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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不可方物


第139章  不可方物

        天色微沉,昏暗不见日光。

        水花早早便爬了起来,进了灶房,先熬了一锅姜汤。

        老支书摇着脑袋,昏昏沉沉的醒来。

        静坐了一会儿,看着旁边的李老栓,顿时明白自己在哪儿了。

        屋里早已收拾的干干净净,但老支书依稀记得,昨天的两瓶白酒,被他和李老栓两人喝的干干净净。

        “叔公,你醒了!”水花端着两碗醒酒汤刚刚进屋。

        “水花啊!”老支书寻摸着下了炕:“现在什么时辰了?”

        “天才刚亮,刚熬好的姜汤,你老先喝一碗,醒醒酒!”宿醉导致口干舌燥,略有些难受。

        老支书走到桌边,端起一碗醒酒汤,吹了吹,尝了一口:“不了,我得回去先给王重那碎娃子先说一声,免得他担心。”

        说着还笑着看了水花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孙媳妇一样。

        水花俏脸微红,赶紧避开:“您老别忘了!晚上让王重哥来我家吃饭!”

        “放心,忘不了!”老支书人虽老迈,可脑子清醒着呢。

        “我待会儿就去找他!”

        水花心底暗喜,却又忍不住害羞,“我做了您的早饭,吃了再走!”

        老支书也没拒绝,早饭很寻常,玉米面熬的粥,还有几个昨晚剩的馍馍,半碗酱牛肉,半碗卤羊肉。

        吃过早饭,送走老支书,天色渐明,可如刀的冷风还是没有半点停歇的意思,水花取出自己的小箱子,打开从最底下取出一块儿手帕。

        手帕是包起来的,水花小心翼翼的打开手帕,露出里头的一小沓纸币,没有大额的,最大的才十块,最小的就一分。

        数了一下,水花想了想,又把手帕给包了起来,塞进怀里内袋里头,戴上头巾,取出王重送她的那副棉手套,戴在手上。

        李老栓还在酣睡,没有醒来的意思,水花把早饭放在锅里,把火灶周边的茅草干柴都给拿远了,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关上灶门,提着个篮子走到院里,拉开篱笆院门,径直朝着村外的方向走去。

        一大清早,天还没亮,王重就爬起来晨练了。

        得益于在前两个副本世界培养下来的良好习惯,这次真身穿越,王重也从没想过要放弃锻炼。

        王重的拳脚早已来到三级,融合了现代军警,散打等多项搏击术,还有传武的大部分套路技法,王重的拳脚已经颇有几分迹象,尤其是在芳华世界,虽然在战场上只呆了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可就是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王重和敌人交手十余次,虽然大多都是热武器方面的交锋,可在那种复杂的山间丛林地形下,双方短兵相接,近身肉搏,也是在所难免的。

        在军中那段短暂的时间里,王重接触到了更多格斗拼杀技能的培训,一手三棱军刺,一手专用于拼杀的大刀术,在本身等级不低的拳脚加持之下,都已经有了不俗的火候。

        兵器本就是手足之延伸。

        经过战场的磨砺,王重能够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进步,唯一的缺憾,就是磨砺的时间太短,王重的积累虽然充分,可大多数时间都是闭门造车,功夫本就是要通过时间和实战才能磨砺出来的,时间王重花的足够多,可实战的次数太少,生死之间的大恐怖经历的还不够多,还不足以将其推上四级。

        不过好在自己有记忆光球!

        这个记忆光球,简直就是外挂一样。

        不对,记忆光球本身就是外挂。

        王重能够无限次的进入记忆光球之中,体验当初的人生,感受在战场之上,那生死之间的大恐怖。

        王重隐约间由衷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触摸到了某个瓶颈,只要再往前一步,就能捅破这个瓶颈,只是,只是这一步,并没有那么容易。

        毕竟拳脚不同于其他技能。

        可就是这么一步,王重徘徊了这么久,却始终不曾突破。

        虽然遗憾,可王重却从来没有停止过练习,王重想的很清楚,技能等级上不去,那就把努力练习,自身力量和速度的优势彻底利用起来。

        所谓拳脚,在王重看来,无外乎是把自身的力量,速度利用起来,在爆发出去的那一刹那,将破坏力提升到最高。

        如咏春中的寸拳,形意里的半步崩拳,八极拳中的铁山靠等。

        寒风猎猎,王重只穿着一件单衣,在院里行拳。

        老支书背着手,倒提着烟杆,慢慢悠悠的荡到王重家外头,正好瞧见了王重脚踩麒麟步,一步一趟,一步递一拳的模样,好奇的盯着看了好一会儿。

        超出常人数倍的精神属性,带来超强的五感,让王重若有所觉,停下手里行拳的动作,循着冥冥中感应的方向望去。

        “叔爷!”看到老支书,王重赶紧迎了上去,拉开院门,恭敬的将其迎入院内。

        老支书虽年迈,可步履却稳健的很,“大清早就练拳啊!”

