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正主变小三
祭奠完利亚斯,回到庄园,温墨言去厨房找尼姆太太拿莲子糕。
尼姆太太没在,她便打开冰箱,准备自己找。
冰箱里满满当当的水果和甜品,还跟她离开庄园前一样的。
之前她在庄园的时候,晚上饿了,都会偷偷起来到厨房找吃的。
刚开始,这厨房的冰箱里面,除了牛奶,鸡蛋和饮料,就什么都没有了。
自己实在饿得慌了,就想自己煎鸡蛋。
结果因为不会用煤气灶,差点失手把厨房炸了。
虽然利亚斯什么都没说,但那次之后,冰箱里就多了许多低糖甜点,还有新鲜的水果。
想到这儿,她鼻头一酸,眼泪直滚滚的掉了下来。这么一来,也没了想吃莲子糕的心情。
关上冰箱门,想找个角落静静的待会。
转身的时候,晃眼看到桌板上的一筐新鲜草莓,还有八寸的蛋糕模具。
她突然想起,曾经与利亚斯一起做草莓蛋糕,追逐打闹的场景。
眼眶通红的走到桌子边上,拿起一颗草莓放到嘴边,一口咬掉草莓的尖尖,然后将草莓屁屁放在桌子上。
哭着哽咽道:“利亚斯哥哥,你说你喜欢吃草莓屁屁,小五把草莓尖尖吃掉了,你快来吃草莓屁屁……”
说完,又从筐子里拿出一个草莓,咬掉头,将屁屁放到桌子上,就这么连续吃了四五个……
嘴里都包不下了,才伸手捂着嘴,滑坐在桌角,小声的抽泣。
利亚斯真的喜欢吃草莓屁屁?
不是,他只是想把最好的都留给自己。
虽说司暮泽是守护了她十一年,但利亚斯对她所做的事情,司暮泽百分之九十都没对自己做过。
她心神恍惚的往外走,来到湖边坐下,仍然还是利亚斯离开那天,站的那个位置。
这时的司暮泽,正被庄园的几个佣人围在一个角落。
“听说你这小三,是五小姐的未婚夫?”厨房的大厨,拿着锅铲,一脸鄙视的问道。
司暮泽扯扯嘴角,“小三”?什么小三?
自己明明是温墨言打娘胎里,正儿八经的未婚夫。
怎么就成小三了?
算了,明天就要走了,不跟死人家属计较,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
“是!”司暮泽认命的道。
尼姆太太瘪了瘪嘴:“你别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我们可是听管家说了,几年前,要不是你从中阻扰,我们利亚斯王子跟小五,可能早就订婚了。
你不是小三,谁是小三?”
司暮泽深深的吐出一口浊气,感觉自己真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憋屈死了!
早知道是今天这个局面,十一年前,北国大王子夫妇将人送过来履行婚约的时候,就应该把婚帖先换了。
现在整得自己是骑虎难下,不敢官宣不说,还变得名不正言不顺的了。
果农克里结结巴巴的道:
“小……小三,要……要不是我们利亚斯王子,走……走了。
我……我……我敢说,你绝对……绝对抢不过我们王子。
你……你……你……,对小五,跟我们王子……王子比,简直差……差远了。”
其他的司暮泽都能忍,克里说的这话,他忍不了。
“大叔,你说这话,我可不认同。
她五岁就来到我司家,我守护了她十一年,不管吃穿用度,所有的好东西,她想要的,不想要的,都不曾亏待过她。
凭什么说我对她不如利亚斯?”
“你……你……你……,我说你不好,就是不好……”克里着急得直跳脚,偏偏自己说话又不利索。
“好了,好了,都别说了,知道你们关心五小姐。
你们将人围在这儿,不知道到的,还以为你们要打劫呢。”管家从远处走过来,一脸歉意的接着对司暮泽道:
“泽少,我为家仆们的行为向你道歉,你别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
他们无非也就是想让你好好待小五,珍惜她罢了,没有其他恶意。”
司暮泽当然知道,这两天,这些家仆是怎么对待温墨言的,他看得一清二楚,也知道这群人,是真心疼宠温墨言的。
不然,以他的脾气,能老老实实的待在这儿听他们胡说八道?
“没事,大家的心意我知道。
小五是我的妻,不用各位交代,我也会将她捧在手心疼宠。”
管家点点头,“希望泽少说到做到。
不过,我还是多提醒泽少两句。
在我看来,你和五小姐真的不像情侣,而更像父女。
你们之间只有亲情,好像完全看不到爱情的影子。”
司暮泽紧皱眉头,自己才二十六七岁,是比温墨言大十岁,但也不至于老得像她爹吧?
