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一章 明天会怎样
“现在,就剩下我们两人了!”
跟在张弃身后,圣女时常会忍不住抬起眼睑,偷偷看看身前那个笔直的背影,一颗心里,有关一丝丝欢愉,却又有着更加无尽的纠结与惶恐,就像拴着头蹦蹦跳跳的小鹿一般。
“可是我心里已经有了人,而这个人,不是他!”
圣女暗暗叹着气,咬着唇,双眼水汪汪的,似乎有什么液体快要憋不住了。
“那个人,是我的恩人,也是我心心念念的人儿。为了他,我苦等十年,哥哥几次要为我说亲,都被我一口回绝了,他不知道,只因为我心里想的念着,全是那个人儿……”
“可是,现在,我就要喜欢上另外一个人了吗?不,你怎么能这样呢?你忘记了他对你的好?你忘记了是谁在你渡劫的时候,义无反顾伸出援手?你忘了你对他的情了吗?”
“不,我没忘记,我也不可能忘记。我绝不能喜欢上其他人,我这辈子,心里只能有他!”
“唉,要是眼前的他,就是我心底的他,那该多好啊!”
“咦,还别说,他们的背影有些相像呢,难道……”
圣女似乎已沉浸在了幻想里,因此当张弃忽然说话的时候,倒把她吓了一跳。
张弃是在叫她:“圣女,翻过这座山,我们是不是休息一下?”
白虎突破还没有回来,青龙和玄武在守着它,骑龙飞行是不可能的了。御剑嘛,剑身又比较窄,一男一女拥挤在上面多有不便,所以没奈何,只能麻烦二人靠两条腿了。
不过两人的脚程都挺快,圣女毕竟也是神婴境后期修士,走了一天一夜之后,他们已走出了数百里路,按照脚程计算,应该是已经走出加西亚大峡谷了吧?
然而前面的大山却越来越险峻,而且大山背后还是大山,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座山。
张弃倒是无所谓,再走一天一夜他也能坚持,可是圣女不行啊,人家一个娇滴滴的女孩,肯陪着他走这么远的路已经很不容易了,再让她这么累下去,他于心何忍啊?
所以张弃决定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顺便也说一说怎么帮她提升修为。他这一路上都在想着这事,所以也没有顾及圣女的感受,他觉得,这样是很不妥,很不妥滴!
圣女“啊”了一声,忽然猛醒自己刚才似乎走神了,不由又是一阵脸红。
她没有出言反对,和张弃在一起,她似乎有一种很安心的感觉,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不会反对。这种感觉很奇妙,但无疑,这种感觉很能够抓住一个女孩子的心。
张弃宽容地笑笑,伸手拉起圣女的胳膊,振身而起,带着她朝着山顶掠去。
他是隔着衣服拉的,却让圣女仍然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似乎触电了,本能地想要挣开,因为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让一个男人这么碰过自己。但不知怎么的,她只是轻轻动了一下胳膊,却并没有用力,这种感觉让她心里很矛盾,很难受,忍不住就想哭出声来。
张弃倒不觉得有什么,他觉得他和她已经是朋友了,当然也仅仅是朋友而已。圣宫要刺杀他,现在虽然悄无声息了,但等他回了炎洲神奕王国,双方还不知要打成什么样呢。他只希望到时候,与圣女之间不要朋友都没得做了,那就很令人伤心了。
既然是朋友,看她走得慢,他带着她走,那不是很正常,很正常的一件事么?
只是他毕竟没经历过恋人未满,不知道他一个无意间的动作,可能会造成什么后果。
不过在他的带领下,两人的速度的确也快了不少,不过一刻钟过后,两人已登上了山顶。
山顶朔风猛烈,但迎接他们的,不止是怒号的狂风,还有一抹血红的刀光!
“啊!”圣女吓得一声尖叫,但那刀光却并没有落到她头顶,一条短尺架住了它。
张弃的神识何等强大,山顶的袭击还没有开始,他已经知道有古怪,及时祭出了元阳尺。
圣女看看他的背影,只觉得心里一阵安定,这是她哥哥,圣宫宫主,也未曾给过她的感觉;但看看他的身前,她的脸上却刹那间变得雪白一片,差点没被吓晕过去!
只见一个人影正站在张弃面前,极瘦极高,张弃已经不算矮了,却也只赶得到他的胸膛;极瘦的原因,却是它全身上下一丝血肉也没有,套在黑色布袍里面的,居然只是一具骨骼!
这是一架骷髅,没有血肉、没有经脉、也没有内脏,甚至连脑海也没有,只有眼眶里,生着两盏邪异的火红,发出残暴的光芒;扇骨般的右手里,紧抓着一柄血红的尖刀!
那尖刀十分坚硬,却又蓬松松的,竟是用一整根大腿骨炼制而成的!
骷髅身后,还跟着两条小老虎一般大的黑狗,浑身铁黑色的毛,双眼血红,啈啈作声!