        王重把院门关上,笑着答道:“每日行拳,能通经活络,促进气血循环,于身体有益。”

        这话并不是胡言,王重的医术已经达到了四级,比拳脚还高出一级,不仅中西结合,而且更加精擅于中医,对于健体养生,更是专门做过细致的钻研。

        老支书点了点头,问道:“早饭吃了没?”

        王重拿了块白毛巾,一边擦着汗一边回道:“正准备要吃呢!”

        “早上熬着肉糜粥,您吃了没,要不要一块儿吃点?”

        “你小子!”老支书无奈的摇摇头。

        王重道:“正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每天习武锻体,消耗的精力要远比常人更大,若不吃肉,这身子怕早就垮了。”

        老支书若有所思,肉食越多,油水越多,干活才越有力气,庄稼人大道理不懂,可这种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儿还是清楚的。

        “算了,伱自己心里有数就好!”老支书也不是想说教王重,就是怕他年纪小,不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不过既然王重能挣钱,那吃的好点,也理所当然。

        “水花他爹同意了,就是水花自己,说是想先见你一面,让你今天晚上去她家吃饭,她有话要问你!”

        “见我一面?”李老栓被老支书搞定,并没有让王重惊讶,反倒是水花,忽然要见自己一面,倒是有些值得琢磨。

        似是瞧出了王重心中的那几分忐忑,老支书道:“行了,你也别瞎担心,我瞧着水花那丫头,对你也是有意思的,就是不知道她叫你过去是因为啥!”

        老支书活了大半辈子,看人还是蛮有一手的。

        王重微微颔首,没揪着这个话题不放,反正就今晚的事儿,不管水花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等晚上去了就知道了。

        天地间寒风再起,呼啸而至,王重刚刚运动完,一身的汗水,冷风顺着衣裤间的缝隙便往里钻,王重还没到寒暑不侵的地步,只是体格强健,比常人更能抗冻。

        “叔爷,辛苦您了,您上屋里坐着,我给您把早饭端过去。”

        “不了!”老支书却摇摇头道:“我在水花家吃过了!”

        说话间,目光还把王重家外头四下打量了一遍:“你晚上记得去水花家一趟,要是说定了,正打算成亲,你家这样子多少还有点简单了。”

        老支书心里,已经觉得王重跟水花的事儿差不多了,可以考虑成亲的事了。

        王重家上回只是将里头重装了一边,外墙并未做装饰,只有一行行,一列列横竖整齐如一的工字缝,带着青砖特有的颜色,夹杂着灰色的水泥填缝,迥异于村内其余房屋的样式,倒是另有几分特色。

        王重拱了拱手,带着几分讨好和谄媚:“我也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到时候要真成了,还得麻烦您老帮着找人布置布置!”

        老支书闻言,脸上露出笑容:“行了,赶紧去把早饭吃了!”

        老支书嘴上虽然没答应,可心里却早已应了下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背着手,就差哼起小曲儿来了。

        王重先去厨房,把锅里住着的粥舀出来,把锅给洗了,然后回了浴室,用冷水擦身,换上一套衣服,才不急不忙的开始吃早饭。

        以前王重吃饭,那是恨不得狼吞虎咽,早早吃完。

        可现在王重吃饭,却都是细嚼慢咽,不疾不徐,随着体质的提升,王重的饭量也是直线上升,吃饭的速度慢了下来,花的时间自然也越来越多。

        不过王重却一点儿都不着急。

        天色有些阴沉,清晨时还好,只有北风呼啸,天上虽有阴云,但只是暗了些,等到约莫上午十点多的左右,风越来越大,一片片细碎的雪花打着璇儿自空中飘落。

        裹着头巾,提着篮子,穿着厚棉衣,脚踩棉鞋的水花走在路上,冷风如刀般拍在她那略显麦黄的脸蛋之上。

        脚踩黄土,顶着寒风,可水花却丝毫不觉得冷,雪花在半空中随风而舞,落在棉袄上,头巾上,水花远眺着涌泉村的方向,两边嘴角微扬,那双明亮的碧色眸子当中,闪烁着某种以前从未有过的璀璨光芒,紧了紧手里挎着的篮子,篮子上还盖着一块花布。

        花布底下,是五斤新鲜的羊肉,两瓶一斤的白酒,两块豆腐。

        王重本来还想去一趟县里的,可等他收拾完,却忽然下起了雪,索性也懒得出门了,坐在家里看书,动动笔,虽然同样是没有手机和网络,可有过前两个副本世界的经历打底,倒也不觉得无聊。

