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再见陶公子
见手中的贼人不再说话,叶重觉得贼人被他打服了。
于是,他拎着贼人朝着府衙走去。
采花帅看着街道来来往往,认得此地是灵桥府,府衙中的陶玉权陶大人是位好相处的大人。
但凡是带着礼物上门的,他皆是来者不拒。不过,据说那位陶大人的胃口不小,若是你送上来的礼品无法满足他的胃口,只能是抱歉。
天大的罪,地大的银子。
只有付出足够大的代价,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看着灵桥府府衙大门,采花帅想到要付出巨大代价,不禁有一种心如刀割的痛苦。
“好吧,为了能活命,就算被宰也只能乖乖认。“采花帅心底做好大出血的准备。
心中亦是庆幸,这名执拗汉子并不知道麒麟卫那边发布的悬赏。好在他是当天晚上动手的,要是再过个一两天动手,整个青州城上上下下都会知道。
到时候,他一定无法逃脱。
咚咚咚!
此时的天才蒙蒙亮,府衙之人未上衙门,叶重不断地敲打着鸣冤鼓。然而,这动静依旧没能让安静的府衙有半点动静。
叶重皱了皱眉头,觉得灵桥府的官未免太不尽责,都这个时辰还没有上衙,未免太不将百姓的事情当一回事。还有鸣冤鼓的四周,竟然结了不少的蜘蛛网,灰尘亦是染上不少。
就在此时,在青楼宿醉的陶知命经过府衙之时听到鸣冤鼓动静后,不禁觉得烦躁。
他爹陶玉权是灵桥府一等一的好官,不管是官场上还是富商的口中,皆是让人信服的好官,整个灵桥府在他爹的治理下井井有条。
鸣冤鼓,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敲过。如今竟然有刁民要告状,这是要败坏他爹的名声啊。
不行,绝对不行。
“凌百户,去看看什么事?”陶知命在两名狗腿子的搀扶下,对着一名年龄大约四十五的男人说道。
此人相貌一般,身材略显臃肿,是灵桥府百户所的百户官,凌云。
据说,此人很快就要退下来。
凌云在灵桥府厮混多年,这个时候退下来心中肯定不是那么爽快的,只能想着法子多捞一点是一点。
近些日子,不少官面上的人物都找到他,希望他能够退位让贤,将百户之位给自己的亲族。
陶知命找上凌云,自然是为了百户的官位。他本人是大命王朝的举人,又有知府老爹,肯定不会愿意当一个武官的。
不过,自家有不成器的堂弟,在科举上没有任何的前途可言,只能混个百户官当一当。
以他们陶家的权势,身份上又无比的清白,稍微操作一番,肯定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如今整个灵桥府官场上的人都盯着这个百户官位置,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若是百户官有本事,统领上千人绝对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凌云之所以没有退下来,只是待价而沽。
个个都想要上来,他肯定就要看一看谁出的价钱高咯。
“去问一问,发生了何事,为何击鼓鸣冤?”凌云招手,命令着身边的麒麟卫道。
那名麒麟卫上前,与叶重交谈一番,目光微微一闪,随后走到凌云和陶知命面前复命。
“大人、公子,前面那汉子说自己在屠宰场遇到一身着夜行衣之人,见其神色慌张,于是出手将其擒拿住。想着把人交给府衙,好获得赏钱。”
听着手下的汇报,凌云神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微微一笑道:“知府大人果然管理有方,治下百姓皆是勇武之辈,轻易就能抓住贼人,可见大人才能无双。若是入朝,怕是能成为百官之典范。”
百官之典范,百官之首。
凌云一番话,明里暗里皆是在拍马屁,拍陶玉权的马屁,称赞陶玉权有宰相能为。
可惜,整个灵桥府在陶玉权的治理下,百姓过得并没有外人看上去那么好。生活过得滋润的,往往是官场上吃掉肚肠肥满之人。
“哈哈,凌百户谬赞了,谬赞了。家父身为灵桥知府,自然教化百姓。”
陶知命心情爽利,昨日听闻自己的对头苏道临被人阴了一把,让他主理采花贼一案,当天夜里他就到青楼疯狂畅快地玩了整整一夜。
直到如今,他还觉得脚发软呢,夜里的小娘们果然够味。
“不过,此人真是不识抬举,家父将灵桥治理的井井有条,百姓丰衣足食,路不拾遗,他竟然还敢张口要赏钱。”陶知命脸色一变,狠狠说道。
“给我把人赶走,将那贼人丢入大牢,好好审问一番。”陶知命冷冷说道。
