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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离开了他,你像什么


第三十三章      离开了他,你像什么

此刻的余欢正在酣睡。

我看到小默一个人站在雨里,没有丝毫的表情。

12月的雨很冷,小默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插上了耳机,然后堵着自己的耳朵。

我目睹着这一切,手足无措。

就在这个时候,寡寡出现了,寡寡将一把透明的伞撑在小默的头上,然后一边哭一边大骂:“苏小默,  你特么是个贱人吗?”

小默戴着耳机一动不动。

寡寡开始大声呼喊着余欢,恰巧刚刚摘下耳机的顾樵听到了这一切,他问我发什么呆,有人找余欢,还不赶紧打醒他。我迟疑了几步后,终于打醒了余欢。余欢睁开眼睛顺着我手指向的方向看去,小默一动不动地站在雨里,寡寡眼泛泪花大声地唤着他的名字。

原本已经开始接受这一切的余欢,看到此时的情景竟然跟我一样的手足无措。可我终究是个局外人,余欢于我不一样,那种冲动突然就像一头猛兽奔袭而来,他二话没说,穿上裤子,穿着拖鞋一口气冲到楼下,紧紧地抱着小默。

寡寡捂着嘴伤心的哭着,他们紧紧拥抱在那个透明的伞里,寡寡低着头撑着伞。

“对不起,余欢,其实我是喜欢你的,对不起,我伤害了你。”小默紧紧地抱着他一边哭一边说道。

“没关系,只要你过得开心,  跟谁在一起我都能接受,我都快要从悲伤中走出来了,你为什么又要这么傻呢?”余欢亲吻着她的额头。

“对不起,我是一时任性,我现在后悔了,我要跟你在一起。”小默突然从他怀抱里将头抬起来,望着余欢。

“对不起,小默,我不能跟你在一起,因为我们不合适,你好好的好吗?“余欢捧着小默的双脸。

“为什么?就因为我跟疯魔有过暧昧,你觉得我浪荡吗?”小默很伤心。

“是我浪荡。”余欢松开她的手,然后转过身。

刚走了几步,他又回过头对着寡寡说:“送她回去!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他冲着寡寡笑了一下就走了。

小默突然蹲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寡寡此刻没有管小默,一个人在那里傻站着,什么都没有说。

这种画面持续到直到夜晚10点,寡寡拖着狼狈不堪的小默回到了宿舍。余欢那个晚上躲在厕所里偷偷地哭了好几回,他努力把哭泣的声音做得最小,可是还是被我们听见了,顾樵准备去安慰他,被程安拦住了。

“你不能替他做选择,所以也不能替他哭泣。”程安说。

后来的几天里,小默一直持续到高烧不退,寡寡跟余欢打了几个电话,余欢都没有去医务室看她。寡寡甚至开始急的骂余欢不是男人,余欢挂断了电话,只留下一个问题给寡寡:“寡寡,你那么关心爱护小默,你自己呢?”

寡寡沉默了几秒后,余欢挂断了电话。

天气终于放晴,今天晚上的致青春酒吧突然打烊,所以每个晚上都会喧闹的玉泉街突然变得异常冷清,感觉致青春酒吧就是个城镇,衬托着这座城市里所有的繁华。

疯魔面无表情地坐在市中心医院的椅子上,抽着烟,用小刀刮着自己右手腕的纹身。“进来吧,病人刚做完流产,需要休息,不要过于喧哗,建议住院三天,你随后跟我办下住院手续吧。”从手术室走出来的大夫一本正经地对着疯魔说道。

“我没事,不用麻烦他。”流着满头虚汗的然后姐咬咬牙对着大夫说道。

“这就是你们小两口的事情了,十分钟后请到一楼办住院手续。”

“好的,谢谢!”疯魔熄灭掉了手中的烟。

“真没想到,刚满十九岁的我,竟然会怀上别人的孩子,竟然还会打掉,呵。”然后姐冷笑道。

“不管是不是我的,那天晚上你的确是在酒吧里喝醉的,醒来的时候的确是在我的床上,我会承担责任的。”疯魔低着头冷冰冰地说道。

“呵,你负责?你负责的后果就是陪我来做流产?”然后姐继续冷笑道。“你他妈到底想做什么?你不知道为了你,我伤害了我最喜欢的女人,苏小默。”疯魔忍不住地怒吼。

“那所以呢?你现在是要跟我在一起吗?又或者你装个好人而已?恐怕我的好姐妹那个妹你已经睡过了吧。”然后姐仇视着他。

“你真是个疯女人!”疯魔一个巴掌下去,即把然后姐的嘴角打出了血。

“你给我滚,孩子不用你负责,我也不用你负责。”然后姐咆哮道,用手凶狠地指着疯魔的脸。

“你们在吵什么?这里是病房,  请保持安静!”一个30岁左右的护士小姐突然出现,制止了他们的吵架。

他俩默不吭声,喘着粗气。

“谁是云雨辰?”护士小姐拿着病单念道。

“我是。”疯魔靠了过来。“请下一楼办住院手续。”

