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怎么会这样
他想要的,不光光是公主和她那些党羽的命。
在杀死他们之前,他还要用最极端的手段来羞辱他们,而这才是掌握权柄所能带来的快乐。
身为国王的最大乐趣,不就是能以正义的名义,随意杀死自己的反对者吗?
总是能凭借大义名分,蹂躏自己的对手,这种快感比只是杀死他们强烈百倍。
以前的克拉肯只能看着自己的哥哥这么享受,而他却只能在1边看着。
他之所以会升起不臣之心,说起来就是因为他也想过1过这样的瘾。
刚才他又晃了罗绩两下,这倒不是他想要折磨罗绩。
那两下的幅度相当轻微,罗绩反而是因此而清醒了不少,而不是彻底昏过去。
因为克拉肯转动手臂的角度,悬空的罗绩正好与吸血鬼公爵4目相对,所以罗绩看起来还比公爵高了1头。
“我给你1个忠告:千万千万不要喝我的血。”
强忍着心中那翻江倒海的恶心感,罗绩突然对着公爵这么说。
他的表情很严肃,就像是在说什么非常重要的秘密。
“哦?是吗?你是在提醒我,我其实该尝尝你的血?
如果我喝了你的血,那会怎样?”
“我向你保证,你要是喝了,你就会死。”
“是吗?你这么肯定?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今天就非得试1试不可。
我倒是要看看,你的血怎么能杀死我!”
罗绩的话果然就刺激到了克拉肯,强烈的逆反心理让公爵决定,他要吸干这个可恨的人类。
对于自己能够打败罗绩,克拉肯从不怀疑。
对于自己要花费这么大气力才能抓住这个白毛,克拉肯却是没有想到的。
此前的他可是全力施为,是处于真正战斗形态的全力爆发。
别看之前两轮的战斗之中,公觉毫发无伤。
但在那几个瞬间,情形也是险之又险的。
这样的爆发和刚才的遇险,再加上罗绩此时还在放狠话,这些因素累积在1起,顿时就让克拉肯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作为1个已经活了数百年的吸血鬼,克拉肯非常清楚普通人类有多惧怕他们这些长生种。
人类都是贪生怕死的。在死亡面前,人类所谓的道德毫无价值,他们的骄傲更是不值1提。
克拉肯不止1次见过人类在他面前乞活,为了能够活下去,人类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只要自己能活,你让他们吃屎,他们都会大口吞咽。你让他们杀自己的亲人,他们也会毫不眨眼。
人类之所以猪狗不如,就是因为他们害怕死亡。
而就死亡的方式来说,被吸血鬼活活吸干就算是最让人类感到害怕的死亡方式了。
只要吸血鬼愿意,他们就能在瞬间将1个最强壮的人类成年男子撕成碎片。
无论是用爪子掏出心脏,还是用指甲切断脖子,这些手段都能瞬间杀死1个人类。
这些方式造成的死亡还是有痛苦的,但也不会持续太久。
所以当1个吸血鬼决定要折磨1个人类之时,他是不会让人类迅速死去。
这世上再没有什么比你知道你正在死去,但偏偏又没有任何办法更折磨人。
尤其是当这个过程很漫长的时候,这种方式造成的折磨强度就会几何级的上升。
若只是被吸血鬼咬上1口,那其实并不会太痛。
长生种所特有的锋利犬齿能在瞬间,就突破人类的表皮,戳进他们的肌肉,在血管上造成创口。
这个过程所造成的痛楚是大多数人类都能够忍受的,真正会让人发疯的,其实是吸血鬼开始吮吸鲜血的时候。
每1次吸血鬼吮吸的动作,被害者都能非常清楚的感受到。
这个状态下的人类感知能力会更敏感,所以他们能感受到自己的血是如何被吸走的。
这样的感觉会增加他们心中的恐惧,由此人类体内会产生微妙的化学反应。
当这种名为恐惧的东西汇入他们的血液之后,原本就已是天下最美味的液体就能呈现出令人迷醉的独特风味。
在罗绩发出他那无力的威胁之前,克拉肯公爵其实也没有想到要将其吸干。
不过现在既然罗绩都这么说了,那他就只能满足这个狂妄自大的人类了。
刚才的战斗还是让克拉克公爵耗费1些精力,考虑到待会儿他还要出去面对黛芙妮,克拉肯必决定要让自己处于最好状态。
所以他有必要在这时候进食,所以他要吸干罗绩。
克拉肯相信,当他的侄女见到自己那被吸干的男朋友时,她脸上的表情1定是非常精彩。
就算是为了能看到这1幕,他也必须吸干罗绩。
现在的克拉肯已经有了这么多理由,所以他当即采取行动。
不再高举着还是浑身瘫软的罗绩,吸血鬼公爵垂下手臂,把银发死神拽到自己的面前。
在双脚重新着地之后,罗绩也就是勉强站着。
若不是上面还有吸血鬼攥着,他大概率还是站不稳的。
对于罗绩现在是什么状况,克拉肯最为清楚。
其实就算罗绩是全盛状态,只要罗绩被他攥住了脑袋,这白毛小子对克拉肯来说,也就是1盘菜了。
