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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厮杀


  一队队骑兵沿着城墙在奔驰。

  北城的城门已经在缓缓关闭当中,逃到这里的马邑官吏,百姓在恒安镇军的刀枪之下,被逼在一处。

  隋军的军服让大部分人安静了下来,可也正是隋军的军服和战旗,让一些人充满了反抗的勇气。

  如果是突厥人出现在这里,肯定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这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因为马邑的暴乱,让一些人对官府彻底的失去了敬畏感。

  所以,在战马嘶鸣,刀枪林立的北城门这里,竟然还有人对此视而不见,想强行闯出城门,法不责众的心理给了他们一个完全错误的暗示。

  于是,他们一头撞在了铜墙铁壁之上,在雪亮的战刀挥舞之下,纷纷肝脑涂地。

  久经战事的恒安镇兵卒,毫不留情的将这些胆上生毛的家伙,斩瓜切菜般的杀死在城门附近。

  尉迟恭和步群登上了城墙,远远望去,乱的和蚂蚁窝一样的马邑城便展现在了他们眼前。

  两个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民乱,这是正经的民乱。

  两人面面相觑,没有什么夺城之战了,也没瞧见马邑守军的影子,只有满城的乱民,这和他们的想象,差距也太大了一点。

  当然,这个时机到很不错,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啊这是。

  尉迟恭看了看天色,对步群道:“我带一队人马去郡守府?”

  语气不很肯定,果然,步群笑笑,“将主可是严令我等不得擅自入城……”

  民乱看上去很可怕,但领着大军到来的他们,都没将这场民变放在眼中,作为领兵校尉,他们想的是,这次南下的目的能不能达到。

  “将主要的是刘武周的人头,王仁恭却要活的。若是让刘武周杀了王仁恭,这马邑城拿下来也又当如何?怕是与将主之意相违啊。”

  “不管如何,我要带兵入城一趟,步将军莫要拦我才好。”

  尉迟恭神色渐转坚定。为将之人,要是连这点决断都没有,还领的什么兵?

  瞅了瞅不再言语的步群,转身大步下了城墙,传令声中。领了一营人马,便向城内疾驰而去。

  步群在城墙上紧皱着眉头,心里也有些佩服这黑小子的胆量了。

  可佩服归佩服,他却不认为这是聪明人该做的事情,一来呢,王仁恭死也就死了,要是将主不想占据马邑城的话,马邑郡官吏这么多,弄个人上来当太守也不是什么大事。

  二来呢,去年一个冬天。将主都在整饬军纪,这意味着什么步群很清楚,手下的人越来越多,来历越来越杂,将主这是在未雨绸缪了,而在这样一个时候违抗军令,必受严惩。

  三来,马邑城经此一乱,怕是要成个烂摊子了,有的将主头疼呢。那位心情一不好了,总有些人要倒霉,他吃的苦头多,可不想在这个时节冲上去。惹那位不高兴。

  而且,他和尉迟恭向来不怎么对付,既然人家这么有主张,他自然也不会拦着,他这里呢,做好自己的事情便罢。犯不上抢这个风头。

  想到得意处,步群自得一笑,觉着恒安镇军上下……除了将主夫妻之外,怕是没什么人再能比他聪明了。

  而这会儿吧,还有惊喜在等着他呢。

  马邑功曹王禄被带到了他的面前,两个人自然是认得的,当初王禄可是步群的上官,人家是兵曹参军,他是军中领兵校尉,身上还带着将军衔儿,自然少不得跟兵曹主官打交道。

  一看是他,这下屡受惊吓的王功曹终于算是找到了组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就哭诉开了。

  马邑城中的情形,终于在步群心中变得清晰了起来。

  实际上,也没什么出乎意料的地方。

  马邑太守王仁恭和马邑郡尉刘武周斗法,最终酿成了这次民变,谁吃亏谁占便宜也是一目了然。

  如果王仁恭没跑的话,说不定这会儿啊,刘武周已经带着人冲进郡守府,将王仁恭给宰了呢。

  想到这里,步群摸着下巴,觉着还是小看了尉迟恭那小子的心机,到郡守府说不定就能堵住刘武周。

  将主要的就是刘武周的人头,这一功立下来,应该能功过相抵了吧?就算没碰到刘武周,说不定也能将王仁恭救下来。

  怎么说都不会太吃亏,呀呀,又让这小子的那身肉给糊弄了,只要对上他,怎么就老是忘了这小子心思不比他少呢?

