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付出代价!
“谁报的安”?看样子像是队长的一名治安司人员说道。
“是我”。大爷举手示意道。
队长走到了大爷面前,“你有什么事吗?”
“我要举报”!
队长懵了一下,“举报什么?”
“我要举报这是黑店”。
队长直接懵了,举报天海俱乐部?是他疯了,还是他疯了?谁不知道天海俱乐部是干什么的,这可是南海市的富豪们聚集的地方。
“因为什么”?
“他们的菜太贵了,简直就是抢钱”!
队长听了大爷的话,随即朝前台问到,“你们经理或老板在这里吗?”
林泽随即说道:“我是老板。”
队长转身看到了林泽,走了过来,是个大约二十岁的年轻人,“你是天海俱乐部老板?”
“是我”。
队长虽然不太愿意相信,但也没办法,“刚刚大爷说的都是真的,你们菜品价格昂贵,是否属实?”
林泽笑了笑,“不,并不属实。”随即把菜单拿了过来,“您看,我们的每样菜品都明码标价,完全符合消费者知情权,而且,由于他点的是我们的招牌菜,价格比普通菜品贵一点应该挺正常吧,并无任何虚假行为,他的话,完全是血口喷人!”
队长看了看林泽手里的菜单,确实,每一种菜品全部明码标价,而且招牌菜与普通菜品都标注出来了,没有任何问题。
队长随即对大爷说道:“他们的菜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您应当按照价格付钱。”
大爷一听慌了,“不行,他们可是黑店,你们应该把他们抓起来!”
“不是,这老头耳朵不好还是脑子有病啊?”
“就是,他听不懂治安司队长的话吗,还是他听不明白”?
“就是啊,我看这老头就是来找茬闹事的”。
“别说,我看也像”!
听到周围人的讨论,大爷冒了一身冷汗,他确实是来找茬的,但他就是想赔点钱罢了,没想到,闹成这样。
治安司队长见大爷如此,只能给他讲讲法律:“根据我国《食品法》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餐饮服务场所(或餐饮小食店)的菜单和电子显示屏等有形载体所标示的菜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要求,字体大小清晰醒目,菜品单价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零售商品使用的商品标价签,必须完整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要做到一品种一标价签。’而他们的菜单完全符合《食品法》的规定。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餐饮服务中,这意味着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的价格等相关信息。’这项条文也都符合,你都知道其菜品的价格与招牌,所以他们是合法经营!”
周围围观的人们听了队长的讲解。
“队长讲的真好”!
“是啊,我的法律知识又增加了”!
“哈哈哈哈,这大爷就是法盲,还需要人队长现场讲解”!
“就是啊就是啊”。
大爷也听了队长的讲解,但他还在找茬,甚至原地撒泼打滚起来,“他们的菜这么贵,就是有问题,就是有问题!”
“不是,这老头,真是法盲啊 这队长都讲这么清楚了,他还在这撒起泼来了”!
“就是啊,这不纯纯闹事吗”!
“就是啊,见过盲的,没见过这么盲的,刚刚队长的法律算是白讲了”。
“哎,兄弟,不能这么说,至少咱们也学到一点”。
治安司队长见状,刚想说什么,林泽开口道,“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按照相关情节予以处罚。’但你在经相关人员劝阻后并未停止,所以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再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由于你对我的餐饮名誉权进行损害,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治安司队长听到林泽的话,很震惊,看着林泽,突然发现好像很眼熟,“请问,您是林泽林先生吗?”
林泽愣了一下,“是我。”
队长惊喜,“林先生,久仰久仰!”
“不敢当不敢当”。
“林先生,我姓陈名安”。
“陈队长,您好您好”!
“林先生客气了,没想到林先生这么懂法啊”!
“陈队长言笑了,只是略懂罢了”。
“哈哈哈,林先生太谦虚了”。
随即又看向了地上懵逼的大爷,“现在我以你扰乱社会治安罪,依法对你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带走!”
[叮,恭喜宿主完成任务,奖励已发放。]
接着,大爷便被带走了。“林先生,我们先走了。”
“再见”!
“再见”!
接着林泽看向苏茉等人,看着她们懵逼的眼神,笑道:“怎么了?”
“林泽,你那一串法律条文是怎么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啊”?
林泽笑了笑,“只是看过有关法律罢了”。
她们点了点头,“好吧”。
随后,林泽把钱给付上之后,便对她们说道:“我们走吧!”
“好”!几人同时说道。
随后伊玲她们开着车回到了南海大学,而林泽带着苏茉回到了天水云间。
苏茉对林泽说道:“我先睡觉去了,太困了!”
林泽看了看苏茉,“好,快去吧!”
这时,林泽接到了一通电话,“请问,是林先生吗?”
“是我,签合同是吧”。
“是的林先生,我是皇城酒店负责人李明德,请问您什么时候有时间”?
“明天中午,你定吧”。
“好的林先生,明天中午那就皇城酒店320包厢”。
“没问题”。
挂掉电话后,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了,这时,林泽阴笑道:“让你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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