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oh!my  God!砍下敌人的脑袋堆成金字塔,这也太血腥野蛮了吧?”

“是啊,难怪东方是一个文明都无法教化的地方,居然会做出这种惨绝人寰,泯灭人性的事情来。”

“八嘎,这也太没有人性了吧?太恶心了,听起来我就想吐。”

“.........”

“去泥马的,大汉儿郎,驰骋疆场,保家卫国何错之有?”

“对,杀贼卫国,大丈夫所为,堆京观亦是震慑敌人,只有这样,某些豺狼虎豹才不敢觊觎大夏!”

“这帮狗日的倭国也好意思说这样的话,曾经你们在大夏犯下的滔天罪行你们忘了吗?艹泥马的,如果可以,有一天老子定要亲自马踏樱花,亲手斩下你们的脑袋。”

“..........”

听见这些人的话,大夏观众瞬间就怼了回去。

曾经的大夏羸弱,他们也唯唯诺诺,不敢多说一句话。

可是现在,燕飞的出现,大夏崛起,不但打败了倭国,现在更是在十国联军挑战中连赢两局,他们已经不再唯唯诺诺,而是重拳出击。

人生看淡,不服就干。

玛德,现在燕飞撑腰谁怕谁?

小世界中,冠军侯霍去病领命,他站起身,然后一跃上了马,他抬头看去,诺大的对决小世界一片荒芜,

投射的世界和昔日的北漠一样,烟尘滚滚,飞沙走石。

看着这荒芜的世界,他忽然笑了,满天飞沙,无尽的荒芜让他感到熟悉和心安,相比于安稳富足的帝都,这里才是他向往的世界。

曾经也是在这样的地方,他率领五万骑兵,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70400人。

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封狼居胥饮马瀚海,杀得匈奴人头滚滚,从此不敢南下牧马。

当时他,才气天成,朝气蓬勃,何等意气风发,鲜衣怒马。

此时的大夏阵营,燕飞看着那鲜衣怒马少年郎鲜衣怒马少年郎,心中抑制不住的激动。

浪花淘尽英雄,数不清,风流人物,

在大夏的历史上其实从来不缺少英雄,但是只要提到战神那必定就会想到冠军侯霍去病。

尽管霍去病一生短暂,但是却在大夏的历史上留下了惊艳无数人的一笔。

霍去病少年早成,年少时就能文能武,他是皇后卫子夫的外甥,却能得到汉武帝的赏识,那时候他鲜衣怒马少年时。

霍去病是少年早成的英才。他年少时就十分优秀,能文能武,骁勇善战。

元朔六年,边关急报匈奴犯边,汉武帝怒不可遏派出大将军攻打匈奴,霍去病第一次跟随出战。

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次霍去病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匈奴,威震八方。

那年,霍去病仅仅十七岁,他英姿勃发璀璨夺目。

汉武帝对霍去病无比赞赏,说:“霍去病勇冠三军,当封为冠军侯!”

可是纵马高呼的少年冠军侯,将扫荡匈奴当做自己的一生都事业。

匈奴未灭何以为家让得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少年郎的志向。

同年,霍去病被封为骠骑将军,征战河西走廊,这一年,这个少年郎十八岁。

大雪纷飞寒风凛冽,这个少年郎站在焉支山脚下狂傲的迎战匈奴浑休二王。

这一战,他斩杀折兰王,卢胡王等大大小小匈奴王十数人,并且嫁祸给了焉支山的匈奴王。

这场战役霍去病奔袭千里,六天攻破五大匈奴部落,斩杀十个匈奴王,斩敌近万,俘获陆浑邪王子和相国都尉等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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