的手心,跟唐辞最初见这柄剑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
唐辞指了指剑,道:“他们也不要这泣血剑了?”
夜锦衣敛眸道:“他们可以不要自己的命,但绝不会不要泣血剑。”
唐辞皱眉道:“那”
夜锦衣抬了抬手里的剑,看着唐辞笑道:“因为泣血剑根本不在我手里。”
闻言,唐辞愣了愣,半晌才结结巴巴道:“这柄,这不是,泣、泣血剑。”
夜锦衣撇撇嘴,道:“我连泣血剑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唐辞又哆嗦着手指指着夜锦衣,道:“那你”
夜锦衣抬手拍掉唐辞指着自己的手指,不慌不忙道:“我都没见过的东西,青龙七怪、百里行、四妙人就更没见过了。”
唐辞嘴巴张得越发大了,听到这话,他忙摇摇头,道:“所以你让他们误以为这是泣血剑,出高价卖?”
夜锦衣点头道:“没人会跟钱过不去的。”
唐辞像是没缓过神来,半晌才将见到夜锦衣的始末理清楚,这一理才发现所谓的泣血剑,所谓的黑雪盗都是没有真凭实据的,空靠夜锦衣一张嘴说出来的。
这样一想,他盯着夜锦衣一字一句道:“那你也不叫黑雪盗。”
夜锦衣摇头道:“这名字难听地可以。”
唐辞这才缓缓点点头,道:“泣血剑虽不是你偷的,但你毕竟散布出了假消息,御剑山庄应该不会这么轻易地放了你。”
夜锦衣有些惊讶,不是惊讶唐辞的心思缜密,而是诧异于唐辞竟不好奇自己的真实身份,这年头,好奇心不重的人真是越来越少了,因为少,所以就令人觉得稀奇。
夜锦衣挑眉道:“你不问我名字?”
唐辞低头道:“大哥这样的人,不是在江湖上有响当当的名号,就是大隐的高人,可以有很多名字,也可以没有名字。”
正因为这样,名字就变成了一种附加在生命上的一种代号。
这种代号往往只会混淆视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夜锦衣明白唐辞的意思,但她心里却很清楚,名字的确只是一种代号,但有时这种代号却也往往能被人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就像当年的她披上一身黑色的斗篷,戴着一张蝠纹面具,提着一柄无名的剑站在那里,只说上“在下邪神”这短短的四个字,就足够让站在她对面的无名小卒腿抖得跟筛子一样。
她不得不说,名号这个东西帮她省了很多事,让她少杀了很多人。
夜锦衣没有反驳唐辞,因为唐辞这个年纪的人能体会到一层意思,就算的上聪慧了,这样聪慧的人何愁以后悟不出更多的道理。
所以,她只笑了笑,道:“你说的是,不过黑大哥这个称呼,我着实不大喜欢,我姓夜,你若是看得起我,叫我夜大哥就是了。”
唐辞沉吟道:“一叶知秋的叶。”
夜锦衣摇头道:“锦衣夜行的夜。”
唐辞想了想,也摇头道:“不,分明是夜郎自大的夜,夜大哥,你一定很自大。”
夜锦衣自然知道唐辞是在说笑,因为唐辞是个标标准准的读书人,不会不明白夜郎自大的意思,只是唐辞这一说笑,却不自觉地令她想起当年扶着她走进无境山庄大门的沈渊,那个当年为了护她杀了自己大哥的沈渊。
夜锦衣抬手啜了口茶,才笑道:“我的确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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