        眼瞅着三点多将近四点,外头的雪非但没有半点停下来的趋势,反而越下越大了。

        王重戴上斗笠,披上厚实的军大衣,拎着两袋子面粉,径直出门奔着水花家而去。

        厨房里,羊肉早就洗好了,水花刚刚把羊肉切成小块儿,锅里倒上胡麻油,油热之后放入姜蒜干辣椒炒香,再将肥肉相间的羊肉倒入锅中爆炒。

        炒到油脂间的羊油被激发出来,香气溢散,水花小心翼翼的从水缸里舀出两瓢水,倒入锅中,没过羊肉。

        盖上锅盖,正打算把喜好的土豆给切了,外头忽然传来几道熟悉的声音。

        “老栓叔!水花!”

        竖耳一听,水花就知道,外头来的是王重,当即快步走到厨房门口,倚着门框,“王重哥,你来了!”

        看着径自推开篱笆院门走进院里的王重,水花本来满肚子的话,可到了这时候,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了。

        “水花,做饭呢!我老栓叔呢?”

        水花道:“他去找我堂叔喝酒了!”

        王重愣了一下,看着有些局促的水花,顿时明白了。

        “在做什么呢?我给你帮忙!”说话间人也朝着厨房走去。

        待人走到跟前,水花才反应过来,高大的身影遮住了眼前的光亮,水花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糊里糊涂的就让王重进了厨房。

        “炖了羊肉啊!”王重的嗅觉何其敏锐。

        “还要干啥,我给你打下手!”

        水花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鬼使神差般指了指篦子上已经刮了皮、洗干净的洋芋,“把洋芋切成块儿,待会儿和羊肉一起炖。”

        王重径直走到灶台前,一手按着洋芋,一手拿着菜刀,刀工不算华丽,但速度颇快,用的极稳,就像是常年在灶台家操持的一样。

        “笼里蒸的啥?”

        一边切着土豆,王重一边问道。

        “羊肉大葱馅儿的包子,你最喜欢吃的!”水花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话刚出口,就有些后悔了。

        水花本来都计划好了,等王重过来,她给倒上两碗酒,先和王重喝点酒,然后再问他,可没成想,王重来的太早,而且还直接来了厨房。

        一下子,水花都有些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只要是你做的,不管什么我都喜欢!”

        “不过羊肉馅儿的包子,确实是我的最爱!”虽然是南方人,可肉包子王重从来就不爱吃猪肉的,也不对,现实中,王重小的时候还是挺喜欢吃猪肉包子的,但长大后,也不知道是自己的口味变了,还是那些商家偷工减料了,做出来的纯肉馅包子总感觉不好吃。

        反倒是牛羊肉的包子,成了王重的最爱。

        尤其是来了涌泉村,尝过全国驰名的盐池滩羊之后,王重就喜欢上了。

        水花没想到王重会这么直接,脸有些红,走到灶前,往灶眼里添玉米杆子,心底不知怎的,忽然有些慌乱,深吸了几口气,压下复杂的情绪,水花径直问道:“王重哥,昨天老支书过来,说是你托他来的!”

        “对!”没等水花继续追问,王重就先解释起来:“本来我是打算等过年的时候,再托叔爷来提亲的,可一听说前天有没人登你家的们,我就坐不住了!”

        说着王重自嘲一笑:“我本以为自己远比同龄人沉稳,可那会儿我才发现,在其他的事情上我确实远比同龄人沉稳,可一听说有媒人来你家,我也是一样的冲动、一样的焦急。”

        “那,你是真的想娶我?”水花鼓起勇气,压下心里的窃喜,扭头看着王重,强作镇定的问道。

        王重点头道:“自然是真的,比真金还真!”

        心底一颤,一股子难言的欣喜悄然涌出,瞬间就占据了水花的心田,伴随着些许娇羞,那仍有几分青涩的脸上,不由自主的便露出一抹巧笑,勾勒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你是烈士后代,又当过兵,一身本领,还有那么大的雄心壮志,可我只是个小小的村姑,从小到大,最远也只去过县城,没见识,没手艺,只会伺候庄稼,缝缝补补,做饭洗衣,你·····你为什么想娶我?”

