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
喝完汤,陆安榆便送林依桑下楼了。
气氛很安静,安静到,连发出呼吸声都会显得尴尬。
“那个,”陆安榆率先打破了这份安静,“你还存着大家的号码吗?”
她没有自信问她,是否存着自己的号码,思索了半晌,竟把“我”换成了“大家”。
“大家?大家是谁?你的号码我倒是还存着。”
陆安榆的心似是被这话撩动了,脸不自禁的红了。
“你知道的,我不习惯去删别人的电话号码。”
别人……
一句话,又将她与陆安榆的关系疏远了。
陆安榆苦笑一声:“有时候,话与话之间转化的就是那么微妙。”
林依桑知道陆安榆是什么意思,但也只能沉默。因为她知道,现在解释,已经来不及了,在那年她说出“就此别过”这样的话之后,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我要走了,要去南方了,明天的车票。”林依桑突然停下脚步,对陆安榆一笑,“你就送到这吧,安榆,再见。”
其实她是故意将时间告诉陆安榆的,明明知道有些事是不可能的,可她偏偏,就是想要告诉陆安榆自己明天要走,给自己一个不切实际的希望。
林依桑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后,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阳光下的女孩。如今的女孩已不再留着当年的短发,不过留起了长发的她,依旧是一副盖世英雄的模样。
“安榆,你长发的样子,很美哦!”林依桑对着她大喊了一声。
雨后清新的空气随微风滑入鼻腔,似有一丝甘甜滑入了喉中。
陆安榆一愣,冲过去拥住了她。
“依桑,你昨天到底怎么了,又被欺负了是吗?不要再谈恋爱了好吗,我可以护着你,我可以养你,一辈子。”
而事实上,陆安榆并没有迎着雨后的风跑去拥抱她,也没有对她说出那番话,就只是,远远的望着她,渐行渐远。
有些话,一旦没来得及说出口,或许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说了。就像,林依桑没能对第一次喜欢上的人,说出喜欢那样。
高一那年,林依桑在“死虫事件”后结识了陆安榆,从此两人一起上学、放学、上厕所、吃饭,像所有闺蜜一样,几乎形影不离。
于此同时,情窦初开的林依桑,有了自己喜欢的男孩,江一。
江一是一个从初中起就常年稳居年级第一的学霸,长得虽不是惊为天人,却也很不错,是学校里神话一般的人物。一次林依桑去隔壁班借粉笔时,遇见了他。
“同学,借一下你们班的粉笔可以吗?”林依桑披着长发,一个发夹将她前额杂乱的发丝扣入长发中,显得有些俏皮。
江一抬头便望见这个女孩富有魔力一般甜甜的微笑,脸微红了。
“可以,你挑挑看吧。”
“这有什么好挑的,随便拿几根就好了呀。”林依桑被逗笑了,“喂,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你就在隔壁,我却好像没见过你?”
“我叫江一,江河入海一线天,江一。”
“原来你就是那个年级第一的学霸啊?江河入海一线天?什么鬼,你自己编的吗?好好笑呀!”
作为学霸,这是第一次有人拆他的台,他皱眉,瞪着她的眼不到一秒,却因那突然凑近的脸,而变得腼腆。
“长得真好看,比我想象中学霸的样子好看多了……当然,我家安榆也是个学霸,她也长得很好看哦。”
“安鱼?他是……”
“陆安榆你不认识呀,她是年级前三的学霸诶,你为什么不认识她?”
“……不认识。”
“那你真是孤陋寡闻哦!我告诉你,陆安榆是年级前三的学霸,同时还是我,林依桑的好闺蜜。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里面的桑榆,就是我跟她名字的组合,是不是很好听?”
“安榆,是个女孩吗?”
“是呀,我不管别人怎么认为的,反正在我眼里,她真的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呢。”
“你在我眼里也是个很好看的女孩。”
林依桑脸突然红了,想不到学霸的脑回路那么的清奇,突然就撩上了!
“粉笔我拿好了,我先走了!”
