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来福的铠化
末世降临后的第一天。
陈少杰现在的心情很复杂,在获得共生之镯后,他以为自己就是小说中的天选之子。
但自从来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的幼稚。
面对那些吃人不眨眼的丧尸,他就像农场中待宰的羔羊,如果不是粉装男的提醒,他刚才或许就凉凉了。
昏暗的仓库内,看着正在发呆的陈少杰,黄毛少年不客气的说道:“你还准备在哪里坐到什么时候,还不过来搭把手,我可不想变成外面那些怪物的口粮。”
黄毛少年的话,在一定程度上点醒了陈少杰,让他明白现在不是逃避就能解决问题。
“把这些货物用来堵门,真的能挡住那些丧尸吗?”一旁的粉装男出声问道。
“挡不挡得住另说,咱们也不能啥都不做啊!”闲不住的黄毛少年,用推车将诸多瓶装水推到门后。
身后的陈少杰也加入其中,看到这一幕的粉装男,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跟着他们一起搬运。
为了完成任务,为了活下去,这三个谁也不服谁的家伙,开始了第一次合作。
就在三人干得起劲时,一个突兀的喷嚏声,让他们瞬间警觉了起来。
“谁!谁在那里!”黄毛少年,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把菜刀,指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低声叫道。
“自己人。”睡了一觉的来福,从一个大纸盒里爬了出来。
看着用刀指着自己的黄毛少年,来福没有丝毫害怕,直接来到对方身前。
“拿刀的时候,手不要发抖,这样很容易伤到自己。”
语气不明的声音,在黄毛少年耳边响起,这让他感觉自己受到了挑衅。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这个地方!”恼羞成怒的黄毛追问道。
但在来福将左手腕处的共生之镯亮出来后,原本紧张的三人瞬间放松了许多。
“卧槽,真是自己人啊,小黄毛赶紧把你的菜刀放下!”
粉装男出声打圆场,让原本紧张的气氛有所缓和。
清水山。
看到四名玩家互相认识之后,张尘让玄女进入下一阶段。
“老大你真是魔鬼,以他们现在的能力,想要对付变异丧尸根本不可能,会全军覆没的。”玄女的声音在张尘脑海中响起。
对此张尘自有打算,但他并没有向玄女解释。
“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吧,我并不需要他们在地星生活很久,你可别忘了咱们的目标,是让他们的灵魂升华,获取他们的超凡基因。”
灵魂升华有多难,作为神魂智脑的玄女,对此很有发言权。
她的诞生是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最后依靠逆天的运气,才成功蜕变为神魂智脑,携带着一个文明的智慧穿越世界,只为寻找那渺茫的希望,以此让它的家乡地球重新复苏。
对于自己是如何诞生的,玄女庞大的资料库中并没有多少记载,所以想要复刻它基本是不可能的。
虽然有些遗憾,但张尘也没有强求,毕竟他已经近乎白捡了一个玄女。
人要自足,太贪的话容易出问题。
“有关瘟疫天魔的线索,刘莉莉那边已经传过来了,根据他们这段时间的调查,瘟疫天魔疑似离开了天汉市。”
听到有关于瘟疫天魔的汇报后,张尘的头就还是痛了起来。
这玩意实在是太恶心了,本身战斗力成谜不说,那个让人得病的能力,简直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刘莉莉的命运之眼现在能定位瘟疫天魔的大概位置吗?”张尘朝玄女问道。
“不行,对方似乎有屏蔽能力,不管是你的念力还是刘莉莉的命运之眼,现在都无法探查到它的位置。”
玄女的这般回答,让张尘肯定了之前的猜想。
“果然那家伙之前是故意引我们上钩,然后打探我们的底细。”张尘捏紧拳头,咬牙切齿的说道。
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棘手的深渊魔物,以往那些家伙根本懒得算计他们,直接就用最强的力量,想要将他们这些人碾死。
随后最后这些家伙都反过来被他们碾死了。
就在张尘这边因为瘟疫天魔而头疼的时候,地星之中的陈少杰等人,此刻遭遇了重大危机。
“外面这到底是什么怪物,力气竟然这么大,我快要扛不住了!”门后面的陈少杰使出吃奶的力气,可是仓库的门依旧快要被推开了。
之前搬过来堵门的货物,早就被向后推移了数米。
才刚稳住不到半个小时的局面,现在突然崩溃,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刺激。
“快想想办法啊,现在咱们到底该怎么办?!”快要精疲力尽的陈少杰,朝着身旁的三人焦急问道。
粉装男此刻也是一个头两个大,原本他以为所谓的丧尸,不过是电视里面那种移动速度慢,又没有脑子的憨货。
但现在这是在闹哪样,这才刚开局就整出一个生化危机里面的暴君出来,明显就没有打算让他们活下去吧?