        水花在潜意识里,就觉得自己配不上王重。

        王重手上的土豆已经切好了,装到碗里,王重拿着碗,径直走到灶台前,把碗放到铁锅旁,弯腰附身,抓着水花的手臂,把水花扶了起来。

        灶眼里,金黄的焰火不断升腾,吞噬着水花塞进去的玉米杆,释放出剧烈的光和热,铸铁的大锅被烧的滚烫,木制的锅盖底下,一颗颗透明的气泡自由下而上,或是浮至水面,或是撞在羊肉上,气泡出水,原本平静的水面也随之翻涌,袅袅如烟的水蒸气循着锅盖和铁锅间的缝隙腾空而起。

        王重抓住自己手臂的那一刻,水花只觉得自己的心也好似被什么东西给攥住了。

        眼前一花,自己已被王重扶着占了站了起来。

        映入水花眼帘的,是那棱角分明,透着几分英武气息的脸庞,是那双澄澈清明,好似没有半点杂质的清冽眼眸。

        “因为喜欢啊!”王重理所当然的说。

        水花喃喃着:“喜欢?”

        “若是不喜欢,那为何要娶?”

        王重早已松开了抓着水花两臂的手,水花微微抬头看着王重,双手局促的有些无处安放。

        “可我!”水花扭开头,神色略有几分黯然:“可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

        自己只是个什么也不会的村妇,而近乎全能的王重,却是那么完美······

        水花戚戚的想到,只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我配不上你!”这话一出,水花只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也要跟着一起碎了,虽认识才半年多,可面前的这个男人,却不知在何时,早已挤进了她的心房,将其全部占据。

        “水花!”王重的声音再度响起,双手再度抓着水花的手臂,低沉中带着几分沧桑的话语似暖流般传入水花耳中:“在我眼里,你是个非常优秀的姑娘,你的坚强,你的温柔,你的勤劳,还有你的善良,都是你深深吸引我的地方。

        这些年来,我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人,也遇到了很多和你一样漂亮的姑娘,可她们漂亮的,只是一副皮囊而已。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可像你这么善良,这么坚强,这么吸引我的姑娘,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一个!”

        水花忘了挣扎,只愣愣的看着面前那双澄澈的眼睛,听着那撩动着她心弦的话语,脑中已然忘却了其他。

        “我喜欢你,我想娶你为妻,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我发现你就是我一直想找的那个姑娘,我许诺不了什么海誓山盟,但我想告诉你,你就是那个我想与之携手一生的人。”王重一字一句,语气郑重的道。

        王重身高一米八,比水花高出一个头,看着水花的时候,只能微微低着头。

        王重信步上前,二人只见,只余一掌的距离,王重的声音忽然温柔起来:“水花,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嫁给我好吗?”

        水花的迎着王重的目光,她能感受到王重眼中的坦诚和真挚,嘴角不自禁的再度扬起笑容,露出个极美的笑容。

        “嗯!”

        明眸之中,不知何时已经度上了一层朦胧的泪光。

        王重的双手,情不自禁的便伸了出去,将水花揽入怀中,右手抬起,抚在脑后那乌黑的秀发之上。

        水花那双无处安放的局促的手,也顺其自然的,环上了王重的腰。

        王重的脸上,情不自禁便浮现出微笑来。

        这是王重自这个世界醒来至今,他和水花最近距离的一次接触。

        这样的经历,王重曾经有过,人世间里的郑娟,芳华中的何小萍,可她们都已成了记忆光球的一部分。

        王重从未有过这样美妙的感觉,抱着水花,王重觉得自己像是抱住了整个世界。

        水花闭着眼睛,感受着王重怀抱的温暖,感受着那从未有过的心安,那微红带着笑意的脸颊上,展露出的,是享受。

        “哎呀!”

        旁边,灶眼里的玉米杆即将燃尽,锅里的水沸腾的愈发剧烈,似是为二人鼓掌,如烟般的水蒸气似也在为二人起舞,窗外飘了大半个白天的雪花仍旧没有停歇的意思,天地之间,已是一片素白。

        90年1月20日,乙巳年腊月二十四,大寒。

        历经半年,王重终于得偿所愿,俘获佳人芳心。

        “哎呀!”

        过了一会儿,水花忽然一声惊叫,随即自王重怀中挣扎而出,赶紧走到灶前就欲蹲下,却被信步上前的王重拦腰抱住。

        “不是说好了吗,我来给你打下手!”王重看着水花的眼睛,温柔一笑,随即蹲下身子,熟练的往灶眼里添玉米杆子。

        水花洒然一笑,心中郁结尽去,走至灶台一侧,揭开锅盖,将铁锅旁的灶台上放着的土豆块悉数倒入锅中,拿起锅铲快速翻拌几下,放入食盐酱油,再度盖上锅盖。

        侧身俯视着蹲在灶眼前的王重,脸上笑容愈盛。

        王重似有所感,抬眼望去,好似见到一朵向阳而开的葵花,灿烂如朝阳,美艳不可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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