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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赐你名姓


  冬日天黑的早,徐佑一行未时末到的由禾村,说了这会话,已经接近申时中了,外面雪花飘洒,阴沉昏暗,不到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可能见度却也极低。

  环顾四周,没见到房中还有其他人,这是独进一室的结构,一目了然,藏也藏不住。方亢看出众人的疑惑,道:“我老婆子狠心,死的早,留我跟一个女儿相依为命。她自幼懂事,见我这几日身子不好,说去山中捉野兔给我补补,这时辰应该快要回来了!”

  徐佑等人面面相觑,这样的雪天,就是平路上走路都怕摔倒,一个小女娘去深山里别没捉到兔子,反倒陷在里面出不来。

  “郎君,要不我进山去看看。”左彣低声道:“这个时辰了,会不会有意外?”

  徐佑皱眉道:“你不熟悉山势,不安全。这样吧,从村里找两个常进山、年轻力壮的男子做向导……”

  “几位郎君误会了!”

  方亢忙道:“我就这一个女儿,要是进山有危险,怎会舍得?她从小跟着村里一位猎户学了点翻山越岭的本事,由禾山看起来高深林密,但没什么大的野兽,只要认熟了上下山的小路,不会有什么危险。并且野兔只在晚间出来觅食,雪地里跑不快,又爱走老路,仔细找到它的行迹,下个活套就能套住了……”

  话音未落,听到外面响起一个清脆的女郎声音:“阿耶,我回来,今天好福气,捉到一只肥的快要爬不动的懒兔子,不知盗了谁家的草料,吃的比阿满叔都要硕大呢。”

  她说话又快又急,倒豆子一般,时不时的夹杂几句吴侬软语,让人听起来如同冬日饮了一杯温酒,顿觉心情舒畅。方亢迎了出去,斥道:“野丫头,家中来了贵客,不要胡说!快进来……”

  瞧你,手脚都冻的肿了,不让你去,偏不听!”

  “这点冻碍不得事,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阿耶,这兔子到底像不像阿满叔?”

  说话间一个女郎推门进来,穿着粗布衣衫,不施粉黛,眉眼清秀,长长的黑发随意挽了个髻,看上去简简单单,干净清爽。只是肤色黝黑,不像平常江南女子那么柔弱白皙,透着一股子健康活泼的生机勃勃,充满了感染力。

  她也不认生,打量了徐佑几人一眼,将手中的野兔扔到角落里,高兴的道:“你们好福气,等会我烧一盘兔肉给你们尝尝,保管连舌头都要吞下去的!”

  何濡这个吃货本来昏昏欲睡,一听有好吃的立刻来了兴致,道:“有兔斯首,炮之燔之,那就有劳小娘了!”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出自《诗经•瓠叶》,讲的是主人宴客,炮就是裹了黄泥炮制,燔是烧,何濡学富五车,张口即来,既应景又有趣。

  女郎歪着头,如墨的眼眸清澈见底,没有沾染一丝尘世沧桑,道:“你说话我听不懂,什么炮之燔之,切碎了肉用火烹就是了……”

  这真是掉书袋掉成了呆子,徐佑微微一笑,尚算矜持,履霜和冬至却没他那么能忍,噗嗤笑出声来。她们倒不是嘲讽女郎的意思,只是调侃何濡,看他尴尬属于静苑的保留节目。

  秋分也听不懂,小声问了冬至,才明白小郎他们在笑什么。不过她是心地通达的人,不会觉得听不懂这些就要暗自神伤,或者就得赶紧用功读书去弥补差距,对她而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位置,她只需要陪在小郎的身侧,生死不离就足够了!

  何濡听到烧兔肉的做法如此简单,立刻没有了期盼,懒洋洋的靠着墙,再次闭上了眼睛神游物外。女郎却不放过他,道;“还有,不要叫我小娘!我有名字,我叫方斯年。”

  噗!

  徐佑的笑容僵在脸上,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诗经有“于万斯年,受天之祜”的句子,寓意国运绵长,等闲谁敢用这样的名字?更别提一个山野村落里的小女娘了。

  何濡估计也是听了这个奇特到极点的名字按捺不住,饶有兴致的睁开了眼,道:“谁给你取的名字?”

  方亢不像读过诗经的人,由禾村里总共二十多户人家,更不可能藏着一个饱学之士。虽然这个饱学之士取名的水平太低,但至少是个读书识字的人。按照这个年代的识字率,这种概率实在太低。

  “啊,是我求老掌柜给取的名,是不是哪里不好啊?”

  方亢只有这一个女儿,心中疼爱的很,不想跟村里其他小女娘一样随便起个狗啊奴啊的名,虽然不盼着长大后变成什么贵人,但做父亲的,还是希望女儿能嫁个好人家,不受苦、不受累的过一辈子。

  取个好名字,或许看起来会多少知点礼数,不那么像是山里的野丫头了!

  “你是不是没告诉掌柜的是给女儿还是儿子取名字?”

  方亢老脸一红,道:“郎君怎么知道的?我怕老掌柜嫌弃给女娘取名辱了身份,不敢直说,所以……所以……”

  何濡哈哈大笑,道:“你做的对,对付那些高高在上的读书人,就得用点无伤大雅的法子!方斯年,方斯年……好名字,我很喜欢!”

  方斯年顿时笑上眉梢,道:“你是好人!这名字我也喜欢的紧,等下做好了兔肉,给你分一只兔腿!”

