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冰峡闪击(一)
第69章 冰峡闪击(一)
“真的要做吗?”
“当然。”
“可是,还没有经验.”
“凡事都要有第一次,安心,我会很温柔的。”
已经安排好了杂事的冯道夫,又回到了马厩,伸手安抚着黑美马。
布伦希尔德哭笑不得的说道:“金发王都不舍得骑上战场。”
“这是他花大价钱买来的,他当然舍不得。”
冯道夫理直气壮的说道:“我又没花钱,别人的母马骑起来不心疼。”
这暴论一出,布伦希尔德觉得有道理,又觉得哪里不对。
只专注擅长事情的银发姑娘恍恍惚惚。
倒是艾娃蠢蠢欲动。
她就是因为金发王被迫背井离乡,先从骑奥斯陆的马开始收利息!
“注意安全。”
冯道夫说了一声,拿出了直立猿看家的手指神功:“以后就叫你黑珍珠。”
这匹温顺的黑美马被摸的快要翻白眼,立起来的小耳朵完全放松,下唇也松弛下来,表示进了完全不防备状态。
冯道夫收回手,黑珍珠还主动求摸摸。
别说小母马了,人类也无法拒绝。
手指一动,尽显圣者人畜通杀的风采!
说起来,单纯,可爱,会撒娇求摸摸,很好rua,这可比一些群体可爱多了.
“现在可以骑吗?”
好感刷的差不多,冯道夫询问了一下养马专业人士的意见。
他骑术经验也算丰富,但毕竟是不太熟悉的黑珍珠,该虚心求教的时候,冯道夫从来不会死要面子活受罪。
学射击要先学安全守则,学骑术也要先学安全守则,确保自己不会被伤。
马虽然聪明,但也是动物,大脑结构与人类不同,不具备与人类相同的思维和推理能力。
而且马比人类大得多,也强壮得多,还非常容易应急。
作为被捕食的动物,天生就有逃跑的本能,遇到什么刺激就会本能的做出例如马儿跳等反应,越老练的骑手对不熟悉的马只会越小心。
“我们的工作就是利用马的心理,来引导马理解驯马师的目标。”
养马人说道:“马是群居动物,如果处理得当,就可以学会跟随和尊重人类领袖,学会依靠人类,来确定对新刺激的适当反应,而不是仅仅凭本能做出反应。”
“所以一匹年轻的马,比一匹年长的马更容易训练。”
“黑珍珠就是从马驹就开始训练。”
“它已经对您表示服从,可以骑上去。”
在观察到这点的时候,养马人也非常惊讶。
虽然是温顺的母马,可因为体格关系,黑珍珠可是马群的头领。
马群一旦建立了统治等级,通常就会按等级顺序行进。
因为是动物的关系,这种等级顺序跟人类不同,是非常混乱的。
例如马A可能比马B更占优势,而马B又比马C更占优势,但马C也可能比马A更占优势,不是稳定的A>B>C。
因此在马群或个体的一生中,等级都是可变的。
不过通常来说,在野生的马群中,地位最高的通常是一匹年长的母马。
她会领导着所有马匹,并决定是否进食、前进、停留、休息等。
马厩和野外环境不同,但黑珍珠依旧靠着能力成为了头领。
但是啊.黑珍珠以前对自己爱答不理,现在却这么快就被人给折服,还露出了那样的表情.
养马人心情一时间非常的复杂。
冯道夫可没有心情管他们的想法,已经兴奋的开始骑了起来。
他能感觉到,黑珍珠没太多经验,有些生涩。
但这匹母马真的很聪明,没一会就知道要用什么姿势来配合。
按养马人的说法,应该是以前的母马们传授的经验。
冯道夫控制着节奏,保持着缓慢的步调,自有一种潇洒的感觉,后来还挨个带着布伦希尔德等人双人骑乘。
晃晃悠悠,享受着胜利之后的悠闲时光。
骑完了有一会,冯道夫牵着黑珍珠回了马厩,亲自给喂精饲料,再让养马人检查一下。
养马人再次震惊了:“状况非常的好,比以前还要更好!”
难道被这位大人骑,还能精神焕发?
