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第二十八章 面对凯文“我只是个金发”的态度,
威灵顿也一点不好意思的感觉都没有,他紧接着话头就下去了:“所以你觉得引起柯文斯顿和血族的全面战争有什么好处吗?死更多的人?”
凯文不紧不慢:“我不知道你那个死更多人的结论是从哪出来的,洛杉矶现在每天死亡人数从过去的两千下降到三百,只不过是因为没有吸血鬼了。
而且你不觉得自己脸有点大吗?全面战争?你说了算?再说了,血族在哪?你抓一只过来我看看,哪有什么血族?
我说老头,你要是老年痴呆就赶快退休吧,不要总打电话给我好吗?我是个铁匠,又不是医生。”
威灵顿终于被带进了凯文的节奏:“你纠结的那个东西根本就没有用,是血族还是吸血鬼重要吗?
听着小子,你没见过战争,那可不是……”
凯文打断了他的话:“你说谁没见过战争?我就在战争中出生。
对文明报以文明,对野蛮还以战争,你该问问你自己,可以代替联邦宣布战争动员令的老大爷,你是喜欢当个人,还是喜欢成为食人族的食物?”
威灵顿一下就沉默了,他没反应过来,优雅高贵的血族怎么就和食人族划了等号?而且作为一个人和成为食人族的食物,这特么的不是同一个答案吗?
不过凯文可没给他回答的机会,直接就挂断了电话,看着手上平板电脑上的地图:“找到你们的老巢了……”
平板电脑这东西,现在还是隶属于公会的黑科技,只有少数人才用得起,这也算是公会的隐形福利:总是有很多精致又高端的科技产品,有的就很结实,很符合本地人的喜好,有的就透着点华而不实,平板就是其中一种。
但是这玩应儿还非常贵,除了那些大机构的人,没人卖……
后果就是现在联邦的科研人员工资都在涨,而且高端人才很抢手。
听罗迪说,洛杉矶已经有其他国家的间谍常驻,在想办法笼络猎人,好获得更多的公会产品了——有不少人都靠这个发了财。
实际上这么干的都是小国家,像利莫里亚,炎黄,欧洲,中亚这种地方,其实也有公会的分布了,就是太少,势力也不够雄厚,所以少为人知。
不管怎么说,平板电脑这东西,在作战指挥上还是有很大作用的,至少在资讯上很是方便快捷。
凯文截取、追踪奥里比的通讯信号,利用卫星做了多重定位,还监听到了他和很多人的谈话,从其中准确的分辨出,到底这个吸血鬼家族,手底下控制了多少人。
这就是大量使用哈鬼族的坏处之一:他们不是血奴,因此虽然希望得到主人的奖赏,但是私心更重,为此他们会在主人的视线之外拉帮结派,互相扶持,也互相拆台——如果主人手下只有他一个哈鬼族,那么所有奖赏不就都是他的了。
所以吸血鬼也会提拔脑子灵活的血奴上位,这些血奴半人半鬼,忠诚更好,但是也有问题:凡是吸血鬼,或者说以吸血为生的怪物,时间长了都会丧失创造力
——这是死灵系怪物的通病,只有一直作死最后真的把自己作死了的巫妖能稍微好一点,而吸血的就是其中特别严重的。
他们一直墨守成规,如果计划里没有预防措施,那么面对突发状况,他们就束手无策。
通常这之后他们的选择就是找个聪明的哈鬼族,等到这个哈鬼族解决了问题,就以奖赏为名,把他搞成血奴,等到脑子不好用了,就扔掉再换个新的——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有得是。
奥里比家族,为这个名为利伽的小氏族已经服务了超过四代,而在这之前,他们就是小有成绩的养殖世家了。
利伽这个名字,凯文没有在他能拿到的资料中见过,根据奥里比的求援对象上看,这个家族人口应该不少,因为他希望家族长老“布鲁加子爵”可以出手,而听他的意思,只要维持住政府关系,并不需要惊动“布鲁加伯爵”。
这可真是条大鱼了,因为这几百年来,伯爵以上都隐世不出,子爵就已经是非常高端的吸血鬼了:值得D.C.白房子里的那位把目光投过来,甚至动用USSS总统卫队。
凯文是没听说过利伽这个名字,但是布鲁加,他是知道的,这应该不是一个什么名字,而是是一个氏族的称谓。
作为秘党中战斗力最强的一个氏族,布鲁加野性难驯。
这些家伙参加秘党,完全是因为他们更讨厌魔党,尤其是魔党的灵魂茨密斯,作为纯粹的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天生就和以统治为己任的茨密斯对立。
而实际上,秘党中很少有野心家,大部分都是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者,所以布鲁加在这边还挺适应的。
几乎所有的布鲁加都是极端自由主义者,他们蔑视、反抗任何管束和权威,为此宁愿住在深山老林了与野兽为伴。
不过这些家伙也都是战斗狂,能在这么危险的野外独自行走居住,他们的实力可想而知。
奥里比所在的这个利伽,恐怕是布鲁加中非常少见的理想主义者,这些家伙希望发展出吸血鬼自己的社会文明,与人类完全区分开来,可以说是非常有思想了——但是在吸血鬼整个族群中,也没有多少赞同这个理想的。
这份与众不同和遭遇的嫌弃,让理想主义者们摈弃了布鲁加独行的传统,开始聚集在一起。
当然,即使是同一个理想,在实现过程中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分歧,所以……这大概就是利伽家族的由来了。
所以这个家族的族长,应该是一个名叫利伽·布鲁加的吸血鬼——至少他在吸血鬼中的简称应该是这个,至于人类怎么称呼他,凯文是没查到的。
既然是家族,就得有家族聚集地,按照吸血鬼的习惯,他们应该建造一个古堡,凯文找到的地方也确实是一个古堡,离旧金山也不远。
那地方在伯克利往东六十多公里的地方,一个方圆两三公里的小山包,中间有一个湖,这地方全都是利伽家族的地盘儿,被叫做后路葡萄酒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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