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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那我们结婚吧


第12章  那我们结婚吧

        男女之间的感情进步有四个阶段,无话不谈,有好感,喜欢,爱。字越少感情便越深。

        秦暮之发现苏起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很会聊天,和自己说话时谈吐都很自然,半点没有因为秦暮之的身份外貌而有什么特殊对待。

        两人都喜欢看书,而且对书都不挑剔,从斗破苍穹完美世界聊到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从卡拉马佐夫兄弟聊到生死疲劳,两个人渐渐的无话不谈。

        这段时间,秦暮之跟着秦可卿去苏起家吃了几次饭,后来慢慢一个人也会去他家蹭吃蹭喝,苏起是一个很有生活品味的人,他说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便会把每一个普通的食物尽力研究出它们最好的吃法。

        “白开水也是值得珍惜的。”懒散的午后,两个人坐在那大落地窗下晒着温暖的阳光,倦怠的躺在沙发上。

        白开水要刚好烫嘴的温度,但是不会真的烫到人。微微感受到滚过嗓子的温度。最好是用力喝到满口,让烫嘴的开水轻轻烫到整个口腔。

        和苏起相处的时候秦暮之不用去找话题,只需要伴着他的声音安静去听就好,秦暮之喜欢安静的环境,只要在苏起身边的时候,无论周围再怎么吵闹她都会觉得心里安稳平静。

        那辆奥迪a7秦暮之好久没开过了,她也不想找借口,她跟苏起说以后就这样一起上下班,苏起当然也没反对。

        他们的作息相近,晚上都喜欢抱着手机在床上滚到一两点,晚上加班会不约而同的留到公司的人走光,下班后只要没有别的事情,暮之和苏起便会开着那辆奔驰s450没有目的地的闲逛,看到哪里还有亮着灯的食摊便在哪里停下来。

        那是秦暮之二十多年来最开心的一个夏天,那一整个夏天的每个晚上他们都在一起,月明星稀的路灯下,海浪滔滔的傍海情侣路上,他们打开车窗,让最新鲜海风吹过每一根发间,远处是亮着灯的海珠市大剧院。

        “玻璃瓶装的可乐最好冻到正好出现柔柔软软冰粒的时刻,上上下下都悬浮着那种冰粒,不管是大口还是小口都可以吃到它。这是人间梦幻可乐。”

        他将玻璃瓶从后面贴到暮之的白净的脖颈上,看着那修长白皙的脖颈上露出一点点鸡皮疙瘩,马上便引来暮之的一声‘讨打’,苏起立刻转身就跑,等到暮之抓住他,苏起便把手中的可乐递过去。

        可乐冰冰凉凉,她刚刚跑完后的清冷小脸上带着红晕,夏日的时光悠长,两个人靠在栏杆上猜测哪个浪头会是最高。

        偶尔下午秦暮之被苏起蛊惑偷跑出来摸鱼,摸鱼地点就选在大剧院野狸岛的咖啡院子,那里风大,阳光也是最好的,苏起说他在这里研究出了新奇的吃法,薯条配冰淇淋。

        “薯条,刚出锅,热热的,外表脆脆,还有一点明显的细盐在外面,里面是软的,最好是拿硬而热的薯条刮甜筒冰淇淋吃。一截一截咬下去,每一口都吃到盐,脆热的外皮,烫嘴的柔嫩土豆肉,还有又甜又凉又奶的冰淇淋。这样就可以冷热甜咸硬软一口吃到。”

        秦暮之觉得苏起真的很厉害,年纪轻轻的,工作也好生活也好,都处理得仅仅有条,还善于在平淡生活中寻找到趣味,不像她自己,不擅长和别人交际,只知道去工作和学习。

        而且,他是怎么研究出这么多好吃的吃法,和他在一起,似乎每天都有新鲜有意思的事情。

        人长得也不错。

        风有点大了,暮之看着苏起的眼睛看的有点入神了,苏起想用薯条戳戳暮之的脸蛋,结果薯条直接被暮之反口吃掉了。

        他是想喂我吃薯条把?暮之是这么想的。

        她是不是误会了什么?苏起没有出声。

        暮之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和男性交流的经历都不多,她不喜欢说话,气质又高冷,长这么大,苏起是除了家人外第一个和她相处这么久的朋友。

        那苏起是个怎么样的人呢?他的过去是什么呢?秦暮之开始感到好奇了,于是偶尔便会旁敲侧击的问可卿,美名其曰帮可卿摸摸底。

        苏起家里有一个妹妹,从小父母离世,两兄妹懂事后便互相拉扯着长大,他大学之前有一个青梅竹马,不过现在分开了,大学四年和之前的曾经的高中同桌谈了一场恋爱,毕业后因为种种原因分手了,刚毕业那几年跟一个女人结过短暂的婚,但又很快离婚。

        离婚消沉一段时间后,振作起来,合伙开了一家互联网公司,现在是个不大不小的老板。

        “喂姐姐,你最近对那个苏起真的很感兴趣哦,不会真的对他有意思了吧?”

