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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魔雾山


“魔雾山半丛林,半雪山,属于喜马拉雅山余脉,地势陡峻,终年被大雾笼罩,看不清全貌。”

“但凡进山的人,就没人能再出来过,传说这里连接着幽冥地府,久而久之,就成了禁地。”

“嗯~大概是十几年前吧,有支英吉利的科考队不信邪,偏要进山探险,结果不出所料,全部失踪,嘿,连个人毛都没回来。”

“听说,当时的队伍里有个不得了的大人物,于是,边防军紧急出动了一个营的兵力进山搜索,最后连一个人都没回来。”

“从哪以后,就再也没人敢进魔雾山了,整座山,可邪性的很。”

像讲评书一样娓娓道来的人,是个跛脚汉子。

他说的是汉语,还算流畅,不过带着浓浓的藏地口音,大家都管他叫蒂莫西,当地话活地图的意思。

据说他的实际年龄只有30几岁,不过看起来像是小老头似的,黝黑,干瘦,枯槁。

蒂莫西的形貌平平无奇,但是眼睛很特别,罕见的湖绿色。

他是个混血,还是四国混血。

他的父亲是汉藏混血,母亲是天竺跟英国人生出来的,所以,他天生就拥有四国语言环境。

也是因为这项特长,当初马帮火并屠村的时候,他才勉强捡了条命,小小年纪的就成了一名马帮里最底层的杂役,行话叫“骡子”。

经过二十年的摸爬滚打,蒂莫西已经成为马帮里的马头,也就是领队了。

他所在的马帮叫客帮,是军情六处暗中扶植的走私团伙。

听他介绍完这个劳什子魔雾山,杜蔚国脸色阴沉,眉头皱得紧紧的,显然心情很差。

正所谓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因为前后两次差点被迷雾困死的惨痛经历,杜蔚国现在只要一听见雾就头皮发麻。

“所以,吉布森他们就是因为进入了魔雾山,所以才失联了?”

雷娜很有眼色的主动出声问道。

蒂莫西点点头:

“雷娜小姐,3天前,吉布森先生确实带队进了魔雾山,他是否已经失踪我不敢断定。

不过那座山真的很古怪,只要进入了迷雾区,电台就会受到干扰,无法跟外界通讯。”

回话的时候,蒂莫西很客气,脸上带着明显的讨好之色,还偷偷的瞄了杜蔚国一眼。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精明,同样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蒂莫西的眼界有限,其实并不知道雷娜的具体身份,甚至都不清楚军情六处的组织构架,不过他很清楚雷娜的地位很高。

至于杜蔚国,虽然冷着脸,从到到尾都没说过话,但是连雷娜都得看他的眼色行事,无疑是个通了天的大人物。

对他来说,或许是个机会,终其一生才有可能遇到一次的,逆天改命的机会。

“吉布森这个家伙,原来办事一向很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肯定是急于在卫斯理面前表现,所以才不惜犯险。”

自己的老部下拼命谄媚新主子,雷娜有点犯酸,在心中暗暗腹诽。

心里翻江倒海,她的脸上却不露声色,继续提问道:

“蒂莫西,既然你号称活地图,那你肯定去过很多地方,有没有进过魔雾山?”

听到这个问题,蒂莫西的瞳孔瞬间缩成了针尖状,仿佛是回忆起什么极其恐怖的经历,连声音都发颤了。

“我,我进过一次。”

“嗯?”

一听这话,雷娜顿时炸毛,柳眉倒竖,厉声喝问道:

“你刚刚不是说只要进了山,从来就没人能活着出来吗?玛徳!你敢耍我?”

“不,不,雷娜阁下,我怎么敢?”

