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蛛丝马迹
出发前大致查清了,孙成,45岁,未婚,也算是个“社会人”,不过倒也没出过什么大事。孙成有一家小饭馆,就开在住处不远,生意虽然不怎么红火,也支撑了一些年头。
于是孔明月和周尧带着技术人员先到孙成家,让李毅和老张去饭馆找人问话。
孙成住的地方是凌江当地比较早期的一片楼房,估计是父母留下来的,楼梯旁都堆着陈年杂物,显得脏乱又狭窄,不过孙成家门口倒是很整洁。
“这地垫是不是太新了?”进门前孔明月看向地面,门前有个长方形的脚垫,很普通的几何花色,但无论是颜色还是脚感,感觉都是崭新的。
技术人员马上掀开脚垫,在下面的混凝土上赫然印着一枚黑色鞋印。在边缘稍微刮下来一点溶于水,是红色的。
只是地面是深灰色的,干掉的血迹印在上面,视觉上总有些模糊。技术人员在上面洒了鲁米诺试剂,然后用紫外线灯照看,脚印泛起蓝光,更清晰明了。
是非常完整的鞋印,还是之前的那种鞋底花纹。
“呵,他就一双鞋吗?”孔明月冷笑一声。
“他故意的。”
“我知道。”
正常走路留不下这样的鞋印,而且还只有一只,故意留下一个崭新的脚垫引起注意,无外乎是为了让他们注意到这个鞋印。
这是凶手在和他们打招呼呢。
开门进屋,是个偏单,但老式户型基本没有厅,进门就是很小的空间连着厨房,然后一左一右两个方方正正的卧室。
作为单身汉的家,屋内有点过于洁净了,显然最后有人收拾过。如果孙成已经死好几天了,那凶手完全可以慢悠悠在里面做大扫除。
再结合门口的鞋印,孔明月知道找到什么的可能性不大了。
虽是这么想,也还是对房子进行地毯式搜索,而孔明月和周尧就凭着自己的感觉,随便看看。
可以看出冰箱一开始是放在厨房的角落,那附近一定积了很多尘土和毛絮,虽然清理过了,可长久放置的印记还在。
那个冰箱储物空间不大,即便把板子都撤掉了,孙成那么大的块头如果已经僵硬,不断胳膊断腿是塞不进去的,之所以能把腿和胳膊都蜷缩到胸前塞进冰箱,必然是死后马上做的。按理说第一现场一定是这屋子,只是现在打扫得如此干净,连垃圾桶都倒了,想找到痕迹怕是不易。
两个卧室其中一个积灰更多,看起来也没有精心收拾,孙成平日应该只用另外一个卧室。这间的床单许久未换,摸上去有灰尘的滑感,但大衣柜看着倒是常用,门都有点歪了。
孔明月拉开衣柜扫了两眼,映入眼帘只有被褥和男人的衣服,她反手就要关门,却突然晃到一个夹缝里好像有粉蓝色的布料,这个颜色不像是孙成会用的。她拽了下,居然拽出来一条小女孩裙子。她对孩子年纪没什么概念,估摸着是学龄前儿童。
“周尧!过来!”孔明月喊了一声,周尧赶忙从对面屋跑过来,看见她手里提的小孩衣服,也愣住了。
“孙成有小孩?”
“我也没听说。”
俩人大眼瞪小眼,都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个关键点,既然是那个凶手,就一定和孩子有关。
“李毅,你们那边怎么样?”孔明月马上给李毅打了电话。
“正问着呢,”李毅答道,“饭馆统共就仨人,说是有一礼拜没见过孙成了,不过也不是发薪的日子,往常孙成也不是天天去,所以他们也没在意。”
“你马上问一下,孙成有孩子吗,我在这儿听着。”
“孩子?他不是未婚吗?”李毅马上就逮住人问,“孙成有没有小孩?”
“孙成没结婚,没孩子。之前有个闺女,但不是他的,是他当时交往那个女朋友带的。”
闺女?粉蓝色的裙子。对得上。
“让他详细说说这件事。”孔明月在电话里说。
饭馆里的员工你一嘴我一嘴的,把孙成和那个小女孩的情况说清楚了。就是两三年前孙成结识了一个带孩子的女人,女人似乎是刚生了孩子就被男人甩了,当时孙成很喜欢那个女人,常常对外说大话,说会视如己出,以后这个孩子就是他的。
那两年孙成确实待那孩子挺好,出来进去都带在身边,孩子后来也叫他爸爸,外人不知道的真会以为是亲父女。谁知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那女人就跑了,孩子也扔下不管了,孙成气得够呛,自那以后虽然还养着这个孩子,但很久都不带出来见人了。不过大家都很理解孙成,遇到这种事还能管那孩子就算不错了。
“孩子叫什么?”李毅问。
“我们也不太清楚,就都叫晴晴。”
孔明月放下电话,刚刚开着免提,也不用再跟周尧解释。她马上又打了通电话回局里,让小李协助留守在局里的小孙他们,赶紧把孙成的前女友和孩子的资料查清楚。
这时技术人员叫孔明月:“孔队,有发现!”
孔明月和周尧过去,看到从沙发下面发现的一小块绿色玻璃碎片,一看就是啤酒瓶。
啤酒瓶有厚度有硬度,就算是自己喝酒不小心摔了,摔碎都难,更别提摔那么小块了。
发生过打斗吗?孔明月看着那枚碎片,上面没有血迹,这个锋利程度该有血迹才对。
“再找找,看看会不会还有。”
大家围着茶几看所有角落与缝隙,结果还真在柜橱下面最靠里的角落又摸出了一粒玻璃碴子,这颗更小了。
就算是打斗,互相扔了酒瓶子——这种可能几乎没有——也绝对碎不成这个模样,这更像是有意敲碎的。
为什么呢?会不会是凶手用得到酒瓶子?
孔明月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家里没有饭桌,孙成如果在家吃饭,应该就是坐在这儿,方便看电视。此刻茶几和旁边的垃圾桶都干干净净。凶手为什么一定要收拾得那么干净,她试图理解凶手的意图,干扰死亡时间是一方面,但试问凶手真的在乎吗,凶手又不是要跑路,早一日晚一日警察总会查到。
与其说是掩藏证据,会不会凶手是故意在给警察出考题呢?
“这个。”这屋的门上挂着一件皮衣,之前已经翻过一轮了,只不过周尧不知道,他又去翻了翻口袋,意外地发现左侧口袋内胆破了个洞,有东西掉进衣服里面去了。周尧掏了半天,掏出来两枚硬币和一个小纸团。他摊开纸团看了眼,赶紧递给了孔明月。
是家知名熟食店的电子小票,上面印着孙成买了点猪耳朵和火腿,时间是往前数第三个晚上。
“差不多就是这天出事的,他应该也在别处买了酒,要不就是冰箱里本来就有。”孔明月摆了摆手,说,“把衣服带回去吧,回头确认一下他最后出现是不是穿着这件。”
周尧把衣服扯下来,递给技术人员封存。谁知接过衣服的警员突然“咦”了一声,拿给孔明月看。在衣领两侧有对称的压痕,因为皮衣很劣质,本身很薄,甚至已经破皮了。
“之前有什么东西压在上面……”孔明月抬头看了看那扇门和之前挂衣服的位置,脑中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她转头对周尧说:“你现在出去就近找个地方买瓶啤酒回来。”
周尧没有问为什么,马上就下楼了。好在不远就有小卖部,几分钟就提了酒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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