        秦可卿疑神疑鬼,她最近在忙硕士生的学习工作,是最忙的时候,虽说托了苏起帮忙照顾一下自己这个笨笨的姐姐,但这两个人可不能背着她搞起来啊。

        秦暮之没有回答秦可卿,她对苏起有意思?

        什么叫有意思?是喜欢吗?无话不谈,有好感,喜欢,爱,感情的四个阶段,她和苏起又到了哪一步呢?

        无话不谈?是的,暮之每天都会拉着苏起在微信上聊天,因为暮之现实中不喜欢说话,但是在网上又是个消息连发狂魔。

        自己真的是喜欢和苏起聊天吗?

        重要的人不需要时刻通过聊天来维系关系,但是我找你聊天不是为了维系关系,是我想你,我想跟伱分享今天发生在我身边有趣的事。

        暮之觉得自己最近很奇怪,会特别留意手机上的信息,期待他找自己聊天,期待每天晚上和他的夜宵寻觅,吃完夜宵后分开不到十分钟就开始期待早上他过来接自己。

        ‘我们那个冰山美人上司啊,肯定是有心上人啦?看着手机笑,绝对是非常依恋对方!!’

        下属们偶尔在那里八卦,暮之路过时会无意的听到这些。

        每个人明明都是独立的个体,一个人怎么能那么依恋另一个人呢?

        所以自己对苏起已经是喜欢了吧?

        可是秦可卿喜欢苏起啊,自己这样是不对的。

        好生气,嘴巴嘟起来,想听他的解释,意识到自己竟然在耍小脾气,赶紧又恢复到面无表情,一定是苏起影响了她,不然暮之以前不肯这么情绪化,不可能嘟嘴等待某个人来哄自己。

        秦暮之忽然不想和苏起去吃夜宵了,她说自己要在公司忙到非常晚,给苏起发微信让苏起不要等他。

        深夜的地下停车场好安静,有点恐怖电影的味道了,肚子也好饿,果然不应该勉强自己。

        苏起的车还停在那里,在一片寂静里亮着灯。

        秦暮之愣了一会,走上去敲了敲车窗。

        “不小心睡着了,哇都这么晚了,我们赶紧溜吧。”

        “你没看我给你发的信息吗?”

        “看到了,但是今天又下雨,我怕你又像那次一样发动不了机子。”

        秦暮之站住,没去看苏起,她今天的状态很糟糕,头发散乱黑眼圈很深,面色比第一次在地下停车场和苏起相遇还要苍白。

        “快上车吧,今天带了你喜欢的那个周黑鸭。”苏起兴冲冲的推着秦暮之上车,献宝一样摸出了两盒鸭脖子。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于麻烦而扫兴。”

        苏起又开始唠唠叨叨了,他这个人真的好吵哦。

        “你为什么要等我这么晚。”秦暮之看着苏起。

        “因为你家可卿托我照顾好你啊。”

        “以后可以不为了她吗?”

        “什么意思?”苏起放下手中的鸭脖,眼神里有点错愕。

        秦暮之没说话,她不喜欢说话,她觉得不管是有好感喜欢还是爱,都要用行动来表达。

        不管了,人生第一次确定自己爱上了某个人,那就去爱好了。

        那张清丽无双的脸上露出动人的红晕来,睫毛轻颤,嘴角还带着没有抹干净的油渍,她一边靠近苏起一边打量他,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大胆的表达自己的情感,秦暮之不知道苏起会不会接受她的感情,纤细冰冷的指尖颤抖着抚上男人的脸颊,因为辣意而红润丰满的嘴唇轻轻贴在苏起的面颊上。