蒂莫西连忙摆手,惶急的解释道:

“我,我当时只去了魔雾山的边缘地带,后来在迷雾中跟大队走散,体力耗尽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正好下了雨,雾气淡了许多,勉强能找到下山的路,我这才侥幸捡回了半条命。”

“半条命?”雷娜皱眉,灼灼的盯着他。

“是,我是被疼醒的,当时,这条腿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啃了个精光,我爬下山之后,发了两个月高烧。

期间,有好几次都差点死了,后来终于熬了过去,结果成了个瘸子,还熬垮了身子。”

蒂莫西的眼神里满是难掩的心有余悸,顿了顿,他自嘲笑了笑:

“呵呵,不难二位,我以前也是个胳膊上能跑马的精壮汉子,不过现在嘛,彻底废了。”

说话的时候,他缓缓的挽起裤脚,展示了自己的左腿。

他确实没撒谎,他的小腿已经没啥肉了,连腿窝的大筋都断了,只剩一层枯皮贴在骨头上,看起来异常狰狞。

关键是他的伤口非常奇怪,看样子不是被人类的器械造成的,肯定是被什么东西咬的。

现在虽然已经愈合了,不过伤口处依旧呈现出诡异的褐紫色,坑坑洼洼的,活像风干的蛤蟆皮。

“嘶~”

雷娜暗暗的抽了口冷气,拧着眉,盯着他的残腿,在脑海中搜索着有可能造成这种诡异伤口的生物。

“你亲眼看见吉布森进入魔雾山了?”

杜蔚国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淡淡的,却带着一股难以抑制的威严。

虽然他的提问有些突兀,不过蒂莫西的反应很快,马上转向他,恭敬的回道:

“是的,这位先生,我亲眼看到了,不光是我,城里还有很多人也看见了。”

“吉布森他们进山的时候,一共有多少人?队伍里有没有两个华夏人?”

问话的时候,杜蔚国突然抬眼看了他一眼,眼神锋利的跟刀子似的,仿佛能瞬间刺穿人的灵魂。

蒂莫西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

“大,大概20几个人,具体人数我也不太清楚,先生,您说的两位华夏人我知道。

雷哥和胜哥都是一等一的好汉,雷哥身手硬,胜哥枪法准,当时上山的时候,他们都在队伍里。”

他被杜蔚国的眼神惊到了,说话有些结巴,不过思路很清晰,还叫出了雷千钧和狗剩的名头和特点。

这说明他确实见过老雷他们,甚至还见过他们动手,当然,也有可能是跟他们交过手。

杜蔚国更倾向前面的判断,他现在也能感应到场域了。

他可以肯定,蒂莫西就是个普通人,还是普通人中比较孱弱的,他的场域很弱。

不过杜蔚国依然没有放松,面无表情的继续追问道:

“你认不认识艾吉·汉考克?”

问话的时候,杜蔚国直直的盯着他的眼睛,还主动释放出一丝丝煞气。

房间里的气温骤降,蒂莫西顿时冷汗直冒,不过他虽慌不乱。

“先生,我,我不认识这个人,但是我知道他,是个古董贩子,吉布森先生这次就是为了追他,才进了魔雾山。”

“他之前在城里待过,这里又不大,你怎么可能没见过他?”

杜蔚国加重了语气,已经实体化的煞气朝着蒂莫西席卷而去,他瞬间感觉自己被一座雪山埋葬了一样。

蒂莫西的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着:

“先,先生,您也看见了,我的腿脚不好,走路困难,城里的路也不好,平时不走货的时候,我基本上都不出门。”

这一点,大概也是真的。

他们现在就在蒂莫西的家里,位于城边的一个独门独院,还挺宽敞,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躺床上抽水烟。

蒂莫西无妻无子,不过家里有几个奴隶时时刻刻的伺候他。

没错,就是奴隶,这万恶的制度,在莫蒂哈里城依旧顽固的存在着,而且还是走私生意中很重要的一项。

杜蔚国瞥了眼他的腿:“你这腿,还能走货?”