“好,我现在就去。”

疯魔飞快地下楼了,护士小姐看见嘴角流血的然后姐,递出了一张纸。

“你俩经常打架?”护士小姐问。

“不,我不认识他。”然后姐冷静下来说道。

“哦,是吗?那孩子呢,是谁的?”护士小姐接着问道。

“我不知道,也许是我自己太傻了吧。”然后姐低着头开始哭。

“你看起来不到二十岁,你这样对待你自己好吗?”护士小姐又递了一张纸巾给她。

“我只知道,我喜欢过一个人,后来他离开了,我就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动力。”然后姐此刻说话非常冷静,若有所思。“那离开了他,你像什么?”护士小姐示意让然后姐看着她的眼睛回答。

“像一条每天晚上吃着安眠药的流浪狗。”然后姐表情里面的故事能够抵得上说书人的一本书。

“如果不能在一起,你还有青春;如果忘记他你做不到,你现在可以去死。”护士小姐说完就走了。

然后姐听完这句话后,突然开口大笑了几声,她的嘴唇发白,嘴角残留着几屡血迹,她满头的虚汗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苍白无力。

第二天,她要求出院,并且让疯魔背她回了学校。

苏小默跟疯魔的事情,寡寡最终还是知道了,她突然看到小默的哭泣觉得是活该,她更加心疼余欢了,她觉得余欢从始至终都是一个受害者,一个被戏耍的小丑。多久没有好好吃早餐了。

我这样问着我自己,也问着余欢。

只不过是余欢笑着说:“以前为了某个人,晚上熬夜打游戏打得再晚,第二天早上也能准时起来跑到餐厅去给她买早餐,现在她离开了,我终于可以好好睡个懒觉了。”

“不是你选择离开她的么?”我有点不解。

“可能是吧。”余欢笑着回答了我,然后接了一个电话走开了。

下午两点的时候,余欢没有在宿舍睡午觉了,顾樵终于可以安静的午休一下,我想此刻的他肯定有约。

是寡寡。

地点是之前和小默约会的那家咖啡厅。

“跟她分开后,你像什么?”寡寡将刚做好的咖啡递给了余欢。“我?我像你。”余欢依然是那个笑容。

“你这个答案我很满意,也让我的付出没有白白浪费。”寡寡静静地坐在窗前,偶尔透过窗看看窗外行走的情侣们,她脑子里在回荡着刚刚余欢说的那句话。

“你有没有离开过一个你拼命都不会扔掉的人?”余欢问她。

“咖啡凉了,我们换一杯吧。”刚刚做好的咖啡不到二十分钟,寡寡便叫了服务员换掉。

余欢突然想通了什么,也许该释怀的是寡寡吧,余欢站了起来,冲着寡寡微微一笑,然后走了。

也许今天晚上,寡寡和余欢都不会想念彼此,也一定能够睡个好觉。

这突然听起来都是一通通的笑话,就像我第一次去致青春酒吧,  接头人员永远都是那一句:“欢迎来到致青春酒吧,  致青春,不打烊。”

我从来没有问过迟如沐类似的问题,在我眼里她是个傻姑娘,每天就知道怎么对我好,遇到不好的事情就大哭一场,然后第二天就会立马恢复过来。

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凌晨一点的大街上,我躺在宿舍,仿佛听见有人在打架,声音很吵,彼此骂着爹娘。

同样的一个街角,一个酷酷的女生蹲在地上哭着,她拿起一块砖头就使劲地往自己的手上拍去。

他们打得越狠,吵得越凶,她就拍得越大力。

直到后来,她晕倒在地上,整条街也突然静止了,那两个男生冲着那个女生的方向跑过去。

彼此的嘴里都唤着那个名字:“冷艳。”

“冷艳,你怎么了。你不能有事。”“冷艳,你别做傻事好不好?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这条街从我来到这个城市,便变得有故事,又或者它一直承载着着喜怒哀乐和不具名的形状,我们猜,这次又是谁离开了谁?

