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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主公所在之处,吾心即安


  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

  为我谓乌: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

  枭骑战斗死,驽马独徘徊。

  梁筑室,何以南,何以北?禾黍不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

  思子良臣,良臣诚可思:臣朝行出攻,暮不夜归。

  …………

  飘远悠扬的乐声在天地间回响,不知源起于何处,亦不知何息而所止。

  天空垂于平野,远远眺去,与地面相连成一线。

  蜿蜒的河流在原野流淌,碧波荡漾,涟漪中山峦如画,除去苍穹之上的蓝天白云,还有那正在河畔行走的三位旅人。

  三人皆为男子,即使是年岁最大的那个,大概也只有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而走在最前面的则是个身材极具震慑力的挺拔青年,比身后两位同伴高出了足足一个脑袋有余,他牵着匹火一样的马儿,俊朗出尘的脸庞上,有着一道与其气质毫不相符的寸长疤痕。

  兴许是赶了许久路程的缘故,三人在河边停了下来,歇息片刻。

  吕布将赤菟的马绳松开,拍了拍它的颈脖,示意它可以去自由的饮水进食。然后他才蹲下身子,双手并拢,舀起一捧水泼在脸庞,清冷的河水令他感到了一丝凉意,舒爽无比。

  夏天赶路,天气才是最要命的。

  已经热得后背湿透的胡车儿干脆将整个身子都趴在了河边,也不管那三七二十一,直接就将脑袋摁进了水中,大口大口的灌着已经干得冒烟的五脏六腑。

  咕嘟~咕嘟咕嘟~

  一连串的气泡从河底冒向上方,恰如烧煮沸腾的开水一般,在水面上扩散开一道又一道的圆形波纹。

  吕布饮水完毕之后,起身看了眼独自玩得正起劲的胡车儿,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再有两年就满三十的人了,有时幼稚得还跟个孩童一般。

  相比之下,杨廷的饮水方式则显得要优雅许多。他平日里的行事作风固然高调跋扈,但从小的世家教育和社交礼仪,已经在他的骨子里潜移默化,使得他做不到胡车儿那般的粗鲁豪爽。

  他先从马背上轻取下水囊,然后走到河边拧开囊盖,将整个水囊灌了个七分满。最后才直起身子将水囊递至嘴边,饮上两口。

  用手将嘴角的水渍擦干后,杨廷才问向吕布:“吕奉先,我们刚刚听到的是什么曲谣,怎地令人心中不自觉的生出一股悲凉?”

  “战城南,并州小孩子都会唱的。”

  吕布忽地叹了口气,深沉的语气里掩藏不住落寞,“将士战死城外,连个收尸的都没有,早上一同出去的袍泽啊,晚上却未能一同归来,怎能不会悲凉?”

  杨廷沉默着没再说话,战争的残酷惨烈,他一个自小就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很难体会得到。

  “爷,咱们不是去雁门关吗,来这强阳县干哈?”将脑袋抬出水面的胡车儿,扭过头问向吕布。

  吕布对此也没打算隐瞒,不假思索的就给出了答案,“见一位故人。”

  胡车儿一听,顿时来了兴致,能让吕布专程绕道前来,肯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思来想去,胡车儿突然咧开了一排大黄牙,朝着吕布挤眉弄眼道:“爷,莫该不会是你的老相好吧!”

  听到这话,正前行的吕布身子一个趔趄,差点就栽倒在地,笑骂着给了胡车儿一脚,“走了。”

  然则三人还未走上多远,便听得一阵拳脚碰撞的打斗声从附近传来。

  在斜前方约莫十丈距离的高地上,有五六个男人正围着一人,用脚不停的踢踹起来。

  倒在地上的那人看不清模样,咬牙闷哼着也不求饶,任由他们踹打。如果眼力够好的话,就可以发现在他的身上,绑着一根粗实的麻绳,缠绕全身,使得他根本无法反抗。

  “爷,那儿有人在打架,咱们去瞅瞅呗!”

  喜欢凑热闹的胡车儿脸上掩藏不住兴奋,在第一时间就提出了意见,摩拳擦掌,大有一股上去大干一场的赳赳气势。

  吕布早已将一切尽收眼底,但他对此兴趣缺缺,摇了摇头,个人有个人的命,强求不得。

  要知道,他并不是一个古道热肠的善人,在他的手上,同样是染血无数。

  身为世家子弟的杨廷就更别说了,普通百姓在他们眼中无非就是一条卑贱的生灵而已,是生是死对他们来讲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他固然不屑于这种以多欺少的宵小手段,但也绝不会为了一个陌生人而上前拔刀相助。

  吕布不去,胡车儿也只好作罢。

  三人沿着大路前行,但那些人的话却是一字不漏的落入了吕布耳中。

  “起来啊,你不是很能打吗,你倒是还手啊!”

