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章 又一次的骚扰?
离儿女情长,依依惜别的两人十里之地,一支两千余人的骑兵缓缓地跟着。
这些骑兵骑的马,形状看似和普通的骑兽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稍稍高大些,双睛中,有丝丝的血芒,最大的不同,在于,浑身上下,不是长着毛发,竟如龙蛇那样,覆盖着一层鳞片,远远看去,如同甲马。
马上的骑士,也并不甚雄壮;虽然从气势上,每一个都是至少大剑师以上的高手。但达者级别的,却不多,十不足一。
所有人的衣甲兵器,多有破损划痕,甚至有伤口血迹尤未干透。仿佛大战方过,模样显得有些狼狈。
然而这二千多人,二千多骑,行走间,没有一人说话,也没有一声马嘶;动作有着种特异的节奏,像是这两千多骑,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
两千多骑,血红的马睛,冷漠似毫无感情的表情,凝聚成一股强横直冲云霄的杀气,聚而不散。
虽然在这片春意烂漫,生机无限的草原上,这支骑兵却有如从地狱里杀出来的幽冥鬼骑。所到之处,天地变色,灰暗一片;更似是自那荒凉戈壁里吹出来的毫无生机的暴炎焚风,无可阻挡,毁灭所经过的一切。
这便是暴风铁骑。
当年,暴风魔龙喀龙夜年幼的时候,部落冲突厮杀,全族被灭,只剩他孤身一人逃亡,被千里追杀后,最后逃入那号称只进不出的暴风沙漠。
所有的追兵,都以为他必死无疑。
但十年后,喀龙夜杀了出来,身后还带着近千人的暴风铁骑。
没有人知道这支铁骑从哪里而来,只知道它无可阻挡;回来之后,喀龙夜率领暴风铁骑,横扫草原,转战万里,先后屠绝当年灭他族人的死敌,以及不肯臣服的草原部落五十余,杀人过百万。
从此,建立了他在草原上无敌的声名,和绝对的统治。
统一大草原之后,喀龙夜选了不少对他绝对忠心,年轻的部落勇士充实到暴风铁骑之中。但到现在,这支队伍的人数依旧不满三千人。
这是因为,只有能在暴风沙漠里生存下来的,才能叫作暴风铁骑;每年,新加入的骑士,会和原先的骑士们,到暴风沙漠里作生死试练。能存活下来的,十不足一。
便是经过试练的老骑士们,每次折损比率,也达到了惊人的三成。
这是喀龙夜为暴风铁骑定下的铁律,没有人胆敢违背。
即便这样,能成为一名暴风铁骑,依然是大草原上,所有部落里年轻勇士们的最大梦想;因为暴风铁骑,便是无敌的象征,便是天下最强者的象征。
你可以不是达者,但只要你是暴风铁骑之一,你的名声,甚至更在一般的达者之上。
天暮草原之上,多数少年,不知道圣骑士团;但没有一个人,会不知道暴风铁骑。
这支铁骑,暴风魔龙最为依仗的部队,领头那个人,是一个瘦瘦高高的少年。
少年不过刚二十岁出头一点,嘴角上少年时代的软毛尚未完全变青变硬;但他的眼睛却冷静得像一个五十来岁,经历过无数风霜的部族长老。
独自一人,走在这支骑兵的最前方,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但身后整支队伍的节奏,完全跟从着少年的节奏;感觉他现在就是这支队伍的灵魂。
少年的名字叫阿古洛。
阿古洛十五岁不到的时候,便加入了暴风铁骑;先后七次,参与暴风沙漠的生死试练,不但每次都生存了下来,而且一次比一次出色;深得喀龙夜的信任。
便是第一代的暴风铁骑,对这个少年也是敬服有加。
现在,更是被喀龙夜指定为他不在时,整支铁骑的首领。隐隐有成为大草原内,喀龙夜之下,年轻一辈里,最出色的那个的趋势。
甚至被很多人视为,他是暴风魔龙喀龙夜的继承者。
。。。
草长鹰飞。
大草原上的夏季,很短暂,又灿烂而浓烈。
草原中,那原本无处不在,五彩斑斓的野花已经疏落了下来;而绿色则更加深浓稠密,铺满了整个大地。
没有了往年四处放牧觅食的牲畜群的控制,草原上的草长的益发高了,很多地方,都已经没过了马膝。
格里克收了收马缰,将速度放缓了下来。
抬头看了看天上,那似是永恒不变的,碧蓝如洗的天空,轻叹道:
“天是越来越热了。”
收回视线,眼角掠过身后随着他放慢节奏的三千磐石军团第三骑兵团的精锐骑兵,沉声问道:
“离中军多少里了?”