养马人无法理解这种事情。
冯道夫满意又有些遗憾。
像专长这样百分比加成,果然是越厉害的马效果越明显。
有了黑珍珠,大牙就要退役了。
天气暖和之后,也开始有了心情生孩子,现在有房有老婆有孩子,每天好草还不用干活,对它来说就是最好的退休生活。
不过就算有骑术专长-鞍牢马壮的20%生命力加成,黑珍珠也不能立马就上战场,还得再强化训练一下,改善娇气习惯。
严格来说这也不叫娇气。
虽然根据未来2008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安达卢西亚马患小肠缺血疾病的比率明显高于其他品种,种马患腹股沟疝的几率更高,是其他品种的30倍。
同时也显示出较低的大肠梗阻发生率,板层炎的风险也很高,这是一种与肠道问题相关的医学并发症。
简单来说就是更挑饲料,需要吃的好,但现在的安达卢西亚马还没有特化。
平均肩高156厘米,平均体重512公斤,还拥有浓密的被毛,能被挑选为重骑兵马种,证明了照顾好是能适应军旅生活。
只是北欧的环境还是相对严苛了一些,所以这些缺陷才会被放大,才只能无奈的留在家里育种。
专长大幅度提升生命值,等同于改善了安达卢西亚马的体质缺陷,可以带着黑珍珠路上慢慢的调校。
鞍牢马壮还能给其他骑兵坐骑10%的生命加成,所以金发王留下来的其他安达卢西亚马,还有那些混血马都一样,全都带在路上。
抢来的好东西当然要立马用上,糟蹋了也不能便宜其他人!
好在最花费时间的基础训练,热心肠的金发王已经让手下帮他完成。
还考虑到了行军会掉膘问题,把每一匹马都给他养的是膘肥体壮。
对于金发王的一片赤诚,冯道夫必须得回以同样的热情才行!
就先在王庭开一场庆功宴吧!
沿途航行已经很折磨人,躲进红磨坊休息了一会,就又投入进了战役当中。
虽说解决的快,但该放松的时候也得放松下来。
这也是让奥斯陆的民众们,提前熟悉一下艾欧教的生活。
当天晚上,王庭外的广场围满了人。
无论是南征军的战士,还是新生的女人们,甚至是奥斯陆的市民,都可以参与进来,享受着宴会的热闹。
不过在宴会之前,要先热个场。
首先是一个男扮女装的服务者。
在红磨坊发现的时候,打扮成女人的模样,同时为男性和女性提供服务,主要客户是修士们,因为他们都很满意他的技术。
冯道夫又召集了一些迷茫羔羊,鼓起他们对修士的怒火之后,让他们亲自审批,接着又开始审判奥斯陆的贵族。
贵族们主要生活在乡下,宅邸的居住条件都是比城里人好。
跟他们一同来的,还有戴着镣铐,羸弱不堪的农奴们。
诺斯部落的大部分武士贵族,因为资源不够多,依旧需要和奴隶一起工作,关系相对会和谐一些。
而在资源更多的奥斯陆,经过几代富裕,贵族们已经异化。
“没有无土地的领主,也没有无领主的土地。”
“同样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一个满脸不屑,一个满脸痛苦,只因为你们是奴隶!”
“有多少人,因为不堪忍受压迫,逃进了城市里茫然打拼?”
冯道夫没有长篇大论。
积压的怒火不需要他多说什么。
点燃火星,再把刀塞到他们。
剩下的,就是大旗被奥斯陆贵族们的血染红。
有人死亡之前在尖叫:“没有我们,你统治不了奥斯陆!”
冯道夫呵了一声:“我从没有打算统治奥斯陆。”
“奥斯陆不属于我,也不属于你们,这是奥斯陆人的城市,是艾欧之子的城市!”
战争还在继续,又没打算现在就统治奥斯陆。
能维持表面秩序,不让无辜民众受伤害就足以。
冯道夫好话不要钱的说,说的忐忑旁观的市民们心头一下火热起来,也有更多人拿起刀完成复仇。
等祭旗结束,冯道夫已经在奥斯陆有了几千个共犯,或者也可以说是信徒。
当他把贵族们的财物拿出来,给南征军进行赏赐。
刚刚改信的信徒们,都眼热看着这一幕,心头都活络起来。
赏赐结束,就是真正的宴会。
一堆堆的篝火燃起,除了传统的煎三文鱼和海鱼奶油浓汤,还有因地制宜开发出来的各类菌菇菜。
特色就一个字:鲜!
丰盛、美味还能吃饱,冯道夫还把城内储存的酒水放开了拿出来,大家都欣喜若狂地叫喊着,广场都是三呼万岁声。
中央临时搭建起的舞台上,还有南征军将士们表演的节目,没有提前编排,凡是有意愿的都可以主动上去表演。
有人上台唱歌,有人组团跳舞。
唱跳得都不能说好,但非常真挚,充满了朴实,让人为之动容。
信徒们逐渐放下内心的提防,也开始融入了进来。
一些沾了贵族之血的人冷静了下来,开始寻求着退路,悄悄询问着能不能加入进来。
这时候连队传教士就会说可以,能进辅兵军团。
“待遇低一些但不用打仗,搬搬货物就行。”
许多人脑子一热就这么加入了进来,南征军的辅兵规模在这一晚上迅速扩大。
看着这一幕,布伦希尔德说道:“所以我们不在海路,要在路上行军?”
冯道夫喝了口热麦酒:“没错。”
布伦希尔德翻出了羊皮地图,手在下方的U型沿岸转了一圈:“这条路线也太长了吧?”
