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彩虹
第五十七章 彩虹
来到这里之后,很少看见彩虹了,小时候总是会在一场大雨过后的晴天迫不及待地去捕捉阳光下的彩虹,那时候我们都还小,却倍加珍惜彩虹遗留在晴空当中的短暂时刻。
直到后来物理老师告诉我们,嘴里含着一口水,然后对着强烈的阳光就那么一喷,我们的肉眼就能看到彩虹了,于是总有一些阳光灿烂的午后,我会叫着东街的一群小朋友,在阳光下站成一排,每个人嘴里含满水,然后我打着“三二一,一起喷”的手势,那时候我们都很默契,总会在我手势刚刚落下的那一刻,嘴里的水瞬间喷出,于是我们就能看到在离我们不远的天空下,出现一道又一道重叠的彩虹了。
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其中有个小女孩,5岁,还没有上学前班,她也站在阳光下目睹了我们一群人创造彩虹的全过程,看到彩虹后的她显然比我们更激动,我依然忘记不了,扎着小辫子的她,兴奋地跳起来,指着我们一个个头上的彩虹,开心地喊道:“哇,彩虹打结了。”
打结了的彩虹,真是比我们用“重叠”一词形容得更加年少。
随着慢慢地长大,从一位数的年龄到两位数的年龄,我们总是在追寻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充实或者虚度着一些时光,而逐渐忘记了那些我们再也看不见的美好,而有些美好竟是自己亲手制造出来的。
洛阳下了一个星期的雨,仿佛在扣响早春三月的门。
早春三月会有喜事的,因为我一直相信二秃九说的话。
其实,大学已经即将度过了两年,这两年里自己不曾学会了什么,也没有因为浪费一些青春的尾巴而暗自神伤过,但总会不自觉地叹息,叹息在这个柳絮纷飞细雨无声的早春三月,我竟然很久没有听许嵩的歌儿了,又或者因为遇到一些人,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其他的歌手,比如五月天、周杰伦、陈奕迅,但程安似乎比我更加靠谱,他喜欢了beyond十年,在这十年里,他手机里从来不曾下载过其他的歌曲,他是没有在宿舍或者公共场合放歌的习惯的,他总是喜欢在跟女朋友吵架之后,一个人抽着烟打开手机外放着beyond的歌曲,他跟顾樵恰恰相反,他是不喜欢戴着耳机的。
有一次,我从外面回来,看见宿舍只有他一个人,他此刻正大口大口地抽着烟,手机正在低音量地放着《光辉岁月》,他没有跟着音乐一起唱,但身体会不由自主地跟着节奏晃动。
于是,我就问他:“喜欢他们的歌,为什么不大声放出来?”
结果他熄灭了烟头,将其放在烟灰缸里,然后看了我一眼淡淡地回答:“我能听清就好了,别人不一定喜欢我的音乐世界。”
那一次从他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我突然觉得他很有气质,又夹带着沧桑,给人一种街头卖唱十年的感觉。
已经连续下了一个星期的雨,终于在顾樵买了一把彩虹伞之后宣告了结束,这是顾樵买的第三把伞,第一把伞是天蓝色的,他的初恋井渔来洛阳的时候,他将它送给了她,第二把伞是纯透明的,这把伞是五月送给他的,他一直挂在衣柜里再也没有用过,所以他才会买了这第三把伞,但这次他选择的这个彩虹色我有点猜不透,如果说每一把伞都代表着一段恋情,那么说顾樵又开始了新的恋情了?
