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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一章 来意


  第七百一十一章来意

  唐国前朝的完颜氏,是典型的游牧民族入关建立起来的政权,虽然后来一直受到唐人的文化影响,以至于渐渐的已经和关内的唐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但作为统治者阶级存在的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权,也在始终推行者奴民政策。

  就比如,他们头上留着的这种金钱鼠尾辫,就是完颜氏一朝最鲜明的标志之一。亦即是所谓的“留不留头,留头不留”,只此一来,三百年间,便几乎将整个唐人民族从古到今的风骨摧残的百不存一,手段可谓狠毒之极。

  王越远远的就看得清楚,这些刚从车子里下来的人,除了为的那一男一女和旁边那个满头白的老人之外,竟然都是一等一的好手,或是目光凌厉,眼神如鹰,或是脚下生根,步履凝重,一个个气质彪悍,精气逼人。一看就全是精通实战的护卫高手。

  尤其是在他们之中的,那五个在脑袋后面留着金钱鼠尾辫儿的人,这些人身上的气息隐隐外露,目蕴精光,才一落在王越的眼中,便也现这几个人居然全是大师级的高手。哪怕是在实力上或许还不如洪承业身边的那个周长虎,可只看他们一下车后目光梭巡四周,身上在无意中散出来的那种可怕的气势,就足以判定他们中的任意一个人,都不会比温莎差。

  “厉害,真的很厉害!”

  想当初,即便是身为汉诺威家下一代内定继承人之一的隆美尔,身边明里暗里受他支配的大师级格斗高手,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而已,可现在,就是眼前这伙人,随随便便就在身旁带了五个,而且从他们的衣着打扮来看,估计也只是人家的“奴才”而已。

  完颜氏麾下的八旗子弟,固然都是贵族出身,但完颜氏本来就是崛起于关外的白山黑水大草原,八旗就是最原始的八个部落,说到根子上其实就是氏族部落,骨子里面奉行的仍旧是奴隶制。所以哪怕是后来入关,取了唐人的天下,坐拥百万里山河,可治理起国家却还是如同原来治理氏族部落一样,划分阶级,分封功臣,把天下人都当成自己的奴隶。

  甚至就连满朝的文武大臣,都要在朝堂上,口称主子,自称奴才!

  是以这五个人的地位虽然不低,在一众护卫当中高高在上,且留了金钱鼠尾辫也说明他们是正统的旗人出身,但在前面的那一男一女面前,显然却仍旧是个下属的身份。

  而事实上,随着当初前朝破灭,国内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提前一步事先在海外置办了大量的产业。像是八旗中的这种贵族,当然也不会个个都去誓死殉国的。

  就比如面前的这一位中年男人,年纪也只是有三四十岁,可身上却已经早早的培养出了一股贵气,一如他的祖宗当年,出入之间都有大批的护卫簇拥警戒,跟从开道。身边的这些人,个个身穿黑衣劲装,皮靴腰带,内衬利刃,就连腰间的口袋也稍稍隆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的身上还配了枪。

  这些护卫的功夫,虽然远不如后面那五个人,可目光犀利,动作敏捷,身上虽然没有军人那种浓烈的血气,可起落间整齐划一,显然也是经受过特殊专门的训练的,不是军人胜似军人。

  尤其是,这些人刚一下车,立刻就自动分布在为那男子周围,里里外外,有近身的,有游弋的,还有最外围占据有利地形观察形势的,明明只有二十几个人,偏偏就这么一布置,就给了人一种肃穆庄严的味道。

  就好像一个人,突然掉进了狼窝,走进了狼群的领地。任何人只要一靠近,必然就会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压力,使自己时时刻刻落在这些人的监视之下。是生是死都在狼王的一念之间。

  而事实上,这些人如果放到前朝,那其实就是被各家大贵族从小培养出来的侍卫和死士,不但精通实战,而且悍不畏死。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他们就是最好的鹰犬。

  虽然说这里是日不落,距离东方的唐国数十万里,还隔着一座大洋,国内新朝的手暂时还伸不到这里来,可随着东西方的交流日益紧密,西方各国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东方面孔出现了。

  所以,作为主子,这个中年男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可是一点都没有马虎大意的,并且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他也认为随身带着这些人也是必要的排场,是绝对不可以缺少的。

  而他的这个排场,也的确够大,五个大师级的高手,再加上二十多个死士和护卫,只是这些人就足以让安妮和隆美尔这样的大家子弟,甘拜下风了!