身后,一名副官模样的骑士加鞭赶上一步,道:
“大人,应该在三十里地左右。”
“好,传令,叫左右翼朝我这里靠拢过来。”
格里克是磐石军团第三骑兵团的军团长,自亚瑟率大军进入草原以来,便奉命带麾下一万精骑,游弋于大军前方右翼,护卫大军行军。
但深入草原已经一个多月,除了每日里的小股蛮族哨骑的骚扰,没有一次与蛮族骑兵真正正面接触过。当然,那晚的突袭不算。
每日里在这广袤无边的草原上疾驰,眼中是不变的绿色,任谁都难免会有些疲劳厌倦。
但格里克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放松,他已经可以嗅到,空气中那风雨欲来的紧张气氛。因为,已经是夏天了。
大地微微震颤,左右翼的方向,分别传来如闷雷般的马蹄声。两队各三千人许的骑兵自地平线两侧现身,逐渐靠拢过来。
虽是疾驰而来,但阵型丝毫不乱,显然都是少有的精锐。
格里克满意地点了点头,拍了拍胯下的马,这匹跟随格里克近十年的名马烈龙驹会意,稍稍加速,当先往前方偏北的方位驰去。
后方的大军随即跟上,与左右两军,形成一个巨大而完整的锥形阵,如云般自草原上横掠而过,气势夺人。
前方的地势,开始稍微有了些起伏;有几片低矮的疏林,出现在视野之中。
“这里,离弹汉山还有多远?”
身后紧随的副官迎风大声喊道:
“照大军行进的速度,再有三天,就能赶到弹汉山脚下的魔林湖了。”
格里克极目远眺,叹道:
“在铁壁关驻守了一辈子,临到老了,却还有机会登临凯尼恩大帝当年伐蛮封禅之地,也算是不虚此生。”
身后的副官也是跟了格里克二十来年的心腹老兵了,也没有什么忌讳,低声应道:
“封禅?虽然史书上没说,但谁不知道,凯尼恩大帝当年是一路毫无阻挡,杀到了弹汉山;最后在这里不远,却因为粮草用尽,后面又接济不上来,百万军队不得不狼狈而退,随后被蛮族千里衔尾追杀。”
“这是可是凯尼恩大帝,这生中唯一的一次惨败;哼,我们这次,只怕也是同样的结局。”
格里克摇了摇头,并没有责怪副官说丧气话的意思,只是以只有自己和副官才听得见的声音低低应道:
“这次深入大草原,原本就没太大的奢望活着回去;能来到这里,埋骨于弹汉山,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悠长刺耳的哨声响起。
前方低矮的小坡顶部,蓦然出现了近百骑蛮族的身影。
格里克冷冷地瞥了那个方向一眼,神情没有丝毫的波动,就好像根本没有看到那些蛮骑。
身后,整支大军奔驰的速度,队形和方向也没有因敌骑的出现有任何变化。
面对如云般卷地而来的上万大军,相形之下少得可怜的蛮骑毫无惧色,并不马上遁走,而是挑衅似地,唿哨着冲下小坡,迎了上来。
两军快速接近。
驰至快一箭之地时,蛮骑蓦然勒住坐骑,张弓,射出数十道箭芒,随后看也不看,掉头往原路疾驰而去。
格里克举剑,挑飞当头落下的一支箭矢,脸色依然丝毫未变。只是胯下的战马,自然加速,追了上去。
类似的一幕,每天都至少发生个十来次。
格里克和他麾下的骑兵团早已对蛮族哨骑这套骚扰逃逸战术熟极而流,再没有紧张或是新鲜感,甚至已经感到疲劳。
从马速上而言,格里克他们并不吃亏太多。
按照亚瑟的要求,马是精挑细选的最上等战马,数目上虽还做不到像蛮族那样一人双骑甚或三骑,但每队骑兵,也配上了不少空余的坐骑,以供替换,歇息马力。
战马原本厚重的战甲都撤了下来;人的身上也换上了特制的细钢环锁子甲,比之先前重骑士的制式精钢板甲重量轻了近七成,但防冷箭的能力却没有下降太多。沉重的骑枪也多换之以狭长的马刀。
基本上,格里克的骑兵团已经是标准的轻骑了。那亚瑟能为出征的近二十万骑兵全部换装,一来是显示了帝国强大无比的战争后勤能力,二来也证明亚瑟志在必取的决心;他必是甫掌大权,便就全力准备此次西征之举了。
虽然还无法媲美蛮族与生俱来的骑射之术和骑术,但这样小股的哨骑,已无法对格里克的骑兵团造成实质意义的伤害。
蛮族刚才的挑衅,更多是象征的意义。
接下来,照惯例便是全速驰离格里克的大军。
过去一月许,莫不如是。
否则,若蛮骑敢于恋栈不去,边打边逃,持续以骑射骚扰的话,将面临被全速追击的轻骑赶上的结果。
而赶上了的话,由于人数上的巨大差异,必然是全军被歼,绝不会有其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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