冯道夫:“差不多七八百公里,最快也需要大半个月。”
过来的路上看了许多教科书的英格丽德说道:“金发王以前进攻卑尔根,都是走的海路,只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能到。”
“因为卑尔根海军守住最近的比约纳峡湾,所以他们会从北海进入更远的哈当厄峡湾,找一个根据地,然后开始扫荡卑尔根附近的农庄。”
“如果想要截断粮道,我觉得可以先坐船抵达哈当厄峡湾,然后再寻找他们的后方营房。”
爱看书的修女,提出了很有见地的意见:“如果怕日德兰大公的海军.你现在不是有办法了吗?”
她们看向了某个兔毛姑娘。
希露德正吃第四根风干猪肉条,从没有吃过不带味道的猪肉。
吃的正开心,就看见一双双目光望来。
她下意识保持严肃脸,满满都是丹麦公主的威严。
英格丽德:“.”
大家都是丹麦公主,之前不还好好的,怎么才到冯道夫身边没多久,就本性暴露了呢?
——同为丹麦大公之女,英格丽德是认识希露德的,所以之前才会出面替她求情,只是没想到希露德会不做声。
虽说事后希露德找她解释是拉近关系,为父亲以后的外交做铺垫。
但修女左看右看,总觉得这兔毛公主纯粹就是懒得跑.
明明是这样的性格,却有一双大长腿。
明明她这段时间一直奔波,一直操劳,可身材却没有消瘦一圈,反而还
英格丽德止住念头,熟练的默念:主啊,请宽恕我。
“就算想要和日德兰大公谈,态度也不能是请求。”
冯道夫说道:“所以现在日德兰海军依旧是敌人,他们要会交由道格拉斯。”
“以女武神号的速度,足够带领船队牵制日德兰的海军。”
“既然牵制住了日德兰海军,那为什么不在奥斯陆征召船只走海路?”
布伦希尔德更纳闷了。
冯道夫就说道:“尽管第一时间封锁了消息,但奥斯陆那么大,南征军就这些数量,很难保证没有人溜出去传递消息。”
“以最坏来假设,金发王过几天会知道奥斯陆被偷袭,必然是会做些什么,我们走金发王的路线就缺少了奇袭的效果。”
“而且在大海上也发挥不出我们的重步兵优势来,也很难让战果最大化。”
女武神号要去牵制日德兰海军,剩下的船只就算有速度加成,也没有碾压级优势。
敌方逃跑的时候天女散花,这本该是迅速造杀伤的时候,可因为海洋和武器的关系,最后大部分都会跑掉。
“走陆路就不同,猜不到我要从哪里、什么时候插入,这种未知能减缓正面战场卑尔根的防守压力,也能在真的出现时候,狠狠打击他们的士气!”
“为了缩短行军时间,也为了隐匿行动,我不准备走沿岸的陆路。”
冯道夫手指越过了地图上的峡湾、山谷、河流、瀑布、高原、冰川:“这条路线能将行程缩短到五百公里,一两周就能走完!”
“英格丽德女士,你刚才说找到后勤营房才能截断粮道,我最优秀的特工告诉我,这个地点就在这里!”
他的手指停留在了一个名叫努尔黑姆松的小镇。
“穿越舍伦山脉,穿越哈当厄,奇袭努尔黑姆松!”
“行动代号:冰峡闪击!”
马驹从断奶就开始训练。
马驹出生起,到出生后的最初几天或几周内,一群怪蜀黍会不断摸它,抬起它的脚,向它介绍人类的触摸和声音。
直到敏感的小马儿,熟悉人类的全部。
从小开始除了能强化印象,也是因为人类可以轻易的压制小马儿,让马驹知道人类是强者,虽然不会伤害它,但也必须尊重人类。
这种方法能训练大多数动物,猛兽里对狮子效果最好。
等长大到一岁了,骨骼开始结实起来,就可以开始战马的基础训练。
第一步,在一个15-20米的圆圈,训练者只拿着一根长鞭子,训练马对声音和肢体语言做出反应,更快或更慢地移动、改变方向、停下来。
第二步,然后就是脱敏训练,让马接触像毯子这样的拍动物体,教会马允许自己被物体触摸,不要害怕人们在马身上移动的东西的过程。
第三步,介绍和适应马鞍和缰绳或挽具。
第四步,长绳驾驭,教一匹小马在一个人走在它后面的情况下前进,不要乱蹬蹄子。
第五步,咬马,指让马习惯缰绳和缰绳的过程,有时还会在马鞍、马具或皮带上加上侧缰绳(一种绕在马的马筒上的宽皮革或尼龙带),让马习惯缰绳上的压力。
直到一匹马习惯了它需要佩戴的所有装备,并对基本的声音做出反应,通常是缰绳,启动,停止,转身和改变步态的命令,它才准备好被骑。
(https://www.yourenxs.net/chapter/3576940/116579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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