  然后,正在此时。

  王越在和苏明秋远远的对望了一眼后,突然迈步走了过来,远远的只是他人刚一动起来,立刻就引起了这些人最外围的几个人的注意。随后轻轻的一声呼哨,整个护卫团体顿时悄悄移动,变换了队形。几个人随便一个穿插,所有人的目光就在第一时间盯在了他的身上。

  “主子,这个人是个高手,一个非常厉害的高手。”

  随着王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离着还有几十米距离的时候,站在为的那一男一女两个人身后,那个满头白的老人,微微佝偻着身子,忽然目光一闪,轻轻的往前凑了一下,然后压低声音对着这一对男女轻轻的说了一句话。

  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这个老人居然也能在一瞬间看出了王越的与众不同,由此可见这个人显然也是位个中高手。单凭眼力,就强过了后面那五个人不止一筹。

  “他当然是个高手了。能被苏明秋收了当徒弟,而且连古德里安那样的人物都打死了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个一般人呢?不过安总管,你要明白现在这个年月儿,有些事情可不是拳头大就能解决得了的了。任他武功盖世,说到底也不就是一个人么,势单力薄就是他最大的弱点。我对这个人虽然还有点兴趣,但现在也不忙着接触,还是先见见苏明秋再说吧。严四海那个老家伙怎么也算是咱们一边的人,既然现在舍下老脸为了小燕子那个丫头求到了我头上,那这个面子也不好不给……。”

  为的这个中年人也不回头,只一边说话一边打量了几眼远处走来的王越,然后就嗤笑一声,挥了挥手,转身便要往楼里走。

  却不想他身边的那个女人,竟然没动,反倒是看着王越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从眼神中闪过一抹亮光,“先别急着走啊,王爷!这个王越,虽然不过是个莽夫,只知道匹夫之勇,不值得您太过重视,可是他是苏明秋的徒弟啊!如果您还想收服苏明秋为己用,这个人就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而且您忘了昨天那件事,就是这个人甘冒奇险,在林家和洪家人的手里救下了苏明秋的女儿的,所以我觉得您今天要想解决了严四海的事,就得先从这个王越身上下手。正所谓先易后难,有了这个人的帮助,想必苏明秋那里也会容易办的多。”

  说话的这个女人,年纪也有三十多岁,可长高盘,打扮的雍容华贵,说起话来也是不紧不慢。可就是这么一番话,倒是让她身边的男人,立刻停下了脚步。

  “嗯,你这么说倒也不错。罢了,就听你的劝,和这个王越说几句话吧。”

  被尊称为王爷的这位中年人,毫不在意的点了点头,再看向对面的王越时,脸上的表情就已经带上了一股高高在上般的俯视。如同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与地面上整日爬来爬去的蝼蚁,在他看来,似乎只要和王越说上几句话,就已经是给了王越好大的面子一样。

  “几位是来找苏明秋的吧?不过很抱歉,七叔他老人家现在有事,所以不方便见客,如果有什么事,方便的话,倒是可以先和我说说。”

  王越一步一步的走过来,看似慢条斯理,不慌不忙,可实际上脚下的度却是奇快无比,百十米的距离,对方几句话刚一说完,他的人就已经站在了这几个人的面前。

  而且他说起话来,也是随随便便的,没什么特别重视的意思,上来一句话,就堵住了这些人的嘴。意思很简单,你们不是来找苏明秋的吗,但苏明秋现在不方便见客,所以你们还是哪来的就回哪吧!!

  而他之所以会是眼下这个态度,一来是因为苏明秋现在的确没有出面待客的意思,他在楼上既然已经看到了这些人来了,却不下来,只让王越接待,就说明了这些人和他的关系并不算好。虽然未必就是恶客却也未必就不是。

  二来,刚才这几个人说话的时候,虽然双方相聚很远,他们也压低了声音,可在王越的精神覆盖之下,却仍旧是无一字落空,全都听的清清楚楚的。是以,王越也知道了他们的来意,其实就是为了燕子的那档子事情来的。

  严四海这个人,王越虽然不认识,但对方只是一提起小燕子这个人,他就立刻知道了是怎么回事。昨天生的那件事,虽然起者是林家和洪家的人,目的在他自己,可在这其中作为庄园里请来的保镖之一,燕子那个女人却是实实在在的扮演了一把内奸和叛徒的角色。

  要不是她居中策应,只怕领馆庄园也不会那么容易被轮回的人攻破,更不用说后来苏家两姐妹更是因此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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