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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贪狼降世,南宋临安


南宋。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的南宋。

        靖康之耻之后,钦徽二帝被金国俘虏,康王赵构继大宋皇帝位。以秦岭淮河为界,大宋偏安于东南半壁一隅。

        一时之间,都城临安冠盖云集,秦淮风月豪奢无限。而大宋的根基与血性,却在温柔乡中渐渐的消磨。

        百年间朝局更迭,政事日坏。在金国铁骑秣马厉兵、蒙古渐渐的崛起之时。南宋的国本却在韩侂胄、史弥远之辈的手中凋零。在庆元党禁、开禧北伐之中消耗。在四木三凶、五鬼用事中内耗。

        嘉定十六年,宁宗在位。大宋江山已是岌岌可危。此时距离一战毁国的崖山之战,还有五十六年。

        在崖山那一战,二十万人蹈海而死。中华民族最有血性、最有风骨、最有学问、最有才华的人尽数死于此战。

        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大宋户籍上四分之三的汉人被蒙人屠杀。

        历史从这里开始变化,在这之后中华文明开始日渐凋零。朱明一朝的皇帝不是敛财就是做木匠。而汉人的精英则是再也不知道风骨为何物,只会把膝盖软趴趴的跪在满清异族的脚下。

        崖山之后,再无中华。

        我泱泱中华、煌煌华夏,世间岂无力挽天倾的男儿,补天裂的英雄?

        ……

        一场清晨的骤雨,洗得槛下的梧桐碧绿如翠、泥墙边的梨花雪白簇新。

        暮春的临安城,正是“春城无处不飞花”的时节。

        一处清净的小小院落中,陆云鬟手里拿着一根金簪子。她正咬着银牙,一脸恼恨的用簪子尖儿一下下戳着桌面。

        想着昨天晚上新婚之夜发生的事。陆姑娘心里恨恨的想道:再不理他了!这个奸猾无赖的小子!

        这位陆云鬟本是官宦人家的女儿,从小就是知书达理。不想在她十七岁这一年,父亲辞官回乡时却在路途中翻了官船,全家人都齐刷刷的淹死了。就剩下陆云鬟和一个唤作小符的小丫鬟主仆二人。

        这一来云鬟姑娘身无分文,在临安城又是举目无亲,一下子就陷入了困境。

        好在云鬟样子生得美貌,不但是身段婀娜玲珑有致,面庞也是娇艳无双,堪称人间绝色。所以才被一个临安的富商看上,娶做了外室夫人,养在一个院子里。

        云鬟本想着这一辈子就该这么过去了。却不曾想新婚之夜就出了一件麻烦事。

        怪也怪云鬟太过漂亮,原本那个富商就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本来就是年迈体弱的底子。他这回娶了新媳妇,被陆云鬟的身体青春美艳的这么一诱惑。老人家为了雄风不坠,难免弄了好些药物以助军威。

        结果那些虎狼之药的威力,加上在喜宴上多喝了几杯。这个可怜的小老头洞房还没等进去,在喜宴上正吃着酒就一命呜呼了。

        结果这个富商死后,他家的大夫人闻讯,却带了一群悍妇打上门来。

        这一帮子人把云鬟和小符连打带骂,把她们从这个刚刚安稳下来的小院子里硬生生给撵走了不说,还把她们身上的一点财物都给掳走了。

        这一对主仆立时间就是身无分文,又是弄得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云鬟无奈之下只好央人做媒,想要再嫁个老实本分的人家过日子。

        她昨日嫁的这个少年,名字叫做沈墨,就是云鬟想要共度一生的这样一个“本分”人。

        这沈墨虽然家境贫寒,但是平素里倒也老实。云鬟新婚之前他就和云鬟同住在一条巷子里,出出入入的时候,云鬟倒也见过他几次。

        她知道沈墨是一个木讷寡言、带着几分羞涩的少年。再加上这沈墨在公门里面有个差事,是个临安府的一名衙役,也算是有个正经营生。

        这一次正好有人做媒,陆云鬟也算和沈墨认识,知道他虽然没什么家产,倒也是个勤恳朴实的少年郎。于是陆云鬟就带着小符匆匆忙忙的嫁了过来。

        没想到,新婚那天晚上,就闹出了这样的事!

        想起来云鬟就是又羞又气,恨的牙根直痒痒,真恨不得咬那小子一口来泄愤!

        新婚的那天晚上,云鬟这才惊讶的发现。这个沈墨哪里还是那个羞涩的少年,他竟然是一个风月场中的积年老将,脂粉阵中的绝顶高手!

        这一夜,弄得姑娘真个是又羞又气,等到第二天的早上,沈墨已经去衙门上应差去了,云鬟才在这院子里一个劲儿的心里发狠。

        这姑娘前半生命运多舛,这一回原本想找个老实人安度一生,没想到却嫁了这么一个扮猪吃虎的家伙。这件事弄得这新媳妇儿的心里当真是又酸楚又羞臊。

        真是万般恼恨娇羞,一起涌上了她的心头。

        且不提陆云鬟在这院子里一个人暗自发狠,单说沈墨。

        ……

        沈墨出了家门,一路向北走过了下瓦子,在兴庆坊转弯向西。

        前面不远就是临安的钱塘门内,八十年前岳飞死去的风波亭就在那里。沈墨应差的钱塘县衙,就在风波亭的对面。

        走在青石铺就的大街上,两边的商铺古色古香。街上古装衣裙的姑娘清秀灵透,如同画中人儿一般。粉墙后探出头来的几枝杏花,正开得红艳如霞。

        这里的行人和建筑,都自带着一股闲适优雅的韵味。沈墨一路走来,感觉自己迷醉恍惚,如在梦中。

        沈墨是个现代人,他是在昨天新婚喜宴的时候穿越过来的。

        “一来就赶上全套儿的入洞房,上天也真是对我不薄。”沈墨摸着鼻子,一边走一边哭笑不得的想道。

        虽然是刚到这个古代世界,沈墨倒是没什么不适应。因为他前生就是个卧底,他的整个人生,差不多都是在假扮别人中度过的。

        沈墨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在那个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孩子,天生就比同龄的孩子来的早熟和懂事。所以沈墨在国家的资助下一路上学上到警校毕业,他心里原本一心想着要当个警察,回报社会来的。

        谁知道,沈墨平时表现出来的深沉稳重,深藏在内心里的灵气逼人,还有性子里那股子混不吝的疯劲儿,早就被有心的警校领导看在了眼里。

        于是,沈墨一毕业就成了一个卧底。

        从22岁开始直到37岁,足足15年的时间里,他曾经是国际贩毒集团中,丧心病狂的杀手“丧彪”。曾经是地下枪械军火制造厂里,凶残狠毒的打手“疯狼”。曾经是诈骗集团里,衣冠楚楚的职业经理人“布鲁尼”。

        他一度是澳门最好的荷官,曾经是假活佛座下功勋卓著的门徒。十五年间,他换了足足八个身份。甚至有时候连他自己在梦中醒来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就在沈墨走在路上的同一时刻,一大清早,临安行在掌管天文和历法的司天监里面。当值的少监面色苍白,执笔的手颤抖着偷偷记录下了昨晚的观星所得:

        “是夜,紫薇帝星子午独坐,光华收敛。”

        “天府、天相、龙池、凤阁、辅聘四星暗淡不堪言。”

        “北斗天枢贪狼星光华大盛,牧野流光,如云似瀑,其色如血。”

        “嘉定十六年三月寒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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