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的错误


  [瑞]许靖华

适者生存的理论被奉为自然规律,因为这是一种为资本家的残酷竞争辩护的理论。卡内基写道:“无论竞争是否已经开始,竞争的法则业已建立;谁也无法回避,也找不到可以取代它的其他法则。尽管这一法则对某些个人而言,有时是残忍的,但对种族而言却最好不过。因为它能保证适者有生存的机会。”约翰·D·洛克菲勒洋洋得意地声称:“大企业的发展不过是适者生存原理的具体表现。这是自然的法则,也是上帝的意志。”

对于这种新发现的自然规律的热情,并不仅限于资本家。意大利的社会学家菲立就利用同一法则转而反对资本主义。他指出,在阶级社会这种极不自然条件下,自然选择是不起作用的。只有纠正了社会财富和特权的不平等现象之后,适者生存的原则才会运行。

当政治家为其或左或右的目的解释自然选择的时候,种族主义者并没有袖手旁观。达尔文原著的副标题“生存竞争中种族的保存”,受到了种族主义者的热烈欢迎。达尔文甚至作了这样的解释:“人种之间也有差异,就像有着密切亲缘关系的物种之间存在差异一样。”正因为如此,在《物种起源》一书出版二十年后,才会有一位名叫马歇尔的英国评论家,恬不知耻的说出了他的一些同代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他写道:

毫无疑问,英国种族的扩张对全世界都是有利的。(但是,)如果英国的下层阶级迅速增长,超过道德和素质都较优越的阶级,那么,不仅英格兰本土的人口素质将遭到破坏,而且美国和澳大利亚的英国后裔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聪明。再者,如果英国人口的增长赶不上中国人,那个无精打采的种族将会蹂躏地球的许多地方,而本来应当是朝气蓬勃的英国人定居在这些地区将受到威胁。

种族主义和优生学乃是一丘之貉。加尔顿创立一个应用达尔文主义的学派,声称要用“遗传理论、变异理论和自然选择原理”改善人种的适应能力。事实证明,优生学与灭种屠杀相去不远。

就历史渊源而论,纳粹提倡的种族灭绝可以追溯到哈克尔。他是一位生物学家和哲学家,也是达尔文主义在德国的传播人,竭力为德国的种族主义寻找科学依据。哈克尔最著名的主张就是:个体发生学再演了系统发生学。他以为已经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个体发生学,即动物个体从胚胎发育为成年个体的过程,重演了系统发生学,亦即物种从比较原始的形式发育为较高级形式的过程。例如,婴儿的鼻子扁平,通体无毛,代表了人类进化的原始阶段。这一阶段的典型代表,就是“低级”的蒙古(亚洲)人种。而一个高加索种(白种

)幼儿的成长,重演了最终成为典型欧洲高级种族的演化过程。哈克尔主义者认为低能儿童染患唐氏症猴群的特征,也代表了一种退化到更为原始演化阶段的现象,因此他们称之为“蒙古症”。过去的生物系学生都在课堂上学过他这一套理论。

哈克尔对所谓“野蛮人”也不乏讥评。他坚持,野蛮人的头骨与尼安德达人极为相似,“像歌德、康德、拉马克或达尔文这类人与野蛮人在智力上的差别。远大于野蛮人与类人猿的差别”。而犹太人,尤其是俄国的犹太人,属于“肮脏而笨拙的”人种,哈克尔认为简直不应列人人类。

哈克尔坚信种族主义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一元论哲学思想。一元论的前提是所谓日耳曼“种族”的优越性,夸言这一前提已由他们与劣等民族的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强大力量所证实。希特勒捡起一元论的衣钵,不遗余力地推行消灭那些“劣等民族”的策略。

其他一些地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所受的一元论教育,比起纳粹德国或今日西方世界的新法西斯分子来,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诚然,达尔文不应为那些用他的名义所犯下的历史罪恶负责。用萧伯纳的俏皮话来说,达尔文不过是“巧遇别有用心者”而已。达尔文在临终前已经认识到,他的思想被人滥用了。在《物种起源》一书出版以后,达尔文在给一位同事的信中,曾经语带幽默地说:“我偶尔在曼彻斯特的报纸上读到一篇讽刺短文,文中说我已经证明强权即公理。因此,拿破仑是公理,骗子也是公理。”

尽管如此,每一个人、每一个科学家还是应当问一句:“适者生存说”是否真是一种自然法则?或者进而问一问:这究竟能否称得上科学?

