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沈玥?
在桥洞里,向芷重新找到了母子三人,三人瑟瑟发抖。
向芷原想要邀请两人回府吃饭,但女人过于警惕,不肯答应。
眼瞧着,方才被支走的两个捕快打扮的人已经折返回来,向芷只好一把将她怀抱着的孩子抢过来,然后便朝马车处跑。
“把孩子还给我,还给我!”
女人手上还牵着一个,那个男孩看起来有些跛的样子,跑不快。
向芷将孩子递给房诗情,“快,上车!”
“好!”房诗情一把接过孩子,在向芷的帮助下,蹭的下跳上了车。
等妇人带着孩子跑到马车跟前,向芷一手一个将两人拽上了车。
“快,快走。”
车夫立即跳上车,驾车朝向府回去。
“唔……”马车里,向芷紧紧捂着女人的嘴,马车与捕快擦肩而过。
向芷松开手,女人大喘气。
向芷揉了揉方才被扯到的手腕,“又不会害你,你说你反抗什么。”
女人r流泪,“那两人根本不是什么捕快,而是太子豢养的死士,跟了我一路,我们母子三人,好几次差点死在他们手上。”
太子?向芷和房诗情对视一眼,又是太子。
“这……”向芷余光瞥见,那个紧紧偎依在妇人身边的半大小孩,右手大拇指上似乎有个奇怪的伤疤。
伤疤在大拇指外缘,像是被切掉了一块肉。
她突然想起,上一世,她还是黎婉时,有一次曾经在军营练兵场的树上逮住过一个六指的小男孩。
黎婉将剑扔给他,小男孩刷的下伸出左手,接住了剑。
黎婉挑眉,这小男孩天生便是练武的好料子。
“怎么样,要不要跟姐姐学剑法?”
小男孩怯生生的摇了摇头。
“怎么?”黎婉挑眉,“你日日来偷看,难道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敌国派来的探子?”
小男孩丫头,而后举起右手给自己看,
他的右手拇指处,多出来一块。
那块多出来的肉,正好影响小男孩拇指的弯折,难怪会用左手接剑了。
“你喜欢这个?”黎婉将剑递到他面前?
小男孩点头,“我也想当兵。”
“你为什么想当兵,当兵很苦很累,受伤乃是家常便饭,一不留神还会死,你不怕么?”
“不怕,我要保护爹娘?收复武都十六城。”男孩的嗓音甜糯糯的。
“那你怕疼么?”
“不怕。”男孩摇头。
黎婉想了想,蹲下问他道,“军中有上好的金疮药,我帮你将这块多出来的砍了如何?”
“会死么?”男孩带着一种不属于自己年纪的冷静。
“不会。”黎婉摇头。
“那我以后能握剑了么?”
“可以。”
“好。”男孩毅然的忘着她。
黎婉心中有些触动,当即便牵着他的手进了军帐,喊来军中最好的大夫,替他切掉那块多余的肉。
大夫正要动手时,小男孩却拦住了大夫。
“叔叔,我想让这个姐姐,用剑帮我切,可以么?”
黎婉有些讶然。
“我想先试试战场上的感觉。”
黎婉手起刀落,将那块多余的肉切掉,原本若是大夫动手,或许能切的更好看些,但男孩却执意要让她用剑切,虽然她已经尽可能稳了,但切口还是有些丑。
男孩疼的冷汗都下来了,但却一声都没有坑。
那天,她用了两瓶金疮药才止住伤。
突然,她被一阵孩子的哭声,拉回现实。
妇人怀抱中的孩子,哭声还没猫叫的响亮,想必是从出生就没吃过饱饭。
向芷当即便吩咐车夫停车,去隔壁的酒楼里打包了点饭菜。
妇人略客气了下,便吃了起来。
向芷打量着她们,他们的这吃法,虽然快但仍旧用着筷子,和她以往见过的难民不一样,用手快速扒拉,恨不得将盘子都塞进嘴里。
随后,向芷自报了家门,“你若是有什么冤屈可以跟我说,或许我可以帮你们。”
妇人低着头不说话。
为了博取她的兴致,向芷只好道,“黎崇刚你们知道么?”
“黎将军已经死了。”
知道就好,向芷又道,“黎将军当年收养的次子黎贺,如今是西郊大营的三军统帅,皇上亲封的骠骑将军,我是他未婚妻,太后刚赐的婚。”
“不可能。”那个男孩突然开口,“他喜欢黎婉姐姐,怎么会娶你。”
向芷:……
无奈,向芷只好举起他的手,将当年那段往事说了出来。
“现在信了吧,如果我不是他未婚妻,他怎么会告诉我这个。”
男孩的眼神还是半信半疑,但不再说话。
“我是沈玥,父亲是当年的兵部尚书沈铎,这是我弟弟沈磊。”
“沈玥?!”向芷惊的瞪大了眼,“你……是沈玥?”
半晌,她才缓缓平静下来,上下打量着她,“似乎……年岁不太对?沈玥如今应该十八b九,最多二十,可是……”
后面的话,她没说出口,眼前这个女人,看起来至少四五十的样子。
沈玥叹了口气,“流放之路,苦寒无比,能活下来已是万幸,何况是多了些皱眉。”
“那这个……”向芷指了指她怀里抱着的孩子。
“不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怎么能活下来。”
向芷虽然猜到了,但是实际听她说出来,心中还是五味杂陈,震惊不已。
如果她是沈玥,那许北安身边那个是谁?
“我此番进京,是为了给父亲伸冤的,我父亲是冤枉的。”沈玥道,“我父亲从来没有贪墨过黎家军的军饷,相反军饷不够之处,还会联络富商捐助,我父亲之所以落狱被抓,是因为太子要他做事,他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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