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我有喜欢的人了
初秋九月,又是一年大学季。
洛笙昨晚从海城出发坐上高铁,今天一大早抵达京市。
在这座四季分明的首都城市,她即将开启接下来大学四年的新生活。
还记得第一次来京市,是来给参加数学竞赛的裴砚青送准考证。那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她摘不到他,等了好久才等到他来接她。不过幸好还是被她给等到了。后来他一路背着她从雪地里出去,她虽然被冻得要死,但心里却很暖,他们当时还在酒店住了一个房间。
那些过往的记忆片段像是开了闸门的流水一样向她的脑海袭来。
就好像,那些画面就发生在昨天,然而转眼之间,竟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的时间。
如今他们不再是每天穿着蓝白校服,除了高考几乎没有任何烦恼的青涩高中生。
长大是一件辛苦的事情,因为面临太多不可避免的分别,长大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因为他们终于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离自己的理想更近一步。
如今隔着几条街的距离,一个在警校,一个在传媒大学,一个是国际汉语言新生,一个是满腔热血的警官预备役,未来的某一天,他们还会有新的身份,或许是,人民警察裴砚青和军事新闻编辑洛笙。
他们约定好,要在各自领域成长为更厉害的大人。
等一朵花开需要很多的耐心和微笑。
但是只要是他,她就愿意等,不管多久都好。
-
开学第一天,洛笙报到完之后开始在学长学姐的带领下领生活用品,军训服,找寝室。
她刚刚报到完就立刻有一个迎新的学长拎过她的行李箱,准备带她去找宿舍楼和寝室。
洛笙被陌生人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她发呆的样子也是过于可爱,白白嫩嫩的小脸儿,黄色渔夫帽,白色百褶裙,像是明媚的太阳花,迎新的大二学长也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没想到新生里面还真有这么漂亮的姑娘,瘦小的个子让人很有保护欲,不谙世事,美的乖巧可爱,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心尖儿发痒。
到了宿舍门口,洛笙跟学长道谢,准备进去寝室。
“学妹,加个微信吧,你这初来乍到的,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随时找我。”
“我是新闻系的,今年大二,叫于谦。”
洛笙本来是想拒绝的,但是毕竟人家帮自己拿了行李,还大老远把她送上来,总是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挣扎了一下,她还是把自己的二维码调出来,让他加了微信。
传媒大学的宿舍是四人间,她是第一个到的。
宿舍的整体环境非常好,上床下桌,宽敞明亮,她们这间宿舍在阳面,采光也非常不错。
她的床位在里面靠窗户的位置。
不一会儿其他的三个舍友也陆续来了。
一个女生叫杨欢欢,就是京市本地的,胖胖的,性格大大咧咧,很搞笑,一看就是个超级好相处的大姐大类型。刚一进门就拉着洛笙转了三圈,然后把她从头到脚欣赏了个遍。似乎已经在五分钟之内已经彻底沦为了她的颜粉,弄得洛笙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另外两个女生的话,一个是头发很短,打扮中性化,看起来超级帅的假小子,但其实内心很憨憨,和她一样话唠体质,叫林宁。
还有一个是性格比较内向,看起来胆子有点小,据说是家是贫困山区的,非常刻苦勤奋,靠国家资助才能上大学的林秀梅。
晚上,大家洗漱完就一起在床上热热闹闹地聊天,四个人性格都很好,很投缘的样子,完全不像是第一天才见面,反而像是认识了很久的样子。
洛笙顿时觉得自己超级幸运,出门在外,至少大学四年都不用担心社交问题。
小女生的八卦永远都离不开一个亘古不变的中心话题,那就是“姐妹,你有没有男朋友。”
林宁和秀梅都说没有。
杨欢欢呢,男朋友是高中养成的,直接带到大学来了,现在也在他们学校,读的是播音主持专业。
那语气稀松平常,就好像行李箱里多带了件行李过来一样。引得大家好生羡慕。
洛笙想着,要是自己也能和裴砚青在一个学校上大学多好啊,这样就可以经常见面,不用每天忍受思念。
自从上一次打过电话之后,她又已经两个星期没有联系上他了,无奈也无可奈何。
但是呢,她知道他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很多人都不理解他去读军校,觉得他应该成为商业名流和资深学者,可她觉得,裴砚青就应该是那个一身戎装,铁骨铮铮,保家卫国的正直军官。
就像,她的父亲一样。
是她心里的超级英雄。
她为他们感到骄傲和无上荣光。
“洛笙洛笙,那你呢?”
“笙笙长得这么漂亮又可爱,怎么可能没有男朋友。”
洛笙不好意思地抿嘴笑了笑。
“我还没有男朋友呢。”
“啊?”
寝室里三个人几乎是同一时间爆发出了一声惊叹,似乎是不太能相信这个事实。
林宁:“不是吧,这么可爱的小美人,竟然还是单身。”
杨欢欢:“笙笙,要是大家直到你还单身,军训的时候肯定会有好多小男生跟你表白哦,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洛笙用小毯子把自己埋起来,只露出个可可爱爱的小脑袋,羞涩开口道。
“我不会找男朋友的,也不会谈恋爱。”
“为什么啊?”又是三声整齐的惊叹!!!