“看来你们直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共生之镯的作用啊。”站在最后面看戏的来福突然出声。
他的话让陈少杰等人一脸懵逼,不明白为何对方突然这么说。
“它没有跟你们说话吗?”来福指着左手腕处的共生之镯,朝着陈少杰等人问道。
听到这话的三人齐齐摇头,他们觉得眼前这个捡破烂的大叔,脑子似乎有点问题。
“你别在那里发神经了,赶紧过来帮忙,要是那怪物进来了,咱们所有人都要完蛋!”
黄毛少年催促道,然而来福接下来的举动,却将他惊得瞠目结舌。
咬破食指,一滴鲜红的血液,滴落在共生之镯上面,吸收血液的共生之镯,在众人的注视下发生改变。
“铠化!”一个陌生的词汇从来福口中吐出。
在陈少杰等人震惊的目光中,银白色的铠甲将来福包裹。
成功完成铠化的来福,想起了许多事情,那年在大山深处狩猎的时候,他被一只老虎给盯上。
危机关头,他就是靠着手中猎枪将老虎一击毙命,开那一枪的时候,他的精神与注意力前所未有的集中,就像是现在这样。
知晓来福所想的共生之镯,用铠化物质凝聚出了一把造型古朴的猎枪,跟来福许多年前的那把一模一样。
“老伙计,没想到咱们还能再并肩作战。”手持猎枪的来福,直接一脚踹开了仓库大门。
看着眼前身高接近三米的丧尸,他举枪瞄准对方的眼睛射击!
砰!
枪声响起,反应过来的丧尸要想翻身躲避,但来福好似预料到这一点,再度开了一枪命中了丧尸的胸口。
子弹卡在了丧尸胸膛,没有痛觉的丧尸,就像是受到调戏的野兽一般,朝着来福扑杀而来。
仓库中的众人,早就躲藏了起来,他们虽然震惊于来福的强悍,但却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不过来福自始至终,就没有将希望寄托在那些人身上,因为他可以感觉到,比起山中的野兽,这些家伙只是生活在羊圈中的羔羊。
他们不像自己,是沐浴鲜血依靠杀戮苟活的猎人。
仓库内的某个房间。
陈少杰脑海中闪过之前来福变身的画面,他不明白为什么对方能掌握那种力量,而自己明明也拥有共生之镯,可是却根本做不到,甚至一点头绪都没有。
“那家伙真傻,他以为自己是主角吗?不过是比我们先一步掌握力量,竟然就敢直接跟那种怪物战斗,他这种人在电视剧里活不过一集!”
黄毛少年很是忌妒,但生性高傲的他,很难认可看起来像乞丐一样的来福。
通过贬低他人来抬高自己,这是黄毛少年惯用的计量,在学校的时候,他身边的狐朋狗友就会在这时候附和他。
然而这次显然不同,不管是陈少杰还是粉装男,都对黄毛少年的话嗤之以鼻。
“我们已经落后了,而且这次的任务是合作,如果那家伙死了的话,咱们很可能会被清楚记忆,然后重新回到平凡的生活中,我不想再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宅男了。”陈少杰低着头说道。
“我本来是看不上你的,不过你这番话说到哥心里去了,那种为了钱拼命的生活,我也不想再过了,我要依靠它治病,然后追寻真正的时尚!”在陈少杰的影响下,粉装男说出了内心深处的想法。
“我觉得你现在就挺时尚的!”得到粉装男认可的陈少杰,开了个玩笑。
自恋的粉装男当真了,他搔首弄姿了一下,给陈少杰抛了个媚眼。
“小哥的眼光不错,我把今天穿的这套装备,称之为粉色诱惑,再配上这银色切尔西,不说是天沙市了,就算是朱雀城的帅哥美女见到我,也会被我的魅力给折服。”
在粉装男说这话的时候,陈少杰闻到了对方散发的狐臭,瞬间胃里一阵翻涌。
“咱们出发吧,再拖下去那位大哥就危险了!”强忍住呕吐的冲突,陈少杰一马当先的飞奔出去。
“小黄毛,我建议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去,毕竟你长得还不错,哥哥可不忍心你就这么死掉。”在看到陈少杰离开后,粉装男朝着黄毛少年说道,走之前还不忘摸了摸对方的小胸肌。
这可把黄毛少年给恶心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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