然后被离开的那个人,你觉得又像什么?

学校大一新生篮球赛,我们班十七个男生,十个会打篮球的,正好凑成一只有替补的球队。

大B哥吹牛逼自己是单打王,能够一打五,所以我们在报名篮球赛的时候都没有举手,后来学院看到我们班男生就一个报名的,  就要求大B哥去跟其他专业的合成一个队,为了不让这种局面的出现,大B哥只好在我们面前认怂,说如果取得冠军,请全体男生吃大盘鸡。

“我们贵州穷,吃不起鸡,每天都吃土,这次为了大盘鸡我也得给你面子。”许仙说完,我们都跟着起哄。随后,拿了班费在失去定制了一套紫白色的队服,真是好看到炸。我对这套球服真的是爱不释手。

余欢没想到经过一段感情纠葛后,突然变得厉害了很多,我现在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每次打篮球的时候嘴里都会说:“我发现寡寡长得也很好看。”我也在想,他是不是改变阵营了呢,但我也觉得他跟小默不适合。

虽然已经是冬天,但是洛阳的冬天除了干燥得很强烈,跟其他省内地区比的话也差不了多少。准备已久的篮球赛终于开始了,只有篮球场上的女生才是最好看的,她们穿着超短裙,手捧着花,跳着青春的舞蹈,是我们男生争强好胜的动力。

但是我们班看到的那些大冬天穿丝袜的大粗腿

永远印证了那句老话:“别的班的女生就是比我们班的美,上一届的学妹和下一届的学姐就是比同届的漂亮。”这是个亘古不变的真理。

不信,你可以大街上随便拉一个男同胞问问。

第一场,我们对阵播音主持专业,播音主持专业大多都是有钱的富二代,打起球来也是横来横去,刚开始的第一球,我们没有打进去,他们班的一个胖子反击上篮打进,然后伸出了无名指挑衅我们。

虽然他们有钱,但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更何况我们有西北汉子(外号大神)在,显然是会跟他们刚下去的,这时候大神生气的扔下篮球,跑过去就是跟他打了起来,后来就受到停赛处罚,最后30秒,我们落后2分,这个时候我已经下场,因为体力不支。我站在记分员的面前,看着他手中的秒表,时间定格在最后5秒,这个时候许仙跑到三分线外,接到了大B哥的传球,张手就扔,三分球进!

场下的女生都激动得跳了起来,完全不顾自己穿的是超短裙,最后结果,许仙以一个霸气的三分球彻底消灭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晚上回到宿舍,大B哥开始吹嘘自己传球的功夫都么厉害,声称如果不是那个传球,我们已经输了,我也就不用请大盘鸡了。

之后的两场比赛,打得很顺利,我们顺利的进入了决赛,对阵的是编导专业。

这一场是在下午两点进行的,我们每个人斗志盎然,势必要拿到冠军,吃到大盘鸡。刚开始比分很焦灼,双方你来我往,都有得分,随后比分开始拉开,对方的一个1米9的大个子称霸篮下,我们防守无能为力,但我们仍然没有放弃,老马跃崴脚,大神腿抽筋,许仙胳膊被撞伤,所有的不幸顷刻间爆发,我们最后输掉了比赛。

输掉比赛后的我们垂头丧气,大B哥说走我们去吃大盘鸡,我们虽败犹荣。在他逗比气质的带领下,我们还是去了,那天晚上喝了很多酒,吃了好几盘大盘鸡,下了好几份烩面,我们统统喝醉。

篮球也是生命,离开了篮球,我们便也不会像自己当初的样子。

大一上学期的第一次寒假,我跟迟如沐一起买车票回家,这个时候也是那些异地恋群体最羡慕我们的地方,因为可以一起回家一起上学。

余欢也回到了我们共同的家乡,坐在火车上,包里出现两封信。一封是寡寡写的,一封是苏小默写的。         

   寡寡说:“余欢,还记得我头上的那个和你送给小默的一模一样的发夹吗?也许你并没有发现吧,我多希望那是你送的。可我只能妄想,因为我的好妹妹    小默,她需要你,你渐渐逃离我们的视线的那两个月里,她几乎天天都拿着那个发夹发呆,有时看着看着就笑了。有时看着看着就哭    了。        

小默说:“余欢,也许你从来都不知道每天夜晚会有一个人傻傻的跟踪你,陪你看星星到深夜;也许你并不知道我生日那天夜晚我    有多后悔;也许你并不知道,那个下雨的冬天,你紧紧地抱着我,我那个时候心里是想你能接受寡寡,拒绝我。很开心,你拒绝了我,以后对寡寡好一点。