公认检验思想究竟是科学或者纯属空想的办法,就科学理论必须能接受反证。在一般情况下,应能设计出一种实验、研究计划或观察方案。如果实验或观察结果与某一理论的预测不一致,那么这种理论就应当是错误的。

1982年,阿肯色州的一次庭讯中,曾经成功地应用过这种检验方法。法官奥佛顿最后裁决,“原创论”是伪科学。这场官司是1981年,阿肯色州实施“公平待遇法案”,允许学校教授物种起源的原创理论,教学时数与达尔文主义相等;如此持续了一年有余。原创论教导学生:“圣经是上帝圣言的纪录。我们坚信圣经的字里行间都透着上帝的意志,因此原稿所有的结论,无论从历史的或科学的角度来说都是正确的。对于学自然科学的学生而言,这意味着圣经创世纪对于物种起源的解释,是一种对简单历史真理的实事求是的陈述。”

根据宪法规定的政教分离原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决定向法庭起诉。奥佛顿法官必须判定原创论是否科学,抑或只是一种宗教。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原创论的形象遭到了辩护人的糟蹋。一位支持者振振有辞地发言:“谁也无法设计一种科学实验来描述创生过程,甚至无法断言这一过程是否能够发生。”另一位支持者更是妙不可言,声称:“我们谁也无法通过科学研究发现造物主创造生命的任何过程。”那是因为,另一位卫道者补充道,“当代宇宙中并不存在造物主的创生作用。”

原创论者声言无法证明他们的理论不是假的,恰恰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奥佛顿法官除了宣布原创并非科学之外,别无选择。但是那一次裁决中,并未提出达尔文的天择理论是否伪科学的问题。能否证明进化论是错误的呢?

科学哲学家波珀的检验法驳倒了原创论,但他却不认为适用于进化论。他指出,达尔文主义是解释一种历史过程——地球生命史的尝试。因为历史是无法重演的(例如,我们无法设计一种检验方法来了解罗马王朝垮台的理论原因

),所以波珀觉得,试图判别历史真伪的一切努力,都不过是一种判断或信念而已。

但是,确实可以也已经有人用一些检验方法来判定达尔文理论可能有误。其中成功的检验方法是共同祖先假说。

对一种理论最强有力的检验是它的预见性。波珀坚持,一种理论如果只能解释已知的事实,那么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种历史解释而已。波珀无疑是正确的。但什么是科学呢?大多数科学家都认为,一种能够预测尚未观察到现象的理论也是科学。这样的科学理论可以反证。如果预测的事情不可能发生,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结果与理论的预测并不一致,那么这种理论的错误也可以改正。反之,证实预言的新发现若是持续增加,这一理论也就愈益逼近真理。

依照这一个看法,共同祖先现象是科学理论。达尔文设想,人类和猿猴是由一个共同的祖先遗传下来的,这一观点曾使他的许多同代人怒不可遏。当达尔文于1833年首次草草写下他的遗传思想时,还没有发现任何与智人不同的骨骼。因此他的理论即使不致使人瞠目结舌,至少也像神话故事一样离奇。达尔文预言,如果发现此类化石,它们一定会介于猿猴和人类之间。第一个“遗失的环节”发现于达尔文的理论正式发表前两年,即1857年。新发现的智人亚种尼安德特人看上去确实有点像猿猴。当其头骨和部分骨骼首次在波昂的一次德国科学会议上展出时,有人怀疑它不属于真正的人类,也有人认为不过是一种反常现象。然而,地质学家莱伊尔发现,“新观察到的猿人骨骼与正常标准人类结构的差别,并不是一种偶然的或随机的畸形。如果变异法则正合乎进化论者(如达尔文

)的要求,那么这种差别是意料中事。”

如果把“实验”一词定义为检验某种假说的过程,那么为了验证某种预测而进行的项目或探索就是一种实验。从发现尼安德特人至今,在欧、美、亚各洲都有过许多对人类和前人类化石“露西”的发现,这些无例外地都是一种实验。总之,达尔文的预言已经充分被证实了;因为从解剖学的角度而言,每发现一个较老的化石,都愈来愈接近于猿猴。露西代表一种小型的人类,学名称为南方古猿,生存于300万年前,已能像现代人一样直立行走,其头骨骼比较进化。但最近几十年来,已可利用更精密的技术来检验共同祖先的遗传原理。进化透过脱氧核糖核酸的变化,而脱氧核糖核酸又显示了不同种之间在生物化学和形态学方面的区别。组织比较是医师检查捐器官者的血液是否适合病人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一种测度种之间区别的方法。两个种的亲缘关系愈密切,细胞的免疫结构就愈相似。分子生物学不仅可以用来估计种间的相关程度,而且可以用来测度两具种从共同祖先开始分化究竟经历了多久。

免疫分析和分子分析,已经廓清了人类、类人猿和猴子三者之间的关系。黑猩猩是人类的近亲;这两种从700万年以前的共同祖先开始分道扬镳。大猩猩开始从共同祖先分化出去的时间,还要往前推200万年。其他类人猿在时间和亲缘关系上与人类相距更远,更不要说猴子了。

根据达尔文的共同祖先理论,可以推断出一个同样的模式,而且已经在大量生命形式的无数次研究中得到了证实。根据比较解剖学,发现一种两亿年前可能属于温血爬虫类的两足动物,是跫和鸟类的共同祖先,爬虫类和哺乳类之间,则有一种类似于哺乳类的爬虫类兽孔类作为联系的纽带。25000万年前,兽孔类曾主宰地球。