蒂莫西抹了抹流到眼角的冷汗,努力稳住心神,讪笑道:

“不走不行啊?没饭吃,好在走货的时候,不是骑马就是坐船,我现在也不用卖力气了,勉强还能应付几年。”

杜蔚国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敛住了煞气:

“之前在城里,袭击那两个华夏人的,是哪伙马帮?”

蒂莫西顿时如释重负,感觉有一座大山从肩膀上抽走了,长长的松了口气,声音明显变得轻快了。

“先生,袭击他们的并不是城里的任何一伙马帮,是从达瓦尔过来的匪帮。”

“匪帮?”

杜蔚国挑了挑眉,蒂莫西立刻解释道:

“是的,匪帮,达瓦尔也是个边境小城,位于莫蒂哈里东北60公里,那里属于孟加拉的地界。

之前在城里袭击雷哥他们的匪帮叫科拉帮,盘踞在达瓦尔城郊,是群地地道道的亡命徒。”

缓了口气,他继续说道:

“科拉帮平时以劫掠为生,偶尔也会受雇当枪手,他们抢了东西会来莫蒂哈里销赃,赚了钱,也会来这里消遣。

这些家伙无法无天,为了钱,什么都干,应该就是那个叫艾吉·汉考克的古董贩子花钱雇来的。”

滴水不露!

杜蔚国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点了根烟之后不再提问,氤氲的烟气让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模糊,阴晴不定。

蒂莫西的回答,逻辑非常完整,细节也都对得上,毫无漏洞。

这个局面有两种可能性,第一,他说的全都是真话,第二,他一早就提前编好了。

杜蔚国还是更倾向第一种可能,真话。

蒂莫西没有亲眷,是个孤寡之人,换句话说,他并没有什么容易被拿捏的软肋和把柄。

同时,他也是个聪明人,在没有绝对好处的情况下,没道理背叛自己的幕后东家,他也躲不过秋后算账。

“蒂莫西,吉布森带来的那几架直升飞机现在在哪?”

杜蔚国才刚刚熄火,雷娜那边就无缝衔接的续上了,她已经放弃了蒂莫西探究他的伤口来源。

“嗯~停在边防军第49旅旅部,那里的停车场勉强具备直升机的停降条件,吉布森先生跟帕罗旅长的关系也一向很好。”

虽然这个问题有些出乎预料,蒂莫西略微楞了下,不过还是马上就给出了非常笃定的答案。

这家伙不仅是活地图,看样子还是个万事通,绝对是个人才。

不过他这样的人才局限性太大,对雷娜或许有点用,对杜蔚国来说毫无意义,毕竟他又不想在天竺干什么走私生意。

他现在眼界高了,这点蝇头小利,他看不上。

雷娜还没放弃,继续提问道:“那个科拉帮,后来怎么样了?”

“嘿~”听到这个问题,蒂莫西呲着黄牙笑了:

“所有来城里撒野的科拉帮杂碎,全都被吉布森先生亲自带队歼灭了!死的那叫一个惨!

期间,我们客帮也出力了,打死了十几个科拉帮杂碎,我们帮主放话了,以后再敢来莫蒂哈里,见一个宰一个!”

雷娜的问题也问到头了,暗戳戳的给杜蔚国使了个眼色,她的意思很明显,下一步咋整?

杜蔚国刚要说话,门外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随即是敲门声。

“谁?”

雷娜皱起了眉头,之前她吩咐过,没有重要的事情,不要过来打扰。

“头,是我,查理,外面有情况!”

