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白犬
“快,都给我继续敲钟,谁也不许停!”
沙洮村中,周平春满头大汗地嘶喊着,指挥村民提着沉重木槌,一下又一下地敲击着昊天铜钟。
铛——铛——
响亮钟声在群山中激昂回荡,一缕晨光穿透山岭密林,将光芒洒向人间。
周平春的瞳孔骤然收缩,远处山路上出现一队人影。
镇抚司的人,回来了。
周平春浑身一抖,躬着身躯走上前去,迎接队伍,口中大喊:“上官,小人有罪,小人罪该万死。
上官让小人看好昊天钟,结果这群杀千刀的山野愚民用力太猛,把钟从架子上撞落了...”
程居岫抬手阻止周平春继续说下去,扫了眼吊着钟的破损支架,转头看向李昂。
李昂面无表情地上前一步,缓缓说道:“周平春,你知道,他是谁么?”
周平春顺着李昂手指方向望去,看着那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孩童,脸色难看道:“他,他是我们村里的,甘小二。”
“那你知道,尸煞,是谁么?”
李昂语气平静道,“是他的父母。”
周平春脸上一阵青一阵紫,
没等他再说什么,猎户王六宝就前踏数步走出人群,“砰”的一声在李昂面前重重跪倒,涕泪横流道:“上官,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啊。
四天前,我在山上砍柴的时候,看见周平春家的白狗倒在溪边,腿上被蛇咬了一口,被毒死了。
周平春平时对村里农户很坏,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有哪个佃农敢反抗,他就让家里的家丁去打砸抢。
我很怕他,看见他的白狗死了,想掉头就走,
但我实在是太饿了。
沙洮村附近的山都是他家的,猎户打到的所有猎物都要交七成给他,我太饿了,鬼迷心窍地就拿出小刀,把白狗开膛破肚,砍下一半的肉,装成那条狗是被狼咬死吃掉的样子,偷偷回了村里。
没想到我的表兄亲戚甘二那天也在山上砍柴,他在我后面发现了狗尸。
他的老婆前段时间摔断了腿,被洢州城里的名医治好了,躺在床上养病。
村里所有人家除了周平春都穷,甘二一家,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次肉。
他捡了剩下的碎狗肉,想带回去给老婆孩子吃,没想到在村口被周平春发现了,从他怀里揪出了狗肉和狗毛。
那条大白狗是周平春的心头肉,平时一直关在院子里从不放出来,任何人哪怕是他儿子多看了一眼,也要打骂一顿,不知道为什么会跑出来被蛇咬死。
周平春狠狠打了甘二一顿,让他去山上找狗尸,甘二说他来的时候狗就已经死了,还给他看狗皮上被蛇咬的伤口。
那条溪水附近是有毒蛇出没,村里谁都知道,
但周平春气得不行,一口咬定是甘二杀了他家的狗,让家丁把甘二绑起来,关进猪笼,用驴车拖着在村里游街,还让所有人出来看。
甘二的老婆拖着瘸腿跪在地上,和儿子一起向周平春求情,被他打了十几个巴掌。
周平春让人把甘二倒吊在树上,亲自用火烧他头发,用烟熏他眼睛,用蘸了盐水的鞭子使劲抽他,一口水也不给他喝。
我想出来给甘二作证,但我怕啊,我真的怕啊上官,
周平春害人不眨眼,
等到打累了,他就让人把甘二捆在水井旁,在六月三伏天的太阳底下暴晒,谁也不准放甘二走。
到了晚上的时候,甘二被折磨的就只剩下一口气,刚回到家就死了。
等我赶过去的时候,甘二的媳妇,和她儿子也都上吊了,因为家里没了活路,得罪了周平春。
我嫂子死了,我侄子甘小二身体轻,还没吊死。
我把他从绳子上救下来,怕周平春斩草除根,把他也弄死,就告诉村里人甘小二投河自尽了,我自己把甘二和他老婆背出去葬了,
把甘小二藏在山上,在夜里给他送吃的。
结果第二天晚上,甘小二告诉我,他爹娘活了,从土里爬了出来...”