  这会儿再要派兵跟过去,可就成争功了,将主可是说了,争功者必受重惩……

  一时间,步群心里那叫个纠结。

  他脸色变幻间,看的王功曹心惊肉跳,这位步将军是马邑郡守军中的老人儿了,听说很是善战,只是名声并不太好,当年他也看不上这些粗鲁的领兵将领,并无深交。

  听说后来去了恒安镇军效力,几年不见,如今见了面竟然是这么一个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情形,可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的事情。

  而恒安镇军突然挥军来此,是奉谁的命令呢?谁又能支使的动那位在马邑郡声名渐盛的恒安镇将?

  是王太守吗?

  不过不管怎么说,突厥人没有南下,他这颗项上人头应该能安稳一些了吧?

  ……………………………………

  不管步群有着怎样的心思,他都要将自己手里的事情做好,四城城门在夕阳之下,陆续关闭,在城里的人们毫无察觉之下,恒安镇军已经整个控制住了马邑城的城门要害。

  实际上,当步群和王功曹说话的时候,马邑郡守府的大门之前,已经成了战场。

  刘武周事先聚集起来的一千多马邑守军,加上杂七杂八的人手,差不多三四千人,陆续到达了郡守府。

  可郡守府并未一攻而下,因为他们碰上了匆匆赶来这里,想救出王太守,一起去雁门的雁门兵卒。

  没什么可说的,两群人碰到一处,立时便刀枪并举,在郡守府门前展开了厮杀。

  刘武周率人赶到的时候,黄子英所部已被雁门守军杀的连连后退,让出了郡守府大门。

  这一千雁门守军人马,算不得多精锐,大多数都是陈孝意从雁门招募的流民,府兵都少了可怜。

  可自从归于雁门守军麾下之后,顿顿都能吃饱喝足,来到马邑之后,更是如此,所以这些兵卒的忠诚度和士气真的很不错,率领他们的则是雁门太守陈孝意的侄儿。

  黄子英的部下和马邑城的刀客,混混儿组成的乱七八糟的军队,自然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刘武周到来之后,立即便命人带着人去抄雁门守军的后路,这还不算,随着时间的推移,陆续来到这里参战的人越来越多,作为马邑地头蛇,他的人脉在这个时候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他许诺了不知多少好处,让马邑城的牛鬼蛇神们都冒了出头儿,想要搏一搏自家的荣华富贵了。

  不用多久,郡守府门前便成了修罗场。

  刀刃碰击声,人们的叫骂声,惨叫声,响做了一团儿,成排的人惨叫着倒下,又有成堆的人向前挤上去。

  很快,雁门守军就围在了郡守府门前的方寸之地上,除了数百人围在一处,死死守住郡守府大门之外,他们外围处已经是一片混战。

  这无疑是一场烂仗,就像农民军碰到了官兵,越是这样的烂仗,农民军越是喜欢,对官兵来说也越是不利。

  雁门守军无疑就处于这种情形之下,很快就从占据优势,转变为绝对的劣势。

  这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时地利人和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伤亡,郡守府门前的血腥味儿渐渐浓重了起来。

  此刻,紧闭的郡守府大门,被人吃力的打了开来。

  本来已经有些不耐,想要派人去郡守府的侧门,或者翻墙而入,先进去杀了太守王仁恭再说的刘武周,瞪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举起战刀,嘶声狂呼。

  “杀进去,杀进去,杀了王仁恭老贼,杀了王仁恭老贼。”

  这个时候,刘武周已经亢奋的不能自己,这才算是他头一次亲自领兵作战,而且胜利在望,他现在心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杀进去,杀死王仁恭,其他的什么,都不在他考量范围之内了。

  这其实往往就是初次领兵作战的人树立自信心的好机会,只要胜上一场两场,再要领兵,就不会有这样癫狂的心态了。

  叛乱的人们,跟着呼喊起来,让他们的士气竟然奇迹般的提升了不少,杀戮和浓重的血腥带来的不适感,正在离他们远去。

  浑身披挂,已经杀的满身是血的黄子英像一头猛兽般,咆哮着撞进了猬集在一起的雁门守军的人丛之中,巨大的力量,将持盾的人撞飞了,砸倒了一片。

  这个马邑大汉选择的时机非常不错,正是郡守府大门打开,雁门守军不由自主往里退让的时候。

  雁门守军显然犯下了一个错误,新兵只要一退,也就止不住脚步了。

  而且,更为愚蠢的是,大门打开的时候,露出来的是马邑太守王仁恭那白发苍苍的瘦肖身形,他在最不合适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人们面前。

  一生也算征战无数的王太守,临到老来,办下的糊涂事儿,可不是一件两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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