“嘿,相公,明天和后天我们学院就要搬家去你们新校区了,明天记得给我帮忙抬东西。”我打开游戏,余多多立马就私聊起了我。
“OK,可以帮你,但是现实中不要叫我相公好吗?你那天不是知道我有女朋友了?”我假装很生气地嘱咐道,没想到她却无所谓的样子,依然相公相公喊个不停,可能这毕竟是虚拟世界吧,每个人的底线都不会得到重视。
三月初旬,久雨终停,空气中湿润着每个我们行走的气息,灰白色的世界离我们越来越远,此刻我透过窗户看到枝头的翠绿正向我袭来,枝头上还残留着昨夜的露珠,沉睡了一晚的绿叶也早已经苏醒,偶尔有穿着小清新衣服的女生正站在树下摆着姿势拍照,嘴角挂着笑容,青春是不需要任何滤镜的,十年前我这样认为,十年后我依旧会这么想。
我在等二秃九的好消息,却等来了余欢的坏消息。
此刻已经是晚上7点钟,我的手机由于白天欠费了竟然没有收到短信通知,直到晚上7点钟我才收到短信,发现我的快递到了。由于申通快递离宿舍有一段距离,我懒得再跑过去,索性就给余欢打电话,想找他借车子,虽然我一开学的时候很反感这辆黄色的车,但是毕竟现在是天黑,也就没啥影响,可是余欢的手机一直打不通,索性我就打电话给快递姐姐说明天再去领,之后一整个夜晚余欢都没有回到宿舍。
睡觉的时候,余多多跟我发了条微信,她告诉我明天在老地方迎接她,她明天就要搬过来了。时间真是过得不给我任何喘息的机会,转眼间我和余多多的距离就缩短了这么多了,她应该比我兴奋才对,因为她爱上了一家叫做善良的菜的外卖店。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在公交站牌等她了,大概是上午10点半的时候,她才到达,她从公交上下来的时候手里提着各式各样的包,外加一个大行李箱,这给人的第一眼感觉就是她很败家,喜欢收集名牌包包,我还是真不了解她啊,一下车她就把行李箱扔给了我,但是身上的包丝毫不让我碰,那简直是她的宝贝。提着行李箱低着头一路默默地跟在她后面,她走起路来喜欢扭着腰,但好过不是扭屁股,她的身材曲线在走路的时候表现得淋漓尽致,当然我也听说了她舞蹈跳得特别棒,她戴着墨镜,涂着红唇很高冷地走在前面,完全没有回头看看我照顾下我的感受,而我此刻就怕遇见沐沐,因为沐沐她喜欢瞎想,有时候越解释她越难过,不解释她又爱多想,所以这是我纠结的地方,但还是很走运的,从学校进来没走多久,就到了她的那栋宿舍楼下,原来她的宿舍楼跟沐沐所在的宿舍楼是邻居,我把她的行李箱放在楼管阿姨那里,就要走,没想到她叫了我一声,然后说道:“喂,相公,晚上一起吃个饭,在善良的菜,下午没课吧?”
她还是没有听我的话,当着进进出出那么多人的面叫我相公,而且声音很大,走过的几个女生都在窃笑,这都什么年代还叫相公,我十分尴尬地回答她:“下午有课,晚上我有点事就不去了,改天吧。”说完我就走了,没有回头去看看她脸上的表情, 但我即使回头也看不清她的表情,毕竟她戴着墨镜认为自己很酷。
下午的课是二秃九的外语课,二秃九说要告诉我们一个好消息,就在三月份,如今已经是三月上旬,我充满着期待。
跟往常一样,许仙依旧没有来上课,可能是最近善良的菜刚开业,比较忙吧, 但是余欢去哪里了呢?昨晚一夜没有回来的他,今天又没有来上课,是出什么状况了?我问顾樵,他摇摇头不说话,我问程安,程安说他跟他女朋友开房去了。
二秃九刚进教室就咳嗽了一下,然后满面红光地说道:“好了,我们开始上课,同学们请保持安静。”我打开手机,现在距离上课铃声响还有10分钟,二秃九从来不会提前上课,今天是怎么了,我再仔细瞅了瞅他的打扮,本来就没有几根头发却还梳的油光发亮,今天穿得也是很喜庆,黑色西装系着红色的领带。二秃九跟往常一样,正常地上着课,他看起来好像完全不记得上次跟我们说得喜事,但看看他今天的穿着,再看看他讲课的神情,完全是有事情要告诉我们,我竟然一点听课的心思都没有,因为我在想怎么样才能够和余多多保持一定的距离,我怕日久生情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就在我跑神了一会的时候,二秃九的大嗓门突然把我叫了回来。
“同学们,提前十分钟下课,我有点事要忙,对了,如果有同学喜欢吃面的话,可以去商业街新开的那家光辉岁月面馆去尝尝,不要举报老师哦,这是老师新开的店,二秃九今天不想说话,但我还是要说我们家做得面是真得不错。”说完,他就拿起课本向我们很感激地鞠了一躬,对于他的这个举动怎么让我有种救世主的感觉,随后班里的同学都兴奋地鼓起掌,我想想大家鼓掌是有原因的,一是二秃九去年家里发生的遭遇很多同学都知道,所以看到二秃九满血复活,大家都为他感到开心,二是班里同学大多数是北方人,都喜欢吃面,能够找到一家好吃的面馆对于他们的大学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光辉岁月这个名字起得让人怀旧又心生澎湃,我想程安肯定会去吃他们家的面吧,我摇摇头,叹了叹气,感谢我曾拥有的南乔村一号店的时光,尽管很短,尽管第二次去它已经不在了。