江一这是第一次跟女孩聊那么久,这也是他第一次想要跟一个女孩聊那么久。或许是林依桑的微笑,真的很有魅力吧,让人忍不住的想要靠近。
也不知道有多少女生看到了江一跟林依桑聊了许久,更不知道是哪个大嘴巴的将这事传遍了整个年级。本来因为太受男生喜欢就被女生视为公敌的林依桑,怕是被女生们划入了死亡禁区,也就是所谓的孤立区,但凡有人靠近她,也会被孤立。
但好在林依桑身边还有陆安榆在,也不知道是谁传播谣言说陆安榆会柔道和空手道,害的老师看到她都畏惧三分。而陆安榆与林依桑几乎形影不离,这使得没人敢在林依桑面前刻意针对。
谣言的版本很多,据说以下版本为官方版本。
江一成绩好,长相好,就是太不近人情了,据说有很多女生跟他告白,都被他委婉的拒绝了,连跟他说句话他都爱答不理,简直就是高冷学霸!可是就在昨天,他跟三班那个林依桑聊起了天,而且一聊聊了一个课间!连江一这样的男孩都喜欢林依桑,怕是这林依桑有狐媚之术,将他魅惑了吧!
这就是众人在传的版本,当然还有许多别的不同的版本,但传来传去,这个所谓的官方版本就传到了到陆安榆耳边的就是这个版本。
“林依桑,你说说你,为什么去借个粉笔能借出这种事来?”陆安榆用笔头轻敲了林依桑的脑袋一下,有些生气的望着她。
“我怎么知道这些人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就知道诋毁我,没事,反正都是嫉妒我长得美才污蔑我,我又没干什么,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清者自清。”
“对!清者自清。还是安榆你了解我呀!走吧我请你吃饭,想吃什么都行。”林依桑笑了,一把挽住陆安榆的手臂,乖的像只黏人的小猫。
很奇怪的是,谣言并没有令江一和林依桑断了联系,反而加深了他们的友谊。
甚至在一个周末,江一约林依桑去图书馆。
“啊?图书馆啊,我不怎么喜欢看书啊……要不,我叫上安榆吧,她喜欢看书。”林依桑一想到书中满满的字,就禁不住的头疼,一头疼,就想到了陆安榆。
“嗯,好。”江一勉强的笑了。
去图书馆的那天,陆安榆临时有事耽误了,于是这次图书馆之旅的主角就成了江一与林依桑。
“你喜欢诗经吗?”
“不不不,一点都不喜欢。”林依桑摇着头,浑身的细胞都在抗拒。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
原本枯燥的诗经从江一的口中念出,显得莫名的吸引人,令林依桑忍不住问他:“什么意思啊?”
江一的眼眸突然变得深邃,望向了远方:“意思是说,两个很要好的朋友分别许久后,不要留着自己的音讯不舍得告诉对方,让彼此疏远了。”
“既然是很要好的朋友,又怎么会不舍得告诉对方自己的消息呢?这首诗写的明显不合理。”林依桑下意识想到了陆安榆,“就像我跟安榆,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都会告诉对方自己的消息。”
“真好。”江一笑了,眼眸中,竟带有一丝羡慕。
林依桑恰好抬头,望见那张干净的脸上,露出了具有穿透力的笑容,直击林依桑的心脏。
“对、对了,江一,有件事我想问你,那些谣言……你会介意吗?”林依桑垂下了脑袋,其实她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可她却莫名想听江一说出,我不介意。
“那些谣言吗?我没仔细听过,感觉很无聊。”江一突然盯住林依桑,“完全没有跟你聊天有趣。”
我……跟我聊天,很有趣吗?林依桑脸红了,心如小鹿乱撞般跳个不停。
这是怎么了,啊啊啊林依桑你要矜持!淡定淡定,心脏跳那么快会跳出来的吧!
这是她第一次心跳得那么快,也是第一次突然很想靠在一个人的身上,或者是……拥抱住一个人。这究竟是什么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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