  苏小默喜欢余欢。       

寡寡喜欢余欢。

余欢放弃了寡寡。       

余欢离开了苏小默。     

  正如那两封已经被余欢丢弃在那座城市的信一样,余欢离开了了苏小默,原因是他放弃了寡寡。     

    他比我更加一个人悲怆的望着离我们俩越来越近的这座城。       

火车不知不觉的停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很有默契地挤着、跌跌撞撞着、呕吐着,散了。        

当余欢从车门走下去的那一刻,余欢看到了,她出现了。     

     双眼失明在高二那年,辍学在家的余欢度日如年,焦虑、失落,更多的是堕落。后来,他的生命里多了一个人,她叫左小染。她每天放学时总会来看看他,陪他一起发牢骚,尽管他从未见过她的模样。          

很多时候,她总会拉着余欢的手躲在大树下数星星,他当时笑她明明知道我失明了,她却反过来笑他不懂得浪漫。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反正他记得自己答应过她,一辈子都不会抛弃她,无论他身在哪里或者将来在哪里沉沦。      

眼睛恢复光明之后,还未来得及见她,余欢就参加了高考。等到后来他想要重新开始一段恋情时,他爸爸打电话告诉他:“小染患病了,    她放弃了高考,她已经决定治好病后留在家里等着你大学毕业。”     

   现在回到这一座城市,站在她面前,第一次看清她的模样,第一次他看到她对他笑,或许余欢突然有一种想要放弃全世界的冲动。      

他们的手牵手,来自于一种很久很久之前的默契。     

   两个人的手环环相扣,并步走在通往家的路上,余欢想此刻的老爸正在大口大口地抽烟,老妈正在大把大把地数着打麻将赢回来的钞    票。      

他们肯定会说:“回来了就好,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另一座城市的人会一生心疼的。”         

我们每个人背后藏着的无数故事,像天上数不完的星星。         

青春时期的轨迹就是个圆,无论我们怎么努力地想走出去,结果都是围着原点不停地打转。原谅我们彼此之间重新开始了一段又一段热恋,最后却还是伤心地回到最初的地方拾起忘不了的情感。      

余欢忘不了那个叫做左小染的女孩。半年前,兴致勃勃地在宿舍里种起了玫瑰花,虽然是在淘宝通过五分好评返现时送的便宜花种,后来我还是鼓起勇气买了一个小花盆种上了它。我对所有东西都是自由放养的态度,它也不例外,从来不浇水,从来不培土。  半年里多半是在睡觉中度过的,一个足够健康的青春残骸唯一堕落的事情竟然是睡觉。浑浑噩噩是一天,不明觉厉也是一天,于是心情也没有那么多的大起大落了。  专家说的真对,睡觉前一定要把放在床头的手机充满电,不然第二天早上起来拉不出粑粑。当然并不适用于我,却以身边人无不一一对号入座的身份论述着给手机充电的重要性。  半年后,身边貌似少了那么一两个人,玫瑰花还是没有开,它再也开不了了吧,毕竟它是淘宝卖家送的。以这样的理由安慰着残缺的事实,竟说说的头头是道。

离开就像洗不尽的铅华,又有点像童话故事,我们都怯弱于被问到同一个问题。

那天迟如沐问我:“最近有没有跟初恋联系过?”

我摇摇头说没有。

“离开她,你觉得你像什么?”

我以为她从不曾想过这些事情,哪怕都是些前尘往事。

“离开她,我越来越像你。”就像余欢回答寡寡的话一样,我这样回答迟如沐。

她满足的笑了几声。

待我洗尽铅华,看透浮夸,我会折一缕牵挂,踏在脚下,踩成一个她。  于是,好像嘴里说的念得都有了一切重新开始的理由,只因为离开。  倘若真能回忆一番,你给我送点小酒,我全部讲给你听。  听了好久的歌,唱不完的转折。可惜没有一首歌,可以告诉我,挽留是什么。  你根本不懂,窒息。就像我不懂,皱眉。  反正他的国没有你的背影,只是给你留了一扇门,钥匙却在我手里。  叹气终究好过怀念,自己却纠缠不放于自己。  你们说离开就离开,理由千奇百怪。曾经我拼命去追,如今我拼命后退。我知道那三个字,过不去。

余欢也过不去。

致青春酒吧也过不去。

然后姐也过不去。

迟如沐会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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