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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2章:汗青应留丹心迹、天日昭昭、千秋犹记


第2842章:汗青应留丹心迹、天日昭昭、千秋犹记

        闭上双眼,沈墨在心中默默的念诵着:“……你们看见了吧?”

        “我中华无数以逝的忠臣义士,那些为了百姓与家国捐躯的英魂,你们看见了吧?”

        “我临终前呼喊着天日昭昭的岳武穆,我死前也不忘过河的宗泽,你们看见了吧?”

        “我“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的辛弃疾。我周身被射满两升箭簇,仍旧死战小商河的杨再兴……你们看见了吧?

        “把“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个字纹在面上,死战金贼的王彦。“留取丹心照汗青”,宁死不降的文天祥。蹈海自尽、宁折不弯的陆秀夫!”

        “还有无数像星辰般闪耀,永不会被后人忘记的不屈英魂!你们英灵不远,在天上看见了吧!”

        “华夏崛起,就在今日!”

        “我沈墨正踏着你们的鲜血,怀着和你们一样的悲愤与血泪,向敌军进攻。”

        “此战若胜,我中华故地将尽数回归。奋战数载,这一次,我终于扼住了命运的咽喉!”

        “我要你们看着我杀出重围……或者战死在路上!你们看着我!”

        ……

        庞大的舰队在平静的海面上拉出了无数条航迹。在苍翠碧蓝的海面上,在阴霾晦暗的天空下,这些航迹全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

        ——燕云!

        ……

        这支远征舰队离开海港之后,一路向着西北方向海面前进。此刻他们跟在过境的台风后面,正是一路顺风顺水。

        所有的战舰全都张开了白帆吃饱了风,在碧蓝的海面上行驶之际,就如同在天空中翱翔一般轻灵敏捷。

        海面上千帆竞渡的场景,也让战舰和运兵船上的海陆士兵看得分外新奇。

        要说这坐船渡海,对他们来说虽然不算稀奇。但是这么多艘船,这么大规模部队的渡海行动,却是前所未有!

        他们从登州军港出发,一直到目的地榆关,海上的行程一共六百余里。即便是顺风也要走行三天才到。

        所以这些士兵看够了热闹,就被长官撵回船舱里去休息——话说后面的战斗还需要他们大费一番力气,现在过于消耗体力可不成。

        沈墨站在船头上,平静了一下情绪,回头看向了身边的凌霄子。

        原本这个妖道并不在他的出征序列当中,可是这家伙却自己追上来了,沈墨也想问他到底有什么事。

        凌霄子也在心里踌躇了一下,到底还是没把王轩的事说出来。

        前几天他在得到王轩的消息之后,确实是一冲动就从通州出发,赶往了沈墨所在的登州。

        因为小泥鳅王轩是他最喜爱的徒孙,平时又是灵慧可爱,聪明之极。凌霄子也不希望她这一辈子,就毁在对统帅的苦苦思念当中。

        不过凌霄子走出通州之后,没过多久,他的心里却又暗暗后悔了起来。

        统帅现在有多少大事要忙?眼前这场北伐,毫无疑问是事关民族命运的一战。在这时候拿这些儿女情长的事来烦他,他凌霄子是不是太不明白事理了?

        可是老道在家里待的时间久了,倒是很想念和统帅一起征战的日子。他也有些静极思动,于是索性就直奔统帅所在的登州而来。

        此刻他听统帅问起,凌霄子尴尬挠了挠后脑勺说道:“我这不是想来给墨问商社打个前站嘛?”

        “等统帅此战打胜之后,从此燕山以南就全都成了咱们的势力范围。统帅手上的几大财团想必会和之前几次征战一样,您在前边刚刚取胜,他们在后面立刻就会朝着占领区一拥而上!”

        “不管怎么说,老道我也是统帅身边亲近之人,这次俺偏要借统帅的船来个先发制人,在金国故地抢占先手,发一笔横财不可!统帅要是不同意,现在就把老道从船上踢下去好了!”

        沈墨听了凌霄子这番撒泼打滚,死活非要占便宜的话,也不由得笑了笑。

        其实沈墨心里明白,凌霄子可不是他说的那种爱占小便宜的人。

        更何况你别看他以统帅身边的亲近之人自居,可是沈墨手下的财团里,四海商社基本上就是统帅私人的。通州工业园区也有沈墨的一半股份。而且那个胡商阿普,比凌霄子入门的时间还早!

        况且现在财力不下于四大财团的泰山商社,还是统帅三个亲老丈人开的……要说起关系,哪一个拿出来不比他亲?

        估计凌霄子也是家里待不下了,所以才没事儿编个理由出来散心的。

        沈墨想到这里,他皱眉笑着看了凌霄子一眼,表情中不免带上了几分嘲笑之意——不过这也是沈墨对亲近之人才能露出的表情。

        凌霄子正在心里暗暗得意,却听统帅向他开口问道:“对了,那登州城里的龙血是怎么回事?”

        “攻城火箭加高锰酸钾,”凌霄子言简意赅,一句话就把问题说了个清清楚楚。

        沈墨听得顿时就是皱着眉,狠狠地看了他一眼。

        凌霄子所说的高锰酸钾,在现代社会,差不多所有的学生都在化学课上见过。

        这东西俗名也叫“红汞”,就是那种一小粒放在水盆里,就能把整盆水弄得一片红彤彤的玩意儿。

        这种高锰酸钾溶于水中之后,比任何红色的颜料颜色都要浓重.往往只要一小包就能染得整条小河,像流淌着血水一般紫红。

        看来凌霄子是把高锰酸钾药包装在了攻城火箭上,再趁着雷声隆隆的台风天向着登州城上空发射。

        只要几发下去,空爆后的攻城火箭弹炸得药粉飞散,城里的大片区域就会天出现天降血雨的奇观。

        这里的攻城火箭倒没什么,让沈墨皱眉的却是这高锰酸钾。

        那可是他研究出来用于作战的战备物资,这次却被凌霄子给用在了这种事上!

        要说这高锰酸钾,溶于水中之后有强效杀菌的作用。它制取的时候工艺简单,实际上是一种廉价而容易取得的化学品。

        沈墨之所以制作囤积了一批这玩意儿,就是因为它在某种特殊环境下作战时,是必不可少的军需品。

        因为高锰酸钾调制的水溶液用来泡脚,可以治疗战壕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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