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盗火者与人马座
用食物填满肚子是人的本能。
但有的时候,你的客人可能不是人。
“人类吃东西是为了活下去,而神明吃东西完全是为了找乐子。”奥斯卡自从看到即将到来的客人后大受打击,竟然真的存在脑海里完全没有食物的家伙?“青年,我觉得你最初的想法不妨一试,普罗米修斯的晚餐的确让黎志负责更好,在本大人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我们还是静观其变。”
“我大概想好该怎么做了。”一阵沉默后,萧阳放下胡萝卜和厨刀,径直走向香味不断溜出大门的厨房,敲门前说道,“奥斯卡,今晚上我需要你的帮助。”
……
红霞满天。
沙滩上的客人们逐渐散去,只剩下一个披着长袍的人静静的坐着,远远的望着大海。等太阳完全落下,星光开始闪烁,他终于起身,朝着猫岛内部走去。
美食圣地?那些被绑在高加索山脉上的岁月早让自己忘记了食物的味道,即便已经告别了噩梦,但赎罪不会停歇。如果不是半人马一再请求,自己是万万不会来到这个叫猫岛的地方。他心想。
顺着猫岛的小路,他缓缓向前,在第一个分叉路口拐弯,然后一直沿着坡道走至尽头。
“夜,之屋。”他念出挡住自己去路的旅店名字,里面很安静,希望自己不会打扰到他人。
推开门,暖黄的灯光洒在他脸上,明亮却不刺眼。
“欢迎光临夜之屋。”一个略显成熟的女声在门口迎接着他,“路上辛苦了。”
“您一定就是普罗米修斯先生吧?”这个声音显得清脆许多,“我是二狸,今晚由我为您服务。您是打算先去房间,还是四处走走?”
“您的…毛巾。”温热的毛巾伴随着怯生生的声音一起递给普罗米修斯,“…用来擦手。”
毛茸茸的爪子,三角形的小耳朵,湿漉漉的鼻子,灵活的尾巴。
这是…猫?
普罗米修斯微微点头,接过毛巾,疑惑的看着眼前的三只猫。
它们按照体型大、中、小站成一排,而且都会说话?自己还以为猫岛就是猫很多的岛而已…现在看来没这么简单啊。
暖而不烫的毛巾让身体从双手放松至脑顶,普罗米修斯感觉很舒服,将毛巾还给三狸,“谢谢。”然后对二狸说,“直接带我去房间吧。”
一般客人都会先在夜之屋里转一转,这儿的温泉和椿小姐精心管理的花园可是远近闻名,这个客人果然不太一样。二狸心里这么想着,快步走在前面带路,小尾巴随着走动微微卷曲,时不时回头看一眼客人的位置。
夜之屋一共有九个客房,根据大小不同配备有不同的设施,今晚的房间虽说全都被财大气粗的龙息包下,但他多次强调,一定要让普罗米修斯住进最靠内的“玫瑰人生”——那是一个拥有观景露台的套房。
“这是您房间的钥匙,”二狸按照流程给普罗米修斯介绍了屋内的设施,“这里是淋浴,前面是浴缸,洗漱用品都在搁架上。这里面的饮品和零食都是免费的,我们为您准备了三种硬度的枕头,您可以自行选择,音乐的话可以按下这个按钮,之后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呼唤我。”
普罗米修斯感到一切都很陌生,他上一次和人类近距离接触已经是无比久远的事情了,回来之后虽说也听半人马讲述了很多人类的新奇玩意儿,但当这些东西真的摆在面前时,他依然觉得不知从何问起。
不过也无所谓了,自己来到这里也不是为了体验这些。
“先生?先生!”二狸发现这个客人压根儿没听到自己的话,不由提高音量,“您大约什么时候打算用餐?有什么忌口吗?”
“什么都好。”普罗米修斯看了看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我暂时没别的问题了。”
二狸心领神会,默默的退到门外,然后轻轻关上客房的门,“唉…还真是和他们猜想的一模一样。”说罢舔了舔自己的前爪,一蹦一跳的朝着后厨走去。
……
真是安静啊。
看来这个旅店平时没什么人来?不过也好,人太多的话会影响看星星的专注力,龙息还是很细心的。坐在露台上的普罗米修斯悠闲的望着天上的星星,露台上早已备好了藤椅与小桌,桌子上贴心的摆放着红茶和小茶点。
但他都没什么兴趣——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为了美食而疯狂的家伙,而自己并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神应该去完成自己该完成的事情,而不是吃东西。
“对吧,喀戎?”他望着南边的天空,喃喃的说道,就这么看了好几个小时。
咚。
突然,一个橘色的猫咪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它有着白色的肚皮和柔软的身体,仿若从天而降一般,不偏不倚的正好落在普罗米修斯的腿上。
“喵。”橘猫轻轻叫了一声,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
看来猫岛还是有普通的猫。普罗米修斯心想,他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放在橘猫柔软的后背上,这猫咪非但不认生,还更加靠近自己,圆脑袋一点点蹭着自己的胳膊,又喵喵的叫了几声。
“这么晚…难道是,饿了?”穿着长袍的神明问道。
橘猫就像是能听懂一般点点头,然后从他腿上跳下来,围着他脚边转来转去,时不时停下看他一眼。
“我可以把我的晚餐都给你吃。”普罗米修斯微微笑了笑,“我也没什么胃口。”
“喵。”橘猫拖着长音,满足的叫了一声。
咚咚咚。下一秒,客房的门就被敲响。
“请进。”
一个穿着白色厨师服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普罗米修斯一愣。猫开的旅店里也有人类?
“先生您好。”年轻人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中端着一个薄石板一样的东西,上面盖着一个半球形的盖子,“这是您的晚餐,请用。”
“谢谢。里面是什么?”
“只是普通的肉而已,先生。”萧阳揭开盖子,将石板餐盘放在桌上,“请慢用。”
“好的,我…”普罗米修斯的话被一阵难以描述的香气堵住了。
这是肉?不对…这和自己以前吃过的肉完全不同,每块都只有拇指长度,摆放成整齐的一摞,应该是将排骨剁成了小块。
久违的熟肉的香味一阵阵飘过来,自己是有多久没吃过肉了?可这香味不仅如此,比起原先在炉子上烤熟的肉,这个香味明显复杂的多,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类似…
树木!
没错,这种味道就像是树木被烟火熏焦时发出的气味,为什么在肉里面会出现烧焦树木的味道?
“先生,您打算什么时候开动?”突然,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出现在露台,“这排骨不吃真的对不起神明。”
普罗米修斯四下看了看,“…原来你会说话。”不愧是经过大事的神明,脸上丝毫没有表现出惊讶,缓缓的问奥斯卡,“你来我的露台上,是因为这个排骨吗?”
“是有那么一小点原因。”奥斯卡认真的答道,“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今晚能看到人马座。而这个露台,是全猫岛最棒的观星地点。”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怀念半人马大贤者喀戎的可不止您一个,据说那位大贤者最喜欢烟熏的做法。而且,看星星的时候总得吃点什么,尤其化身为人马座的喀戎又是您的朋友,感受朋友爱吃的食物,也是一种怀念的方式不是吗。”低沉的声音再次说道,“旺火快炸后烟火慢慢熏制而成,这道离不开火焰的菜,岂不是很应景?”
喀戎最喜欢的食物?普罗米修斯想起那个半人马用生命换取自己自由的那一刻,他用手捏起一块烟熏排骨,咬下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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