这骷髅虽是极其瘦削,力气却是非常大,一刀砍在元阳尺上,发出“当”地一声巨响,竟似连地面都跟着抖了三抖,圣女的耳鼓更是被震得嗡嗡作响,半天回不过神来!
但那尖刀也不好受,要知道张弃的元阳尺里,可是加持了本源之火和好几种真火、魔火的,那尖刀上蒙着一层黑气,被元阳尺自带的火焰一阵灼烧,顿时滋滋作响,肉眼可见地变薄了不少。那骷髅便连忙抽回尖刀,放在眼前仔细看着,竟人性化地露出了一丝丝肉疼!
“好小子,”骷髅上下颚骨一阵开合,便是在说话了,不过那声音像金铁交鸣,震得圣女脑海里又是一阵烦恶,差点呕了出来。却听那骷髅桀桀笑道,“这尺子有古怪啊,居然能够冒出火焰!你知不知道,火焰,是我们地狱一族最为憎恶的东西?”
张弃冷笑道:“你们地狱一族憎恶不憎恶,关我屁事?拦住我的去路,你是找死么?”
骷髅又是一阵桀桀怪笑:“好小子,好胆量,敢这样和本骷妖尊古奇说话,有种!不过你可能是忘了,一般越有种的家伙,死得就越快!桀桀,本尊已经闻到了,你的肉,很鲜美!”
张弃一阵恶心,再不打话,将手一指,那元阳尺便朝骷妖尊古奇胸前撞去。
既然你怕火焰,那我如果不用火焰来对付你,岂不是对你不够尊重?
古奇桀桀笑着,挥着尖刀迎上来,忽然又撮起嘴,打了一个唿哨。
便听“啈啈”两声,两头大狗一左一右掠过张弃身边,却是向着圣女扑了过来!
“鲜美的人类女孩,先让我这一对地狱猎犬,打打牙祭吧?小亏、小满,咬死他!”
两头地狱猎犬小亏和小满便如离弦之箭,张开大嘴就朝圣女咬了过来!
圣女身形一退,弯弓搭箭,“嗖嗖”两声,两头地狱猎犬一齐栽倒下去,脖子上都插着一根箭矢,汩汩鲜血淌了出来,那鲜血却是黑色的,还散发着一股腐臭味!
圣女皱着眉,散散手掌,不由想起了多年前曾经看到过的腐鳄。
猛听古奇大叫道:“好家伙,敢杀我猎犬,本尊要咬死你们!”
又听张弃冷笑道:“你都要死的了,还想咬死我们?做梦呢!”只见火光一闪,圣女抬头一看,便见那古奇身上竟不知何时燃起了熊熊烈焰,烧得它全身骨骼咔咔作响!
惨叫声惊天动地响了起来,却并没有响多久,便又渐渐地消失下去。
不过半刻钟,世上便再没有骷妖古奇,也没有他的一对地狱猎犬了。
“好厉害!”圣女的目光停留在张弃身上,直看得他忍不住摸了摸鼻子,笑道:“走吧!”
两人翻过这座山,在山脚下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山洞。山洞挺宽阔,干净平整。张弃是个很讲究生活的人,哪怕在深山野岭,他也尽量把栖身的山洞找得平整一些、干燥一些。
在洞口设置了一个阵法,张弃便在洞子里生火做饭。圣女还不能完全辟谷,还需要吃一些东西的,这几天跟着他混,却基本上都没时间吃东西,张弃感到很是愧疚啊。
他做的烤肉乃是一绝,当初卢小玥就是因为闻到了烤肉香,才在那堆小火堆旁坐了下来,而那一次也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从一个十年资深流浪儿,得以开天门、学会“指掌江山”、参加圣之血祭,最后创出了“第一仙术”,一直修炼到了现在。
张弃为什么非要穷尽心力去救卢小玥,就是因为他内心一直对她心存感恩。
当然他的烤肉技术,后来也有过多次表现,比如在万丈山,参加求生盟的时候。
烤兔子很快就好了,圣女接过一根兔腿咬了一口,顿时满嘴油香,不由赞叹道:“张公子,你烤的肉真是好吃,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二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烤肉呢!”
张弃笑笑,却没有问她,第一次是在哪儿吃到的。他只是想了想,问道:“圣女,我知道你在圣宫的地位一定很崇高,不过我觉得你的修为似乎还有点低。我这个人说话直,不会拐弯,如果冒犯了你,你可别见怪。我是说,你现在,还有没有可能转修其他功法?”
圣女一怔,摇摇头:“我不会转修的。这功法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传给我的,我今生今世都不会放弃他给我的功法。张公子,你也不要为我费心思了,我的心里,住不下其他人!”
天知道,她是出于一种怎样的心态,才说出了这句话,而说出来后,她又是怎样的感受!
张弃遗憾地笑笑:“我们不知还要在山里转多少天,才能到达马其顿城。我本想如果能够提升一下你的修为,也许这‘第一仙术’对你有些作用的,现在看来,算了!”
他默默地站起身来,走到洞外抱来一堆柴火丢进火堆里。他已经辟谷,不用吃东西。
但他不知道,他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在圣女心里,激起了怎样的惊涛骇浪!