        苏起,我们在一起吧。暮之没有说话,但是浑身上下都在说着这句话。

        她今天穿的还是那件黑色的职业套装,她小手素白西服漆黑,只有脸上的红晕飞霞和红润嘴唇是与黑白不同的颜色,美的叫人惊心动魄。

        车厢里满是周黑鸭的麻辣鸭脖味,在这个深夜的地下停车场,整个世界都空无一人,于是秦暮之从天上不食人间烟火的蟾宫上被拉下,堕入苏起所在的尘世间。

        夏天结束的时候,苏起和秦暮之在一起了。

        秦暮之是个很可爱的姑娘,她对于感情很笨拙,也不会说话,更不知道怎么去当一个合格的女朋友。

        秦暮之身上带着那种与周遭不符的破碎感,她一身清越,气质又清冷,不是个合适的谈恋爱对象。

        秦可卿难过于两人在这个夏天进步神速的关系,但是自己姐姐能勇敢的迈出贴近生活的一步,秦可卿心底也有着开心,但是同样是妹妹,苏洛却是非常的反对暮之和苏起的感情。

        “她不像是个合格的女友,你们两个一点也不搭。”这是苏洛对自己哥哥的告诫。

        苏起还没幼稚到因为别人的态度而改变的感情,他把这话告诉秦暮之,说会带着秦暮之一起成长。

        暮之真的很可爱,她喜欢窝在苏起的怀里,喜欢用一副没有表情的样子在苏起身上蹭啊蹭,路上别的女孩跟苏起搭讪她会立马站在苏起面前用眼睛去瞪,会安静的在苏起身旁坐一下午等他忙完工作。

        非常听话,很尊重苏起的每一句话,就和第一章说的那样,是一个温柔的傲娇猫系女友。

        苏起的微信名叫江河,暮之的微信名叫泥菩萨。

        泥菩萨过不了江,暮之遇见苏起便会自身难保。

        苏起觉得这个很土味,暮之却很执拗的就要叫这个名字。

        第二年的冬天,暮之和苏起去金台寺祈福。

        在菩萨面前,暮之给苏起说了一段话。

        剪雀尾,缝天桥,呼得金童燎灯香,千不该轻信月老闲话,万不该听信次第桃花满,五月又于小仙宫,听尽鸳鸯声声,断头难忘。

        鸳鸯声声,声声说,人间有恨不成双,天地难偿。

        暮之和苏起结婚了。

        两人迅速领了证,当那个结婚证晒到了双方的朋友圈时,所有人都惊讶了。

        暮之的朋友圈评论区全是恭喜和惊讶,大家都很好奇是哪个神仙带走了仙子的芳心。

        苏起的评论区没瞒着暮之,不比暮之那片清一色的祝福,苏起这这里的评论比较怪。

        “今天家里不开门,你别回来睡。”这是妹妹苏洛。

        “可惜,走错一步,步步错。”这是那个青梅竹马。

        “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赶紧离婚赶紧离婚赶紧离婚。”晦气评论,好像是那个大学的四年初恋?

        “我会尽快回来。”这是谁?陆纤?苏起的那个前妻?

        暮之把手机扔回苏起,一脸冰冷。

        ‘你招惹这么多女的干嘛?’暮之冷着一张俏脸,意思很明显。

        “宝贝宝贝,这不还是被你收服了吗,以后你才是我唯一的宝贝呀~”苏起还能怎么办,只能把生气吃醋的小猫咪抱起来放床上,再让那双穿着黑丝的长腿在自己肩上晃了半夜,这才安抚好温柔的傲娇猫系妻子。

        婚后生活很和谐啊,婚礼当天也没有什么幺蛾子,除了苏洛和秦可卿吵了一架,两人的婚礼收到了所有人的祝福。

        自己真的好幸运,初恋和结婚对象都是一个人,也没走弯路,直接收获了最喜欢的他。

        秦暮之会永远爱苏起,爱他的生生世世,永远做苏起的老婆。

        ————————

        二十岁的秦暮之从床上坐起来,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梦里的事她记得不大真切,只记得这个梦的长度足足有好几年。

        在梦里,她和平的学习工作生活,她还和喜欢的人结婚了。

        和谁结婚了?

        秦暮之揉揉脑袋,不知道为什么,她下意识的往身旁抱去,似乎只要一转身就能抱住什么温暖的东西,而这种拥抱,几乎成了她早晨起床的一个习惯。

        她似乎没有这种习惯来着,秦暮之很早就和妹妹分房睡了,她侧过身,能抱住床边的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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