  “起来,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从他们口中传出了一阵阵猖獗的大笑声,挥舞的拳头却并未就此停下。

  片刻之后,有名小混子跑到了一个冷酷青年的面前,禀报起来:“薛哥儿,这家伙不经打,昏死过去了。”

  被称作‘薛哥儿’的青年嗤夷了一声,“早晚都要送他上路的,扔河里喂鱼吧。”

  几个混混互相对视了一眼,两人抬住上半身,一人抱起小腿,三步两下就走到了河边。

  薛姓青年看了眼这名已经昏死过去的男人,微微叹息道:“高顺,别怪我心狠手辣,要怪就只能怪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高顺!

  这两个字传入了吕布耳中,在他的心间猛然炸开,犹如惊雷。

  没有丝毫的犹豫,朝着那几人的方向,吕布侧身拔足狂奔。

  胡车儿只感觉一阵旋风从身旁刮过,看着往前冲了很长一截的吕布,胡车儿不由的一脸懵然,“说好的不去,怎么现在跑得比兔子还快。”

  既然吕布都打头阵了,早就心痒痒的胡车儿立马也追了过去。

  此时,那些个混混已经将高顺举在空中,准备投向河里。鞭长莫及的吕布是又急又怒,陡然大喝道:“住手!”

  那些个混混望了吕布一眼,他们可不会听从一个陌生人的命令就此停手,手一用力,将高顺径直扔向了河中。

  扑通~

  在一声浑如炮弹的闷响之后,巨大的水花溅上了河岸。

  “可恶!”

  吕布牙门紧咬,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

  没有任何犹豫的纵身一跃,连鞋袜头簪都不曾摘去,就那么扑通一声,扎进了水里。

  北方人不擅水,所以吕布花了许久的功夫才将高顺艰难的拖上了岸边。若不是小时候在门前不远的泥沙河里滚过几圈,这一趟怕就是有去无回了。

  将高顺推上岸后,从河里爬上来的吕布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开始剧烈的干呕起来。这个在战场上骁勇无双的飞将军,此刻脸色白得吓人,吕布的水性并不好,刚刚在救高顺的时候,不少泥沙灌进了肚子里,那种窒息想吐的感觉,简直比他打十场恶仗还要难受。

  将高顺身上的绳锁解开,望着躺在地上闭目一动不动的高顺,吕布心中一突,涌起一股极为不好的预感。

  他伸手去探高顺的鼻息,结果却触电一般的缩了回来。

  没气息了。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吕布神情恍惚了起来,嘴里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他用双手摁在高顺的腹部,一次又一次的上下挤压。

  浑浑噩噩之间,许多陌生而又熟悉的记忆,开始在他的脑中一一浮现。

  并州的初次相识,虎牢关的拼死护卫,长安城的狼狈而逃,到最后的白门楼共赴生死……

  这个沉默寡言的汉子总是喜欢握着那杆八尺长的钩镰枪,远远的悄悄的看着自己,然后他的心中便有了决策,“主公所眺望的远方,那就由我高顺,来拓土开疆。”

  “有我高顺,还有手中这把钩镰,定可以为主公打下一片大大的基业。”

  “高顺不惜死,但求主公能逃过此劫,重振往日雄风。”

  “主公所在之处,吾心即安。”

  这些话,他从来不曾对他说过一句。

  他不说,他,亦不知。

  水珠沿着湿漉的长发‘哒哒哒’的滴个不停,高顺的脸庞印在吕布的双眸之中,依旧没有任何回转的气色。

  见到高顺这个样子,吕布的心中充满了悔恨和酸苦,脑子里的记忆不断浮现,酸甜苦辣百般滋味一时间全都涌上了心头,他忍不住对着高顺大喊了起来。

  你上辈子跟我说,要同生共死,难道你忘了吗!

  高顺,我不准你死!

  你快给老子醒过来啊,混蛋!!!

  …………

  “爷,这些个家伙怎么处置?”

  胡车儿将那几名混混挨个扔到吕布面前,这些连三脚猫都算不上的弱渣,被胡车儿揍得自然只有哭爹求娘的份儿。

  吕布抬起头扫视了这些人一眼,阴寒的眼神中杀机四伏,如同出山觅食的凶兽。

  一股寒意瞬间从脚底直冲心头,即使是如此燥热的夏天,他们也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太可怕了!