圣女曾经有所猜测,张弃修炼的不会也是“第一仙术”吧?但张弃随随便便说出这个名字,却仍然让她震惊不已,因为她知道,整个圣天大陆,修炼“第一仙术”的其实并不多,也就只有圣宫、遗忘一族、连云十三寨而已,而这几家都不把这种功法叫做“第一仙术”,而分别叫做“圣功法”、“仙尊之术”和“本源道法”,这代表了大家对某个人的尊敬。
真正知道“第一仙术”这个名字的,只有三家的极少数人,而这些人,她都认得。
她之前并不知道张弃这个名字,虽然这个名字与她心头那个人的名字极像。她在圣天大陆行走这么多年,也并没见过张弃这个人,那他是怎么知道“第一仙术”的?
莫非,他,就是他?
圣女心里一阵阵翻滚,却并没表现出来,而是静静地坐在篝火旁,开始修炼。
张弃也不需要修炼,他的修炼一向是由小白和小黑负责的。于是他倚坐在篝火旁,无聊地看着火焰,看了不大一会儿,便轻轻闭上眼睛,渐渐响起了鼾声。
他睡着了,睡得极其安心,他这一生,还极少有睡得这么安心的时候。
这种安心,源自于他对圣女的绝对信任,既信任她的人品,也信任她的能力。而这种信任,则来自于他把她真的当成了真心的朋友,他对朋友,都是绝对信任的。
只是他没想到,他刚睡着了没多久,圣女便退出了修炼状态,轻轻飘飘来到他身边。
篝火熊熊,映在她脸上,火红一片:她接下来要做的事,的确有些羞人,但她不得不做。
“我不能任由这个疑问长时间停留在我心里,我一定要搞清楚,你,是不是他!”
她轻声说着,轻轻推了推张弃,但张弃的确睡着了,甚至都关闭了神识。
一直将神识扩散出去,那是很消耗精神力的,若非必要,谁会一直将神识外放呢?
但圣女想了想,却又拿出一块草药,放在张弃鼻子前让他嗅了嗅。这草药是她精心准备的,只要张弃闻上一闻,就算他堪比圣君境界的神识,至少一个时辰以内也醒不过来。
这只是让他睡得更香一些,不是吗?
然后圣女又犹豫了一会儿,便不再犹豫,而是轻轻解开了大地战衣,褪下他的裤子。
她心底,一直深藏着一个秘密,那便是也许连张弃自己也不知道,而她却在无意中偷看到的,心中那人的右臀上,有一个十分标准的靛青色月牙,那是一块胎记,洗磨不掉的。
而这块胎记,此时正很清晰地呈现在她眼前。
圣女猛然捂住了嘴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双眸里的泪水,却似化作了两条小溪!
他,就是他:面前的张弃,就是十年前,万丈山中的凌哥哥!
她一下子取下头上的面纱,露出一张千娇百媚的脸庞,不是叶倾城,又是谁呢?
接着,她便猛然扑到张弃怀中,双手紧紧地抱着他的脊背,把头深深地埋在她渴求已久的怀里,任由泪水无尽地奔涌出来,浸湿了他的衣衫,也浸湿了他迷蒙的梦……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萦绕在她心底的思念,整整已经堆积了十年了!
十年来,她不知拒绝了多少青年才俊的追求,甚至不惜与亲生哥哥炒嚷,甚至离家出走,接受轩辕宗爵的聘请,她自己也在问自己是为了什么——为了,不就是眼前的他吗?
而且,她对他,难道只是长达十年的思念吗?有谁知道,这些天以来,她心里是多么纠结、多么苦恼、多么憎恶自己?她生怕自己忘了他,生怕自己对不起他,可是,她又忍不住自己对张弃的好感,这是一种多么纠葛、多么矛盾的痛苦啊!
现在好了,他和他本就是一个人,她也就再没有了苦恼,可以任情地宣泄自己的情感了。
她紧紧地抱着他,却没注意,自己就像个大马猴似的,紧贴在他身上。而他虽然睡着了,睡得极沉,但有一些作为男人的本能,还是存在的,比如……
也不知怎么的,紧紧地偎在张弃怀里的叶倾城,似乎觉察到了哪儿不对劲,好像有一根什么东西,顶得她有点不舒服,便伸出手去,抓了一下,忽然双颊比火炭还要滚烫三分。
她轻轻地唔了一声,竟似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想的,反正……
篝火熊熊,映得她浑身颇有几分炽热,也映得整个山洞里,渐渐春色盎然;然而没过多久,篝火却又渐渐地暗了下去;而渐渐变得阴暗的山洞中,却似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声音……
似乎是水到渠成,不知什么时候,山洞里忽然响起了一声呻吟,似带着三分痛楚,却又带着七分欢愉,竟似谁也不知道,那一声低低的声响里,到底包含了怎样的情绪……
夜,渐深,今天,就要走到尽头;当夜色过去,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那就是明天了。
可是明天会怎样呢,这,有谁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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