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纷争已起
圣塔克拉拉大学vs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的这场比赛,只不过是NCAA西海岸的两个小联盟内,并非班霸的院校之间,菜鸡互啄的大战。
要论关注度,绝对比不了同天开打的UCLAvsUNLV,看伊塞亚·莱德尔vsUCLA群星,它不香吗?
或者亚利桑那大学vs堪萨斯,克里斯·米尔斯vs雷克斯·沃特斯,它不精彩吗?
而一场关注度不高的比赛,即便约翰·贝勒斯把林星和长滩分校吹上天了,也不会有什么热度的。
但橘郡纪事报这个有着全美影响力的大报,把这场比赛约翰·贝勒斯的语录放上体育版的头条,一切就不一样了。
《约翰·贝勒斯:NCAA揭幕战,又一帝星横空出世!》
就这标题,或许很多人会以为,这里的帝星,指的是贾森·基德。
Cal的揭幕战,对手是ACC联盟的维克森林大学,对手阵中有罗德尼·罗杰斯这样的NCAA名将。
此时的维克森林大学虽然不算强队,却也不是西海岸小联盟的圣塔克拉拉大学所能比的。
面对一个实力不弱的对手,基德取下19分11个篮板14个助攻5个抢断的大三双,带队取胜。
用帝星和横空出世来形容,也算恰当。
人们接着看向副标题,一下子就愣住了。
《——帝星或可媲美便士,长滩分校将会是NCAA新赛季的一匹黑马!》
长滩分校?这是哪儿的学校?
一所不知地处何处的学校,也能出帝星?
进入正文,终于,他们看到了这位“帝星”的名字,Xing Lin。
星林?林星?这是谁?
不知道林星是谁的,看到这,已经开喷了。
“媲美便士?这年头连便士都要成为被碰瓷的对象了吗?”
“上个赛季便士可是带着孟菲斯大学打进精英八强的,这货?一个菜鸟也能和便士相比?”
“约翰·贝勒斯就是一个傻叉,他吹谁不好,居然吹了一个东亚佬,东亚佬也会打篮球?太可笑了!”
知道林星是谁的,也只是知道,林星是今年全美排名第六的五星高中生。
问题是,在大多数的球迷看来,即便是排名第一的基德,也不配碰瓷便士。
“便士是毫无疑问的NCAA第一控卫,因为他带队打进了精英八强,而上个赛季精英八强的所有控卫,排名第二的鲍比·赫利都比他差远了。”
“NCAA一级联盟里的三流院校击败了另一所三流院校,它的当家球星发挥不俗,直接就并肩便士了?”
“除了同为高个控卫以外,他们还有什么相同点么?约翰·贝勒斯吹得太牵强了,就好像他收钱了一样。”
这群狂喷的球迷,开始不顾一切的、寻找各种途径,攻击约翰·贝勒斯,甚至攻击林星。
在这个互联网还没有普及的年代,喷子们还没法敲着键盘就能发泄自己的不满。
他们只能给橘郡纪事报写信,给洛杉矶的地方电视台写信,给约翰·贝勒斯供职的洛杉矶时报写信。
甚至,对着长滩分校训练馆的地址,寄送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林星并不会特别关注赛后的舆论,即便关注了,他的目光也不会离开长滩这个小角落。
他能看到的,只是长滩纪事报署名凯文·丁的记者所撰写的赛评。
对这场比赛,凯文·丁的评价是——
“新赛季,49人队已经树立了全新的核心……”
“从赛季的第一场比赛看,Star Lin完全胜任了这个核心的位置,他成功的带队大胜圣塔克拉拉大学……”
“或许新赛季,49人队的球迷能够期待更多了。”
不偏不倚,中立公正,没什么槽点,自然也没什么话题。
在非49人队球迷看来,这报道,写了跟没写没什么区别。
但对49人队的球迷而言,这报道,可太棒了。
他们从这篇报道中找到了新赛季的自信,以及——
“我正想说,零森这个名字太拗口了,每次我的发音都不标准,现在好了,我可以用‘Star’这个昵称来称呼他了。”
“Star,闪亮的星星,不得不说,他的确正在闪耀!”
“Star Lin?等等,这个名字,怎么那么像某已经解体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的名字?”
“小道消息,在49人队内部,Star有‘暴君’这个隐藏的称呼。”
“斯大林,暴君,这不就对上了吗?”
长滩当地的舆论,林星倒是了解的很。
因为这两天,在长滩分校的校园内,他总是能够听到球迷之间的讨论。
通过这些讨论,他知道了,在队内,他有一个“暴君”的绰号。
暴君?这不就是在说,他是个队霸么?
