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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遇见同类——吸血鬼


我看到北海清明怀疑的目光,笑着点点头就出了门。

  从二楼的包间里出去,是要走一段距离,我的耳里超乎寻常,所以整个二楼超微刺耳的声音声我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就在此时,我听到了不寻常的声音从压抑的前方传来,这声音暧昧、充满悸动、另类而让我好奇,如果寻常人,一定是听闻不到的。

  我向那里间的包间走去,越走声音声越清晰,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是我其次的好奇,让我兴奋的是,我闻到了同类和血的味道,与北海清明血液的诱惑力不相上下的味道。  

  我悄悄向那包间靠近,挎着我的小香包,将脖颈的锁香玲紧紧握在手中,不让它发出细微的声响。身旁的一切几乎沐浴在黑暗中,这和外面的灯火通明如同白昼完全相反,这里才是昼的光永远打不过来的夜。

  “嗯~~~主人,轻点,好痛,嗯哼——”是娇媚的女声,带着迷离的欲望,听得出来这个女人年纪大概在十八到二十的样子。

  “咕咚——咕咚——”是液体从喉咙里进入,被吞下的声音,带着主人的享受,像餍足的野兽。

  “主人,主人——”女人的声音继续迷离的叫唤着,好像在寻找一个支点,一个归宿。而与此同时,我的鼻翼间,是越来越浓烈的血腥味,美味的血腥味,比刚才桌上顶级法国厨师的顶级料理还要美味,对于我来说,这个女人是个极品。

  “再让血奴给主人多一点吧,多一点……”接近失去理智的喃喃自语。

  我想要。

  这个念头猛然窜上我的脑袋,一遇上这本能的东西,我就近乎丧失了理智,我承认我的自控力特别差,就这么不受控制的推开门,走了进去。

  此时我的眼睛带着猩红,像一只饥饿的野兽,尽管我刚刚才品尝了美味的料理。里面是一个被屏风挡着的隔间,入眼的只是一副高雅的山水画,中国风的。我寻着味道,蹲在地上,像一只觅食的野兽,从屏风与地面的空隙中,我看到一副奢靡而销魂蚀骨的画面。我歪着头,趴在地上,好奇的看着。

  一对男女身体交错的画面,女人如奴仆一般跪坐在地毯之上,男人的脚边,昂着她细嫩的脖子,一副任君摘折的模样,我只看到她的大波浪的黑发,铺洒在地面上,分外惹人眼球。而那男人,正保持着进食女人脖颈上血液的动作,然后缓缓抬起了他高傲的身体,那眼睛看着我,竟然是蓝色的。

  是个和我种族完全不一样的,同类?

  我不好意思的站直了身体,从外边绕了进去,眼睛直溜溜的看着他们。

  我惊奇的看着他,就像他打量我一样。立体的五官,微微卷曲的金发,高挺的鼻子,深邃的容颜,暗红色的燕尾服,他的神情竟然是充满温暖的,竟然给我一种想要亲近的感觉。他,是谁?

  “小姐,你好像走错了房间。如果是,请转身带好房门,谢谢。”他说了一口漂亮的普通话,用丝帕擦拭着嘴角边上的残血,很有礼貌,颇有风范,这让我想起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竟然是在一个外族人身上看到。

  “不好意思,打扰了你。”我也礼貌的给他一个微笑,一个优雅的回礼,然后问道,“冒昧的问一下,我可以出钱买500cc她的血吗?实在是太美味了。”

  我也是想了好久才这么突兀的开口问的,但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我还是要勇敢的争取一下。

  “丽莎,你愿意吗?为这位可爱的小姐献出一点鲜血。”

  我越来越对这个外族的绅士有好感了,很尊重别人,哪怕对他来说只是一个食物。我就不会对北海清明这个食物态度有多好。

  被他叫做丽莎的女人转过头来看着我,她长着和我类似的黑头发黑眼睛,只是皮肤和我一样偏白,五官太秀气,可以用小家碧玉来形容她。

  “丽莎当然是听主人的。”

  她跪坐在那里,转头向她温柔的主人看过去,我能听到她语气里的幸福和对她主人的爱。

  “那你去吧,丽莎。我会为你,完成初拥的。”绅士的手指摩挲在丽莎的伤口处,我亲眼看到那股股的鲜血渐渐没有外流了,两个清晰可见的牙印,还残留在那里。好像是他的印记,我以为他是留给我的一个口子,让我从这里下口。