“我有喜欢的人了。”
“他在读读警校。”
这个消息似乎在寂静深夜向这个原本平静的四人寝扔了个炸弹。
其余三人迅速搬好小板凳乖乖坐好,准备听洛笙好好讲讲她的感情史。
杨欢欢:“笙笙,你讲讲,快点儿,我今晚肾上腺激素都有点儿飙升。”
其他两人也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似乎非要等她说出点儿什么。
洛笙面对舍友这么热情稍微有点儿不好意思拒绝。
“我们高中是同桌。他很优秀,是理科状元来着,本来可以保送清大,但他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最后还是选择了去读警校。”
哇哦~,啊啊啊啊啊啊嗷嗷嗷~
杨欢欢:“这到底是什么神仙偶像剧男主。”
很少开口说话的秀梅似乎也没大家的八卦火热气氛所感染。
秀梅:“那你那么喜欢他,他是不是长得也很帅啊。”
洛笙的脸依旧红红的,第一次跟这么多人讲述自己内心的小秘密。
“当然啦,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生。”
林宁:“有照片吗?”
洛笙翻了一下相册,有几张他打篮球时候的照片,是她偷偷拍的。
她调出来给她们看了一眼。
“就这个。”
身穿蓝白校服的少年站在篮球场,长身鹤立,清瘦且白,一只手抱着篮球朝在拍照的人浅笑。
那张俊脸本是清冷淡漠的,嘴角勾起的一抹弧度却很温柔,透过清澈的眼底可以看到对拿相机拍他的女孩满满的纵容宠溺。
寝室里的气氛顿时又炸开了。
“我的妈呀,这这这,这张脸真的是真实存在的吗?”
“这身高,得有一米八五以上吧,而且那么高,却一点儿都不驼背,好有气质啊!!!”
“好像漫画里的人啊,不像真人。”
“天呐,这颜值,进娱乐圈都可以吊打一众流量小生直接封神了。”
“长得帅,又高又白,成绩还那么屌,这要再穿上警服来个制服诱惑,妈妈呀,不敢想不敢想。”
杨欢欢:“顿时就觉得自己男朋友不香了。”
洛笙觉得她们很可爱,她羞涩地摸了摸小鼻尖儿抿着嘴笑。
听别人夸他的时候,总是觉得与有荣焉。
她也觉得裴砚青好,谁都比不上,在她心里他就是最好的。
只要一想到他,眼睛里的喜欢就会不自觉跑出来,像是亮晶晶的小星星。
看到那张照片的瞬间,再加上之前“理科状元”“放弃保送考警校”这两个标签,大家好像突然就能明白,洛笙这么漂亮又可爱的小女孩儿为什么愿意为了他守身如玉。
好家伙,这已经是颜值天花板和智商天花板双料之王了,读了警校之后再加上个武力值天花板,这,是个女孩儿都没办法不心动吧。
林欢欢:“那你们为什么没在一起啊?”
林宁:“是不是警校禁止学生谈恋爱啊?”
一提到这个问题,洛笙刚刚一直扬起的嘴角瞬间就撇下去了。
她有点儿垂头丧气地样子,“我也不知道,他也没跟我说。”
然后又补充道。
“其实,我不太清楚,他对我是什么样的感情。”
“喜欢他的人太多了,我就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秀梅:“所以,你是暗恋他?”
洛笙把脸埋进手臂里,像是刚刚出炉的小蛋挞,“应该,可能,大概,就是这样子吧。”
林宁:“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跟他表白啊?这样不就可以知道他对你是什么意思啦。”
洛笙皱了皱小鼻子,幽幽怨怨地开口。
“我不敢。”
她其实太清楚自己的本性了,虽然这两年的时间里她已经努力尝试着去改变,学着做一个主动的人。
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她还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说服自己跟裴砚青表白。
虽然说,总是有很多个瞬间,她都觉得,自己对于他来说应该算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吧。
但是没有确定的事情,她不敢赌,万一输了,后果就不是她能承担得起的。
这层窗户纸一旦被捅破,如果她足够幸运,也许两年的暗恋会得到一个圆满的回应,她可能会成为裴砚青的女朋友,又或者会继续等待,一直到他从军校毕业的那一刻。他们的关系才能正大光明公之于众。
但如果她不够幸运的话呢,是不是会像那些跟他表白的女孩子一样,被直接拒绝,然后连暗恋他的资格都会失去。
她不敢想,也不能接受,只要一想到他拒绝那些女生毫不留情的画面,就会让她骨头缝里都发冷。
她宁愿逃避,宁愿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也不能接受失去他。
【作者题外话】:笙妹的性格就这样,她要变勇敢还需要后面的一些过程啊!!!
其实在他们第一次冷战完之后,她已经克服很大一部分了,但是还不够啊,毕竟男孩子太优秀了......
而且有句话说,当你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卑,这很正常,需要共同成长吗,他们还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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