“淦,我真没想当队霸,我真的只是想好好打篮球!”
说着这话的时候,林星的脸上满是笑容。
他很满意的是,仅仅一场比赛,他就征服了49人队的球迷。
他知道还不够,想要彻底征服这球必定挑剔的球迷,他还需要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
林星并不知道,洛杉矶大区,加州,甚至整个米国西部,都在狂喷他和约翰·贝勒斯。
喷子们寄送到49人队训练馆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在林星看到它们之前,就已经被训练馆的保洁收起来了。
有用的,比如一些女人的衣服,都被保洁大妈们收归己用了;
没什么用的,比如安芬尼·哈达威的海报,都被保洁大妈们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这段时间的林星,还是和初入长滩分校的那段时间一样。
日常训练虐拉塞尔,继续提升抢断属性。
学校里的课程一节不漏,也非常认真。
随着长滩分校陆续开学,他也在宿舍里见到了他的室友,那个叫章逢源的中国留学生。
意料之中的是,这货是个富二代。
一见面,就操着一口京片子:“卧槽,哥们,你就是我的新室友吧?没想到你这么高,这床睡得下你么?”
高?身高已经2米01的林星,对常人,尤其是对章逢源这个可能连1米7都不到的小个子,的确算高的了。
面对这货的感叹,或者更准确的说,这货的吐槽,林星只能:“一般身高,一般身高……”
“您这身高还一般身高?别逗了。”
看着这货翻白眼,林星笑了笑,不逗他了:
“对我这个篮球运动员来说,这身高,的确算一般身高了。”
“什么,你是篮球运动员?”
章逢源一脸的震惊,他摸着下巴:
“真没想到啊,不,应该说早该想到的,就你这身高,不打篮球浪费了!”
“那么,正式的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姓章,章逢源,我爸是京城开饭馆的,老字号,所以有钱,能送我来留学。”
“林星,拿着体育全奖的校篮球队成员,嗯,我爸我妈都在米国做生意,所以我这算留学也不算留学。”
就这样,两人真正意义上的互相认识了。
暂时,林星能确定的是,他的这个室友很外向。
话多,多到了口无遮拦的地步。
真要相处,肯定不难相处。
章逢源已经大三了,他在长滩分校混了两年了。
长滩分校的方方面面,都已经被他混熟了。
他拉着林星加入了长滩分校的华人留学生联谊会,同时又给林星介绍了隔壁宿舍的两个中国留学生。
一个叫薛剑,总是冷着一张脸,你对他笑,他也会对你笑。
据章逢源说,这家伙是长滩分校中国留学生界少有的学霸,真正为了学习而来的。
另一个叫葛杭城,来自浙杭的二代,和章逢源一样,也是个话痨。
两人都爱玩,在米帝各自有一辆二手跑车。
以往总是开车载着薛剑出去嗨,费用他俩付。
林星听到这,眼前一亮。
葛杭城便搂着林星的肩膀:“过两天,不就明天吧,哥几个一起出去嗨!”
林星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好!”
谁特么会拒绝一个出去嗨的提议啊?更别提,还不用他花钱。
但很快,一起出去嗨这个邀请,就只能被无限搁置了。
因为49人队的第二场季前赛要开打了,这场比赛还是一场客场比赛。
他们要长途跋涉,前往怀俄明州拉勒米,和怀俄明大学交手。
比赛开打之前,在拉勒米,林星见到了约翰·贝勒斯。
直到此时,林星才知道那些外界的争端。
他打开了电视机,做了进一步的了解。
听着电视机里的球迷代表,用略带嘲弄的语气说着:
“在我看来,林星连给安芬尼提鞋都不配,他只是击败了圣塔克拉拉大学这个鱼腩,就吹成了上天入地的样子。
如果真让他碰到安芬尼,他一定会被打得丢盔弃甲,不,不用打,他就该吓得屁滚尿流了……”
林星很生气,非常生气……
现在的他,已经明白节奏是从哪而来的了。
在这场纷争中,他是最无辜的那个。
他什么都没做,就只是打了一场好球。
然后被约翰·贝勒斯狂吹,说什么媲美便士。
再然后,就被橘郡纪事报带了节奏。
可随着时间的推进,他已经是喷子们攻击的重点了。
“安芬尼·哈达威么?真踏马遗憾,季前赛没有孟菲斯大学这个对手,否则……”
林星的表情狠辣,目光坚定,就好像他已经在死亡凝视着安芬尼·哈达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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