种群之间的联系可以追溯到遥远的远古时代,最后都归结到细菌。细菌是人类至今所知最老的化石,已在30多亿年的古老化石中发现细菌的显微残骸。曾经存在过的所有生命都源于同一种原始生命形式的推想,在DNA中得到了戏剧性的证实。用化学语言来说,各种生物的生命过程都是一样的。

达尔文对基因或DNA还一无所知,所以他的想法十分不同凡响。直到克里克和沃森在50年代破解了DNA分子的共同语言,重新发现了19世纪后期孟德尔关于基因的研究之后,达尔文在百余年前提出的生命皆有共同祖先的预言,才得到了令人信服的证实。

这样看来,灭绝现象没有达尔文想得那么简单。以恐龙为例,如果达尔文关于生物为生存环境而竞争的设想是正确的,那么物种形成的速率将如他所料,与物种的灭绝达到完全的平衡。但是恐龙却在短时间内突然消失了;迄今为止,从未在比马斯特里奇白垩新的地层中发现过恐龙化石。是哺乳动物杀死了恐龙吗?几乎没有人真的这样想过。当时的哺乳动物都很小,它们的生活环境与霸王龙或角龙之类并不相扰,当然也无力挫败那些庞然大物。

所以我们该探究的是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不是生存竞争。根据化石纪录和动物的选择性繁殖,达尔文深知生物的演化是非常缓慢的。生物个体在生命期限内不能发生大的变化。比如说,一种生物无法因为气候日趋干旱而变成骆驼,只有在经历了许多代的干旱之后,生物才能忍受缺水的环境生存下来,或者形成某种防止失水的功能,并且无法办到的物种拥有某种繁殖的优势。在这一过程中,无疑会有某些生物个体灭绝。因为即使是现实环境中连续发生的缓慢变化,对生物的适应能力而言,也太迅速了。

但是,依事实看来,地质纪录也反映出两种相当不同的演化速率。有一段时间是平静时期;在这一段时间内,大多数物种保持不变,演化形成的新物种与灭绝的物种数量大致达到平衡。但是也有一些时期,物种形成速度极快,或者生物的灭绝更快。这些事件并不是同时发生的。首先,历史上存在着诸如恐龙灭绝那样的大规模生物灭绝事件,然后是一个间歇期。这时期生物按照马尔萨斯的说法,像兔子一样成倍地增长。然后分化形成新的物种。有时演化速度之快,谓之“爆炸”实非夸大其词。

如果我们注意到环境可能与上述生物演化形式有关的变化,那就会发现一种显而易见的有趣联系。快速的环境变化,必将加速生物灭绝的速率,使后者超过物种的形成速度。因为任何生物通过演化而适应环境变化的速度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旧种属的灭绝与新种属形成所引起的竞争风马牛不相及,达尔文却反过来强调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这显然是错误的。

有鉴于此,环境变化速率理应处于生物灭绝公式的核心地位。环境变化速率愈快,生物灭绝的速率也愈快。沿着这条线索思考,近一个世纪来,古物学家四处挖掘所发现的奇珍异兽大规模灭绝,很可能是由环境的剧烈变化引起的。如果有一种灾变能够证明对这种或那种生物灭绝现象的解释是正确的,那么达尔文的“规律”就从根本上发生了动摇。如果我们不能透过鉴定古生物遗骸和现代物种的研究,预言何种生物将幸存,何种生物将灭绝,那么适者生存又有什么意义呢?

预测结果是对适者生存说的最后检验。我们或许可以说,适应能力是判断幸存者的标准,适应能力决定生物个体适应环境的程度。从这个看法,我们甚至可以预言哪一种农作物具备从一场为时短暂的旱灾中幸存下来的能力。但是如果环境发生灾难性变化,我们能不能预言哪一种具备最快的适应能力?即使我们能够猜度未来灾变的情况,又能否预言即将产生的环境情况呢?现在没有食草蛇类的小动物,因为根本不存在食草的蛇类。如果假设有一场灾变使啮齿动物和昆虫急剧减少,我们根据蛇的适应能力,仍难以预言它们能否靠藻类幸存下去,也无法预言经过几代的演化,它们能否有机会创造出一种环境而不致灭绝。

由此可见,适者生存规律可能并没有意义。因为它根据幸存者来定义适应能力,而没有独立的标准作为预言的基础。为一种那么邪恶的学说提供“科学”基础的所谓“自然律”,可能也是伪证。如果大多数物种的灭绝是由灾变引起的,那么决定生物生死存亡的将是机遇而不是优越性。诚然,控制生物演化全部过程的是机遇,而非从劣等种族向优等种族的缓慢长征。可是达尔文的这种演化思想,在维多利亚时代是有口皆碑的,而且已经深深地根植在西方人的思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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