果不其然,程安一听说这个激动的名字,晚上就拉着我和顾樵去吃饭,顾樵不想去,说要在宿舍学习PS,最后却败给程安的一句“他买单”上,所以天一黑我们三个就动身去商业街寻找这家店了,但走在路上的时候,总感觉这条路很熟,这不是去致青春酒吧的方向吗?可能是我很久没有出校门,所以产生幻觉了吧,大概走了二十分钟,我们终于到了,但此刻的我有些头晕,我在想我是不是走错了,这以前不就是致青春酒吧吗?楼下是火锅店,楼上是酒吧,这门口的石头还在,对,就是这块石头,我还踩过好几次,我认得它,就在我在思考着这一切的时候,程安把我拉了进去,问我发什么呆,我笑笑进去, 有些失落。
这家光辉岁月开得很大,一楼二楼都摆满了桌子,店里面装修得也很别致。
“果然能够配得上光辉岁月这四个字。”程安满意地点了点头,而更加让他兴奋的是,店里面正在放着beyond的《真的爱你》。
“我喜欢二秃九的品味。”程安不停地夸赞着二秃九。
“那你以后可不要逃他的课咯。”我戏谑地说道。
“不不不,你搞错了,经常在他家吃饭,就相当于得到了免死金牌。”他哈哈大笑了起来,随后我们三个人都点了一份他们店的招牌特色炸酱面。
“二秃九真有钱啊, 在商业街能够开这样的店,加上这样的装修,手里没有个几百万是运营不起来的。”顾樵开口说道,他不喜欢吃辣,但程安故意在他碗里倒了些辣椒油。
“二秃九的老婆做了手术花了那么多钱,他不可能有钱, 但我想开店是他的梦想,要么找人合伙投资,要么就是贷款。”我认真地回答他。
“你好像对他很了解。”程安看了我一眼。
“不不不,我跟顾樵一样,都对他不了解。”顾樵明白我的意思,听完我说的话后,笑了一下。
“怎么又跟顾樵扯上关系了?”程安很不解,我俩相视一笑,默默不作答,但我想顾樵跟我一样,都想起了在南乔村一号店的经历吧,我看到顾樵此刻笑的很大方,他也许已经从五月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吧。
吃完饭后,我们几个才想起了已经消失一天一夜的余欢,我催促程安给他打了个电话,但是没人接,顾樵打照样没人接,我们只能无奈地回到了宿舍。很久没有跟沐沐见面了,趁着程安又耐不住寂寞找他媳妇儿,顾樵这个周末回家的机会,我就约着沐沐去光辉岁月吃面,今天的沐沐貌似一点都不开心,走在路上一直没有说话,我用尽了各种方法都行不通,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我自己想想自己也没有做错什么,等到了店里,我问她吃什么,她说随便,我问她喝什么,她也说随便,我的脾气一下子就出来了,我特别想当着所有人的面很凶很凶地骂她一顿,但我忍住了,可能我现在没有一年前那么冲动了,她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我叫了两份担担面,想换换口味。
遗憾的是去年沐沐没能跟我一起吃到炸酱面,等到可以吃到炸酱面的时候,我却因为不开心的她叫了份担担面。
感觉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吧,如今的她有点我过去的影子,她坐在位置上,面也不吃,一个劲地玩手机。
“你能不能把面吃了在玩?”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然后压低声音对她说道。
“不能。”她很生硬地说出了这两个字。
“为什么?”我继续问道。
她没有说话,继续玩着手机。
“难不成非得让我给你跪下,你才肯说?”说完,我就站起来,准备做出下跪的动作,其实我是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跪的,我是在跟她赌,赌这一次她肯心软告诉我一切。
她还是心软了,这场赌算我赢了,但听完她埋怨的话我却像是输了。
“我委屈,我难过,我伤心,别人家的男朋友天天带她们浪来浪去,而我呢,一周见你几次?学校就这么大点, 天天在微信聊来聊去,聊得不烦吗?这跟异地恋、网恋有啥区别?”她压抑在心里的话,突然瞬间发泄出来,情绪崩溃到极点,她的眼泪在我的面前忧郁地留着,丝毫没有在眼角逗留的意思。“好了,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保证,每天都陪你跑步,好不好?别哭啦。”我努力安慰着她,从兜里掏出纸巾擦了擦她的眼泪,我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也会成为随身带纸的男生。