  几个小混混哪还不知道惹到了煞星一般的人物,素来欺软怕硬的他们也顾不得平日里的面子尊严,双腿一软,跪在地上大声乞饶起来。

  只要能活下去,其他的已经不重要了。

  咳咳,咳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在耳旁响起,然而这声音对吕布来讲,无异于这世上最动听的天籁。

  高顺缓缓睁开了双眼,头顶上方的光芒强烈,他又只好将双目合上,仅眯开一条细缝。脑袋处传来的疼痛,令他很难去思索现在的局势,但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自己还活着。

  “高顺,你没事吧?”

  一道黑影移了过来,遮住了上方的阳光,他的头发湿润,眼睫毛上还沾着水滴,眼神里流露出急切和担忧,言语中的关怀让高顺心中不禁流过一道暖流。

  高顺挣扎着坐了起来,他望向吕布,神情愕然道:“将军,是您救了我?”

  虽然只见过吕布一次,但高顺对他的印象却极为深刻。

  当初第一次见面,吕布就邀请他去狼骑营担任军侯,甚至还将狼骑营的将令相赠。

  一个统领千人的校尉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马仆,按理说两人不会有丝毫交集可言,但吕布似乎格外关照于他。

  这其中缘由高顺不甚清楚,但他的的确确是不认得他的。

  听到高顺还能说话,吕布提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这些人,我就交给你处置了。”

  既然高顺醒了,吕布便将处决权交由了高顺行使,他的本意是斩草除根,这些个祸害死了也就死了,没什么好惋惜的。

  “高顺,不,高爷爷,饶命,饶命啊!!!”

  “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就发发善心放过我们吧!”

  混混们得知自己的身家生命捏在高顺的手里后,连滚带爬的跪到了高顺面前,砰砰砰的磕着脑袋哀求活命。

  刚开始还对高顺拳打脚踢的他们,谁又会想到因为吕布的到来,而又变成了另外的一副光景。

  只是,他们方才对高顺痛下杀手,这回高顺会轻易的放过他们吗?

  反倒是领头那个薛姓青年最为淡定,从始至终都没求饶过一句,只是略有不甘的说着:“高顺,这次算你命大,落在你手里,我薛兰无话可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胡车儿的脾气暴躁,也最看不得这种死到临头还逞英雄的家伙,直接就是一脚踹在了薛兰后背,扯开嗓子骂了起来:“****个姥姥的,你算哪瓣蒜,这儿轮得到你说话吗?”

  薛兰自然承受不住这股力量,身子陡然前扑,跪趴在了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土不说,连嘴皮也都磨破出血。

  高顺看了这些人一眼,便摆了摆手,“你们走吧。”

  那几名混混听到这话,如蒙大赦,起身就往四处逃散。

  “给我站住!”

  胡车儿大吼了一声,那些个混混浑身一个哆嗦,再也不敢挪动半步,就那么老老实实的立在原地,心中咯登咯登的跳个不停,祈求着各路神仙保佑。

  胡车儿走到高顺面前,指着那帮混混们朝他说了起来:“喂,你脑子是不是掉河里进水了,居然就这样放了他们,刚刚他们打你的时候,可没想留你性命,下的全是死手。”

  胡车儿说的这些,高顺自然全都知晓,但冤有头债有主,这些混混不过是一群被人操纵的傀儡罢了,杀之无益。而且高顺也并非是胡车儿那样的亡命之徒,擅杀他人,是会被官府判刑处死的。

  看着那些个惶恐不安的混混们,高顺再次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可以安然离去。

  走了几步的薛兰忽然顿住了脚步,回过头,眼神复杂的朝高顺说了一句,“小心周复。”

  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等到薛兰几人没了踪影之后,高顺站起了身子,同样准备离去。

  一只手掌搭住了他的肩头,高顺回头看去,那名相貌神武的青年摇头说道:“别呆在这里了,跟我回雁门关吧。只要我吕布有一息尚存,就不会有人伤你分毫。”

  霸气横生的话语让高顺彻底的愣在了当场,活了三十余年的他第一次觉得鼻子格外发酸。男儿在世,哪个又不想建功立业,驰骋疆场以报国家。

  高顺不想吗?

  他做梦都想,但他,不能!

  生生的把胸中的一腔热血按下,高顺将吕布的手掌从肩上移开,“将军,我该回去喂马了。”

  “你他娘的这是什么态度,你别给……”胡车儿看不下去了,他是知道吕布本事的人,此生跟着他,注定是要干一番大事业的,偏偏这个叫高顺的家伙不识好歹。

  吕布抬起手让胡车儿闭嘴,轻声喃喃了一句:由他去吧。

  然而刚走上两步,身上各处传来的剧痛,使得这个魁实的男人忍不住向下佝了佝身子。

  很快,他又重新直起后背,昂首迈步向前,仿佛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压垮他的脊梁。

  因为他的名字,叫做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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