吸血鬼公爵只是手上稍微用1点力,就把罗绩的脑袋掰到了1边,由此也露出了这个人类的颈部。
不用伸手去摸,克拉肯只凭人类血管搏动的声音,就确定了颈部大动脉的位置。
此时的他甚至还听到了人类血液在体内流动的声音,这不禁让他饥肠辘辘。
于是他毫不犹豫张开大口,狠狠咬了下去。
锋利的牙齿才刚楔入人类的皮肉,滚烫的血就迫不及待的涌进克拉肯公爵的口中。
不同年龄段的人类血液味道是截然不同的,年轻人的鲜血充满生机,味道最甘醇。
当然这也不是说年龄越小越好,婴幼儿的血当然也很不错,但却不够醇厚。
小孩子的血没有足够的回味,所以就比不上18至2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类。
只要过了35岁这个分界线,人类的血液就会出现陈腐气息。
所以对于1个人类来说,只要大于35岁,那他就连想要替吸血鬼资本家打工的机会都没有了。
就像以前人类社会中的葡萄酒1样,人血同样也有最佳啜饮期,罗绩的年龄正好就在其中。
能够有这种讲究的,即使是在长生种中,也唯有像是温莎氏族这种顶尖的门阀才有这个条件。
如今新时代的吸血种数量动辄成千上万,英格拉姆这种大国的吸血种与普通人类比率就达到了令人头皮发麻的1比十。
这就几乎是这个制度能够勉强维持运转的极限,所以长生种的数量可想而知。
为了维系统治,所有的吸血鬼政权全都严格限定,禁止他们的族人随意捕猎人类。
取代捕猎制度的,则是各种采血的制度。
正是这些花样百出的政策,使得吸血鬼能定时从治下普通人身上榨取血液。
英格拉姆这样的大国因为有着高效率的管理体系,所以还是能够喂饱整个长生种的。
不过绝大多数的长生种也只能分配到冷藏的血包,也唯有长生种中的贵族才能豢养血奴,随时畅饮新鲜的人血。
作为这个国家身份最为显赫的大贵族,克拉肯的口感就相当挑剔。
他的舌头才刚沾到罗绩的血,吸血鬼公爵就不禁眯起了眼睛。
“不错!很好!”
银发死神的血果然让他很满意,而这也是他数百年来的经验。
克拉肯公爵早就发现,人类越是能打,他们的血尝起来就会越是上乘。
若是又年轻又能打,那自然就是好上加好。
银发死神显然符合这个标准,所以他血液中所蕴含的蓬勃生命力让克拉肯甚是满意这。
种滋味立时让吸血鬼公爵胃口大开,所以他啜吸的速度也就陡然加快。
通常来说,吸血鬼的啜吸速度必须要有控制。
之所以还有这样的讲究,那是因为人类这种生物脆弱到了可笑的程度。
有的人会因为摔1跤就摔断自己的脖子,而被长生种吸血的时候,发生意外的概率就更高了。
如果失血速度太快,就有可能引发心脏应激反应,从而发生猝死的状况。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非常扫兴了,所以才需要注意这1点。
在旧时代那些牵强附会的哥特小说中,文学家笔下的吸血鬼形象也是很搞笑的。
那些小说中的吸血鬼不能喝死人的血,1旦喝了就会把自己给毒死,而这肯定是杜撰。
人在断气之后,体内的确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
但那至少也得几个小时之后,而且就算是产生变化,也不可能因此而出现起能够杀死吸血鬼的毒素。
不过长生种的确是不会碰死者的血,但那并不是因为什么毒性,而是另有原因。
1旦死亡,人类血液就会停止循环,所以血就会冷,而且血液也会产生沉淀,进而影响口感。
这对长生种来说,就相当于是要他们吃腐坏的食物,这又如何能让高贵的长生种可以下咽?
所以长生种在直接抓住人类吸血时,通常会控制吮吸的速度。
这也是为了能够尽量延长那个人类的生命,免得这人因为失血过快而死掉,进而影响长生种进食。
不过此时的克拉肯公爵可不会有这种顾虑,因为他本来就是要用死亡来惩罚罗绩的。
更何况他还想着尽快恢复体力,好到外面对付他的侄女,因此克拉肯公爵吸得格外用力。
在他的大力吮吸之下,罗绩已是双眼翻白,大量的血开始灌入克拉肯的喉咙。
然而在下个瞬间,吸血鬼公爵的眼睛猛然瞪大。
要不是还有眼眶拦着,他的眼珠绝对会在这时候跳出来。
能让克拉肯如此激动的,就是那几口还在他喉咙那里的血。
这些鲜血在他唇齿间时,明明鲜甜甘美,充斥着蓬勃的生命力,是最上等的美味。
可是当它们到达咽喉之处时,这无可挑剔的上佳绝品就突然变了味。
刚才还是甘美无比的美酒,此刻却像是被人撒了胡椒粉,而且还是满满的洒了1瓶。
这样的反差如何让克拉肯能够忍受,而且他还很惊愕的发现,在那些还没咽下的血中竟然还有很多杂质。
这些杂质密密麻麻,全都是微小的颗粒。
每1颗这样的杂质都带着某种尖刺,就像是1枚枚的海胆。
这可不是他的错觉,因为那些古怪东西的尖刺确实存在。
它们已经划伤了尊贵公爵的喉咙,让他流血了。
“该死!这到底是怎么了?我喝了什么东西?!”