“王六宝!!”
尖锐愤怒喊声,打断了王六宝颠三倒四的叙述,
“你个死狗奴!”
周平春从地上站了起来,冲到王六宝面前狠狠甩了他两个巴掌,一脚将他踹倒,“你他娘的胡说八道什么?!甘二是我弄死的么?
有证据么?谁给你作证?
谁?!”
周平春的阴冷暴戾目光扫过在场村民,所有村民脸色发白,一句话也不敢说。
王六宝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声音在山谷中回荡。
“上官,”
周平春转过头来,瞬间变幻脸色,谄媚讨好地,对惊愕难言的镇抚司众人说道:“王六宝和甘二一家是亲戚,他一定是怕甘二一家成了妖魔,牵连到他,故意说的胡话,栽赃陷害。
上官您明正秋毫,一定能还小人一个清白...”
噌——
金铁摩擦声,打断了周平春的叙述。
李昂沉默地抽出了一名镇抚司士兵腰侧的朴刀,朝周平春走去。
耳旁响彻王六宝的嚎啕哭声,脑海中回荡着李昂自己的声音。
‘对了,剩下的这些石膏粉和麻布你们也带回家去。’
‘一个月后回来找我,如果我不在,就把石膏拆了自己重新包裹一下,记住要一个月后,而且不能裹太紧。’
‘还有,骨折期间可以多吃点鱼虾、鸡蛋。’
‘肉也可以多吃点...’
‘总之,有什么好的就吃什么吧。’
多吃肉,
多吃肉,
多吃肉...
李昂喉头发紧,提着沉重朴刀,一步一步朝周平春逼近。
“上官,上官!”
周平春脸色惨白地步步后退,语速极快地说道:“上官你不能杀我,我是无辜的,我没有杀甘二,是他自己死的。
甘二老婆也是她自己上吊的。”
呼——
沉重刀身缓缓举起,破开空气。
“上官,我有很多钱,很多很多钱,您要多少?千贯?万贯?我和洢州城里很多大人物都认识,我们是知己好友...”
朴刀高举过头顶,反射着朝阳光芒。
“你不能杀我!”
倒在地上的周平春面庞扭曲,脸上终于看不见了几乎是本能做出的谄媚讨好表情,“事情还没查清,你怎么能只因为王六宝的自说自话就定我的罪?!”
朴刀挥下。
“郡主!”
周平春扯着嗓子高喊一声,终于,刀刃停下。
“那是乐安郡主的狗。”
周平春双目暴睁,眼睛里满是血丝,沙哑高喊道:“乐安郡主喜欢各种稀奇名贵犬类,特别是全身洁白无暇,没有一缕杂色的白狗。
我花了大价钱培育出了这么一条,托了郡主府上的关系,准备送过去。
事情已经定好了,就等半个月后把狗养的更胖、体态更美一些,送到长安。
那是乐安郡主的狗,亲王女儿的狗,
你不能杀我,你不敢杀我...”
程居岫与牛温书的脸色变得极度难看,乐安郡主的父亲,是虞国皇帝的亲弟,帝国亲王,权倾朝野,“日升,不要。”
“因为一条狗,就杀了一个人么...”
李昂的表情复杂而荒谬,他哽着呼吸,缓缓收刀。
周平春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绽出得意笑容,准备从地上站起来。
下一秒。
沙——
金属刀尖划破咽喉的声音响起,
周平春不敢相信地看着挥下朴刀的李昂,
怔怔低下头去,看了眼自己被刀尖割开的脖颈。
呲——
鲜血喷溅而出,
周平春无比慌乱地抬起颤抖手掌,死死捂住咽喉,却根本无法阻止急流血水,从手指的缝隙中溅射喷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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