“泽少,这也是家仆们今天将你堵在这里,说你根本抢不过利亚斯王子的原因。
虽然家仆们很无理,但我也是那么认为的。
哪怕你守护了小五十一年,若是利亚斯王子还活着,你真的未必能抢得赢我们王子。”
管家将手里的手机,递给司暮泽,“泽少,这是利亚斯王子的手机。
密码是小五的生日。
有空,看看这手机里的视频和照片,你就知道,你们区别在哪里,为什么我们会说你抢不过我们王子。
我们王子每天只工作四至五个小时……”
管家说完,便招呼其他家仆回去工作了。
司暮泽看了眼手里的手机,随手将手机塞进裤兜里,根本懒得搭理管家他们说的话。
自己和温墨言之间的事情,好与坏都不关外人的事,而且自己也坚信,温墨言只会对自己情动。
温墨言一个人坐在湖边发呆,秦修艺和巴希达,一左一右的在她旁边坐下。
秦修艺伸手一把搂住她的肩膀:“小五,还在想利亚斯?”
温墨言丝毫不做隐瞒的点点头。
“你,不会是在失忆这段时间,爱上利亚斯了吧?”
秦修艺问出这个问题,温墨言愣住了,站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司暮泽也愣住了。
司暮泽想起刚才家仆和管家说的话,再看到此时温墨言的反应。
心脏差点就忘记了跳动。
难道就像秦修艺说的那样,温墨言真的爱上利亚斯了?
想到这儿,他伸手捂住心脏,一个踉跄,差点倒下去。
身后的秦修明和司暮景,伸手将他扶住,才避免了他直接倒在地上。
温墨言没说话,想了想,转头看向秦修艺。
“艺姐姐,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什么感觉?”
秦修艺挑挑眉,想了半天,“你问我?我好像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爱情。
估计就是一起吃,一起睡吧……”
这会儿,换成司暮景心肝子疼了,自己对她的爱,难道就那么不明显吗?
坐在另一边的巴希达,“噗嗤”一下笑出声。
“小艺,你那叫什么爱情?
说好听点,叫搭伙过日子,不好听点,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你说,爱情应该是什么感觉?”秦修艺对着巴希达翻了个大白眼,一脸不屑的问道。
“会觉得对方有一种很亲切,很舒服,可以信任和依靠的感觉。
无论两人在一起做什么,即使是很简单幼稚的事情,彼此都会感到非常满足。
在一起就会有心跳加速、兴奋的感觉。
在恋爱阶段,往往充满激情和兴奋,男女双方都会因为情动,而感到幸福和快乐。
你们和自己未婚夫在一起的时候,有这种感觉吗?”巴希达一脸惬意的形容着她心目中,爱情的感觉。
说得站在后面的秦修明,脸红脖子粗的。
温墨言一脸木讷的眺望着远处的湖面。
“你说的这些感觉,除了第一条,其它的,好像一条都没有完全体会到。
在我的记忆里,从见到泽哥哥的第一天起,他就很忙很忙。
除了睡觉,他陪我的时间少之又少。
早些年,即使我人挂在他身上,坐在他怀里,他也是丢个玩具,或者塞本书给我自己玩,他自己忙自己的。
十一年来,他从来没有陪我看过动画片,即使人在,也都是ipad不离手的低着头工作。
后来有了熊弟弟,我就除了晚上睡觉要粘着他,几乎平时也不会打扰他,生怕自己把他惹烦了,他不要我了。
一整天,他跟我说的话,还不如熊弟弟和自己说得多,有时甚至一整天,一句话都说不上。
几乎都是我问什么,他答什么。要么就是严厉的禁止我不准这样,不准那样。
我不挑食,什么都吃。
所以,他从来都不知道我最喜欢吃什么。在他心目中,凡是最贵的,就都是我最喜欢的。
最贵的首饰,最贵的吃食,最贵的包包和鞋帽。
只要到换季,所有的新款,不管我喜欢不喜欢,全部往衣帽间里面塞。
而他没有发现,我夏天从来都只是一件体恤和一条牛仔短裤,冬天也就两套衣服换着穿。
这十一年来,他陪我逛街看电影的次数,一个巴掌都数不完。
更别说陪我做手工,做甜点,陪我谈天说地,胡思乱想……
所以,你说的那些心跳的感觉,我一样都没有。
不过,我和利亚斯哥哥,好像也没有心跳的感觉。
但我和利亚斯哥哥在一起很开心。
他每天除了工作和睡觉时间,其他时间,都陪在我身边。陪着我闹,陪着我笑,想尽一切办法让我开心。
所以,在庄园的这半年来,我从未想过要出去玩,因为我觉得待在庄园里面,会更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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