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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下聘


  四月末,宥阳已经慢慢炎热,今日大吉,宜下聘,在宥阳主街上,由五名骑马的汉子打头,手持竹竿,带领着十几辆马车的车队,缓缓的从宥阳主街往东走去,所有随行的,无论是全家的下人,还是宥阳本地的车夫,又或者的盛家交好人家的下人,都一脸蔑视的看着左手边那二三百号人。

  孙家家族再大又如何,这个时代,不是人多就牛逼,孙家族人虽然多,但人心并不团结,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能让全族人信服的人物,自大宋开国以来,也就出了三四个秀才。以前,孙家仗着自己家族有几个秀才,对小门小户多有鄙视,就连孙秀才的母亲,都穷的靠给人浆洗为生了,但言语中对待街坊四邻毫不留情,动辄辱。按道理,孙秀才也是当年算是宥阳出名的神童,街坊四邻应该巴结才是,但最近一两年,街坊四邻家里有啥事,都不愿意请孙秀才了,每次他都是不请自到,每每喝醉了酒,就大放厥词,对主人家不留任何颜面。现在看到孙家吃瘪,宥阳人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都觉得大为畅快。

  等全家的车队过去之后,孙家人才灰溜溜的开始前进,尤其是打头的几个年轻人,如同霜打了的茄子一样,连干果都不愿意抛洒了,本来还有一帮孩子跟着,看到孙家这样,都簇拥着去敢全家的队伍,全家那边不仅有干果,运气好还能抢到几枚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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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巳正一刻不到,全家的队伍就已经到了盛家门口,这时候,刚刚返回乡下的盛家族人,又纷纷回来了,除了三房和盛家姑姑外,其余的旁支族人都簇拥在门口,等着全家主礼的人喊门。

  正常情况,是应该有个媒婆来做这个事情,但全家准备的太过仓促,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媒婆,那些没啥名气的,全老太太又看不上,幸好全武有个姑姑,现在是西北折家的老太君,知道弟媳妇作难,从折家找了一个能说会道妇人,她家丈夫和全武同辈,算是亲戚。

  也难怪折家老太君会派此人来,折家是将门,家中男丁娶妻,都看不上那些文官家的娇弱小姐,宁愿娶军中同僚下属的女儿,无他,只是折家男丁大多在军营或者前线,心理素质不高的,稍有个风吹草动便大惊小怪,也只有同为军中同僚下属家的子女,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所以折家子孙辈的正头娘子,大多都是那种能里能外的人物,此人夫君虽然官职不高,就是个小旗,但这人在折家媳妇里,是最能说善道的。

  等车马停好,此人先全老太太一步,从马上上下来,掀起帘子,表示正主已经到了,然后在盛家门前站定,被几十个盛家族人,还是好几百来看热闹的宥阳人围观,一点也不怯场,人看上去也并非人高马大,但嗓门却洪亮。

  “扶风将门全家,欲替嫡次子,太宗皇帝追赠中书令,故陕西路节度使全老令公之后,前右卫上将军之孙,秦风路观察使全武之子,扶风官学学子,丁酉科秀才全旭,求娶宥阳盛家长房嫡长女盛淑兰,恭请答允。”

  不像华兰下聘的时候,媒人只说了伯爵府,此人从全家始祖全斌一路说起,一直到全旭现在的身份,也是想让宥阳人知道,自己这表侄儿全旭,并非小门小户出身,而是名门之后,自己又有功名在身,并没有拿全家压盛家的意思,这个事情,也是全旭临走前偷偷交代的,给岳丈家长脸站台。

  果然,此话一出,别说宥阳人,就是盛家的族人也议论纷纷。

  “早听说今天下聘的夫家姓全,还真是全爷爷的后人啊。”

  “盛家真是找了个好女婿,出身将门,还是个秀才,那不就是文武双全吗。”

  “看来以后盛家大房真的要发达了,本来就这么有钱,几乎是咱们宥阳首富了,又多了个有权的亲家,估计县太爷都要来巴结盛家大房了。”

  盛家早就在门口等待的管事,也一脸的骄傲,自家大小姐找了这么好的夫家,看以后还有哪个不长眼的循吏敢来盛家打秋风,先打听打听,惹得起惹不起盛家的女婿,之前虽然二房也是当官的,但多年盛紘不回宥阳,老太太也回的少,很多人还以为盛家大房二房不亲近,就有那不长眼的小吏,以各种理由来盛家大房打秋风,盛维又觉得几两银子的事情,不足为道,但是盛家下人还是觉得,大房有些软弱了。

  果然,人群中就有宥阳所在县城的典吏,今日准备以祝贺为名打秋风,一听全家的名号,悄悄的溜走了,都被盛家的管事瞧个正着。本来应该是盛家的下人回去报信,这管事越俎代庖,自己转身向着屋里将折家媳妇的话重复了一遍,才有下人一路小跑着连着喊了三次。

  过了一会,那下人又喘吁吁的从里面跑了出来,大声喊了一句。

  “我家老太太说,全家满门英烈,盛家能和全家结亲,乃是盛家的荣幸,大娘子和主君答,善。”

  这句话一出,表示盛家和全家结亲的事情定了,宥阳来看热闹的,七嘴八舌的祝贺着。

  “全公子文武双全,盛家大姑娘娴静貌美。恭喜全家,恭喜盛家,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这时候,全老太太才从马上上下来,一声令下,来送嫁妆的全家下人们,吩咐拿出口袋,同钱如雨水般抛洒出去,加上之前的,全家至少两三百两银子的铜钱出去了。

  没过一会,盛维带着两个儿子亲自到门口迎接,并邀请宥阳老少入席,今日的排场,虽然比不上嫡长子盛长松结婚,但也相差不远。

  全家又不是袁家,今日酒宴上并无故事发生,盛老太太等年长的,和盛纭,李氏一起,陪着全老太太在后宅入席,宾客尽欢,将全旭和盛淑兰的婚事定在了明年中旬,一来是盛淑兰和全旭年纪还小,二来全旭的兄长婚事还未说定,预计春节前后成婚,所以日子选的晚了一些。

  这些盛长槐都没有看见,也参与不了意见,但是在酒宴后,让盛长槐吃味的是,那何三水拉着盛长梧,将一个用布袋蒙起来的箱子交给了盛长梧,说是全旭赠给盛淑兰的,打开一看,盛长槐大吃一惊,赫然是一条狗,这狗在大宋前所未见,但是盛长槐认识,乃是后世赫赫有名的苏格兰牧羊犬,现在应该还不叫这名,也只有八分相似,不知道这全旭从哪里找来的。

  “这本来是西域商人带来的,说是什么极西之地的产物,我西北那边没有人看的上,觉得这狗太温顺,看家护院都不行,我家公子这趟派我回西北,专门去找了那个商人,也是凑巧,商人之前带的都死光了,仅有两只幼崽,一公一母,我家公子说了,等和小姐完婚的时候,也是这对幼犬相聚之时。”

  若非是全旭送给盛淑兰的,盛长槐当场就想抢过来,他以前最喜欢的就是边境牧羊犬,边境牧羊犬没有,它的近亲苏格兰牧羊犬也可以,但是这大宋哪里去寻此物,只能等明年他们完婚之后,或许两只狗生下来的幼崽,可以给小明兰要上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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