奇怪的口感和咽喉的疼痛让公爵忍无可忍,好在他还没有把那口血咽下去,所以事情还有转机。
大受刺激的吸血鬼公爵立刻抬起原本埋在罗绩颈侧的头颅,他立刻张口,将那些还在喉咙口的血硬生生逼了出来。
罗绩的血就这样被克拉肯吐到了地上,为了能吐得更为畅快,克拉肯不得不弯下尊贵的腰,但他依然没有放开罗绩。
也是因为这个姿势,吸血鬼公爵马上就看出了地上那滩血的古怪。
被他吐到地上的那滩血看似是正常的红色,但是它比吸血鬼公爵所见过的红色更鲜艳。
在那滩血液之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熠熠闪光,所以地上的血其实是金红色的。
除了颜色不对之外,这血里也确实还有东西。
公爵已经找到刚才划伤他喉咙的罪魁祸首,那是1些几乎在肉眼可见范围极限内的小颗粒。
划伤他的,就是这些小东西外壳上的刺。
这些细细小小的颗粒像是某种活物,因为它们能在鲜血中缓慢蠕动。
当它们彼此相互接触时,这些小球还会互相融合。
它们的个头因此变得更大,外壳上的那些小刺也就更加显眼。
“不可能!为什么他体内会有这样的东西!”
才看到那些金红色的小刺球,克拉肯的心就陡然下沉。
在这瞬间,他第1时间就想到了曾经在自己未婚妻实验室里看到的那些东西。
如今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尊贵的英格拉姆公爵即将娶1位巴托尼亚的普通人类女子为妻。
世人只以为公爵是被那个妖娆的女人迷昏了头,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疯狂的事情。
但是只有公爵自己知道,这样的投入1点都不算过分,因为前田百合子值得他这么笼络。
公爵必须承认,那个女人在1开始时确实是凭着脸蛋和身材吸引他的。
而她在床上的疯狂镜头,更是让克拉肯赞不绝口。
但若前田百合子只有这些本事,那她最多只能在公爵身边留3个晚上。
要是因为这些,他就要给她公爵夫人这个封号,那他的确是脑子烧坏了。
真正让公爵决心要娶前田百合子的,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前田百合子很擅长谋划,她比他此前的任何1个参谋都更为高明。
事实上前田百合子1个人,就能顶公爵原来整个参谋团队。
这可不是克拉肯因为前田百合子的美色而闪失了判断力,前田百合子的这种能力是经过考验的。
自从他用了前田百合子之后,公爵感觉他正在逐渐扳回此前的劣势,现在他已经能和自己的侄女斗个不相上下了。
对于这1点,不光是公爵,与他最为接近的那些人也都深有体会。
在见识过前田百合子的谋略能力之后,这些人也1改刚开始的反对意见,成为未来公爵夫人的支持者。
除了这个原因之外,公爵还有必须要娶前田百合子的第2个理由,而这个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他的未来妻子手里,掌握着1种很有前途的生物武器。
只要使用得当,他就会天下无敌。
这样的评价不是公爵做出的,而是前田百合子告诉他的。
当前田百合子这么说的时候,克拉肯只以为这女人不过是在说大话罢了。
但是从巴托尼亚那里搞来的资料却证实了前田百合子的某些说法,于是公爵给前田百合子1次证明的机会。
为了向公爵大人展示真红腐败菌的神奇,前田百合子向他索要两个人类活体。
只是要两个人,这对公爵来说根本不叫1回事。
所以在某个晚上,就有两个路人在王都的某条街上失踪。
当着公爵的面,前田百合子给那两个普通人类注射了某种暗红色的药剂。
十秒钟后,原本处于麻醉状态的两人蓦然苏醒,然后他们就开始表演。
这两人的表演相当血腥,他们袭击了1个5人的普通人士兵小组,而那正是这个实验的参照组。
虽然士兵身上有护甲,手里有枪械,但那两个暴起伤人的疯子还是把5个士兵全都杀了。
由于这个过程太过血腥,有幸观看的公爵不禁咂舌,他带去的科学顾问更是直接吐了。
在注射药剂的十分钟后,两个杀疯了的实验品爆体而亡,但克拉肯对药剂相当满意,他看到了那种东西的无限潜力。
前田百合子没有骗他,她掌握着某种秘药,能够让普通人瞬间就变成战斗兵器。
虽说现在这种强化剂对吸血鬼暂时无效,但前田百合子却保证说只要假以时日,她的秘药同样也能让长生种变得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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