门外,响起一道低沉沙哑的男声,他是雷娜的手下外勤负责人,之前声带受过伤。

“什么情况?进来说。”雷娜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查理推门走了进来:

“头,狼帮的人靠过来了,总数二百人以上,领头的是帮主库马尔。”

一听这话,蒂莫西顿时眼神闪烁,神色明显变得有些紧张,而雷娜则脸色漆黑,嘴唇抿成一道锋利的弧度。

天竺是英吉利的后花园,而军情六处又是英吉利最具特权的部门。

如今,在自己的家的后花园里,居然屡屡有人跟她龇牙,这她这位新晋的小阁老感觉非常没面子。

至于杜蔚国,毫无反应,甚至连眼皮都没抬,只是不紧不慢的抽着烟,仿佛这件事跟他无关。

之前,在他的授意下,雷娜指挥手下在城边击毙了狼帮的帮众,然后又通过逼问那个纹面男,这才迅速找到了蒂莫西。

而狼帮拥有上千条人枪,在这三国交界的混乱之地,算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势力,同时也是莫蒂哈里城里的最强势力。

平日里,他们都是横着走的,如今,在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里无缘无故的被弄死了几名帮众。

这些家伙嚣张惯了,吃不得亏,现在兵临城下,连帮主都亲自登门了,大概率是过来找场子的。

“头,他们的手里有重武器,目前距离咱们还剩500米左右,是打还是谈?”

查理的语气还算沉稳,只不过问话的时候,他的眼神一直都在瞄着杜蔚国。

他心里明镜似的,杜蔚国才是真正做主的人,也是可以决定战局的人。

否则,仅凭他们几十个人,面对拥有重武器,同时还熟悉地形的几百狼帮,很容易翻车,甚至都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毕竟,人家狼帮守家在地,拥有源源不断的补给和援兵,这仗,没法打。

“谈个屁!直接开打,查理,你马上联系客帮的卡纳塔,让他把人马全都拉出来。

今天,老娘直接把这个狗屁狼帮连根拔起!我特么就不信,拉达克里家敢跟我翻脸!”

卡纳塔是客帮的帮主,军情六处扶植的客帮也算是个大马帮,拥有3000多帮众,300多条人枪。

雷娜的字面上意思是要全面火并,而字面下的意思,则是把其中的厉害关系用这种委婉方式传递给杜蔚国,然后让他来决断。

她点明了狼帮的后台,拉达克里家。

拉达克里家是天竺当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家族,现任总统萨瓦帕力就是从他们家的,而且还连任了两届。

不过即便如此,萨瓦帕利甚至都不是家主,尤此可见,拉达克里家在天竺到底有多强盛。

“呵~”杜蔚国轻笑着弹飞烟头,透过窗子朝远处扫了一眼:

“用不着那么麻烦,查理队长,麻烦你去警告他们一下,胆敢靠近到这个院子300米,今天他们狼帮的人,一个都别想活。”

丫的,狗屁的第一家族,杜蔚国才不鸟呢!

连号称世界第一家族的罗斯柴尔德的家主都被他逼死了,他会在意什么天竺第一家族?

一听这话,众人的表情各异。

查理的眼睛骤然亮了,嘴角不自觉的扬起,显然这个命令非常合他口味。

他这家伙个纯粹的武夫,崇尚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暴力原则,要不然也不能呆在外勤部门。

雷娜则是眉头微微蹙起,她始终觉得杜蔚国的决策太钢太莽了,应该怀柔些,打一批,拉一批。

不过当着外人的面,她也没有出声反驳。

至于蒂莫西,直接懵比了。

他知道杜蔚国肯定是个牛皮闪闪的大人物,但是他实在无法想象,这位大佬用什么手段才能把狼帮斩尽杀绝。

在莫蒂哈里这个地界,除非驻军49旅出动团级以上的部队,否则,势力庞大的狼帮就是天!

但是正规军不可能跟狼帮冲突,不看僧面看佛面,他们总要顾及总统阁下的脸面,还特么是现任的。

“等下,估计用不着警告了,这些杂碎已经退了。”

杜蔚国突然叫住转身出门的查理,嘴角轻轻扬起。

几百米外的街角,有个穿风衣的家伙,急吼吼的跑过来,拦下了狼帮帮众,然后在一个看似首领的大汉耳边蛐蛐了两句。

随即,刚才还气势汹汹的狼帮,像是吃了瘪的土狗似的,夹着尾巴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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