此刻,店里突然放起了周杰伦的《彩虹》,歌曲正唱到:看不见你的笑,我怎么睡得着。于是,跟着歌声,我站了起来,靠近沐沐的耳边,对她轻轻地唱道:“看不见你的笑,我怎么睡得着,你的身影这么近,我却抱不到。”唱完之后,她就抱着我,哭了几下,然后让我回到了座位,她开始大口大口地吃着已经快冷的面,她吃得很香,看她这个馋样,估计又在减肥晚上不吃饭未即将来临的夏天做好准备吧。
她一边吃我一边给她讲着我小时候制造彩虹的趣事,有些情节她也感同身受,然后讲得比我还要津津乐道。等到我们快要走的时候,我却突然看见了余多多跟着几个女生走了进来,她们在聊些什么看似很开心,余多多聊天的动作也很夸张,此刻我不知道我该如何逃避她,但为了不让沐沐发现这一切,我假装很淡定地走出去。
不过幸运的是,她并没有看见我,反倒是她一直在那边手舞足蹈在很兴奋地讲着些什么。
回到宿舍,惊讶地发现余欢也回来了,但他看起来很狼狈,一直趴在桌子上发呆,我想上去问他怎么回事,却被顾樵拦住了,顾樵告诉我别去打扰他,让他静静。
余欢从来都是这样,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总是搞消失,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去哪,也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他跟谁在一起,电话总是正在通话中, 自动屏蔽我们所有人,这就是他喜欢惯用的方式,我们也早都已经习惯了。
晚上躺在床上,我仔细想了想今天发生的事情,想了想我答应沐沐的事情,也想了想被光辉岁月取代的致青春酒吧。致青春酒吧存在了一年半就这么不见了,当初它是有多火啊,疯魔靠着他们独特个性的乐队方式点燃着每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心,那是每个人浪费青春的地方,也是每个人回心转意的地方,有难过,有发泄,有崩溃,有重新开始。
现在突然想起他们的口号:致青春,不打烊,想了半天,没想出个倒闭的名堂,但我更加怀念于疯魔冷艳痴狂嚣张这个暗号,这简简单单的半个字所传达出来的精神和力量是每个人都想不到的,也不容忽视的。
如今疯魔他们都散了,该散的散,该放弃梦想的放弃梦想,音乐对于我来说那么神圣的东西,但却在很多玩音乐的人的眼里,敌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
但寡寡的爸爸那么有钱,怎么会让致青春酒吧倒闭了呢?我想不通,难不成是他爸爸破产了,可他爸爸是搞房地产的,再怎么说,手里也有些资本吧, 岂能是说破产就破产的,我心里的疑问也许只有余欢知道。
但余欢丝毫没有想告诉我们的意思。第二天起了床,他穿上衣服,刷牙洗脸后跟着我们去上课,精神恍惚。
但是下课的时候,我们却看见了寡寡,她站在教室的门口来找余欢。
余欢瞥了她一眼,丝毫没有理会地走了。
寡寡感觉到很丢脸,很气愤地从余欢相反的方向走去。
就这样,他们俩个人当着我们大家的面,闹了一次不合,我想,他们吵架肯定跟致青春有关吧,致青春倒闭意味着余欢的音乐梦可能要告一段落了,或者更严重的说,他的梦破碎了,这个代价是寡寡承担不起的。
答应了要每天都陪着沐沐,从这一周就开始了,但我实在不想跑步,就又带着她去了光辉岁月,这一次我给她点了一份炸酱面,她吃得好香,而坐在我旁边吃饭的竟然是许仙。
许仙说今天店里停工一天,搞装修,他就过来捧捧二秃九的场,毕竟他自己也逃了很多二秃九的课。
吃完饭,我就带着沐沐回学校了,我们俩跟许仙道了别,走的时候,店里突然又播放到了《彩虹》这首歌,总有一些巧合在每天不经意的时刻上演着,它像是在告诉我们,爱上一首歌,需要付出很多的情怀,爱上一个人,会因为她特别喜欢一首歌。
直到再次遇见许仙的时候,是在一个下雨天,他穿着雨衣,骑着电动车,在雨里送着外卖,我问他需要帮忙吗,他摇摇头说不用,他送外卖的样子很认真,打起电话的谈吐像极了10086客服人员,而洛阳的天气向来是很稳定的,很少会有变化多端的情况,但突然雨就停了,大概十分钟后,阳光就出来了,许多穿着睡衣下楼拿外卖的女孩惊喜地指着天叫着:“快看啊,有彩虹。”
我站在原地,看着送外卖的许仙,看着天上的彩虹,我突然对大学生创业这种行为肃然起敬起来。
我做了个决定,我要去做兼职,要加入善良的菜,我要去送外卖,是的,我很喜欢我这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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