  方斯年没有吹牛皮,将这盘兔肉做的超水准的好吃,配上两三碟不知名的野菜,晕素搭配,爽腻可口。收获意外之喜的何濡独自分享了一条大兔腿肉,吃的油光满面,不亦乐乎,时不时的跟徐佑炫耀一番,直把徐佑气的牙痒痒。吃完了饭,天色已晚,方亢告诉方斯年关于徐佑的来意,方斯年听说要跟方亢一起进城,起初有点不开心,她在山里长大,从没离开过由禾村周围十里的地方,乍然听闻,难免思绪不定。但少年心性不知愁滋味,很快就将这点不快抛之脑后,因为她发现了一个新的玩伴——秋分!

  说实话,两人的性情和经历都不太相似,秋分柔而弥坚,从义兴流血夜的尸山里爬出来,如同断金重铸,再无所惧。方斯年质朴如新,生养在这片未受玷污的村落里,仿佛璞玉未琢,天真无邪。但除此之外,两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同样的本性通达,轻易不为外物所动,比起履霜遍历风尘,随波逐流,比起冬至浮沉浊世,汲汲富贵,只有她们才是真正的同类!

  “你叫什么?”

  “秋分!”

  “奇怪的名字。我叫方斯年!”

  “我知道,你叫方斯年,可秋分也没什么奇怪的啊?”

  “你没有姓氏吗?”

  秋分愣了下,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刚想说自己从小在义兴长大,没有姓氏。奴婢除了主人,一无所有,又怎么会有姓氏?履霜在旁边怕她伤心,刚要过来打个圆场,却听到徐佑温和的声音响起,道:“她姓徐!”

  秋分身子一震,转过头,呆呆的望着徐佑,双眸中慢慢浮现出滢目的水痕,清晰的倒映出那个少年郎君的模样。

  他微微笑着,似远似近,又如父如兄!

  履霜握着秋分的手,感受着她的颤抖和无所适从,一句话也不说,轻轻的把她揽在怀里,抚摸着柔软的青丝,脸颊贴着额头,给予这个妹妹最坚定的支持。

  冬至站在一边,既为秋分感到由衷的高兴,也有点小小的气馁。毕竟在三个人里面,小郎最喜欢,也最心疼的还是秋分。

  不过她很快收拾心情,秋分跟了小郎十几年,从小陪伴,又一起经历生死,那份情感和机遇羡慕不来,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想必终有一天,小郎也会像对秋分一样对待自己。

  “好了,有外人在,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打骂你呢。不要哭了,从今天起,你就随我的姓,再有人问你姓氏,就说姓徐!”

  徐佑从不觉得赐人名姓是多么高尚的事,也不需要靠这个收买人心。但对秋分而言,十三年无名无姓,只有一个供人喊叫的代号而已,现在竟然得以在名字前冠上徐姓,那真是莫大的荣宠。其实也不能怪她激动,连郑成功何等英雄,被南明皇帝赐了国姓,人皆以国姓爷名之,至于原先的郑姓,一点都不重要了,黎庶认知如此,也无可奈何。

  “徐……徐秋分,现在听起来就不怪了。嗯,好听,跟我的名字一样好听!”方斯年拉着秋分的手,兴高采烈的道:“今晚我们一起睡!”

  方亢大感丢脸,道:“野丫头,当着众郎君的面说什么胡话!”骂了女儿两句,对徐佑不好意思的说道:“徐郎君,我这边只有一间房能够住人,不如我带你们到周边的邻居家里借住……你们宽心,这里的村民都很热情好客,不会慢待诸位的。”

  “不用太费事了,随便寻一处宅院,再借三床被子,然后弄点柴火来,凑合一晚上即可。”徐佑吩咐秋分取了五百钱交到方亢手里,道:“乡亲们恐怕也没有多余的棉被,今晚天这么冷,这点钱就当我的一点心意。”

  方亢推辞不过,只好接了钱,带着方斯年刚要出门,突然柴门外传来纷杂的脚步声,接着听一人道:“是这里吧?”

  “是,是……方老姜就住这里……”

  “你这婢子养的狗才先别走,要是说谎,看爷爷不拔了你的舌头!”

  “不敢,不敢!”

  “行主,你说这么冷的天,咱们累死累活的跑这趟差事,就不能等几天放晴了再来吗?”

  “钱主等了一两个月了,为的就是不惹人耳目,等城里的事情淡了,再将这个方老姜悄悄的控制起来。正好赶上雪天,这不着村不着店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咱们绑了人就走,神不知鬼不觉,累点算什么?都听好了,打起精神来,等完了事,一人赏五百钱喝酒!还有,去窃香楼的花费,老子都包了!”

  “谢行主!”

  “谢行主!”

  众人听到窃香楼,登时来了精神,恨不得立刻抓了方亢,好回那些青楼妓女的床上享受一番。

  砰!

  柴门被一脚踢开,插在门后的闩木也断成了两截,七八个人走了进来,裲裆缚裤,手中拿着短殳,典型的游侠儿打扮。领头的人就是所谓的行主,浑身积雪,恶形恶状,看着眼前的方亢父女,眯着眼睛问道:“你就是四宝坊的方亢?”

  方亢急忙把方斯年护在身后,道:“你……你们是什么人?”

  行主狞笑一声,不多言语,把手一挥,身后的游侠儿立刻就要拥上去拿人。

  “住手!”

  听到动静,徐佑几个跟了出来,左彣不等吩咐,纵身上前,轻轻一推,冲在最前面的那个游侠儿蹬蹬倒退三步,扑通一声,屁股着地,疼的站也站不起来。

  行主脸色一变,重复了方亢刚才的话,道:“你们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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