  所以,当我坐在丽莎旁边时,我直接就从这里下了口。

  我听到丽莎一声惊呼,忙想推开我。却被她身后的男人抵住了腰身,没有让她逃离我。

  “主人,她……”丽莎的语气中带着悲愤,我品尝到她血液中带着的甜度有点苦涩,都是因为她不好的情绪。

  “丽莎,你影响到她的进食了。”

  我只是解嘴馋,所以也没至于上了口下不来了,一会儿就放了情绪很差的丽莎,舔着嘴不好意思的起身,从包里拿出五百块钱,那是我们店里的加个,我恭恭敬敬的递给丽莎。

  “谢谢你。”我觉的自己很有礼貌。

  “拿走你的臭钱,我不要。你竟然……”她用手趴在她主人的腿上,脑袋抬高,用大眼瞪着我,让我不知道怎么就得罪她了。

  “丽莎,住口。”绅士继续打断丽莎欲言又止的话。

  我看到男人弯腰从地上捡起被扔掉的五百块,用丝巾包裹着,整齐的放进他的钱包里,然后微笑着看着我,这动作,这风范,简直帅呆了。看得我眼冒红心。

  我不舍的告别了这个温暖的同类,和他的食物丽莎,想起我也有个听话的食物就好,关键是那个臭道士,别说让他听我话了,就算让他不要惹她生气都太难了,唉,还是放弃这个想法吧。

  我不知道丽莎到底在生气什么,也不知道刚刚男人的身份,但是很快,我就知道了。

  我没有出去,只是在二楼晃荡了一圈由回到了原来的包间里,大家差不多都吃饱了,坐在一起聊天。我进门的时候,北海幽幽瞟了我一眼,然后大家都没有开口了。

  只听北海清明语气不善,“你去哪里偷吃了,嘴巴都没擦干净。”

  被他这一提醒,我才知道自己没有舔干净嘴巴,伸出舌头去舔,却没有尝到任何味道,才知道是被骗了。我用生气的眼睛瞪着他,龇牙利嘴,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他。

  不过,他怎么知道我出去吃了别人的东西?

  “好大一股腥味,难受。”北海幽幽继续玩着手中的平板游戏,好像是很好心的提醒我,然后我看到她摇摇头,有一种在为我智商堪忧的错觉在我脑袋中闪过。

  我抓起手边的白色液体,咕噜噜往嘴巴里灌了一大口,却差点喷出来,母妃啊,是酒!我被彻底呛到了,又咳嗽了好久。

  回到北海区的别墅时,当北海清明扯着领结,解着扣子时,我终于可以趾高气扬的摆摆手,告诉他,“no,不需要。”

  在夜里,我忽然想到了那个外族同类说的一句话,“初拥”,这到底是什么?

  第二天,我用店里的电脑查了一下。

  初拥(The  Embrace),是属于血族的词条。

        严格意义上来说,血族对于发展新成员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一旦他们发展了新成员,那么他们必须对自己发展出的成员的行为负责。发展新成员的这一过程,就称为"初拥"。 

  原来这个同类是吸血鬼,和他们僵尸其实也算不上同类。不论是从等级划分还是长相血统,好像都大相径庭,完全不一样。

  他们吸血鬼,竟然可以初拥,对于吸血鬼来说,初拥意味着宣告了猎物的归属权,印上记号之类的。其他吸血鬼不可以染指被初拥了的猎物。那她经常吃北海清明,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在北海清明的身上也印上一个印记。想着这感觉就好酷。看那个臭道士以后还怎么得瑟。

  就在我浏览着网页时,灵敏的感官忽然注意到门口的动静。

  一个鬼鬼祟祟的脑袋正在门口闪动,时不时的往我这里面看。难道是小偷?抢劫犯?想着,我就一阵兴奋。第一次遇到江湖宵小,我准备大战身后抓贼。

  我守株待兔,等着那贼先出击,等了好久,却听到一声叹息声,“哎哟,原来你还活着啊老板。”

废话,难道我还活着吗?

  我这才注意到他的长相,络腮胡子一大堆,五大山粗,一看就是山野农夫。就是那天说事蒲松龄后代的,关键死人的时候来当书的那个倒霉蛋。

  “老板,你还记得我吗?上次同患难的那个,蒲松龄十八代传人,蒲十八。”

  记得,当然记得,差点死在这里,断了头的那个。笨蛋一个,叫你跑不跑,最后吓得屁滚尿流。

“你还要来当书吗?”

  “是啊,顺便来看你还在不在。不好意思啊,那天跑得快,忘记叫人来帮忙了。不过,你们这店到底干了什么,比我这祖辈书里写着的那要吓人,我蒲十八昨天可没睡上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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