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天生绝配!
转眼半年过去,那套被李铭衡命名为“月影传说”的剑法,云曦已经练得滚瓜烂熟。
说好了一定会回来的李铭衡,如前世般,音信全无。
而平氏所计划的那件事,也越来越紧迫了。
云曦觉得,她可以找机会撕破脸了拍屁股走人了。
若待淮南王府找上门来,天晓得平氏又会闹什么妖娥子!
与其干等,不如自己出去!
反正本姑娘这会儿,也能飞天遁地了!
至于小男神……最好还活着!
姐当了郡主,还怕找不着你?
可是他万一要挂了,姐怎么办呢?
重生系统,你到底能不能靠谱点?
为什么别人的系统都有金手指,搁姐这儿就跟裸穿似的呢?
至少让人家知道,需要人家干什么吧!
不能想,不能想,一想这个系统,人家就想疯狂吐槽!
还是先解决眼前的问题。
平氏母女,是绝对不能再相处下去的。
姐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杀神覆体……
杀人是不对的,可是,平白放过她们,未免也太对不起原主。
可是和平氏撕破脸,要从哪里开始撕呢?
平晓枫前不久成功考上了秀才,他那个得意洋洋的老娘,正在十里八村内寻找能配得上她这万中无一儿子的儿媳妇了。
而平氏,也开始为平醒华寻婆家了。
云曦最初啊,是一心等着看冯氏打平醒华的主意,和平氏狗咬狗一嘴毛的热闹的。
可经过这半年嘛,云曦越来越坚信,平醒华配冯氏,乃是天生绝配!
既然前世平醒华占了自己的身份,当郡主。
那现在嘛,就让平醒华替她嫁给平晓枫得了!
平氏的刻薄狠毒深得冯氏真传!冯氏更是时不时上门亲授刻薄狠毒之艺。
啧啧啧,平醒华在两人浸淫下,年方十三岁,便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
其刻薄狠毒比之冯氏,不遑多让。
这两人硬碰硬干起来,啊哈,一定很精彩!
云曦越想越期待。
只是,平晓枫与平醒华都姓平!在现在这个世界里,同姓,不能通婚。
前世平氏拒绝冯氏提亲,好像就是以这个理由拒绝的。
当初平家是镇上的屠户,当家的招了徒弟当女婿,就把手艺都传给了自己女婿,所以孩子就随了平姓。
至于儿子嘛,据说小时候受过惊,是见着血就发抖的主,只能在平家村守着几亩良田过日子。
冯氏当时被平氏拒绝之后,可是闹了好一阵子,非说平醒华没资格姓平,应该跟她那早亡了的爹姓王。
就算不姓王,也该跟那养了她十四年的后爹张琦姓张。
可无论冯氏如何闹,平氏坚决不松口。
如今要怎么样才能让平醒华姓王呢?
这个,八成还是得让冯氏出一把力!
***
初冬时节,云曦提着篮子照例到五里外的集市上去卖山珍与草药。
说是集市,其实不过是翠屏山外一条官道上的一个驿亭边。
这条官道是十里八村唯一与外界相通的道路。
除去过往商旅,便是十里八村来此赶集的。
今天的集市犹为热闹,青羊镇中那个每年年前都会前来说书的孙老头,驾着简易的毛驴车又来了。
平家村唯一的秀才平醒华他娘冯氏拎着一提篮鸡蛋占集市上最好的位置,正在与几个婆姨闲聊。
“我跟你们说,我家儿子,明年可是要去州府参加会试的!”冯氏刻薄的脸上,一脸得意。
吊梢眉、倒三角眼的五官在冯氏得意洋洋的部表情上显得犹其突兀。
和大部份乡村妇人一般,岁月过早的在她脸上烙下了痕迹。
人长得虽然瘦小,那胳膊上的力气,云曦远远扫了一眼冯氏的手:感觉随随便便就可以把成年男子的胳膊折断。
“等儿子考过了会试,那可就是举人了!到时候我儿子就是举人老爷,我啊,就是举人老爷他娘了!”
冯氏说到此处,不觉口沫横飞。
一个婆婆笑着问:“秀才老爷他娘,那谁嫁了您儿子,谁就是举人夫人喽?”
冯氏不屑的扫了婆姨一眼:“切,那当然!不过你不用想了,你孙女我看不上!”
云曦提着篮子凑了过去,怯怯的喊了一声:“舅妈!”
冯氏白了她一眼:“喊什么喊?谁个是你舅妈?我可没有你这么穷酸的亲戚!”
此时已是冬日,山间颇冷。
大抵是因为修习那个人所传授的内功心法的缘故,云曦并不是太怕冷。
她内里穿着春时平氏给她的那件半旧夹袄,外里套着的仍是那件补了又补的藏蓝色粗布衣裳。
冯氏对于云曦,天生带着嫌弃:张家的讨债鬼!
小姑子真是傻,竟然还把她奶这么大,当初直接把她饿死了多好!
浪费粮食和布不说,还得背个后妈刻薄的名声!
云曦面上仍是怯怯的:“舅妈,一会儿孙爷爷来说书,他昨儿答应给我留个前排的位置,我把位置让给您啊?”
听孙老头说书,那是翠屏山年前十里八村所有人都难得的娱乐,纵是刮风下雪,十里八村的人也会赶过来听的。
冯氏白了云曦一眼:“哟,你当我跟你小姑娘似的,没活儿干啊?”
“我还得回去看着猪呢!那两头猪啊,我可指着年底杀了换钱,明年给儿子做盘缠用呢!”
给平晓枫做盘缠大抵是没戏的,想给自己家重新盖房子才是真的。
盘缠嘛,有小姑子在呢!
云曦一脸可惜:“今天是孙爷爷说书的最后一天,我还以为舅妈想听呢!”
最后一天了?冯氏面色有了几分难看:她今年还一次都没有听呢!
冯氏的邻居听了笑眯眯的说:“平秀才他娘,要不我帮你喂猪啊?”
冯氏扫了邻居一眼:你要是妒忌我,给我猪吃点别的,我拆了你的房子也换不回钱来!
云曦凑近几分:“舅妈,昨天孙爷爷说的故事可有趣了!”
冯氏有了几分兴趣:“要不这样,露华啊,你现在讲给舅妈听,舅妈听完了回去喂猪!”
云曦见惯了冯氏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样子。
边上的婆姨对于冯氏方才说不认识云曦,这会又亲热的样儿,早也习以为常。
毕竟听云曦这小丫头说故事才是大家都喜欢的!
昨天孙老头讲的是个穷秀才与县里富商千金相恋的故事。
故事里,秀才大抵都是穷的,千金大都是美丽善良的。
富商家里,必然是不同意的。
漏夜私奔,礼教是不允许的!
但小姐赠金,送秀才去赶考,是非常有必要的。
故事最后,必然是秀才高中状元,守诺回来娶了富户的女儿为妻,有情人终成眷属。
故事其实俗套的很,但寻常人爱听,更何况是那些一辈子和泥巴打交道的山野之人。
云曦绘声绘色的讲了一遍,最后说:“我听孙爷爷说,穷书生如果遇上富户家的小姐,是最好的!”
“富户有钱,可以资助他盘缠读书考功名!”
“书生有才气,考取了功名回来娶小姐,富户小姐就成了官家夫人!”
“大家都有财有名,皆大欢喜呢!”
冯氏听了眸光微闪:要是我家儿子也能摊上这么一个富家千金就好了!
可是,翠屏山上哪来的富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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