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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鱼肉我所欲 大猪蹄子亦我所欲


  没当过父母的人未必能理解陈凡的心情。

  在华人的传统文化中本来是以老人为尊的。

  因为相比年轻的后代,老人时日无多,应该更多地接受照顾,享受优待才对。

  但随着某国策的推广,80年代以后,这种情形渐渐倒过来了,全家人都围着孩子转。六个钱包算什么,哪怕把命拿出来也在所不惜。

  说句不夸张的,从80年代一直到三四十年以后,那些当父母的中年人,你让他用自己的命换父母的命,恐怕有百分之九十的人不愿意。

  你要让他用自己的命换儿女的命,恐怕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愿意。

  为了找回儿女就得放弃自己的幸福,便宜那个丧门娘们儿?

  自己上辈子就欠张蓝的,这辈子不能再欠她了。

  可一想到自己再也无法与一双儿女相遇,陈凡还是心如刀绞。

  熊掌和鱼肉真的不可兼得吗?

  陈凡彻夜难眠。

  一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陈凡突然就想明白了。

  去他妈的!老子是谁?老子是逆天改命未卜先知的神!在老子的字典里熊掌和鱼肉可以兼得!

  陈凡在屋子里一直坐到天亮,直到老妈屋子传来动静了,他这才走出小屋来到厨房里。

  一边洗着脸一边对老妈说:“妈,你让刘姨安排时间吧。”

  刘雅丽大喜:“这就对了嘛,先见个面儿,一旦看对眼儿了呢?”

  “呵呵。”

  苏晓华是刘阿姨他们单位一位领导的外甥女,所以她对这事儿很卖力。

  隔了一天就约好见面时间了。

  傍晚的时候,陈凡来到水上公园门口,等了会儿,刘阿姨就领着苏晓华过来了。

  老远看见苏晓华的时候,陈凡忍不住还是有些激动。

  上一世,双方虽然最终形同仇雠,但最初也的确是陈凡自己看上苏晓华的。

  一眼看去,苏晓华的穿着举止跟上一世没什么区别。

  扎着马尾巴,额头留着刘海,上身穿着短袖碎花衬衣,下身穿着米色长裤,脚上穿着半高跟平绒布鞋,脸上连一点脂粉都没擦。

  这种装扮走在大街上,时髦的男青年们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但陈凡的审美跟一般时髦青年不一样,他偏爱朴素、又有点与众不同的女孩儿。

  “这是小苏!”刘阿姨介绍。

  陈凡点点头,伸手过去。

  苏晓华羞涩地伸出手跟陈凡握一下。

  “这是小陈,你们聊聊啊。”

  “嗯,阿姨您慢走。”

  刘阿姨点点头骑车走了。

  苏晓华站在原地顿时局促不安起来。

  陈凡一把拉起她的手:“走!咱们溜达溜达。”

  陈凡拉着苏晓华的手,向水上公园里面走去。

  她也不挣扎乖乖地被陈凡牵着,等陈凡松开手时,脸上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一边走着,陈凡一边像老干部一样问东问西。

  “那个,你在金星纺织厂上班儿是吧?”

  “嗯。”

  “具体做什么工作啊。”

  “维护……”

  “嗯,不错,好好干。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不论什么岗位什么工种,都应当兢兢业业发光发热。”

  “嗯。”

  就这么东拉西扯转了二三十分钟,陈凡把手搭到苏晓华肩膀上。

  “你觉得我怎么样?”

  “这个……”苏晓华扭捏着搓着衣角。

  “你觉得我有没有男性气概?”

  “嗯。”

  “我也觉得你不错,长得很漂亮,身材也不错。”

  “哪有……”苏晓华扭动身体,那动作跟残疾女青年大海一模一样。

  “而且你有一种独特的气质,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就像漆黑夜晚的萤火虫一般……”

  苏晓华喜上眉梢,身体不由自主往陈凡怀里靠。

  陈凡扶了一把她的肩膀:“嗯,今天就到这里吧,我送你回去。”

  苏晓华家是远郊区的,平时住在厂里的集体宿舍。

  陈凡当然是轻车熟路了,不用她指点,很快就来到宿舍外面了。

  这里到处是来来往往的年轻人,有很多还是成双成对的。

  从自行车上下来,苏晓华挥挥手:“我走了啊!”

  这是今天她说的最长的一句话。

  “等等!”陈凡叫住了她。

  从身上拿出个数字传呼机。

  苏晓华还不认识这东西:“这是?”

  “传呼机,这里有使用说明,你没事儿自己看看。”

  “嗯。”

  “我工作比较忙,你不要随便给我打电话,就等我传呼好了。每过一两个星期我都会跟你联络的。”

  “好的。”

  苏晓华欢快地走了。

  看着她窈窕的背影,陈凡有些困惑了。

  毫无疑问,苏晓华是个单纯、浅薄、愚笨,意志薄弱的人。

  但她注定会变成一个刻薄粗鄙蛮横的人吗?

  还是说粗鄙刻薄的生活把她雕刻成那样?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张蓝那样顽强的意志。

  生活再艰难、再不堪也绝不改变初衷,坚守心灵中最美好的那部分。

  “怎么样?我这回停的正不正?”

  张蓝从车上下来查看一番。

  陈凡却在一旁发呆,似乎想着什么。

  “干什么?一整天都心不在焉的。”

  “啊,不好意思啊……”陈凡连忙致歉。

  “没事儿,看你吓的。”

  “停的挺正的,侧方停车应该差不多了。”

  “嗯,你这几天是不是没睡好觉?看着没精打采的。”

  “是啊,是有点睡眠不好。”

  “想啥呢?”

  “想你。”

  “少来……”

  张蓝转身从车上拿出个水壶递给陈凡:“给你!喝一点。”

  “啥?补药吗?”

  “喝了就知道了。”

  陈凡喝了一口,立刻呲牙咧嘴:“好酸呐。”

  “哈哈,猜猜是啥?”

  “红茶菌。”

  “我还以为你没喝过呢。”

  “怎么会没喝过?我又不像你小屁孩儿。”

  “讨厌。”

  老百姓就喜欢赶热闹荒。

  70年代末80年代初时,红茶菌曾风靡一时,家家户户都制作,并互相传播授种。大家都说红茶菌包治百病。

  哪知道,几年的时间,这股风潮就过去了,红茶菌也几乎绝迹了。

  陈凡又喝了两口叹口气:“这是好东西啊,是应该保留着。”

  “嗯,到时候给你菌种,你自己回家发。”

  “不了,我只喝蓝蓝发的。”

  “讨厌。对了,我觉得我现在已经差不多了,干脆明天就开着车子去上货吧。”

  大铁箱子张蓝也早就做好了,放在院子的一角,用苫布盖着。

  “其它的都差不多,就是坡起还没练过啊。”

  “不用练吧?坡起的过程你已经跟我说了几百遍了。不就是‘轻抬离合,等车身抖动,车头微微上扬,再松开手刹……’。”

  “说是那么说的,可坡起真的不简单,尤其你拉海鲜的时候,大铁箱子里装着海水,很容易就晃荡起来,造成车身不稳……”

  “那怎么办?这附近一马平川,也没有能练坡起的地方。”

  陈凡想了一下:“有了!明天我陪你去上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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