一旁的狗腿子自然懂得,自家公子只是想要显示一下威风,顺便将大人的事迹好好宣扬一番。
这名贼人若是身上有油水可捞,他们一定可以将他身上的冤屈洗刷干净。若是身无分文,怕不是一个江洋大盗。
对他们来说,这些事情可谓轻车熟路,做得无比娴熟。
“是,公子。”几名狗腿子神色狠厉,朝着叶重奔去。
叶重皱了皱眉头,作为沙场悍卒的他显然察觉到不对劲,那群人的神色根本不像要给自己赏钱的。
“你们是什么人,若不是官府的人乖乖让开,休想抢走我手中犯人。”叶重厉声道。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对面的人目光阴狠,身上流露着一股凶恶的气息,还有对叶重深深的恶意。
“贼人留下,你可以走。至于原因,你一个贱民不配知道。”狗腿子嘴角噙着冷笑道。
叶重是个执拗之人,又出身行伍,岂能不明不白把人交给对方。
“没有见到官府的人,我不会把人交给你们,谁知道你是不是此人的同伙。”叶重坚定说道。
“敬酒不吃吃罚酒,给我打。”
狗腿子在灵桥府仗着陶家的势力横行霸道,加上背后有他们的陶知命公子撑腰,就算闹出人命,他们都是一点都不烦心。
霎时间,几名狗腿子朝着叶重挥舞拳头杀过去。一个贱民而已,能有多大的本事,打杀了就是。
叶重神色一变,他来到青州以后很是本分,哪怕再灵桥府这边找不到差事依旧没有做任何违法之事。
如今,被几个不知道来历的人殴打,他岂能束手就擒。
本就是年轻气盛的叶重,一身沙场悍卒的气势大方,如同一头猛虎般,游走在几名狗腿子的围攻中。
那灵活的身法,如同水中跳动的鱼儿,滑不溜秋的。
砰砰砰!
五名狗腿子瞬间被强横的叶重踹飞,一个个如同斗败的攻击,捂着自己被踹的胸口,脸色发白,死死地盯着这个精壮的汉子,眼眸之中满是歹毒。
“一群废物,本公子真金白银养的就你们这么一群废物。连一个贱民都收拾不了,真是酒囊饭袋。”
陶知命一脸风愤怒,怒视着自己不成器的手下,随后把目光看向凌云。
“凌百户,让你的人出手,好好教训一下这个贱民。本公子要他一只手,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陶知命觉得丢面子,阴狠吩咐道。
那语气,就像吩咐自己的手下一般,让凌云心中微微不爽。
陶家在灵桥府的势力不是他能够匹敌,心中不爽却是没有敢在面上表现出来,“潘凤,给本官斩断他的一条胳膊,当做给陶公子道歉。”
凌云淡淡吩咐道,身边那名一脸凶煞之气,粗眉阔鼻,身着麒麟袍的人当即站出来。
手中一把长刀,带着阵阵凶煞之气,猛地朝着叶重的右臂斩去。
叶重心头微微一惊,神色亦是变得凝重起来,对方和他一样,皆是灵台境高阶修为。
若是有兵刃在身,他一定不会畏惧对方,可自己手上还有一个贼人,只能凭借多年沙场杀敌的经验连连躲闪,顷刻间就落入下风之中。
那名唤做潘凤的麒麟卫亦是狠厉角色,根本不管叶重是不是束手束脚,有的时候还故意将刀斩向对方手中的那名黑衣贼人。
叶重脸色越发的难看,自己落入下风不止,对方还如此不讲武德,对那贼人下黑手。
唰——
一抹长刀再次劈落,叶重后脚蹬地发力,整个人身子瞬间往后退。对面的潘凤狞笑一身,朝着叶重破绽洞开的地方,猛然就是一记鞭腿甩出。
砰!
叶重脸色发白,整个人不断往后退,却是在不到一丈之处停下啦。
在他身后,英俊的少年郎一只手压在他后背,赫然是此少年出手才止住去势。
“谢谢你小兄弟。”叶重心生感激道。
苏道临看着这个,年岁比自己大,古铜色肌肤的精壮汉子,微微点了点。“我是青州百户所的总旗官苏道临,昨夜一路追击此贼至此。”
苏道临简单明了表明自己的身份,又说道,“本官昨日发布悬赏,擒获此贼可的二十万灵石,加上本官麾下麒麟卫名额。”
“你若是愿意,待会可以随本官返回所里,灵石和官位都少不了你的。”
一个出手相助的少年郎,身着麒麟袍,听着对方竟然是连夜追击此贼,显然是一个不错的官。他愿意给自己一个麒麟卫名额,还给自己灵石,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那个,你说的是真的?”叶重突然有种天上掉金子的幸运感,声音中带着喜悦问道。
苏道临点了点,“当然,不过需要等本官处理一下这里的事情。”
苏道临淡淡一笑,宛若星辰的眸子看向对面脸色发青的陶知命公子,“陶公子,好久不久,你欠本官的灵石,是不是该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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