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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出名了


  隔了这么多天,一个只见过一面的人,大老远的就能认出他来,可见程咬金对贺礼的印象有多深刻,贺礼对程咬金印象也挺深刻的,放下鱼竿,把贺鱼拉得离开水边些,朝岸边走了几步,行礼:“程将军,好久不见。”

  脸上的笑容开朗又热情。程咬金笑着抱拳:“贺郎有礼,钓鱼呢?”

  “是,收获还不错。”

  说起收获,脸上的笑容又灿烂了两分,笑了笑,看程咬金的马和随行皆骑着马,盔甲、刀兵也好了很多,想起李密要祭天的事情,也不知这些是不是瓦岗寨里最好的牌面,调侃了一句:“几日不见,将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这将军想是做的越来越有滋味了吧?”

  程咬金哈哈大笑:“承贺郎吉言,在密公麾下,自是越来越好。”

  这彩虹屁吹的,老程果然不是老实人。

  正说着,不远处又过来一队人马,队伍打头是一辆双马并行的马车,车边跟着的人,全都骑着马,穿着猎装,挂着刀弓,但并不是军队打扮,反而像是护卫。

  贺礼还在看,队伍中一骑白马已朝他奔驰而来,还没到跟前,老远马上的骑士就卖力挥手:“贺郎!是贺郎吗?”

  这么热情的姿势,这么朝气蓬勃的样子,不用看了,贺礼知道是谁了,然后,促狭的用同样的热情,大声的回应:“是,是郑十六郎吗?”

  声音太大,还吓了旁边的程咬金一跳,看他的眼神和动作,颇为侧目。贺礼笑了笑,冲程咬金挤挤眼,拱手道:“程将军见谅,逗孩子玩呢!那是荥阳郑氏家的十六郎,年纪还小,性子很是活泼可爱。”

  正说着,马匹奔驰而来,郑十六郎勒马,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动作娴熟,干脆利落,显然不是什么文弱人。也是,这是隋末唐初时,民风尚武,读书人里可有不少文武双全的,原身那样的弱鸡才是稀有品种。

  “贺郎有礼!”

  郑十六脸上还带着开心的笑容,跑到跟前却及时止住脚步,规规矩矩地行礼,显然家教很好。贺礼还了一礼:“十六郎有礼,这是来观礼吗?”

  郑十六笑着点头:“正是,前几日就对贺郎说过,我会随太公过来观礼,这不又见面了?”

  贺礼点点头,道:“郑公也来了?那我当过去见礼才是。”

  说着,还向程咬金解释了一下:“程将军,那边马车上是荥阳郑氏的郑公,我过去见个礼,程将军呢?”

  程咬金道:“我家主公也在,既是郑公来了,我主公当去见礼,欢迎郑公莅临才是。”

  原来那个中年男人就是李密。

  贺礼好奇的抬头看了一下,迎上李密打量的目光,微微躬身行了一礼,算是致意,然后便跟着郑十六朝郑家的车队去。

  郑家这次来观礼的,只有郑太公和郑十六郎两人,其余郎君都没来,贺礼上前见礼,与郑太公寒暄,正说着,李密带着程咬金过来,与郑太公见礼。

  双方互相见礼完毕,李密问道:“贺小郎与郑公相识?”

  贺礼微笑,说得模棱两可,十分含蓄:“劳李公动问,略有来往。”

  问题他说得含蓄,郑太公却直白:“前几日,这位贺小郎君曾去荥阳城,投贴于我家门上,与老夫做了一桩交易。”

  李密顿感惊奇,这位贺小郎的身份,他曾听程咬金说过,普通贫寒子弟,与荥阳郑氏当不至有来往才是,可看现下这情形,郑十六显然挺喜欢他,这位郑太公待他也颇为礼遇,这是为何?

  心里想着,便问了出来,郑太公当下便把贺礼为了卖件农具直接写了篇文章投郑氏门上的事情说了,说完笑道:“贺郎一篇《劝农书》写的真真精彩绝伦,个中见地,不止老夫,就连洛阳、大兴城里的朋友们看了,也是称道的。皆说贺小郎小小年纪,却机谋胆略皆有,如此大胆,如此奇行,这天下怕是只有贺郎一人尔!”

  李密、程咬金听得目瞪口呆,看贺礼的眼神就像看一朵鲜艳的奇葩,这世间还有为了卖件农具,就给人投篇文章的?!有这等才学,做什么不是做,居然去卖农具……这种奇葩,天下怕是真只有贺礼一个!

  贺礼也呆了,并且,满脸的不敢置信,声音都有些结巴:“郑……郑公,你把晚生的文章说给你的朋友听了?”

  郑太公摸着胡须,微笑颔首:“有佳文自当共赏之,君既有这等才华,当让才华现天下,如此俊才,藏着掖着岂不浪费?”

  一旁的郑十六赞同的连连点头:“贺郎,你在两都现下可是声名卓著的俊才啊!”

  然而贺礼并不觉得高兴,反而想捂脸,倒抽一口气,直接问:“这主意不知是郑家哪位郎君出的?”

  郑太公笑眯眯的看着他,问道:“贺郎何以想知道?又怎知这主意不是老夫出的?”

  贺礼摇头道:“当日列席四位郑郎君,郑十六不用说,郑七端方,郑十清正,郑十三虽有些锋锐,却也是守礼的君子,而郑公你,不像是会这样欺负年轻人的老人家,所以,这是何人出的主意?”

  郑太公不置可否,只问:“你知道了当如何?”

  贺礼:“要替晚生扬名,怎么不提前打声招呼呢?若是提前说一声,晚生再精心修改一次措辞也好,遣词用句太过粗糙,羞于见人呐!”

  神情间很是扼腕。

  这是贺礼的真实心理活动,当初写文只想着忽悠郑氏买他的东西,根本就没仔细斟酌措辞,就想着干一票完事,行文很是浅显粗糙。结果郑氏居然帮他把文章宣扬了出去……这是黑历史好吗!

  麦绰子是一种足以传承上千年的经典款农具,十分实用,在机械时代来临和普及之前,可以预见肯定能在广大北方种植小麦、大麦的地区得到推广和使用,未来只要有人写农书一类的书籍,比如他为了捂马甲已经吹出去的《天工开物》,肯定会记上一笔。

  而这农具的发明和推广,还是他写文章向荥阳郑氏推荐的,这等奇葩事,也肯定会被当做逸闻记上一笔,他的文章肯定会被人屡屡提及——

  那么措辞浅显直白的文章,毫无文采可言的文章,竟然要一再的被人提起,甚至还可能记载道史书上,被后人一再阅览,眼看着是名垂青史,贺礼却觉得这是遗臭万年,丢人丢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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